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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一波三折的谈判(6)

2025-04-03 08:02:45

我说,我是休斯顿火箭队的,来带姚明去NBA。

然后我向他们出示了观看姚明在国家队训练时与他的合影。

这其实是那张照片的复印件。

一下子,很多官员聚过来看照片。

他们说了很多,我一句也听不懂。

最后他们说,好吧,我们给你一个新的签证。

我跟到办公室,他们给我拍了照后就让我入境了。

我也得给他们100美元。

我的看法是,世界各地的情况都是一样的:有时关键不在你知道什么,关键在于跟谁认识。

我们用辆小车接姚明去医院,他得挤着进去,但却没有一句怨言。

检查进行了几个小时。

检查结果一切都好。

在等结果的时候,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跟妻子和孩子通话。

我转过来对姚明说,你是否不介意和我儿子说两句?我不想强迫,而且我知道他对自己的英语很敏感。

但他说,好啊。

他跟我儿子聊了十到十五分钟。

那时候我意识到我们之间有一种很特殊的关系。

不去考虑什么篮球、媒体、国际影响等等―――他首先是一个好孩子。

很多人不知道的一件事是:我与东方队的最后一份合同2002年12月31号到期。

如果没有球队选我,按照NBA的规则,我是一个自由的人,能做任何事,能够选择在任何球队打球。

但我想,这样做对东方队不公平。

我想感谢他们让我成长为好篮球手,我想让他们为此得到回报。

与东方队的合同并不是让我留在中国的唯一合同。

在美国,你可以坐等3个月过去,合同期满,然后离开,想和谁签约都行。

中国事情不是那样的。

球队对球员有控制权,除非球队领导决定不再要这名球员―――这时他若能找到球队就可以自由签约。

我和东方队签了约,跟上海体委还另有一份合约,约定在全运会上为上海队打球。

全运会4年一次,打了一次,再另签一份合同打下次。

我的跟上海体委的第一份合同是1997年签的,第二份是2001夏季签的,关于打2005年全运会。

合同只是约定打全运会,不涉及中间的年份,但还是控制我那些年里是否离开中国。

如果他们说我可以离开,那么我就可以去别的地方打球,只要第4年回来就行。

但如果他们说某方面有问题,我不能离开,那我就得整整4年呆在国内,即使3年没比赛可打。

东方队和上海体委是一体的,如果东方队不让我走,我跟他们有没有合约都没关系。

上海体委可以用他们的合同帮东方队,把我留在国内。

总而言之,必须他们表态说不再需要我,我才能到其它球队。

章明基(姚明经纪人):假如我代表东方队谈判,我会让谈判躲开公众的视线。

第一次去跟东方队谈判的路上,我跟我们的律师打赌。

我说东方队的律师说的第一件事,会是让我们的谈判秘密进行,整个过程必须保密。

结果打赌我赢了。

我们会很负责地进行,我跟东方队说,但我们不能承诺保密。

我没说出来的话是,公众的支持是我们的基础,把我们与公众隔开,就像在赤手空拳的打斗中断了我们的右臂。

我告诉他们的只是我们会以负责任的方式行事。

不,他们的律师说,你们一定要保密。

我们在约翰不参加谈判的问题上已经让步了,不能再在这一点上让步。

最后他们态度缓和了下来。

一个小小的胜利,但最终证明是一个重大的胜利。

虽然约翰不在场,他的作用都很重要。

谈判最终的问题是给东方队的赔偿―――姚明转会到底要付给他们多少钱、付多少年。

最后的协议非常复杂。

我们把姚明受伤的潜在影响、未来的利率、通货膨胀等等因素都考虑了进去。

约翰和我把这当作商学院的资金估算项目来对待。

开始,我提出不同的提议,关于我们能够接受和不能接受的,约翰做了一张表,等式中任何一个数字变化,表格都会反应整体合约的价值。

比如说,改动第一年的一个数字,下面12年的这一数据都随之改变。

或者用一个不同的折扣率,就得到新的结果。

依据是姚明在NBA打球的年限,我们用它来协商不同的特别付款。

每天我都带着手提电脑去谈判。

但除此之外,跟一般谈判没什么不同。

我觉得最后姚明拿到的结果还比较合理。

我们双方签了保密协定,所以我不能透露细节。

当谈到协议的最后一点时,对方开始拖时间。

我们知道必须跟东方队达成协议,中国篮协才会跟我们谈,而且火箭给了我们一个期限,就是选秀3天前拿到姚明的放行令,不然他们就要将选择权和别的队交换了。

就是这样了,我们钻进了死胡同,没时间了,我说。

也许你们的目的就是让事情拖着。

但这个礼拜六我们会在上海开一个记者招待会。

要么宣布达成了协议,要么告诉公众为什么没达成协议。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我们会公开我们提出的建议,和你们的要求。

选择权在你们手上。

我觉得东方队是利用我们时间的紧迫,让我们在最后一点上让步。

当初不答应保密,这时显得很关键。

如果当初答应了,我们再威胁开记者招待会,他们就可以说我们撒了谎,或者谈判无诚意。

下这样的最后通牒还真不容易。

不是每个人都认为开记者招待会是个好主意,我们聚在姚明家的公寓里商量决定。

姚明还在北京,跟国家队一起训练。

姚明的妈妈方凤娣不希望我们得罪球队,律师也这样想。

讨论很激烈。

他们明白,如果这件事不成功,我会失去很多。

我计划有朝一日回上海定居,我在这边有许多生意。

如果这件事搞砸了,或者我做得太过火,全上海人都会知道。

但姚明的妈妈和律师最后同意跟俱乐部说记者招待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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