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见莱班:《天命的操纵》。
① 关于这个问题,可看上面注 54,以及第 3 章《内战》。
此,反而逆此当运的力量行事,当然就要以失败告终。
大而言之,历史被看做是这些力量在依序起作用:每一个朝代都代表其中某一种力量,同时每一个新朝代都表示五行的力量在除旧布新。
公元 26 年,后汉的第一个皇帝决定当时是火德当运,而且他的朝代就是火德在人世的表现。
红色与火德相应,因此我们常称之为炎汉或炎刘(刘,即皇室之姓)。
王朝这种超自然合法性的一个弱点就是它有着内在的流动性:人们普遍认为,没有一种力量会永远当运,因而只要有迹象表明一种新力量要来当运时,那就意味着该王朝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五行的理论一方面能提供王朝的合法性,它也能做改朝换代的工具。
最常见的理论是说,火德在适当的时候会为土德——色尚黄——所取代。
但是问题在于,人们尚不能确定这种取代在何时发生和如何发生。
是土克火呢,还是火生土?从政治方面说,新王朝到底是要通过征伐来建立呢,还是用和平方式建立?对于汉代的民间宗教我们知道的很少。
我们可以总括起来讲,它必然是分散而不成体系,每一个地区都有它自己的风俗习惯和神灵。
对于官方历史学家来说,除非它涉及政府的公务,这种现象不值得留意。
可是在后汉,宗教有时采取群众运动的形式,例如在公元 107 年,当时的历史学家注意到北部居民有一次群众大迁移运动,那里的人民中间流传着大惊小怪的议论。
公元 175 年也是这样,朝廷据报有群众运动,黄巾军便是由宗教孕育起来的最惹人注目的群众运动。
从近年来的研究得知,在后汉中叶存在着这样一个教派,它预告会降临一个弥赛亚式的人物来拯救信教者脱出尘世的苦难。
①宗教和政治形成了一个有力的混合物,因为朝廷注意的是,它必须对付因与某种超自然的或宗教的体系有关的人民推戴的敌对皇帝的问题。
与此同时,王朝的合法性问题在社会精英集团中间却有不同的说法。
他们几乎每个人都承认,汉王朝和刘氏是帝号的合法拥有者,因此即令他们对某个具体的皇帝不满意,他们也不想换一个朝代。
相反地,他们搞了很多计谋用刘家的另一个成员去替换健在的皇帝。
在公元 107 年,或许在 127 年、147 年和 188 年,我们有材料得知,他们都曾密谋换掉仍然活在世上的皇帝。
如果有哪一个密谋竟然成功的话,则新皇帝仍须出自刘氏。
当反董卓的联盟在公元 191 年深长计议地要另立新皇帝的时候,他们考虑的人选还是找到刘家成员的身上。
如果说在人民中间有许多迹象表明汉王朝天命已告终结的话,这种想法并未浸染到精英上层人物中去。
正是在汉王朝纷乱扰攘的最后 30 年中,这种观念终于开始影响了上层集团。
旧的精英人物已经凋谢,新的精英人物接手,做了军人和兵法家,带来了新思想。
久已被人忘怀的预言学(谶纬学说)又重新走上前台,因而在前汉的末年,预兆又被人们说成是汉王朝的末日即将来临的迹象。
在主张改朝换代的人们看来,建立一个新王朝不仅是军事上的问题。
他们认为,这时自然不是天下失其鹿的时候,而勿宁是上天已预先挑选了它的人选的时候。
那些把汉献帝的逊位仅仅看做是权力政治的冷酷游戏的人,是对事件的宗教的和令人快慰的方面做了错误的估计。
按照这种想法,旧王朝是自动退位,并自动把天命让给新人的。
在这一方面,精英上层人物的想法与老百姓的不① 见安娜?K.塞德尔:《汉代道教中对老子的神化》(巴黎,1969),特别是第 58—84 页。
关于这些运动的一个初期例子(公元前 3 年),见鲁惟一:《通往仙境之络:中国人对长生的追求》(伦敦,1979),第 98 页以下。
同。
事实证明,带有反王朝色彩的老百姓的造反表明,人民中间接受了改朝换代要靠马上打天下的理论。
但汉献帝逊位的事实又具体表明,和平地和自动地改换朝代的理论在上层精英集团中是很盛行的。
如果我们承认在前汉的末年,改朝换代的理论开始变得明显地见之于上层精英集团之中;如果我们承认它后来被光武中兴打入地下后又在后汉的最后一个世纪同民间宗教结合在一起;如果我们承认它经过修改在最后被各种军阀所集结而成的新的社会精英集团接收过去,那么,汉代为什么衰亡的问题就能部分地求得解答了。
汉代之所以灭亡,是因为一种超自然的哲理体系成长起来之后催了它的命,这个体系只是等待一个合适的人选来实现它的理论而已。
许多人相信曹操便是这样一个人;但他表示敬谢不敏。
他试图建立一种新结构,那就是使皇帝统而使将军们治。
他的儿子曹丕没有接受乃翁的思想,他有他自己的几条理由来急于拥有皇帝尊号。
曹丕作为曹操的世子,他子承父位是无人与之抗衡的;如果他当上了皇帝,那么,要搞掉他就等于要搞掉一个皇帝,而像历史所告诉我们的那样,这样做不会得到支持,也不会得到成功。
除此之外,曹丕有一个有权有势的父亲,但即令他继承了曹操的爵位,也并不能保证他也继承了曹操的威望。
他在父死不久就有些急匆匆地去南部领土上巡视,其中也有他致力于要深获军心拥戴之故。
另一使曹丕即位做魏王朝开国皇帝的原因,可能是他比汉献帝小五岁,因此他所处的地位不那么适合向献帝发号施令。
当说完和报道了这一切之后,我们仍然不知道曹丕是不是受到了他自己的官员们的压力,抑或废黜献帝的整个过程是由他本人计划和发动的。
事实的真相可能是这二者都多少兼而有之。
但是,如果曹丕认为他自己称帝就可以像汉朝皇帝那样赢得同样的忠心,历史证明他是错了。
关于汉王朝衰微的传统理论大多数历史学家把后汉的历史都说成是一部从虎虎如生的开头到毁灭性的灭亡的逐渐衰亡的历史。
所以自然而然地他们会发问,这种衰亡是怎样发生的。
传统上有三种答案。
有些历史学家指责某些皇帝个人;另有些历史学家怪罪于妇人和宦官;再有些人则归罪于黄巾军。
关于后汉和刘备蜀汉王朝的历史,在公元 304 年的史书中有如下的叙述:①……我世祖光武皇帝,诞资圣武,恢复鸿基。
祀汉配天,不失旧物。
俾三光晦而复明,神器幽而复显。
显宗孝明皇帝、肃宗孝章皇帝,累叶重晖,炎光再阐。
自和、安已后,皇嗣渐颓。
天步艰难,国统频绝。
黄巾海沸于九州,群阉毒流于四海。
董卓因之,肆其猖勃。
曹操父子,凶逆相寻。
故孝愍委弃万国,昭烈播越岷蜀。
冀否终有泰,旋轸旧京。
何图天未悔祸,后帝窘辱。
自社稷沦丧,宗庙之不血食,四十年于兹矣。
今天诱其衷,悔祸皇汉……这是一篇出色的亲汉代的宣传鼓动文字,它写于公元 304 年又一次复兴汉室的时候(见下面《汉人不断坚持的理想》小节),它所包含的要旨被研① 《晋书》卷一○一,第 2649 页。
这里所写的某些术语是用的比较好懂的对应字眼。
例如神圣的器皿(holy vessel,神器)通常是指御玺;这即是帝位的象征;蜀,处于中国的西南部。
究汉代衰亡原因的中国历史学家一再予以强调。
我们看到它提及某些皇帝个人的作用,儿童皇帝所起的有害的影响(国统频绝),黄巾和宦官的为患(群阉毒流)。
它对魏王朝显示了明确的偏见(即曹操父子),因此预示了后世关于合法性继承的争论的问题(见下面第 373 页以下)。
最后,这段文字也提出了一种不绝如缕的思想,即汉王朝不会真正地死去。
在上述一段文字的前面还有一句话,据说汉王朝故卜年倍于夏商,卜世过于姬氏,这样就是意味着至少要历时千年,历世约四十君。
①许多中国历史学家都讨论个别皇帝的功与过,因为他们觉得,就是这些皇帝引起了汉王朝的兴盛或衰亡。
不算儿童皇帝(后汉有五人),后汉包括九位皇帝:光武帝、明帝、章帝、和帝、安帝、顺帝、桓帝、灵帝和最后一位献帝。
按照传统的想法,这九个皇帝中有的是有道明君,有的则是昏庸无道。
对于第一位光武帝人们总认为他是好君主,凡是称颂开国君主的一切嘉言懿行也都必然往他身上扣。
末代皇帝也享有好声誉,但这却叫人感到奇怪,因为事实上是,传统历史学家经常认为末代君主就是罪恶的象征,不会治理国家。
史家范晔(公元 398—446 年)总结了大家的意见,他写道:天厌汉德久矣,山阳其何诛焉!②第二代君主明帝也被认为是好的,只除了认定他刑罚苛刻之外。
其后章帝也是好皇帝,可是,历史学家王夫之(公元 1619—1692 年)在他身上开始看到了汉王朝衰落的迹象。
③其后的五个皇帝就都受到责难。
早在公元 190年,学者蔡邕就称和帝、安帝和顺帝都无功德。
公元 219 年,当人们在和曹操议论汉代历史的时候,都认为安帝是第一个坏皇帝。
自此以后,传统就在和帝和安帝之间摇摆,要找出谁是第一个坏皇帝。
他们的后继者顺帝、桓帝和灵帝受到普遍的责难,但是,桓帝和灵帝又比顺帝更坏。
在适当的时候,桓灵一词即意谓暴虐的政府;此词在后世的政治词汇和诗的语言中即等同于幽厉,此即传统观点上的两个坏的周王。
④如上所见,围绕着后汉诸帝所产生的历史成见是在后汉最后几十年中开始形成的,所以不用奇怪,这种成见给汉代衰亡的传统理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历史学家司马光(公元 1019—1086 年)把后汉的历史分为四大段。
第一段是光武帝、明帝和章帝时期,每一个人——下至虎贲卫士——都经明而行修。
和帝、安帝和顺帝三朝则缺乏此等优良风气。
所幸的是,最初三位皇帝的遗化对高级官员仍在起作用,因而产生了许多优秀的政治家。
他们往往拼着性命来防止国家的垮台。
如果顺帝能有好的继承人,汉王朝可能会再度兴盛,但很不幸,顺帝之后却是接着桓灵之昏虐的时期。
这几名皇帝不仅坚持其先辈皇帝的愚蠢,而且他们更进一步残害忠良,以致朝廷污浊,仇恨滋生。
以致在最后阶段,汉献帝成了乘舆播越的游荡者,虽然从前的伟大在他身上仍残留着最后的痕迹。
仅仅是他的存在,就足以阻止曹操这个暴戾强伉之徒夺走他的帝位。
①历史学家赵翼(1727—1814 年)却持论不同。
他说,光武帝不出自前汉① 《晋书》卷一○一,第 2649 页。
② 《后汉书》卷九,第 391 页。
③ 关于对这两个皇帝的赞誉,见《后汉书》卷二,第 124—125 页;以及《后汉书》卷三,第 159 页。
关于王夫之的意见,见《读通鉴论》卷七,第 198—199 页。
① 《资治通鉴》卷六八,第 2173—2174 页;德克雷斯皮尼:《汉朝的末年》,第 356—358 页。
皇室的大宗,而是它的小宗。
因此,他的创建后汉譬如数百年老干之上特发一枝,虽极畅茂,而生气已薄。
因而不足为怪的是,不用说几个儿童皇帝,其中和帝、安帝、顺帝、桓帝和灵帝都青年夭折,无一人活过了 34 岁的。
只有光武帝、明帝,而且令人不解的是还有献帝,却都活过了那个年岁。
在他看来,整个帝国的繁荣昌盛是同皇帝个人的长寿相联系的,而某王朝的衰落也可从它的诸帝的早死看得出来。
①赵翼认为重要性在于汉代诸帝早死者多,这可能不是太牵强附会的。
当人们问到传统的历史学家,为什么从和帝和安帝直到灵帝都是坏皇帝时,千篇一律的回答都会说:因为他们允许妇女和宦寺当政。
正是在这里,诸帝的早死才引起人们的注意。
儿童皇帝和早死的皇帝都会没有子嗣,以致帝位常在空缺之中。
从根本大法上说,没有太子,就会由皇太后及其外戚家实行摄政,因此,他们要从旁支挑选一个新皇帝,从而使新枝发自新枝。
自然,他们会挑选一个年轻的皇帝,以便他们能延长自己的权力。
同样自然地,如果皇帝长大成人,他不会满意摄政的影响,而会开始寻找同盟者。
官僚们对他没有用处。
他们要么被收买,要么屈从于外戚家的威势,而且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皇权的扩大是不符合官僚们的利益的。
结果就是皇帝投向宦官的怀抱:他们往往成为他的唯一的宠信者。
当摄政被搬掉的时候,作为皇帝旨意的唯一解释者和执行者的宦官,便来填补了权力的真空。
这样,宦官的统治被说成是妇人之治的不可避免的结果,而妇人之治又反过来被说成是男人系统虚弱的无可避免的结果。
从根本上说,人们把妇人之治和宦寺之治跟皇帝的早死联系起来(像赵翼那样),或者把它们跟道德沦丧联系起来(像司马光那样),这都是无关紧要的。
事实仍然是,妇人之治和宦寺之治确实是从和帝开始的、直到公元189 年 9 月宦官被屠杀时为止的后汉历史的特点。
为什么妇人之治与宦官之治要被看作是汉王朝衰落的象征呢?奇怪的是,传统历史学家几乎都不愿劳神地去解说这件事情;论据是不足为奇的。
有时我们会从书本上知道,权力必须产生于阳,即自然界的积极的、朝气蓬勃的阳性本原。
②女人自然代表阴,是其反面的、被动的本原。
宦官也被看作是阴,因为他们的阳性已被去掉了。
由此观之,妇人和宦官之治被说成是由阴所产生的权力,而这是传统思想家所憎厌的概念。
天、地和自然也都厌恶这种统治,因此用彗星、地震和生畸形人来示警。
认为自然本身也讨厌妇人和宦者之治的这种概念也很古老。
当历史学家司马彪(约公元 300 年)把这种奇异的现象列举出来时,他解释说,它们大多数都是由妇人和宦官之治引起的。
①曹操死后仅一个月,他的儿子、世子曹丕当时仅为魏王而尚非皇帝便立下一个规矩,即只许宦官当奴仆,余职一概不许染指;公元 222 年已身为皇帝的曹丕,在他册封第一名皇后时就下令,皇后和皇太后及其所有外戚,从今以后,一律不得参与政府事务。
②除坏皇帝、母后摄政和宦官之外,还应加上第四个促使汉王朝衰亡的原因:即黄巾军。
有几个传统历史学家把黄巾军看成是使汉朝衰亡的最重要的直接原因。
欧阳修(1007—1072 年)写道:及黄巾贼起,汉室大乱,而① 赵翼:《廿二史劄记》卷四,第 15 叶。
① 这个表形成了《五行志》,即《后汉书》(志)卷十三——十八。
② 《三国志?魏书二》,第 58、80 页。
已无救矣。
③何焯(公元 1661—1722 年)把黄巾军之乱与宦官之治联系起来,他写道:东都黄巾蚁聚,群雄龙战,皆由宦者流毒。
④这种历史成见也影响到了西方历史学者。
像他们的中国同行那样,他们也强调指出坏的或不负责任的皇帝,涉及太后和宦官之间的派性斗争,以及黄巾军,把它们视为导致汉王朝没落的征候或原因。
但是,西方历史学家搞不懂如何按照道德沦丧论来衡量皇帝之坏和他不配做皇帝。
由于事实上一个朝代的皇帝们(创国之主除外)都长于深宫之中,脱离人民,被金粉豪华的生活和阴谋诡计所包围,所以他们把这些皇帝的习性看成是这种事实的必然结果。
①就后汉的情况来说,这种解释又有些不足恃,因为安帝、桓帝、灵帝和献帝的早年都不住在宫内,但是,这种情况对他们配不配治理国家似乎没有起什么影响。
皇太后、她们的外戚以及宦官,不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文籍中,都说他们是汉王朝衰微的征象。
近年来,人们试图重新评价宦官在后汉没落方面的作用。
②宦官远不是王朝软弱的象征,而事实上是在完成一个很重要的宪法目的。
据说,汉代政府依靠一个互相制衡的体系来防止任何集团独掌大权。
当外戚家破坏了这个平衡的时候,皇帝在宪法的意义上就得恢复它,因此,这时宦官就被引进其中了。
如果外戚家赢得了这场斗争,汉政府的这套体系就会被打乱,汉王朝的灭亡也就会提前到来。
这样看来,宦官实际上是应该为王朝的延长寿命记一功的。
但这一说法也有一个弱点:在后汉时期有许多外戚手中之权足以另建一个新王朝,可是他们并没有这样做。
这不是他们没有本钱这么做,而是因为在那时的精英尚未找到能够使改朝换代的行为合法化的政治的或超自然的理论。
黄巾军通常被西方作者视为汉朝垮台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部分地是由于大陆的中国历史学者不厌其详地写了农民起义。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编纂学中,农民起义被看做是一种进步的成份,而在 1960 年前后又出版了一大批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论著。
这种兴趣部分地影响到了西方的汉学,因此之故他们也就发表了许多关于黄巾军的研究。
①平心而论,认为被逼上梁山的农民起义能够推翻一个王朝的这种想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就后汉来说,它的因果问题并没有象许多中国共产党史学家和西方史学家所阐述的那样清楚。
黄巾军叛乱爆发于公元 184 年。
它在以后的年代里周期性地此伏彼起,政府结构由于时不时的叛乱而有所改变。
公元 192 年,曹操战胜了据说是有③ 欧阳修:《欧阳文忠公全集》卷十七,第 5 页。
④ 这句话见于何焯对《后汉书》卷七八的标题《宦者列传》所作的评论;见《后汉书集解》卷七八,第 1叶。
① 例如见福兰格:《中华帝国史》(柏林,1930—1952)卷 3,第 415 页以下;以及赖肖尔和费正清:《东亚:伟大的传统》(伦敦,1958),第 125 页以下。
② 毕汉斯:《汉代的官僚政制度》,第 155 页;以及上面第 3 章《宦官的作用》。
① 例如见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前后期的农民战争及其纲领口号的发展》,载《历史研究》,1959 年第4 期,第 45—59 页;以及漆侠:《秦汉农民战争史》(北京,1962)。
关于西方作者对于这个问题的论著,见维尔纳?艾希霍恩:《太平和太平教》,载《东方学研究所通报》,5(1957),第 113—140 页;罗尔夫?斯坦因:《论公元 2 世纪道教的政治-宗教运动》,载《通报》,50(1963),第 1—78 页;詹姆斯?哈里森:《共产党人和中国农民叛乱(关于中国人重写历史的研究)》(伦敦,1970)。
30 万人的黄巾军。
他把他们编入了自己的军队,但在 192 年以后仍有黄巾军继续活动的迹象。
他们有时帮助这个军阀,有时又去帮助那个军阀,有时又自己独立活动。
可是在公元 207 年以后,他们的名字不再见于记载;因此他们对公元 220 年的汉献帝退位未能起到直接的作用。
但是,他们的间接作用或许比他们的直接卷入更为重要。
在许多宗教性质的叛乱中,黄巾军比其余任何叛军更直言不讳地说到汉朝已至末日临头。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这就是他们在公元 184 年的口号。
苍天通常意指汉朝,虽然按正统理论汉朝是色尚赤。
②公元 192 年,他们给曹操送去了一封信,断然拒绝他们和曹操之间和解之意向。
他们写道:汉行已尽,黄家当立。
天之大运,非君才力所能存也。
③现在我们不能肯定,大量黄巾军在公元 192 年合并到曹操军队中来究竟是否加强了那些主张马上实行改朝换代的精英上层集团;我们只能说,合并没有削弱这种思想。
黄巾军对于随着灵帝之死之后公元 189 年一些事件的影响,我们也很难加以估计。
董卓在 184 年取得了对黄巾军战争的第一次胜利。
接着,曹操、刘备及其他一批将领也都取得了胜利。
在这一方面他们的作用是重要的,虽然其作用是非直接的;而且应该强调指出,黄巾军完全没有直接卷入到公元189 年的事件中去。
虽然叛军在反对朝廷和汉王朝,但是事实上很清楚,一个活生生的皇帝,即使像汉献帝那样已成为乘舆播越者,仍然使得他们感到畏惧和不舒服。
汉献帝几次落入了叛军手中:192—195 年朝廷被侵蚀时是如此,195—196年乘舆回洛阳后也是如此。
虽然从理论上讲弑一个十余岁的皇帝易如反掌,但事实上甚至满朝文武惨遭杀戮之际,他也被留下了性命。
叛军伴随东逃至洛阳的献帝时,他们一有机会也就很乐于放他走,因为有他在身旁会使他们感到不舒服。
他们没有能力另立新皇帝和另建新王朝,这无疑是因为他们确实没有想出一套透彻的理论来支持改易王朝。
这得让精英上层集团去搞这种理论,但汉代最后几十年的混乱却给这些集团及其人士有了站到前台上来的机会。
当曹丕在公元 220 年同意这个理论并接受了汉献帝的退位时,黄巾军似乎在他心里没有占到最主要的地位。
汉人所不断坚持的理想把全中国统一在一个领袖之下,这就是中国历史所最坚持不懈的理想。
甚至在公元 20 世纪这个理想与在公元前 5 世纪也是同样明显。
不论什么时候中国如果处于分裂割据之下,这都被认为是暂时局势。
在汉以前的战国时期和汉以后的中世纪时期,和平从未延续过几年以上,但所有战争的最终目标只有一个:把中国重新统一到一个领袖的统一之下来。
在战国时期,各国王侯本人或许并不完全懂得应采取的这种统一和这种领导的形式,但是在中世纪时期(汉亡后的 4 个世纪,公元 220—589 年),汉之为汉的统一和秩序作为这种形式和领导的现实而受到人们的回忆,而且汉之为汉的名称又总是象征着已经失去的完美郅治,象征着他们企求的统一。
有几位统治者或者径称其朝代为汉,或者把自己的宗谱同汉代诸帝② 《后汉书》卷七十一,第 2299 页。
③ 《三国志?魏书一》,第 10 页注 2。
挂上钩。
有几家王室甚至自豪地追踪自己的先祖出自汉代某个官阀,还有远在日本的某些氏族也自认是汉代诸王的苗裔(有时是本无其事的)。
在蜀汉王朝也发展了一种理论,即这几个汉王朝有如兄弟先后出生那样,它们也是前后相继的。
前汉被视为老大哥,后汉被视为仲,新兴的蜀汉则被视为季。
①这个王朝在公元 263 年被镇压下去,但 40 年以后,即公元 304年,在华北又成立了新的汉王朝。
关于这个王朝建立的前因后果,已见前面所引史书的部分叙述。
它的统治者刘渊(死于公元 310 年),本是匈奴的一个王,但在公元 304年却另外添了一个汉帝的尊号。
这不是一个空洞的姿态。
刘渊深通中国古代历史的事实,他因而知道有些最伟大的中国天子,就和他一样,出身于戎狄之邦。
他读过《汉书》,知道 500 年以前,第一位汉代的皇帝就曾经把一名公主下嫁给他的祖先。
从这次婚姻传下来的世系就姓了皇室家的刘姓,以表示对公主的尊敬,而这就是一种迹象,表明汉室和该公主的后裔——刘渊本人——之间是甥舅关系。
刘渊对后汉历史的盛衰及其伴随着灭亡的事件知之甚详。
他认为蜀汉是汉代的真正继承者,所以他很知晓蜀汉的历史,其言论有如下述:②……我汉有天下,世长恩德,结于人心。
是以昭烈崎岖于一州之地,而能抗衡于天下。
蜀汉之帝,即刘备的儿子在公元 263 年耻辱地投降了北方的魏国,但刘渊对蜀汉这个不光彩的结局视而不见;此时他正在魏国的京师做一名小官。
40 年以后,即公元 304 年,他决定特别强调这种甥舅关系,而且建立了他自己的汉王朝。
当他在公元 310 年死的时候,他被谥为光文;按照中文的习惯,文(指文才)与武(指武艺)相对而言,因此,他被谥为光文,就是把他放到了与后汉开国之君光武[帝]相当的地位。
他建了一个太庙,在里面祭祀着最赫赫有名的汉代诸帝,这就意味着汉王朝继续存在,直到这座太庙于公元 318 年在鬼夜哭声中被烧为平地。
①但是在此期间,汉的名义上的魔力还是起了作用的。
公元 311 年,这个匈奴的汉王朝攻取了京师洛阳,生俘了汉族的皇帝。
当这位好奇的匈奴皇帝问他的汉族对手事情怎么会发展到今天的地步时,这个不幸的受害者感到必须以完全出于天意作答,他说:大汉将应乾受历,这就是假定汉朝的历数可垂之久远。
②汉人在这时又在另一个京师立了另外一个皇帝,但却是完全无用。
这个异族的汉王朝的军队在公元 316 年攻破了长安,一个中国皇帝又一次被他的匈奴对手所生俘。
过了不久,匈奴皇帝的儿子死去,但过了几天他又复苏,说了一个奇异的故事:即他看来已经死去,但他实际上是去遨游了天宫,他在那里会见了刘渊的神灵;刘渊告诉他,上天已为他的父亲留下了一个位置。
另一位天上的王要求他带回一件礼品到人世中来,带给汉皇帝。
当检查这件① 季汉之用于蜀汉,其证据见于《三国志?蜀书五》(卷三五),第 927 页;以及《三国志?蜀书十五》(卷四五),第 1079 页。
以中汉指后汉,见《三国志?魏书二十一》,第 601 页注 1;《三国志集解?魏书二十一》,第 11 叶;以及《三国志?蜀书十五》(卷四五),第 1080 页。
① 《晋书》卷一○一,第 2652 页;《晋书》卷一○二,第 2679 页。
② 《晋书》卷一○二,第 2661 页。
应乾受历之说在 600 年以后又用过一次,那是另一个国号汉的王朝用的,其汉帝可能是阿拉伯人。
礼品的时候,它证明了这儿子的故事是真实的。
汉帝因而特别高兴,说他不再惧怕死了。
①汉帝的君权虽然在地府很威灵显赫,但在地上,它的人世上的权威在公元 318 年宗庙被毁以后却大大地黯然失色了;公元 319 年,在位的匈奴皇帝放弃了汉的名号,而改称为赵。
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和刘渊的想法不一样,他认为匈奴皇帝代表着一个独立的王朝。
他们不是汉朝的继承者,而是晋朝的继承者,因为晋朝有两个皇帝曾被他俘虏过。
但是直到公元329 年以前他们仍然祭祀刘渊,而在 329 年,这个赵王朝及其所有王公和高级官员又都在洛阳被活埋了。
②9 年以后,即公元 338 年,一个新的汉王朝在中国的西南隅——即刘备建都的那个城市——宣告成立。
可惜此事缺乏详细报道,所以我们不知道为何做此决定。
这位新的汉帝姓李,所以不能想像他会自认属于刘姓的汉朝皇室。
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个王朝只立国 9 年。
它的最后一个皇帝投降了晋王朝,因此,晋王朝虽然在北方被匈奴皇帝所侵犯,但它在东南半壁有所恢复。
③晋王朝流亡者从此未再恢复北方领土,国步艰难地苟延到公元 420 年:那时一位将军刘裕(公元 356—422 年)迫使它最后的皇帝退了位。
刘裕的王朝国号宋,但重要的是他也费尽气力地把他的祖宗上溯到汉高祖,尽管汉高祖已死了 600 年。
历史学家沈约(公元 441—513 年)在公元487 年受皇帝之命讲述刘裕的权力所以兴起的原故,据他说是因为自汉朝灭亡以来直到当时的 200 年中,人民从来没有真正忘记汉代,而魏晋两个王朝实际上只是汉代利益的临时照管者,是把后汉和刘宋联系起来的桥梁。
④在这以后,汉的名称在中世纪又出现过一次。
一名北方将领侯景(公元503—552 年)因耽心有生命危险,所以在 548 年助了当时南朝皇帝——即梁武帝(公元 502—549 年在位)——以一臂之力。
南朝朝廷错误地相信了他,但当侯将军在南朝首都建康站稳了脚跟,他大搞恐怖政策,饿死了时年 85岁的老皇帝,另立了一个傀儡为梁帝,最后还是在公元 551 年自己当上了皇帝。
侯景的这个短命的王朝(侯景于次年被杀,梁室复辟)也称为汉,其理由我们尚无所知。
很明显,侯景从北方随身带来了这样一种思想:汉之为汉可能成为一种强大的宣传工具,因而他可能是想要这个名号的精神力量来保证他的王朝万古千秋。
①在此以后的 366 年,汉的名号消失了。
在此期间,中华帝国在公元589 年被隋王朝统一,接着是光辉璀璨的唐王朝,直到公元 907 年。
在唐王朝瓦解以后的混乱也令人想起了汉亡之后的情况。
在公元 907—980 年间的大约 15 个王朝中间,有 4 个是其国号为汉的。
其中最长的一个王朝从公元918 年直到 971 年,而以广州为基地。
一个奇怪的细节是,广州皇帝们虽然也姓汉家皇室的刘姓,却可能是阿拉伯人之后裔。
在北方也建立过两个汉王朝,其一从公元 947 年到 950 年,其一从 951 年到 979 年。
这两国的皇帝都是非汉族人,虽然他们的皇室也都姓刘。
最短的汉王朝只存在了一年(公元① 《晋书》卷一○二,第 2673—2674 页。
② 《晋书》卷一○三,第 2684—2685 页。
③ 《晋书》卷七,第 181 页;《资治通鉴》卷九六,第 3017 页。
① 《梁书》卷五六,第 859 页。
又见小威廉?T.格雷厄姆:《庾信的〈哀江南赋〉》(剑桥,1980),第11 页。
917 年),是在西川成立的,即刘备蜀汉所曾统治过的那个地方。
可是,它的统治者并未自称是出自刘姓。
②最后一个国号为汉的王朝是在此 400 年以后,即在公元 1360 年成立的,它的建国者本是一个渔人之子,但不知是什么动机促使他在汉献帝退位一千多年之后却采用了赫赫有名的汉为国号。
这个王朝仅立国四年就被明王朝的开国之君所消灭,因而其详不可得而知。
①自此以后汉的名称仍历久未衰,例如汉字之义便是指中国文字,汉族便是指北部中国的人民。
中国人迄今指某人是汉学者(Hn scholr),此即我们西方人所称为的汉学家(sinologist)。
正统的继承公元 200 年以后各个汉王朝的建立,都以它们自己的方式表明一种古老的思想:汉并未实际死亡。
但是历史学家得处理事实,而传统的中国历史学家在写到公元 220 年以后时期的时候,他就面对着一个问题。
在那个时期有过三种历法,因而历史学家得选其一个作为主要历法,这就是要选其中的一个作为主要的王朝,使之可以系年记事。
历史学家在这件事情上并不是主观武断的;相反地,他所选择的王朝和历法都是他认为合法的,因此他就把另外两个王朝宣布为非法的了。
这个问题被称为正统继承论的问题。
这个问题即是指:汉朝的天命是否已在公元 220 年转移到了由汉献帝禅位的曹丕身上,抑或转到了属于汉皇室成员的刘备身上,还是转移到了和汉王朝无丝毫瓜葛的孙权身上。
这最后一种可能性未被人们考虑过,因为所有历史学家都一致认为孙吴是闰位。
要挑正统者就应在刘备和曹丕之间进行,因为他们两人都自称是汉王朝的真正继承人。
在公元 220 年之后的分裂割据时期,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学术上的。
当汉人诸王朝在公元 316 年被北方的非汉人入侵者驱赶到中国东南部时,对它们来说重要的是定要知道,它们才是天命的真正持有者和继承人。
它们相信,真正的天命能像精神屏障那样保护它们免遭北方魔鬼的侵犯,并且最终能帮助它们恢复中原。
历史事实有如下述。
公元 263 年,刘备的蜀汉王朝被他的北方对手曹丕的魏王朝所征服;266 年,魏王朝又禅让给新的晋王朝;280 年,这个晋王朝又征服了东南部的吴国,因此统一了帝国全境。
公元 316 年,晋王朝被赶到南方,继此而往,华北便被非汉族王朝所统治。
在南方,晋在公元 420 年让位于宋;宋在 479 年让位于齐;齐在 502 年让位于梁;梁又在 557 年让位于陈。
陈王朝灭亡于公元 589 年,它被北方的敌国隋所征服,因而中国便又一次获得了统一。
历史学家习凿齿(死于公元 384 年)对曹操显得很不公正。
在他的目光中,魏是汉的叛臣贼子,所以真正的天命已归于西南的刘备。
刘备王朝灭亡以后,天命重新回到北方,而被授予了晋王朝,习凿齿本人便是生活在晋王② 《旧五代史》卷九九,第 100、136 页;《新五代史》卷十,第 63、65、70 页。
① 《明史》卷一二三。
朝时代。
对于他来说,晋王朝是汉的直接继承者,其间并无任何中间人。
①历史学家和文学家欧阳修(公元 1007—1072 年)用另一种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
按照他的观点,汉以后的所有三个王朝都同样不是正统,因为它们谁也没有重新统一帝国。
他极力主张,真正的天命在公元 220 年已被完全切断。
它短暂地重现于晋,即当晋在公元 280 年重新统一中国的时候;但是后来它又被中断了,只是在 589 年隋重新统一了帝国之后才又出现。
②司马光(公元 1019—1086 年)不得不更实际一些。
当他编纂他的大部头中国史书时,他必须在这三个后继国家的历法中作出选择。
他挑选了魏王朝的历法,而摒弃了另外两国的历法。
为了说明他的选择,他发挥了这样一种理论:帝国的统一必须被看作是真正天命的先决条件。
在他看来,只有汉、晋和隋是正统王朝,所有其他诸国仅仅是诸封建国家。
这些封建列国都是一样的,即它们都不受命于天,但是,那些接受合法王朝禅让的封建国家比其他未接受禅让者要更合法一些。
由于这个原故,他选择了魏王朝为汉代的主要继承者,但是他说得很清楚,他之这样做只是便宜之计,而非出于正统观念的考虑。
①朱熹(公元 1130—1200 年)在重写司马光的史书时,便对这种肤浅的处理办法进行了攻击。
朱熹以刘备的王朝为真正天命的持有者。
对于朱熹来说,刘备的汉皇室血统要压倒曹丕自称正统的一切妄想,所以他写的史书就用了刘备的历法。
对于公元 264—280 年这个时期,即刘备的蜀汉已经灭亡而东南部的孙吴尚未被征服的时期,朱熹就不知怎么办好了。
由于他把那个时期通行的历法一律看成伪的,所以他的解决办法是把它们只用小号字来书写。
当吴王朝在公元 280 年被消灭以后,朱熹认为真正的天命又重新在晋王朝身上出现,所以他又改用大号字来纪年。
从这时起,真正的天命在公元 317年跟随着晋室南下,只是在晋王朝亡于 420 年时天命才又消失。
公元 589 年随着隋王朝之再度统一中国而再度出现。
据他所见,北方非汉族诸王朝均非正统,正像晋王朝以后所接替的南方诸国那样。
②我们已经知道,中国历史学家对公元 220 年的事件评价不一,他们大多数人对汉献帝逊位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在这方面,曹丕没有能够说服后世,而刘备却在千年以后仍使人们感到他具有身受天命的权利。
①现代的中、西方① 《晋书》卷八二,第 2145 页。
关于正统论的整个问题,见 B.J.曼斯维尔特?贝克:《中国的真正皇帝》,载《莱顿汉学研究》,W.L.艾德玛编(莱顿,1981),第 23—33 页。
关于近年来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见饶宗颐:《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香港, 1977)。
关于晋王朝认为必须保持它是合乎正统的这种信念,其情况可见迈克尔?C.罗杰斯:《苻坚编年史:标本历史的个案研究》(伯克利和洛杉矶,1968),第 51 页以下。
② 《正统论下》,载《欧阳文忠全集》卷十六,第 3 — 4 页。
① 《资治通鉴》卷六九,第 2185—2188 页(方志彤:《英译〈三国志〉》〔麻省,坎布里奇,1952—1965〕,第 45—48 页。
② 用于公元 264—280 年和 420—589 年的小号字,可见于《通鉴纲目》的任何版本中。
朱熹为此所举的理由见于他的书中引言部分的凡例中和序中。
① 关于曹魏王朝是否正统的问题,在明代 1520 年代所谓礼仪之争中也起过作用。
在这次辩论中,皇帝的反对者引用了公元 229 年魏明帝的一道诏令作为权威典范来支持他们的论点,但是他们的论敌却否认这一点,认为魏王朝的正统性实在可疑。
1060 年代也有一次这样的辩论,把桓、灵二帝视为权威的典范,但这一主张被司马光愤怒地予以驳斥,因为他认为这是两个昏庸之君。
换句话说,前一王朝的合法性和个历史学家通常都选用司马光的实用的办法,而在把西历用到了中国历史中去以后,这个问题就逐渐不复存在了。
在西方汉学中根深蒂固的想法是认为,一个统一的中国比之一个分裂的中国是更正常一些的。
其结果便是,只有汉王朝统治的时期(公元前 206—公元 220 年)才通常被称之为汉了。
它的后继的三个国家通常被总称为三国,而三国及其以后的分裂时期(公元 220—589 年)有时被说成中世纪。
在这个时期倏兴忽亡的二十几个王朝中,没有一个王朝能够使它的国号代表那个时代。
只有在公元 589年隋朝统一中国以后才使一个王朝的名称又代表了一个时代;公元 589—618年时期称为隋,公元 618—907 年时期称为唐,即继隋以后的唐王朝时期。
显而易见,只有一个王朝统治着全中国的,它的名号才能够代表那整个时代,因此汉的名号以这种巧妙的方式一直传到今天的著作中。
因为汉的真正名义不仅是一个形而上学的理论问题;它的核心是中国本身统一的这个非常实际的问题。
别从前皇帝的形象会在后来的政治斗争中被用来作为权威的模式而给人以影响。
见卡尼?托马斯?费希尔:《明代大礼的争论》(密歇根大学学位论文, 1971),第 42—43、72、223、241 页,以及第 281 页注 59。
第 6 章 汉朝的对外关系汉代中国的世界秩序:理论与实际公元前 219 年,秦始皇决定用建造若干刻石的办法来颂扬他的皇帝生涯中登峰造极的成就,这些刻石建立在沿着他首次视察旅行路线的东海滨的各个地方。
在一座刻石(位于琅琊,今山东)中,皇帝为自己统一了中国人所知的全部文明世界而深感喜悦。
刻石铭文毕竟是一种公开的文献,写它的意图是要激发新近统一帝国的团结一致意识。
因此,它不能用来表示始皇帝的世界地理概念。
在邹衍(公元前 305—前 240?)的地理学思考影响下,始皇帝和战国时期其他统治者一样,相信在大海彼岸能够找到不死药。
事实上,这正是公元前 219 年始皇帝派遣徐福市(也叫徐福)前往海上寻找蓬莱、方丈和瀛洲几座虚构的岛屿原因所在。
邹衍的理论按照邹衍的理论,世界有几块大陆(大九洲),每一块又分成九个地区。
九大洲彼此由大海隔开,每一块大陆上的九个地区彼此也是由环绕周围的海分开的。
中国被称为红色地区的神圣大陆(赤县神州),但仅仅是一个洲中的九区之一。
换句话说,中国只占有整个世界的 1/81。
在邹衍的体系里,中国是否位于它自己所在大陆的中心,并不清楚。
①由于邹衍的理论传播日广,中国对于它的位置的自我意识经历了一次根本的改变。
视中国等于天下的旧观念逐渐让位于较为实际的观念,即认为中国位于海内。
秦汉统一以后,中华帝国确实仍被认为是天下。
但这主要是在政治领域中的一种习惯用语,旨在证明皇帝是天之子;它不能用来证明秦汉时期中国人仍然赞同中国包括整个世界的看法。
下面可以举出一例。
公元前 196 年,高帝访问他的家乡沛,邀请他的旧日友人和邻居长者聚会。
在宴会到达高潮时,皇帝创作并演唱了著名的《大风歌》,其中一行是:威加四海兮归故乡。
②宴会以后,他对长者们说,他有天下应归功于沛的土地和人民,因为他的帝业是从作为沛公开始的。
这个例子清楚地表明,海内是在地理学意义上使用的,表示中国领土的界限,而天下则是较纯粹的政治概念,与现代的帝国是同义语。
战国后期和秦汉时代的地理著作中提到中国时实际上全都使用更加现实的海内一词,指出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
这些著作包括《书经》中的《禹① 关于后汉时期对外关系的某些方面,读者可参考雷夫?德克雷斯皮尼:《北部边疆:后汉帝国的政策和策略》(堪培拉,1984),该书出版时本书在印刷中。
① 《史记》卷七四,第 2344 页;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卜德译本,第 1 卷,第 160—161 页。
② 《史记》卷八,第 389 页(沙畹:《史记译注》第 2 卷,第 397 页。
伯顿?沃森:《英译〈史记〉》(纽约和伦敦,1961)第 2 卷,第 114 页。
关于天下观念,见安部健夫:《中国人的天下观念》(东京,1956),第 83—89 页。
贡》篇,《山海经》,③《吕氏春秋》中的《有始》篇,以及《淮南子》的《坠形》篇。
《淮南子》尤其显示出邹衍的影响。
它断言中国之外有八殥,八殥之外有八极。
①按照这种观点,中国因此仅仅是全部世界的一个小的组成部分。
此外,由于他们的世界地理知识随着时间而增长,汉代中国人甚至认识到中国不一定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国家。
这在后汉时期中国人称罗马帝国(更确地说是东罗马)为大秦一事中表现得很清楚。
根据《后汉书》的记载,用此名称呼罗马帝国,恰恰是因为它的人民和文化可与中国相提并论。
②但是,如果汉代中国人在地理学意义上并不认为中国是中心,那末,在政治文化意义上,他们的确是中国中心论者。
因为作为一个整体的世界秩序从来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倒不如说,他们关心的是建立和维持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这一秩序是由中国中心论来确定的。
汉代中国人的世界秩序不仅作为一种思想存在,更重要的是,还作为一种制度形式表现出来。
五服论作为一种概念,汉代的世界秩序主要是根据所谓五服的理论来界说的。
③按照这种理论,自从夏朝起,中国划分为五个同心的和分层次的地带或区域。
中心区甸服是皇室管理区,在国王的直接统治下。
直接环绕皇室管理区的是国王建立起来的中国人的列国,被称为侯服。
侯服之外是为统治王朝征服的中国人的国家,构成所谓绥服或宾服。
最后两个地区是留给野蛮人的。
生活在绥服或宾服外面的蛮夷居地称为要服(受管制的地区),这样命名是因为假定蛮夷隶属于中国人的控制之下,即使这种控制是很松散的。
最后,在控制地区以外的是戎狄,他们在荒服(荒凉的地区)中基本上是自己作主,而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秩序在荒服到达了它的自然的终点。
这五个等级对中央的关系还通过不同地区奉献给国王的贡赋名目(包括地方土产和服役)有所表现。
大体上,贡赋是按递降的次序由从王室管理区到荒凉地区的五类百姓交纳的。
因此,国王按日从甸服收取贡赋,按月从侯服、按三个月向绥服、按年向要服收取贡赋,对荒服则只收一次。
不用说,五服理论描述了一种理想的模式,因此不能按表面价值去理解。
不管怎样,两个令人无话可说的理由要我们认真对待这个理论。
首先,所谓九服论是由一些汉代注疏家阐述的,主要是虚构的,而五服论与之不同,基③ 关于《书经》中的海内观念,见李雅各:《书经》,载《英译七经》第 3 卷上(牛津,1893),第150 页(禹贡)。
在《山海经》中有五篇题为海内(第 10、11、12、13 和 18 篇)。
① 《吕氏春秋》十三,第 1 页,参见以下;《淮南子》四,第 4 — 6 页(约翰?梅杰:《淮南子》卷四中体现的汉初思想中的地形学和宇宙论,哈佛大学 1973 年博士论文,第 49 页及以下)。
② 《后汉书》卷八九,第 2919 页。
③ 五服最早可能见于《书经》,见高本汉:《书经》,《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22(1950),第 11—12页;李雅各:《书经》,第 74 页。
也见杨联陞;《关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的历史评论》,收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观》,费正清编(坎布里奇, 1968),第 20、 292 页注①。
我对九州和五服理论的扼要叙述是以多种版本为依据的,见李雅各;《书经》,第 142—149 页(禹贡);《国语》上,第 3 页;孙诒让:《周礼正义》64(卷十八),第 90—95 页;孙诒让:《周礼正义》(《四部备要》本)71(卷二十),第 80—84页。
本上是以历史事实为依据的。
当代最有批判能力的历史学家之一认为,三服结构的确存在于早期中国的历史,即甸服、侯服和要服。
①公元前 221 年,一群朝臣(包括李斯)向秦始皇联合上奏说:②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
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
关于远古中国人世界秩序的这种现实的报道,能够在可靠的先秦文献中充分得到证实。
显然正是在这一实在的基础之上,经过创造性的想象和在五行思想的影响下,使实际的中国世界秩序理想化。
他们在侯服之外创造了想象的绥服,在要服之外创造了想象的荒服。
其次,五服说并不是一种空洞的思想。
正好相反,它在汉代对外关系的发展中扮演一个重要的历史角色。
事实上,汉代中国人除了根据语言和这种理论的参照结构,几乎无法去了解世界。
例如,在公元前 117 年,武帝说扬州(现在的江苏和浙江)在夏商周时代称为要服;公元 14 年,王莽试图系统地把五服论应用于他的新世界秩序。
①在对外关系领域中,这种理论甚至时时影响汉朝的决策。
公元前 51 年,匈奴单于呼韩邪前来向汉朝表示敬意,萧望之向宣帝建议,宁可将单于作为敌国的首脑来对待,而不要作为附属。
萧用来作为论据的理由是,匈奴属于荒服,不能指望他们向汉朝表示常规的效忠。
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
②按照五服说,荒服的野蛮人只须向国王献纳一次贡赋。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这种理论转化为行为的一个典型例子。
班固发现把汉代对外关系的现实纳入五服论的框架是很方便的,这个事实足以表明五服说构成了现实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贡纳制度汉代对世界秩序的认识在制度上的主要表现是有名的贡纳制度的发展。
确实,有些原型的贡纳常规甚至可以追溯到商代。
但是,这些常规的制度化以及它们在对外关系领域中的应用,无疑是汉代的独特贡献。
原因是不难找到的:汉帝国面临的对外关系问题和前帝国时期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基本上有本质的不同。
新的关系需要新的制度来表现。
汉代的贡纳体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和复杂的演变过程,这在论述各个外族集团的几节中将予说明。
但是,在这里将提出几点总的意见。
①首先,指出这一点是重要的,贡纳制度务必不能只在狭隘的意义上来理解,而把它看成是用来调节中国对外关系的一种标准模式。
就其广义而言,贡的概念是汉帝国的一项普遍施行的政策,同样适用于中国人本身。
例如,各个地区的地方产物都要作为贡品献给朝廷。
在理论上,有理由这样说,中国人与非中国人之间在贡赋体系下的不同是一种程度的问题。
① 顾颉刚:《史林杂识》(北京,1963》,第 1—19 页。
② 《史记》卷六,第 236 页(沙畹:《〈史记〉译注》第 2 卷,第 125 页)。
① 武帝述及要服之事,见《汉书》卷六,第 2759 页。
关于王莽,见《汉书》卷九九下,第 4136—4137 页,所述与孙诒让的《周礼正义》一致,见该书 71(卷二十),第 80—84 页(见前第 408 页注③)。
② 《汉书》卷七八,第 3282 页;杨联陞:《关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的历史评论》,第 31 页。
① 关于进一步的论述,请看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中夷经济关系结构研究》(伯克利和洛杉矶,1967)。
学者们普遍同意,五服说基本上和现实地看,无非是叙述内部和外部地区之间相对的二等分法。
对野蛮人的外部地区来说,中国是内部地区,正如同对外部的侯服来说甸服是内部地区,在中国文明周围的要服对荒服来说就成为内部地区。
理解了这种方法,那末,我们就可以发现,汉代世界秩序的制度实际上是完全和五服系统相适应的。
如我们所知,汉代早期的皇室统治区位于以关中命名的京师地区,这个地区以四座关口和帝国的其余部分隔开。
在前汉的大部分时期,关中地区防卫保持如此高度的警惕,以致百姓经过关口时都要携带传(通行证)。
在这个地区以外的是郡,可分为两类。
据 3 世纪的学者韦昭说,在中国内地的郡称为内郡,而那些沿着边境并以要塞和关卡对付野蛮人的郡则称为外郡,也可分别称为近郡和远郡。
②很容易看出,内郡和外郡十分类似侯服和绥服。
最后,更为有趣的是,与要服和荒服之间的区别粗略相当,汉朝政府也将非中国人分为两个较大的集团,即外蛮夷和内蛮夷。
一般来说,外蛮夷生活在汉朝边界之外,因此并不直接受帝国的统治。
与之相反,内蛮夷不但居住在汉帝国之内,而且承担保卫汉朝边境的责任。
在汉代,葆塞这个专门名词经常是适用于内蛮夷的。
这样,便有了所谓卫边的蛮夷,卫边的羌人,卫边的乌桓,等等。
①此外,这种内外的区别在行政管理方面也制度化了。
外蛮夷在归顺汉帝国以后,通常处于属国的地位。
在指派一名中国官员(属国都尉)负责属国事宜的同时,蛮夷照例可以保存原有的社会风俗和生活方式。
在理论上,他们现在已成为帝国的内属,但实际上他们继续享受外蛮夷的自由。
有证据表明,至少在前汉时期,匈奴和羌的几个属国在汉的疆域之外。
另一方面,居住在帝国之中的归顺的蛮夷组成部,直接受汉朝的管理。
当状况合适时,帝国政府便采取最后的步骤,将部转变为正式的州郡。
许多例子说明,在公元 2、3 世纪这个过程一直在继续进行。
这种讨论不应认为要断言汉朝政府完全成功地将中国的贡纳制度强加于非中国人身上。
这只是表明,汉代中国人有一种中国的世界秩序的清晰观念,这种观念是建立在内外之别基础上的;他们作出了认真的努力,将它强加在邻近的非中国人身上。
必须强调指出,在实践中,汉代贡纳制度在对外关系领域中从来没有达到象它在内部同样稳定的程度。
这种制度的平衡取决于许多因素,诸如大多在中国控制之外的各色各样外国政权的兴起和冷落。
因此,在维持一种理想的世界秩序方面汉朝的成就充其量也是有限的。
然而,如果脱离汉代对中国的世界秩序的观念去看问题,那末,汉代中国的外交关系显然将是难以讲通的。
从一开始这种观念便是外交关系的一个不可分开的特征。
② 《汉书》卷八,第 241 页;《汉书》卷九九下,第 4136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3 卷,第 343页)。
① 《后汉书》卷十五,第 581 页;《后汉书》卷十九,第 717 页;《后汉书》卷二四,第 855 页;关于葆字及其涵义,见杨联陞:《中国历史上的人质》,收在他的《中国制度史研究》(坎布里奇,麻省,1961),第 43—57 页;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剑桥,1967)第 2 卷,第 202 页。
匈奴汉代政治家在他们的外交政策形成过程中面对的第一个强敌,是北方草原帝国匈奴。
①那个时代的大部分岁月中匈奴问题是汉代中国世界秩序的中心问题,因此,我们从考察东亚两个最强大民族之间关系的变化入手,是唯一合理的办法。
冒顿和他的联合体公元前 209 年,即汉朝建立的前三年,一个新兴的匈奴草原帝国由名叫冒顿的新单于②建立起来,他是在杀死自己的父亲以后取得统治权力的。
冒顿是一个杰出的有能力而且有活力的领袖,在短短数年之内,他不但成功地在各个匈奴部落之间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统一,而且几乎向所有方面扩展他的帝国。
向东,冒顿击溃了生活在东部蒙古和西部满洲的强大的东胡。
自从冒顿取得政权以后,这些集团曾对匈奴施加强大的压力。
向西,他发动了一场针对居住在甘肃走廊的月氏人的成功的战役,月氏人是匈奴的世仇,冒顿曾由他的父亲送到他们那里充当人质。
向北,他征服了一些游牧民族,包括南西伯利亚的丁零在内。
向南,由于中国在河套地区防御体系的衰落,他收复了那个地区的全部土地——这是秦朝大将蒙恬过去从匈奴手中夺去的。
①在这些广大的新领土之中,冒顿在龙城建造了匈奴每年集会的场所,它位于和硕柴达木(现代外蒙古)的附近。
龙城等于是匈奴联合体的首都,所有重要的宗教和政府事务都在那里集中处理。
每年秋天,匈奴在龙城附近举行大会,统计人口以及牲畜的数目。
②也是在冒顿领导之下,一种更加成熟的政治组织形式开始在匈奴联合体中脱颖而出。
这是左右二元体制,左在右先。
《史记》说: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
③匈奴的左右支系是在地域基础上划分的,左方管理帝国的东部,右方则管理西部。
匈奴的最高统治者单于直接统治中部领土。
这样,当汉高帝转而面对匈奴的① 匈奴与匈人(Huns)不能等同,见拉施克:《罗马与东方贸易新探》,载《罗马帝国的兴衰,反映罗马历史与文化的新研究》,特姆波里尼和哈斯合编(柏林和纽约,1978),第 2 部,第 612、697 页注 101。
关于匈奴生活方式的资料,见斯?伊?鲁登科:《匈奴的文化和诺颜乌拉的墓穴》,波伦姆斯德译(波恩,1969)。
② 单于是匈奴语言中统治者称号的汉译。
由于我们无法重建匈奴语的任何有价值部分,而且匈奴的称号和名字只能通过中国著作来了解,因此,我使用中文的译名。
这样,王的名字(如日逐王),甚至这个民族的名称匈奴,都是汉语。
后者实际上是强烈的污蔑之词,汉语的意义是凶恶的奴隶。
在这个时代和以后时代我们遇到的其他非汉人民族的名称通常也是汉人用汉语表达的称呼,如乌桓、鲜卑等。
① 关于蒙恬,见前面第 1 章《道路、城墙和宫殿》。
② 《史记》卷一一○,第 2892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164 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52 页。
《汉书》卷九四上和所提到的其他几卷的段落的译文,见德格罗特:《亚洲史中的中国文书》第1 卷《公元前的匈奴》,第 2 卷《公元前中国的西域》。
但是,由于这部著作很罕见,本卷的脚注没有它的参考材料。
③ 《史记》卷一一○,第 2890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163 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51 页。
威胁时,冒顿不但基本完成了他的新草原联合体的领土扩张,而且已经巩固了他对所有匈奴部落以及被征服民族的个人统治。
因此,在公元前 200 年,为了和他的中国对手在战场上进行一次历史性的遭遇战,他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④讲到汉高帝,他已完成了内部的统一,现在决定将匈奴赶出中国之外,并且建立汉朝对北部边界的控制。
应该指出,匈奴对汉帝国的威胁是双重的:他们经常侵入中国边境,并且在边境地区的中国人中间,特别是对那些强有力的地方领袖,散布不和的政治影响。
这种政治威胁在叛变问题上表现得最为清楚。
在汉朝初期,投向匈奴的中国变节者包括刘信(韩王)、卢绾(燕王)、陈豨(代郡太守)等重要人物。
同样值得着重指出的是,汉朝边境将领中有些人以前是商人,因此很可能仍维持着在王朝建立以前便已开始的和匈奴的贸易关系。
他们对汉朝的忠诚决不是没有问题的。
这个时期中国的亡命者中间流行着一句话:不北走胡则南走越耳!此语表明,即使普通百姓与汉朝之间,一种政治上的认同仍需要发展。
在这种考虑的推动下,高帝抓住韩王向匈奴投降的机会,在前 200 年冬天发动了一场针对匈奴的大规模军事行动。
高帝亲自率领一支三十余万人的军队追逐匈奴远至平城(在现代的山西大同附近),反而落入了冒顿设置的埋伏。
在汉朝的步兵能与皇帝会合以前,冒顿带着他的 40 万精骑突然转过来包围汉军营地,切断了皇帝队伍的供应和增援。
高帝落入进退两难的圈套达七天之久,差一点被俘。
①婚姻协议制度平城之战在称为和亲的王朝婚姻制度的成型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直到武帝(前 141—前 87 年)统治之初,和亲为汉与匈奴之间的关系树立了样板。
平城之战失败后,高帝终于认识到用军事方式来解决匈奴问题非他的力量所能及。
因此,他决定采纳一位名叫刘敬的宫廷官员提出的实现某种程度和解的建议。
在前 198 年,皇帝派遣刘敬前去和冒顿议和,最后双方达成了协议。
①第一起和亲协定包括以下四项条款:首先,一位汉朝公主将与单于结婚;其次,汉朝将一年数次向匈奴送礼物,包括丝绸、酒、稻米和其他食物,每一种都有固定的数量;第三,汉与匈奴将成为兄弟之国,地位平等;第四,双方都不在以长城为界的边境以外采取冒险的行动。
②协定在前 198年冬天正式生效,当时刘敬护送一位年青女子——身份可疑的公主——嫁给匈奴的领袖。
在这里应对协定条款的应用方式作一些评述。
首先,如同名称表明的那样,由刘敬完成的汉与匈奴之间关系的结构的主要特征是两个帝国统治家族① 《汉书》卷一下,第 63 页及以下(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1 卷,第 115 页);《汉书》卷九四上,第 3753 页;《史记》卷九三(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165 页)。
关于某些汉朝将军是商人的断言,见《汉书》卷一下,第 69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1 卷,第 127 页)。
① 刘敬原名娄敬,见《史记》卷九九,第 2719 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 1 卷,第 289 页);《汉书》卷四三,第 2122 页以下。
② 关于长城的讨论见第 1 章《道路、城墙和宫殿》及《前 221 年 12 万户向咸阳的迁移》。
在婚姻方面的联盟。
好象有一种默契,任何一方在新的统治者登基之时,一位汉朝公主便要送往匈奴,大概是作为联盟继续的保证。
于是,在惠帝继位以后不久,第二位汉朝公主于前 192 年送去嫁给冒顿,文帝和景帝都送公主嫁给单于。
③其次,汉朝给匈奴的礼物的份量在每一次协定中加以确定。
事实上协定的每次修订几乎必定会导致汉朝方面礼物的增加。
据说文帝每年增给匈奴黄金千两,武帝为了重申双方联盟,也送给匈奴大量的礼物。
从前 192年至前 135 年,协议修订不下于九次。
我们能够有确切把握断言,汉朝为每一次新协定付出了更高的代价。
但是汉代中国与匈奴之间的边界问题从来没有得到明确的解决。
前 162 年,文帝引用高帝的一份诏书,大意是说,长城以北受单于之命,而长城以内则为汉朝皇帝所有。
然而,没有迹象说明冒顿曾经表示愿意尊重中国的要求。
①匈奴帝国在冒顿有力的领导下继续扩展。
和领土扩张的同时,他对汉朝宫廷的态度越来越傲慢,他对中国货物的欲望总是难以满足。
前 192 年,冒顿甚至要求与吕后结婚。
他的信中写道:②孤偾之君,生于沮泽之中,长于平野牛马之域。
数至边境,愿游中国。
陛下独立,孤偾独居。
两主不乐,无以自娱。
愿以所有,易其所无。
吕后愤怒,要向冒顿发起进攻。
当有人提醒她平城的灾难时,她便使自己平静下来,并命令宫廷大臣用她的名义写了一封回信。
回信中说:年老气衰,发齿堕落,行步失度,单于过听,不足以自污。
弊邑无罪,宜在见赦。
很清楚,吕后实际上是在祈求单于不要侵略中国。
冒顿死于前 174 年。
在死前不久,他进行了一系列重要的征服。
他不但把月氏人完全赶出甘肃走廊,而且在伸入中亚的西域地区确立了自己的地位。
冒顿从实力地位出发,转而与中国重新谈判协定。
他给文帝写了一封威胁性的信,称呼自己为天所立匈奴大单于。
在汉朝朝廷中就和战问题又进行了一次激烈的辩论。
在仔细地权衡了双方的力量以后,文帝决定接受冒顿的条件。
①冒顿是幸运的,他有一个强有力的继承者,即他的儿子稽粥,在中国历史记载中以老上单于而为人所知(公元前 174—前 160 年在位)。
老上继续执行他父亲的扩张政策。
在西方,他继续压迫当时已重新定居于伊犂河谷的月氏人。
在东方,他甚至深入地侵扰汉的领土。
有一次他的侦察骑兵深入到汉朝首都长安的近郊。
老上还成功地在和亲协定中引进了新的内容,即增加了有关边境贸易的条款。
如果我们信任贾谊的奏疏的话,那末,尽管汉与匈奴之间私人贸易沿着③ 《汉书》卷二十,第 89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1 卷,第 181 页);《汉书》卷五,第 144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1 卷,第 315 页);《汉书》卷九四上,第 3759 页。
① 《史记》卷一一○,第 2902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1 卷,第 173 页);《汉书》卷九四上,第3762 页。
关于和亲协定,见手塚隆义:《汉初与匈奴和亲条约有关的二三问题》,《史渊》,12∶2(1938),第 11—14 页。
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第 9 页以下。
② 《汉书》卷 94 上,第 3754 页以下。
① 《史记》卷一一○,第 2896 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167 页以下);《汉书》卷九四上,第 3756 页。
边境已经在很长时间内一直在进行,但直到文帝统治时期才出现了大规模的由政府主办的市场制度。
确切地说,这是和他的理论相一致的,即认为匈奴可以用汉代中国占优势的物质文化加以控制。
与此同时,警告匈奴不要落入圈套的也不乏其人。
②而且,班固所说逮至文帝,与通关市,可以支持这件奏疏所说的可靠性。
③很清楚,边境市场制度是匈奴强加于汉朝的。
由贾谊的卒年前 169 年可以判断,建立官方边境贸易的协议必然是在文帝与老上之间达成的。
如同贾谊奏疏清楚表明的那样,边境贸易满足普通匈奴人的需要,他们大概从大量给予单于和其他匈奴贵族的皇帝礼物中是得不到多少好处的。
当匈奴从婚姻协定的条款中得益很多的时候,对于汉代中国来说,除了单于方面并不可靠的不侵略诺言之外,实际上并不能证明为此付出高昂费用是合理的。
中国方面的记载表明,差不多在双方关系由两个皇室之间的异族通婚结合在一起的早期,单于就不认真履行和平协议。
前 166 年,老上单于亲自率领 14 万名骑兵侵入安定(现代甘肃),深入到雍,后来那里成为汉朝皇帝的避暑地。
前 158 年,他的继承人军臣(公元前 160—前 126 年在位)派遣 3 万骑兵袭击上郡(现代内蒙古和山西北部),另一支 3 万名骑兵袭击云中(也在内蒙古)。
①和匈奴之间的战争因此,在中国人看来,由刘敬完成的关系模式是昂贵而且无效的。
如同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在文帝时期这种关系得到最充分的发展;但是也正是文帝最急于废除它,而放弃这种制度要承担与匈奴进行战争的危险。
在他统治的中期,皇帝为一场可能的武装对抗作了每一种准备。
他和帝国的卫军一起,穿上军装,在上林苑骑马射击,研究军事技艺。
②由于他是一个谨慎和俭朴的人,他的帝国又勉强地才从内部骚乱中恢复过来,所以他避免对北方游牧民族采取攻势。
中国为了摆脱和亲制度的束缚还必须等待。
前 134 年,当武帝在位时,时机来到了,这时的帝国在政治上、军事上和财政上均已巩固,更重要的是在朝廷中有一个强有力的、有雄心的和大胆的集团充当领导。
前 135 年,匈奴要求重订协定。
此事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讨论时,象往常一样,多数意见是倾向于和平的。
因此武帝答应了匈奴的要求。
但是皇帝的决定显而易见是非常勉强的,一年以后(前 134 年),他便推翻了这个决定,接纳了一位边境商人提出的在马邑城(属雁门郡,现代属山西)设伏② 《新书》(《四部备要》本)卷四,第五叶。
警告匈奴的是一个名叫中行说的中国逃亡者,见《史记》卷一一○,第 2899 页(余英时:《贸易和扩张》,第 37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170 页)。
③ 《史记》卷一一○,第 2899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170 页);《汉书》卷九四下,第3841 页。
贾谊关于五饵以及匈奴的尚武品质将因此遭受削弱的建议,见《汉书》卷四八,第 2265 页(颜师古注③)。
① 《汉书》卷四,第 125、130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1 卷,第 225、265 页);《汉书》卷九四上,第 3761,3764 页;《史记》卷一一○,第 2901、2904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172、175 页)。
关于雍靠近长安和它作为一个宗教中心的重要性,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67 页。
② 关于文帝的行为,见《汉书》卷九四下,第 3831 页。
捕捉单于的计划。
这一密谋被单于发现,埋伏失去作用。
但汉朝与匈奴之间完全破裂,二者之间以和亲方式和汉朝以姑息迁就为特点的相互关系,经历了 70 余年,终于彻底结束了。
①直到前 129 年秋季以前,全面战争并未发生。
前 129 年秋季,4 万名中国骑兵受命对边境市场的匈奴人发起突然袭击。
汉朝的武装力量之所以选择边境市场作为他们的第一个目标,是因为即使在流产的设伏以后,匈奴人继续经常大批地前来这些地点贸易。
前 127 年,将军卫青率领一支军队从云中经过边境前往陇西,从匈奴手中夺回了鄂尔多斯。
紧接着这次征服以后,10万中国人被遣往该地定居,建立了朔方郡和五原郡。
鄂尔多斯的丧失对于匈奴来说是冒顿时代以来所遭受的第一次较大的挫折。
②前 121 年,匈奴受到将军霍去病的另一次沉重的打击,在中国军事史上,霍与卫青同被视为罕见的天才。
③霍去病率领一支轻骑兵西出陇西,6 日之内,转战匈奴五王国,夺取了焉支山和祁连山区域。
匈奴浑邪王被迫带着 4万人投降。
然后在前 119 年霍去病和卫青各率领 5 万骑兵和 3 至 5 万步兵,沿着不同的道路前进,迫使单于和他的宫廷逃往戈壁以北。
虽然汉朝在这些战役中取得了重大的胜利,但仍远远没有赢得战争。
汉朝在人力和其他物力方面也遭受沉重的损失。
根据官方报道,每一方丧失 8至 9 万人。
汉朝军队带往沙漠的马匹在 14 万以上,带回中国的不到 3 万。
由于马匹的严重不足,汉朝没有能力对沙漠中的匈奴发动另一次袭击。
①此外,根据公元初期一位汉朝军事家的分析,有两个特殊的困难妨碍汉朝进行任何长期持久的反对匈奴的战争。
首先是后勤方面的食品供应问题。
平均来说,一个士兵 300 天的行程要耗费 360 公升由牛负载的干粮,而每头牛的食物另需 400 公升。
过去的经验表明,牛在沙漠中百日之内将会死去,剩下的 240公升干粮对于携带它的士兵来说仍是太重了。
其次,匈奴地面的气候也给汉朝的士兵造成了难以克服的困难,他们决不可能携带足够的燃料来应付冬季致命的寒冷。
正如分析者所正确指出的那样,这两个困难说明了为什么没有一次进攻匈奴的汉朝远征能持续一百天。
②涉及这些远征中汉朝士兵给养的问题可以由李陵将军的事例得到证明。
前 99 年,当李的军队在敦煌附近为匈奴包围时,他发给每个士兵二升干粮和一片冰,以此作为他们分散开来逃出包围圈的给养。
他命令士兵们三天以后在汉朝的一处据点重新会合。
虽然这可能是个个别的例子,但它说明,当在① 《汉书》卷五二,第 2398 页以下;《汉书》卷九四上,第 3795 页以下。
《史记》卷一一○,第 2940 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 176 页以下)。
②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66 页;《史记》卷一一○,第 2906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177 页以下)。
③ 关于这两位将军,见《史记》卷一一一,第 2906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126 页以下);《汉书》卷五五。
关于这些战役的一览表,见鲁惟一:《汉武帝的征战》,收在《中国的兵法》(小基尔曼和费正清编),第 111 页以下。
① 关于人、马的损失和出征的费用,见《汉书》卷二四下,第 1189 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 274 页)。
《史记》卷一一○,第 2910 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182 页以下);《史记》卷一一一,第 2938 页(沃森,同上书第 2 卷,第 209 页);《汉书》卷九四上,第 3771 页;鲁惟一:《汉武帝的征战》第 97 页。
② 这些看法是严尤向王莽提出的(公元 14 年),见《汉书》卷九四下,第 3824 页。
中国疆界之外进行征讨时,汉朝士兵即使为了活命,也必须轻装和迅速行动。
③但是,作为这些战斗的一个结果,汉朝向西域扩展的牢固基础是奠定了。
以前由浑邪王占领的土地从甘肃走廊向西伸展到罗布泊。
在浑邪王于公元前121 年投降以后,全部匈奴人移出该地区,汉朝在那里建立了酒泉郡。
以后又加设了三郡,即张掖、敦煌和武威,和酒泉一起,在汉朝历史上以河西四郡著称。
①由于河西的归并,汉朝成功地将匈奴和以南的羌人隔开,还能直接进入西域。
正如此后的历史充分显示的那样,河西成为汉朝在西域军事活动的最重要的基地。
匈奴内部争夺领导权的斗争从公元前 115 年到前 60 年这一时期可以看到汉与匈奴关系史上两个相关的发展。
首先,这一时期汉与匈奴为控制西域而斗争,以汉朝的完全胜利告结束。
其次,同一时期匈奴帝国瓦解了,这主要是内部权力斗争的结果。
这种瓦解终于导致单于在前 53 年归附汉朝。
我们将在下面论述西域的一节中讨论第一方面的发展;现在先集中讨论第二个方面。
公元前 60 年突然在匈奴人中间爆发的权力之争,其根源在于草原联合体的政治结构。
早在冒顿时期,匈奴已发展成一种左右的二元体制。
每一部分都有它自己的地区基础,并享有高度的政治自治权。
地区首领(王)有权指定下属的官员。
这种地方主义导致某些历史学家相信匈奴联合体保持一些封建主义因素。
②在早期,职务既不一定是世袭的,也不是终身制,大部分由皇室成员或其配偶氏族成员所控制。
但由于联合体的扩展,更多的地区王国建立起来。
它们的王是其既存地位被确认的地区首领。
事情很快就变得一清二楚,原来的结构缺乏调节新的政治现实的灵活性,也难以保持有效的团结。
在公元前 120 年前后,我们发现,匈奴帝国西部的两个强大的王(浑邪王和休屠王)没有被分配到按二元原则的右翼。
二者有他们自己的土地和人民,单于对他们的控制力是微弱的。
当前 120 年浑邪王带着他的 4 万人向中国投降时,这一点得到清楚的表现。
①地方主义的增长在公元前 1 世纪更为明显,出现了地区的王拒绝参加在单于宫廷中举行的年会之争。
而且,这一时期几个单于在他们得到统治宝座以前都不得不在原来由他们控制的地区发展权力基础。
前 57 年,五位自封的单于争夺宝座,他们都有自己的地区追随者。
②③ 《汉书》卷五四,第 2455 页。
① 关于四郡建立的时间是有疑问的。
一种观点认为,四郡中没有一个是在公元前 104 年以前建立的,最后建立的武威可能是在公元前 81 年至前 67 年之间。
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 1 卷,第 59 页以下,第 145 页注②。
② 关于匈奴国家的封建性质,见威廉?麦戈文:《中亚的早期帝国:斯基泰人和匈人以及他们在世界史上的作用,特别利用中文史料》(查佩尔希尔,纽约州,1939)第 118 页。
① 《汉书》卷六,第 176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62 页);《汉书》卷九四上,第 3769页。
② 《汉书》卷九四下,第 3795 页。
关于匈奴的政治结构,见谢剑:《匈奴政治制度的研究》,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41:2(1969),第 231—271 页。
和地方主义增长有关系的是从公元前 114 年延续到前 60 年的一场领导危机。
在这时期匈奴总共产生了七位单于。
除了两位例外,他们中没有一人统治时间超过 10 年。
时间最短的在统治宝座上只有一年。
这和冒顿(公元前209—前 174 年)以及军臣(公元前 160—前 126 年)的长期统治形成鲜明的对比。
早期的单于有能力扩展帝国,并将和亲的协定强加给汉朝。
后来的单于不但统治时间短,而且以领导软弱为其特征。
他们中的两位,即詹师卢(公元前 105 至公元前 103 年)和壶衍鞮(公元前 85—公元前 69 年)在童年时出任单于之职。
③前者被称为儿单于,后者则为其母所左右。
应该指出,领导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匈奴的继承制度造成的。
从冒顿时代到公元前 2世纪中叶,我们能够看到一种父传子的继承的一般形式。
在冒顿和虚闾权渠(公元前 68—公元前 60 年)之间发生的 11 次继承中,只有四次违反了这种形式。
一例是叛乱的结果,二例是由于单于之子太小。
只有最后一例,虚闾权渠在表面上正常的情况下从他的兄弟壶衍鞮(公元前 85—公元前 69 年)手中接收了统治宝座。
①由于继承通常由父传子,统治的单于一般有权选择他的继承者。
这种权力可能导致麻烦。
冒顿父亲头曼的最后的有些专横的决定,要使幼子成为继承者,这便堵塞了长子冒顿嗣位之路;为了登上统治宝座,冒顿准备犯忤逆罪。
但在公元前 2 世纪末,继承在很大程度上已正规化了。
在前 105 年,匈奴贵族显然承认儿单于的嗣位是合法的,尽管对他的品格不无忧虑。
②这种继承形式在匈奴帝国早期发展中很可能是一种稳定的力量,但是,在公元前 1 世纪遇到战时紧急情况时,它证明是越来越无力应付了。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呼韩邪(公元前 58—前 31 年)规定新统治者,即作为法定继承人的他的长子,必须将统治宝座移交给一个兄弟。
历史记载表明,从呼韩邪时代到公元 2 世纪中叶,兄弟继承实际上是准则。
③前 60 年,右贤王屠耆堂成为握衍朐鞮单于。
新单于是一个有强烈地区偏见的人。
他一登上统治宝座便开始清洗那些在已故单于手下和在左方任重要职务的人。
于是引起了对抗,在前 58 年,左方贵族推举呼韩邪为他们自己的单于。
握衍朐鞮不久在战斗中被击败自杀。
④但是,在这时匈奴的地方主义已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统一的外表都难以维持了。
前 57 年,在五个地区集团之间发生了权力之争,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单于。
到前 54 年,战场上只剩下两家,分别以两个竞争的兄弟为首,即呼韩邪单于和郅支单于。
呼韩邪被郅支击败以后,放弃了他在北方的都城,往南向中国移动,希望和汉朝议和。
①呼韩邪并非前 134 年婚姻协议中止以后对恢复与中国的和平关系表示兴趣的第一个单于。
早在前 119 年,当匈奴在霍去病和卫青手下遭到重大损失时,伊穉斜单于(公元前 126—前 114 年)派遣一名使节前往汉朝以和亲的名义恳求和平。
在答复中,汉朝政府提议单于应成为一个外臣。
这使单③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74、 3782 页。
①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87 页。
② 关于冒顿的活动,见《汉书》卷九四上,第 3749 页。
关于儿单于在嗣位以后表现出来的沉溺于残酷行为的倾向,见《汉书》卷九四上,第 3775 页。
③ 关于继承问题,见手塚隆义:《匈奴单于相续考》,《史渊》,20:2(1959),第 17——27 页。
④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89 页以下。
① 《汉书》卷九四下,第 3795 页以下。
于感到愤怒,和平谈判以失败告终。
②前 107 年,乌维单于停止了所有边境袭击,为的是表示他对恢复婚姻联盟的愿望。
汉朝要求匈奴送他们的太子到长安作人质,此事再次使谈判毫无结果。
③公元前 1 世纪上半期进行的几次其他和平尝试也是徒劳的,因为汉朝廷干脆拒绝任何低于属国的条件。
和汉朝的贡纳关系现在谈一谈贡纳制度是顺理成章的。
正如前面所述(见《贡纳制度》小节),汉朝的贡纳制度就其最广泛意义而言是一种同样适用于中国人和外夷的普遍原则。
但是在实际行施时,作为在对外关系范围内应用的制度,它经常改变以适应发生的不同情况的需要。
以匈奴为例,最初汉朝坚持的贡纳一词有三重涵义。
首先,单于或他的代表应到汉朝宫廷朝觐;其次,单于应送一名质子,最好是太子;第三,单于应以向汉朝皇帝呈献贡品来报答帝国赏给的礼品。
将这些条件和婚姻协定作一比较,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贡纳制度下,匈奴的政治地位从兄弟之国降低到外臣。
按照五服理论,正如政治家萧望之所指出的那样,匈奴应被列为汉帝国的荒服。
①当呼韩邪单于采取行动迎合中国时,他完全知道将会发展的新关系的模式。
前 53 年,当贡纳问题在呼韩邪宫廷会议中提出时,一群匈奴贵族强烈地反对屈服的想法。
他们以为,一旦匈奴成为汉朝的附属国而使自己遭受屈辱,他们将立即失去迄今为止没有问题的在中国以外各种民族中间的领导地位。
但是,主和派领袖之一,左方的伊秩訾王在回答这种论调时指出:②今汉方盛,乌孙城郭诸国皆为臣妾。
自且鞮侯单于(公元前 101—前 97 年)以来,匈奴日削,不能取复。
虽屈强于此,未尝一日安也。
今事汉则安存,不事则危亡,计何以过此!呼韩邪完全支持这一观点,最后作出了接受汉朝提出的条件的决定。
会议以后,呼韩邪派他的儿子右贤王铢娄渠堂到汉朝作质子。
在下一年(前 52 年)他向边境五原郡的官员提出一份正式的声明,表示他打算在前51 年元旦亲自向皇帝表示效顺。
这样,他便彻底履行了汉朝贡纳制度要求的全部形式。
从汉朝的观点来看,呼韩邪的朝觐旅行无疑是它同匈奴关系史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它确实是自从公元前 200 年高帝平城之败以来关系模式的一次重大的改变。
部分是作为一种权宜之计的手段,但可能也是为史无前例的胜利所陶醉,汉朝授予单于不是通常情况下的荣誉,而是对单于加以一种松散的控制。
①单于更多地是作为一个对抗的国家元首而不是作为臣属来对待。
在皇帝接见时,他被指定位于所有其他王公贵族之上。
当典礼主持者正式将②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71 页。
③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73 页。
① 关于新形式的内在原则,见《史记》卷一一○,第 2913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186 页)。
关于萧望之,见《汉书》卷七八,第 3282 页;《汉书》卷九四下,第 3832 页。
② 《汉书》卷九四下,第 3797 页。
① 松散的控制政策(羁縻)审慎地避免将正规的官僚政治强加在非中国民族身上,关于这一概念见杨联陞:《关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的历史评论》,第 31 页他引到皇帝宝座之前时,不是用他个人名字而是用正式称号来称呼,视作皇帝的一位藩臣。
而且,他甚至被免除了向汉帝行跪拜礼。
在财政和物质方面,呼韩邪也因履行贡纳制度而得到丰厚的报酬。
②当他在首都停留时,他从皇帝那里接受了下列物品:黄金 5 公斤,钱 20 万,衣服77 套,8000 匹丝织品,以及絮 1500 公斤。
他还得到 15 匹马。
当呼韩邪回家时,他带走了 680 千升粮食。
贡纳制度中的财政部分证明对匈奴来说是特别有吸引力的。
自从第一次朝觐的行动得到汉朝的慷慨回报以后,呼韩邪要求在前 50 年第二次致敬,并在前 49 年亲自向皇帝呈献礼品。
这时帝国的礼物增加为 110 套衣服,9000匹丝织品,2000 公斤絮。
从前 50 年到前 1 年,和单于效顺相联系送到匈奴的丝见表 10。
表 10 帝国给匈奴的礼物年代(公元前)514933251絮(斤)15002000400050007500丝织品(匹)80009000180020002000很可能因为他一直害怕遭到他的兄弟郅支单于的攻击,呼韩邪不敢频繁前往中国。
至少这是他自己对公元前 49 年在第二次致敬和前 33 年第三次致敬之间长期间隔作出的解释。
①在呼韩邪的辩解中可能包含某些真实性;只是在公元前 33 年以前不久郅支才被消灭。
前 36 年,一个刚毅的低级官员陈汤争取到西域都护甘延寿的帮助,召集了一支远征军,成功地击溃郅支,并把他的首级作为战利品送到长安。
这次冒险行动是地方上筹画的,中央政府事先并未同意;甚至有关诏旨的公布也缺乏应有的授权。
两位官员认为他们应主动地以这种方式行事,因为此事如果提出,他们是否获准付诸行动,很值得怀疑。
他们的忧虑确是有根据的,因为当事情向长安报告时,对待他们的态度是有节制的宽容,甚至只是勉强承认他们的战功。
在这时,汉朝政治家并不热衷于参与远离本土的纠纷。
②当内部情况使他不能脱身时,单于便派遣一名自己的代表代替他带着贡品前往汉朝宫廷。
例如,前 31 年复株累继承呼韩邪成为单于时,他嗣位的周围情况有些可疑。
他立即送一位新王子到中国作人质,并在前 28 年派一位王呈献贡品。
但直到前 25 年,他才亲自前来表示效顺。
对汉朝来说,它从政治上非常重视单于的效顺。
如同表 10 所清楚表示的那样,汉朝为单于表示效顺的每一次访问增加礼物,以此鼓励他的到来。
事实上,维持贡纳制度的费用比起较早的婚姻联盟制度要高得多。
例如,在前89 年,当单于和汉朝商议重新订立婚姻协定时,他仅要求每年支付增加到 400② 《汉书》卷九四下,第 3798 页。
① 《汉书》卷九四下,第 3803 页。
② 关于这一事件,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 211 页。
千升酒,100 千升谷物,10000 包丝,这表明在更早的和亲协定下汉朝的支付一定低于这些数目。
③据班固说,和亲协定之所以失败是由于和匈奴从边境袭击的所得相比,给与的东西太少。
①但是,早在公元前 3 年,汉朝已感到单于的朝觐旅行为国库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有些朝廷官员甚至从纯粹经济立场出发加以反对。
②事实无可争辩地表明,在政治上考虑,贡纳制度比起和亲来有如此的优越性,以致汉朝愿意为此付出更高的代价。
汉朝坚持将贡纳制度规定为三个基本因素,即朝觐、质子和贡赋。
呼韩邪的对手郅支单于和汉朝的关系可以为此提供例证。
当郅支单于知道他的兄弟归附中国时,在前 53 年他也送了一个儿子到汉朝去作人质。
然后在前 51 年和前 50 年郅支两次分别派使者向皇帝献贡品,希望就有利的和解一事和呼韩邪竞争。
但是郅支单于不能履行三项义务中最重要的一条即朝觐,因而他从未被接纳入贡纳体系之中。
在贡纳制度下,匈奴在字面的各种意上仍维持一个独立国的地位和充分的领土完整。
如同和亲时期一样,长城继续成为汉与匈奴之间的分界线。
在公元前 8 年,汉朝要求得到一块有价值的匈奴的带状地,该地伸入汉朝边境的张掖郡。
但是单于断然拒绝了这一要求,并说,这块土地多少世代以来一直是他们的领土,根据宣帝和呼韩邪单于之间的最初的协议,长城以北的一切土地属于匈奴。
③但是在其他方面贡纳关系明显地与和亲关系不同。
例如,匈奴帝国不再是平等地位的兄弟之国,而是汉的外臣。
在贡纳制度下匈奴政治地位的下降,也从汉朝拒绝缔结另一次婚姻联盟反映出来。
前 53 年,呼韩邪利用朝觐之行的时机要求允许他成为皇帝的女婿。
但是,过去作为荣誉赐给单于的女性至少名义上是公主,现在不同了,元帝赐给他一名叫做王嫱(昭君)的宫女——可是她恰恰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美人。
在贡纳制度下,再没有汉朝公主嫁给单于了。
①北匈奴与南匈奴当呼都而尸单于(又名舆,公元 18—48 年)统治时,中国进入了一个大的政治动乱时期,它以王莽的新朝没落开始,而以光武帝重建汉朝告终。
匈奴抓住时机恢复对西域以及邻近民族(特别是乌桓)的统治。
②不用说,中国与匈奴之间的贡纳关系也中断了。
公元 24 年,更始帝(23—25 年在位)要求匈奴按贡纳制度恢复与汉朝的关系。
呼都而尸单于回答说:③匈奴本与汉为兄弟。
匈奴中乱,孝宣皇帝辅立呼韩邪单于,故称臣以尊③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80 页。
① 见《汉书》卷九四下末(第 3833 页)班固的评论。
② 《汉书》卷九四下,第 3812 页。
③ 《汉书》卷九四下,第 3810 页。
① 《汉书》卷九四下,第 3803、3806 页。
关于这一婚配的传说和它在随后的中国文学中的地位,见阿瑟?韦利:《白居易的生活与时代:公元前 772—846 年》伦敦,1949),第 12 页以下,第 130、184 页。
关于遣送中国公主与其他亚洲民族首领结婚的更多事例,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前 125—23 年的早期阶段》(莱顿,1979),第 43 页以下、第 146 页以下。
② 关于乌桓,见以下《乌桓的迁居》。
③ 《汉书》卷九四下,第 3829 页。
汉。
今汉亦大乱,为王莽所篡,匈奴亦出兵击莽,空其边境,令天下骚动思汉。
莽卒以败而汉复兴,亦我力也,当复尊我。
呼都而尸单于颠倒贡纳体制的说法是很认真的。
在公元 25 年,他宣布立卢芳为帝,卢是一位边境豪富,他曾声称自己是武帝的后裔。
④单于这样做的理由是,当一个汉朝宗族来归顺匈奴时,他应该受到如呼韩邪一样的待遇。
在他统治的鼎盛时,呼都而尸甚至以自己和著名的祖先冒顿相比,有几个方面证明这个对比是有道理的。
首先,在东汉王朝的最初年代,光武帝对匈奴的政策是一种绥靖政策。
他卑辞厚币,以待来使。
其次,匈奴对汉代中国发起多次袭击。
第三,呼都而尸在中国北部边境的地方首领中间找到了强有力的同盟者,如卢芳和彭宠。
按照这种状况汉朝与匈奴之间的关系的确使人想起了冒顿时代的模式。
但是相似之处与现实相比更多是表面的。
主要由于地方主义在匈奴中间的增长,呼都而尸从来没有可能树立象冒顿那样的无可争辩的权威。
例如,当呼都而尸指定他的儿子为太子,从而违反了已故的呼韩邪宣告的兄弟相继原则时,他的侄子右方日逐王比是如此愤怒,以致拒绝出席匈奴宫廷的年会。
作为前一个单于的长子,比无疑对嗣位有合法的权利。
①但更重要的是,作为右方的日逐王,比已在匈奴帝国的南部建立了牢固的权力基础。
这样,在 48年,即呼都而尸的儿子蒲奴继承单于的宝座两年以后,南部的拥有总数 4 万至 5 万兵力的八个匈奴部落宣布比是他们的单于。
②匈奴再一次分为两个集团,在整个后汉时期各自称为南匈奴和北匈奴。
一方面由于北匈奴的难以对付的压迫,另一方面由于广泛蔓延的自然灾害如饥荒和传染病,单于比决定效法他的祖父呼韩邪的榜样,在 50 年带领南匈奴归入汉朝的贡纳体制。
为了完成他的新的义务,单于不但派质子到汉朝宫廷,而且在汉朝使节面前跪拜接受皇帝的诏旨,以表示他的归顺。
不用说,南匈奴为这一归顺得到很好的报酬。
除了得到金印和其他标识以示荣誉之外,单于还从汉朝收到 1 万匹缯,2500 公斤丝,500 千升谷物和 36 万头牲畜。
③后汉与南匈奴中国的贡纳制度在后汉应用于南匈奴时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变化。
第一,贡纳制度变得更加严格地正规化。
在匈奴方面,单于的政治地位现在清楚地是一位臣。
制度要求他在每年年底派遣护送贡品的人和质子前往汉朝。
与此同时,皇帝将派遣一位帝国使者(谒者)护送以前的质子回到单于的宫廷。
这些贡纳的行程是如此准时,以致于据报道新旧质子经常在来去中国的道路上相遇。
很可能,由汉朝宫廷设计的这种轮换质子制度,目的在于扩大中国对所有未来的匈奴领袖们的影响。
就汉朝而言,皇帝给予匈奴统治阶级各色各样人物的礼物和给予整个南匈奴的财政援助也以年度为基础而正规化了。
例如,赐给匈奴使节的丝织品④ 《后汉书》卷十一,第 505 页以下;《后汉书》卷八九,第 2940 页以下。
并见毕汉斯:《汉代的中兴》第 3 卷,《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39(1967),第 102 页以下。
① 见手塚隆义:《关于日逐王独立与南匈奴单于之继承》,载《史渊》25:2(1964),第 1—12 页。
② 《后汉书》卷八九,第 2942 页以下。
总数固定为 1000 匹,赐给匈奴贵族则为 10000 匹。
根据一位中国朝廷官员的奏疏,公元 91 年这一年提供给南匈奴的物资价值 100900000 文。
①第二,对贡纳制度的控制更加严密,以将南匈奴置于汉朝的监督之下。
公元 50 年,建立了一个管理匈奴事务的新官职——使匈奴中郎将。
②该官员的职责除了监督他们的活动和动向之外,还专门参与匈奴人民中间争端的司法裁定。
这些职责要求该官员到处陪伴单于,因此根本违背了呼韩邪单于时代遵守的惯例,当时单于事实上享有完全的政治自治权。
第三,后汉朝廷作出自觉的努力,使贡纳体例更紧密地符合整个帝国制度,做法是将南匈奴移入中国,把他们重新定居于边境八郡(在现代的陕西、甘肃和内蒙古)。
公元 50 年冬天发布的一道诏旨,命令南匈奴的单于在西河郡(陕西)的美稷建立他的宫廷。
同时,以卫护为名,得到 2000 骑兵和500 弛刑犯人组成的队伍支援的帝国指导匈奴的机构,在同一地区建立。
此外,汉朝政府又迫使大批中国人移居边境的这些郡,在那里开始出现了匈奴和汉人杂居的情况。
①随着这些重要的变化,后汉时期在中国与匈奴之间的关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经济上,南匈奴几乎完全依赖汉朝的援助。
正如公元 88 年单于向汉帝上书所说:②积四十年,臣等生长汉地,开口仰食,岁时赏赐,动辄亿万。
政治上,汉朝对南匈奴的控制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
例如,公元 143 年,在单于的宝座由于一次叛乱的结果空缺三年以后,汉朝甚至能够将一位居住在中国首都的匈奴王子立为单于。
③在宗教方面,自公元 50 年开始加入汉朝的贡纳体制时起,与单于对匈奴的天履行季节祭祀的同时,他每年三次向已故的汉朝皇帝供奉祭品。
④毫无疑问,在他们移入汉朝疆域之内以后,南匈奴和汉帝国发展了许多亲密的联系。
在某种意义上,将南匈奴的历史看成是后汉时期中国史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合理的。
但这决不意味南匈奴已被中国文明所吸收。
事实上,汉朝与南匈奴的关系从来不是完全平静的;摩擦和武装突冲时有发生。
除了杂居之外,单于对在政府监督之下产生的多方面的汉朝影响特别愤怒。
而杂居从长远看会削弱匈奴作为一个游牧民族的大部分活力。
于是,据报道,公元 94 年,单于安国被拉向新降附的来自北方的匈奴人一边,同时又疏远了已在中国安居的旧集团。
结果他同北方的战士联合在一起,开始了一场反对汉朝的大规模叛乱。
①① 贡品的数量是在公元 50 年确定的;《后汉书》卷八九,第 2944 页。
94 年上奏疏的人是袁安,见《后汉书》卷四五,第 1521 页。
② 《后汉书》卷一下,第 78 页;《后汉书》卷二八,第 3626 页。
① 《后汉书》卷八九,第 2943 页以下。
关于弛刑和他们被纳入军队,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莱顿,1955),第 240 页以下;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 1 卷,第 79 页、150 页注 24。
② 《后汉书》卷八九,第 2952 页。
③ 《后汉书》卷八九,第 2962 页以下。
④ 《后汉书》卷八九,第 2944 页。
① 《后汉书》卷 89,第 2955 页。
关于最初的部落成员的不同来源以及那些新近归附的人的问题,见手塚重要的是,与汉朝宫廷的期望相反,边境的中国定居者在种族混杂的边境社会中并不是经常帮助政府维持法律和秩序的。
反之,他们有时与匈奴合作,反对汉朝的利益。
例如,公元 109 年,匈奴宫廷中的一个来自边境的中国顾问韩琮,随同单于到汉朝首都朝觐。
在回到边境时,韩琮对单于说,现在攻打汉朝的时机已经成熟,因为在洛阳停留时他发现中国内地有很大的水灾,许多人死于饥饿。
单于接受他的劝告便起来造反。
②如同这个例子所清楚表明的那样,在后汉朝廷采取将匈奴安置于帝国境内的政策以后,在北部边境一种复杂的和经常是危险的种族关系发展起来了。
这种政策的严重后果,在快到了世纪末沿着西晋全部边境的野蛮人的骚乱达到令人吃惊的比例时,才为中国政府所充分理解。
可能更值得注意的是,当南匈奴的后裔于 304 年在汉化的能干的刘渊领导下起兵时,大量边境的中国人投向他们。
③西晋于 317 年崩溃后,南匈奴成功地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异族王朝。
分而治之的政策从一开始,后汉朝廷就决定阻止北匈奴和南匈奴的重新联合。
为了贯彻这种分而治之的政策,汉朝政府一贯地和慎重地按照不同的办法来对待两个匈奴集团。
如上所述,对南匈奴采用严格的贡纳制度模式,北匈奴则完全置身于该制度之外。
汉代中国只承认南匈奴是呼韩邪的合法继承者。
整个后汉时期,北匈奴被当作事实上的军事和经济力量来对待,而不是看成一种法律上的政治实体。
至于北匈奴,他们在单于蒲奴领导下相对来说对中国是无礼的和固执的。
和他们的南部兄弟不同,北匈奴不准备参加汉朝的贡纳体制,甚至在他们经历最大困难的年代仍然如此。
数年饥荒和传染病所造成的人力重大损失,迫使蒲奴早在公元 46 年便觅求与汉朝和好。
后来,在南匈奴归附中国成为属国以后,蒲奴作出不少于三次不成功的尝试,企图重建与中华帝国的和平关系(51 年、52 年和 55 年)。
在所有这些时机,他要求以和亲的条件进行和解。
公元 52 年,这个要求被提到官员们面前,征求他们的意见,《汉书》的编纂者之一班彪就对外关系问题提出了一份很长的奏疏。
①公元 52 年的和平活动特别足以说明北匈奴的态度。
在这一次,蒲奴派遣使者前来汉朝宫廷,带着马匹和毛皮作为贡礼,要求两个皇室之间结亲。
同时单于还表示了他想要得到新的中国乐器和允许他带着西域诸国的代表前来中国的愿望。
整个后汉时期,北匈奴和汉朝的关系一般地是在贸易和战争之间交替出现。
有证据表明,比起缔结持久的和平以解决所有政治争端来,北匈奴对建立与汉朝的贸易关系可能更感兴趣。
贸易能够分成两类:一类是官方贸易,采用以帝国的礼物和贡品交换的形式;一类是私人贸易,在边境两个民族之隆义:《关于南匈奴的故胡与新降》,载《史渊》,27:1(1966),第 1—10 页。
② 《后汉书》卷八九,第 2957 页。
③ 关于刘渊,见《晋书》卷一○一,第 2649 页;《资治通鉴》(卷八五,第 2702 页)以现已散失的资料为据,声称中国人(晋)和匈奴人(胡)都集合在刘渊一边。
① 《后汉书》卷八九,第 2942、2945—46、2948 页。
间进行。
例如,公元 52 年北匈奴的贡品和帝国进行交换的礼物,其价值大致相等。
据报道,在 55 年和 104 年也有同样的交换。
①边境上的大规模私人贸易对于北匈奴的经济来说甚至是更为基本的。
在后汉王朝起初的数十年内,北匈奴多次带牛马长途跋涉到边界市场和边境的中国人贸易。
公元 63 年,他们沿边界发动几次袭击,迫使汉朝对他们开放边境市场。
公元 84 年,汉朝武威太守报告:匈奴希望重开贸易。
这次单于派遣几个王公贵族带着一支万余头牛马的商队,前来与中国商人贸易。
在中国旅行期间,匈奴的王公贵族受到很好的招待,汉朝政府大方地用礼物酬劳他们。
②显然,双方都把贸易看成是在他们关系进程中头等重要的事情。
在后汉时期,和北匈奴之间的战争周期性地爆发,但是这些战争与前汉时期的战争相比,总的来看次数较少,规模也小得多。
在公元 73 年和 89 年分别爆发的两次较大的冲突,都以北匈奴的挫折告终。
③但是北匈奴在外蒙古和中亚的衰落大概不能完全归因于汉朝的军事优势。
其他两个互相联系的发展也必须加以考虑。
一个是北匈奴联盟的人力由于大规模逃亡而遭到巨大损失。
从公元 1 世纪的 80 年代开始,内部的权力斗争、传染病和饥荒导致北匈奴联盟的组成民族中许多人逃出他们的领土。
有些人归附于汉朝当局,其他人则寻求南匈奴、乌桓、鲜卑或丁零的庇护。
例如,公元 83 年,几个北匈奴首领来到边境上的五原投降,带来 38000 人、20000 匹马,和 100000 头以上的牛羊。
《后汉书》记载,到 85 年,大约 70 个集团在年长的首领率领下从北匈奴逃往汉朝,更多的甚至和南匈奴联合。
在 40 年内南匈奴的人口总数明显增加,从公元 50 年大约 50000,到 90 年增加为 230730。
有证据表明,这一增长并不单单是自然的增殖,而是长年累月将大量北匈奴人民吸收入南方集团的结果。
①北匈奴的非中国邻居们也利用他们的内部困难从不同方向发动进攻。
被削弱了的和数量减少了的北匈奴,南边遭到南匈奴、北边则受到丁零的攻击;鲜卑攻打他们的左侧,来自西域的侵略者侵犯他们的右侧。
受各方的袭扰,北方的单于难以维持他的地位,便逃往西方。
②特别是北匈奴遭受来自新兴的鲜卑联盟的威胁,后者在公元 87 年给予北匈奴巨大的打击,杀死北方的单于,剥他尸体的皮。
这次灾难性的失败使部分北匈奴南逃;包括 20 万人的58 个部落——其中 8,000 人能作战——来到边境的云中、五原、朔方(在鄂尔多斯)和北地(宁夏)四郡向汉朝投降。
公元 91 年,北匈奴的残余向西远徙至伊犂河流域,他们对外蒙古和中亚的统治结束了。
③① 《后汉书》卷八九,第 2948、2957 页。
② 《后汉书》卷八九,第 2949—2950 页。
③ 《后汉书》卷八九,第 2949、2952 页。
① 马长寿:《北狄与匈奴》,第 37 页;手塚隆义:《关于南匈奴的故胡与新降》,第 3 — 5 页。
② 《后汉书》卷八九,第 2950 页。
③ 《后汉书》卷八九,第 2951 页。
关于北匈奴的西迁,见齐思和:《匈奴西迁及其在欧洲的活动》,载《历史研究》,1977.3,第 126—141 页;萧之兴:《关于匈奴西迁过程的探讨》,载《历史研究》,1978.7,第 83—87 页。
西域汉代中国向西域扩展是它和匈奴军事对抗的一个直接结果。
公元前 177年,匈奴已成功地迫使张掖地区(甘肃)的月氏完全归附于它,制服了从楼兰(公元前 77 年易名鄯善,罗布泊之西;车尔成)到乌孙(位于塔里木盆地的伊犁河谷)的西域大多数小国。
从那时起,匈奴能够利用西域的广大的自然和人力资源。
这个地区对草原帝国来说是如此重要,以致被称为匈奴的右臂。
在公元前 138 年,汉朝决定切断这条右臂,便派遣张骞和一个百余人的使团向西运行,其中包括一个投降的并愿作他向导的匈奴人。
①作为首次西行的中国使节,张骞使团的直接目的是寻求与大月氏的军事联盟,后者在冒顿统治的初期被匈奴打败而丢了脸。
然而,张骞和他的同行者在被匈奴俘获并被他们拘留达 10 年以后才终于到达大月氏的领土。
张骞和同行者感到沮丧,因为他们发现,月氏已经安居乐业,以致不再想进行对匈奴的报复战争。
整个使团中只剩下两人在前 126 年左右回到长安。
②然而,张骞的失败归来却成为汉代中国随后向西扩展的成就的开始。
汉朝后来决定对那个地区某些小国首次提出外交建议,这主要应归功于张骞带回的关于西域情况的报道。
进入西域:张骞的倡议前 121 年,匈奴浑邪王投降汉朝。
后来,朝廷命令他和他带领的 40000部民从他们在河西地区的军事基地移到北部边境。
③由于匈奴空出了河西地区,汉朝第一次得以直接和西域接触。
因此,张骞抓住机会向皇帝上奏,建议和西方诸国建立正式的联系。
他说:④今单于新困于汉,而故浑邪地空无人。
……今诚以此时而厚币赂乌孙,招以益东,居故浑邪之地,与汉结昆弟,其势宜听。
听则是断匈奴右臂也。
既连乌孙,自其西大夏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
朝廷批准这个建议,张骞再度前往西域,同行有 300 人(可能在前 115年或稍早)。
由于使团知道西域人民普遍渴望得到汉朝的财物,它便带了上万头牛羊和大量黄金、丝织品,作为皇帝赠给西方诸国首领们的礼物。
由于遭到乌孙贵族的坚决反对,张骞未能说服乌孙人民东移。
但他的使团在和诸如乌孙、大宛、康居、大夏和于阗这些国家开始建立联系方面是成功的。
这④ 汉与西域诸国的关系在《史记》和《汉书》的几卷中有叙述,但有人提出哪种材料更可取的问题。
关于《史记》的记事是在《汉书》基础上编成的第二手记录之说,见何四维:《〈史记〉卷一二三关于大宛传的可靠性问题》,载《通报》,61:1 — 3(1975),第 83—147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0 页以下。
① 《史记》卷一二三,第 3168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271 页以下);《汉书》卷六一,第 2691 页以下(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219 页以下)。
② 关于张骞西行的日期是含糊不清的,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209 页注 774。
③ 《汉书》卷六,第 176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62 页);《汉书》卷六一,第 2691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213 页);《汉书》卷九六上,第 3873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75 页)。
些国家中有许多对新的联系是感到如此的兴趣,因而派遣使节到中国来向汉朝表示殷勤。
这样便开始了汉朝向西域的扩展。
①从张骞第二次出使与公元前 60 年建立西域都护②之间的半个世纪,汉与匈奴为了控制西域进行了激烈的斗争。
西域长期在匈奴的势力范围之内,这不言而喻使汉朝处于不利的地位。
为了从匈奴手中夺取该地区,汉朝觉得必须采用多种策略。
选择乌孙作为外交部署的第一个目标是经过很好考虑的。
乌孙有 53 万人,能作战的有 18.8 万人,是西域的匈奴同盟者中间人口最多、兵力最强盛的国家。
③乌孙最初被汉朝的黄金和丝绸所迷惑,但是汉朝领导立刻发觉单有财物不足以赢得乌孙的归顺。
在公元前 110 年到 105 年之间,朝廷决定送一名汉室公主嫁给乌孙年迈的首领昆莫。
①反之,乌孙向皇帝赠送马千匹作为聘礼。
这样利用婚姻作为政治工具的做法是由以前与匈奴和亲的制度改造而成的,匈奴单于很快便看出这一行动的意义所在。
他也送一个女儿去嫁给昆莫。
乌孙首领立汉公主为右夫人,立匈奴公主为左夫人。
然而,按照匈奴习惯,以左为贵;在这场外交交锋中汉朝可能是失利的。
②汉朝与匈奴也在他们对人质的要求和待遇方面进行竞争。
楼兰的情况可以作为一个例子。
由于夹在两大势力之间,楼兰在公元前 108 年送了一名王子到汉作人质,送另一名去匈奴。
前 92 年新王继位时,同样的历史又重复了一遍。
虽然人质制度起源于中国,但匈奴现在十分熟悉这种策略。
这样,数年之后,当匈奴单于比汉朝先得到新王之死的消息时,他迫不及待地将作为人质的王子送回楼兰,操纵了有利于匈奴的嗣位。
③这一突然行动使楼兰对外政策基本转到坚决反汉的路线上,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前 77 年汉朝官员傅介子成功地刺杀偏向于匈奴的国王为止。
军事征服汉朝在西域的争霸中,真正决定性的胜利是在战场上取得的。
前 108 年,汉帝国以袭击楼兰(车尔成)和车师(土鲁番),开始了它的军事远征。
楼兰是一个小国,据后来的记载,有人口 14100,位于汉代中国的西境入口处。
在离开敦煌以后,楼兰是丝绸之路的第一个大站口,也是中国向中亚扩展的关口。
另一方面,控制着土鲁番洼地的土鲁番,好比是匈奴进入西域的南门。
它还阻挡着汉朝渗入在伊犁河谷的乌孙及其以西位于锡尔河和阿姆河上游之间的大宛(费尔干纳)。
为了取得这两个战略地点,汉朝派遣赵破奴将军去① 《汉书》卷六一,第 2696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223 页以下)。
② 这个职位的创立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64 页。
关于它的历史,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10 页以下。
③ 这些数字见《汉书》卷九六下,第 3901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43 页)。
这类列入关于西方国家一览表的统计数字(《汉书》卷九六上——下),可能是以都护和他的属官提供的报告为基础的。
因此它们很可能属于公元前 60 年以后某一时候,而不是汉朝宫廷正在制定这些计划的时候。
① 昆莫,与单于一样,是乌孙首领称号的汉文对音,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43—44 页。
② 《汉书》卷九六下,第 3902 页以下(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45 页以下)。
③ 《汉书》卷九六上,第 3877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87—88 页)。
关于质子,请看杨联陞:中国历史上的人质》攻打车尔成和土鲁番。
在成功地迫使车尔成降附和给予土鲁番一次重大的打击以后,汉朝首次使西域感受到它的军事力量。
因此,三年以后,即前 105年,乌孙王要求与汉朝公主结婚,绝不是偶然的。
①有助于汉朝建立对西域统治的第二个重大军事胜利是公元前 101 年汉朝大将李广利征服费尔干纳。
②费尔干纳离汉帝国很远,③对于汉朝军队来说,这一战役涉及大量后勤方面的困难。
汉朝决定冒险,为的是获得该地区的神话般的马匹和显示军事力量。
如果汉朝能够征服远在费尔干纳的一个国家,那末西域的所有国家都将在中国支配之下。
在得知汉朝的行动之后,匈奴试图拦截李广利,但由于李的军队在数量上占优势因而未能阻止他的前进。
这场持续四年之久的战役在王朝的全部历史上是花钱最多的,包括两支远征军:李广利直到他回到敦煌要求援军才达到了目的。
正如《汉书》所说:自贰师将军伐大宛之后,西域震惧。
①大多数国家遣使向汉朝贡献方物。
在整个汉代,事实证明,土鲁番由于邻近匈奴而成为西方诸国中最难对付的一个。
尽管汉与匈奴就土鲁番进行了拉锯式的斗争,然而前 90 年该国正式归附于汉,标志着中国对这个关键地区控制的开始。
在那一年汉朝和匈奴进行了一场大战。
为了阻止土鲁番与匈奴结盟,大将开陵侯成娩和一名归附汉朝的原匈奴王率领包括车尔成、尉犁(哈勒噶阿璊)和危须(哈剌沙尔之东)在内的六个西方国家的军队攻打土鲁番,迫使它投降。
②后来匈奴能够短暂地收复它在土鲁番的失地,但他们统治西域的时代已接近尾声。
前 72—71年,汉朝、乌孙、丁零和乌桓的联军连续大败匈奴。
从这时起,匈奴的控制迅速瓦解了。
当汉朝在前 67 年重新征服土鲁番时,便开始在那个国家的肥沃土地上设置屯田的驻防军队。
行政管理的安排前 60 年或前 59 年建立的西域都护一职,标志着汉朝影响趋于更加有效的新局面的开始。
从很早时候起,匈奴通过一个名叫僮仆都尉的官员统治西域诸国,这个官员则在日逐王管理之下。
③僮仆都尉被赋予征收赋税和征集劳役人员的权力。
由于日逐王在前 60 年向汉朝官员郑吉投降,这一匈奴官职被废除了。
与此同时,汉朝的都护在那个地方设立起来,郑吉被任命为首任汉① 《汉书》卷九六上,第 3875 页;《汉书》卷九六下,第 3903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81 页以下、第 147 页)。
② 李被授予特殊的官职贰师将军,贰师是费尔干纳一座城市名称的汉语对音。
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76 页。
③ 《汉书》卷九六上,第 3894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31 页)。
根据《汉书》的不同版本提供的数字换算离长安的距离或是 5070 公里,或是 5200 公里;也就是说,《汉书》为车尔成到汉朝首都的距离提供了两种估计。
这些数字是表示用中国里(约当 0.4 公里)记述的距离换算成现代的量度的结果。
由这样的资料提供的量度可能只是涉及的实际距离的大致数,特别是提到的地区距离中国的行政管理机关愈来愈远时;但是,由于它们表示了都护府大量使用的官方驿路的里程,这些数字不应太轻率地加以放弃。
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30—31 页。
① 《汉书》卷九六上,第 3873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0579,第 76 页)。
② 《汉书》卷九六下,第 3913、3922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68、184 页)。
③ 关于僮仆都尉见《汉书》卷九六上,第 3872 页;并见张维华:《论汉武帝》(上海,1957),第 166 页。
都护。
④都护衙门是汉在西域的军队的总指挥部,它还具有维护汉朝对该地区的控制和调节西域各国之间关系的广泛的政治权力。
汉朝都护的总部如果不是在管理匈奴的都尉总部同一地方,就在它的附近。
后者据报道位于靠近焉耆(哈剌沙尔)、危须(哈剌沙尔之东)和尉犁(哈勒噶阿璊)三国的某处地方,而前者则建立在乌垒城(策特尔)。
策特尔在哈勒噶阿璊之东大约 125 公里(85 英里),危须之东 205 公里(150 英里),哈勒沙尔东北 165 公里(110 英里)。
①假定汉朝简单地接管管理匈奴的都尉的公署并将它改变为都护的公署,这是很有道理的。
前 48 年,另一个官职戊己校尉在土鲁番设立。
②虽然名称表明它是一个军事性质的职位,但其职责主要以财政和后勤为中心,特别是那些有关屯田管理和全面供应汉朝军队食物以及服务的事情。
在以前,那里有一位屯田校尉,隶属于都护。
戊己校尉之职多半是由屯田校尉改组而成,并扩大了职能。
除了管理屯田的正式职责之外,我们发现戊己校尉从事一系列其他活动:公元 3 年左右,一个名叫徐普的校尉负责道路的建设;公元 10 年,另一个名叫刁护的都护逮捕了拒绝向中国派往西域的外交使团提供所要求的食物和服务的土鲁番小国(在吉木萨)的王;公元 16 年,第三位校尉郭钦率领一支军队袭击了哈剌沙尔。
维持汉朝对这些地方的控制所付出的代价包括更进一步的工作和东方的频繁的消耗,在东方必须把土木工程和烽燧扩展到远远越过秦始皇时代防御工事的界限以外。
通往西方的新交通线远至敦煌。
与此同时,一条供应支线朝北方建立起来,这条支线与主线形成直角,利用居延的额济纳湖的水源,并在那里建立屯田。
这些措施意在供应屯驻在东西主线上的征募而来的军队。
由这些军队书写的档案的断片证实了他们的专业水准,并提供了为维持驻军所需供应的范围的某些概念(见以下第 7 章和第 9 章)。
公元 1 世纪时的关系由于行政管理网络的完成,汉朝终于成功地将西域引入贡纳体制。
《后汉书》编者范晔将该体制的运转概述如下:①西域风土之载,前古未闻也。
汉世张骞……班超……终能立功西遐,羁服化域。
自兵威之所肃服,财赂之所怀诱,莫不献方奇,纳爱质,露顶肘行,东向而朝天子。
故设戊己之官,分④ 《汉书》卷九六上,第 3872、3874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73、78 页)。
① 关于汉朝在哈勒噶阿 和其他三国的指挥部之间的距离,见《汉书》卷九六下,第 3917 页。
② 《汉书》卷九六上,第 3874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79 页)。
关于这些官职见劳干:《汉代的西域都护与戊己校尉》,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28:1(1956),第 485—496 页;久保靖彦:《关于戊己校尉设置的目的》,《史渊》,26:2—3 (1966),第 55—66 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与冲突》,第 228 页以下;本书第 2 章注 200。
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0 页)指出,该职可能由两人担任,他们分别称为戊校尉和己校尉;可是,原文几乎总是称这两人为戊己校尉。
然而,当后汉重建此职时,任命了一名称为戊校尉的官员;见下文。
① 《后汉书》卷八八,第 2931 页(余英时:《汉代中国的贸易和扩张》,第 143 页)。
主要以新近考古发现为基础的有关汉与西域之间文化与经济关系的讨论,见汪宁生:《汉晋西域与祖国文明》,载《考古学报》1977.1,第 23—42 页。
任其事;建都护之帅,总领其权。
先驯则赏籯金而赐龟绶,后服则系头颡而衅北阙。
立屯田于膏腴之野,列邮置于要害之路。
驰命走驿,不绝于岁月;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
除了作者语言有一些过分的中国中心主义之外,这一特性记述说出了汉帝国与西域诸国之间关系的基本特征,特别是前汉时期(范晔叙述的分析见下文)。
后汉王朝开始时,部分地因为全神贯注于中国内部事务,部分地则由于牵涉的费用惊人,光武帝抵制了与西域之间恢复贡纳体制的诱惑。
他拒绝了某些国家关于重建都护——这是汉朝贡纳制度的核心——的要求。
北匈奴因此有可能重新建立对这一地区的控制,他们维持这样的控制直到公元 73 年中国恢复干预为止。
匈奴向西域诸国中的大多数征收沉重的苛捐杂税,由于经济和军事基础的恢复,匈奴再次成为西北边境安全的严重威胁。
这个时期西域的政治地图发生了不可忽视的变化,地方政权接二连三地兴起,力争建立地区的霸权。
第一个成为这样一种突出势力的政权是莎车(叶尔羌)。
在前汉时期,叶尔羌是一个有 16373 人的的中等规模的政权。
后汉初年,叶尔羌一位名叫康的国王由于联合邻近国家抵抗匈奴而出名。
他还为以前隶属于汉朝都护的中国官员提供保护。
王莽垮台以后,这些人和他们的家庭一起在西域进退两难。
这种亲汉的姿态促使光武帝赐给康以西域大都尉的称号,以及统治其他诸国的全权(公元 29 年)。
该任命不过是对一种已经存在的状态的承认,但是它赋予叶尔羌以作为西域的领袖国家行事的权威。
公元 33 年,康的兄弟贤嗣位,贤是一个有能力但过分野心勃勃的领袖。
在几年之内贤成功地使帕米尔以东几乎所有国家都从属于自己,公元 41 年他派一名使者前往汉朝要求给他西域都护的称号。
汉朝答应了这要求,不久以后改授以汉大将军的荣誉称号。
结果,他对汉朝越来越傲慢无礼。
①在以后的 20 年里,贤尽管受到北匈奴的攻击,事实上树立了对西域的完全统治。
但是,由于向该地区的其他国家征取非常重的赋税,他削弱了自己的地位。
中国人不肯卷入,于是一个包括龟兹(库车)、于阗、土鲁番、车尔成和哈刺沙尔在内的西方政权联盟转向匈奴寻求保护。
这个联盟向叶尔羌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公元 61 年,于阗征服了叶尔羌并捕获了贤,从而结束了他在西域称霸的漫长时期。
接着出现的是一个激烈的地区内部斗争的短暂时期,于阗、车尔成和土鲁番以牺牲他们的软弱的邻居来争夺霸权。
可是,从西部诸国的冲突中最后得到好处的是北匈奴。
他们为建立秩序和征收赋税而迅速行动起来。
而且,在完全控制了西域以后,匈奴开始袭击汉朝的西部边境。
从公元 63 年起,整个河西地区变得如此不安全,以致主要边境城市被迫紧闭城门,甚至白天也是这样。
当匈奴控制西域时,西北的稳定和安全是无法恢复的。
①公元 73 年春天,统帅窦固被遣征讨匈奴。
窦固从酒泉(今甘肃)北进,给予敌人以重大的打击,并把他们远远赶到巴尔库勒淖尔(蒲类海)。
当返回时,他命令在哈密地区(伊吾)重建屯田。
下一年,即公元 74 年,窦再次击溃匈奴,重新占领了土鲁番,在这个地区建立军事殖民地有巨大的战略价① 《后汉书》卷八八,第 2915 页、第 2923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四七,第 1582 页;《后汉书》卷八八,第 2925 页以下;《后汉书》卷八九,第 2949 页。
值。
正如范晔所正确注意到的那样,哈密特别以它的土地肥沃而知名,土鲁番则是匈奴进入两域的主要入口。
用范晔的话来说:故汉常与匈奴争车师、伊吾,以制西域焉。
②这两个地区的收复使汉朝有可能重设西域都护和戊校尉,其官署分别置于库车和土鲁番。
汉朝与西域的贡纳关系在公元 77 年被北匈奴和他们的卫星国再次切断,从而导致了汉朝派出第二次远征军。
89 年,统帅窦宪在外蒙古的稽洛山给于匈奴以沉重的打击。
根据汉朝的官方报道,匈奴 13000 多人被杀,由200000 人组成的 81 个匈奴部落向汉朝投降。
与此同时,窦宪还派遣一支 2000余名骑兵的军队向 西域的匈奴根据地发起突然袭击,夺得了汉朝戍军在公元77 年已从那里撤退的哈密。
③汉朝取得的决定性胜利,大大有助于班超在公元 91 年平定西域;自从公元 79 年的全面进攻开始时起,班超便作为一名军官在这一地区服役。
当班超于公元 91 年到 101 年任都护时,后汉对西域的控制最为巩固。
公元 94 年,50 余国派遣质子带着贡赋前往洛阳。
后汉的成就后汉王朝在西域的成就事实上主要是班超和他的儿子班勇个人取得的。
班勇在西域的长期经历开始于公元 107 年,在公元 123 年他被任命为西域长史时达到顶点。
公元 126 年建立了对全部土鲁番洼地的完全控制,匈奴和土鲁番的最后联系决定性地被割断。
这些主要是班勇努力的结果。
在随后的年代里,在他的征服反抗的哈刺沙尔王元孟的计划胜利实现以后,包括库车、于阗、叶尔羌在内的西域主要国家都臣服于汉。
131 年哈密屯田的扩展,无疑是建立在班勇安排的基础之上的。
①在上面征引的范晔所作的总结中,人们注意到了在汉帝国与西域诸国之间关系的许多至关重要的因素。
首先,礼物和贡品是安排交换的重要考虑。
每一次汉朝派往西域的外交使团带着皇帝的礼物——通常包括黄金与丝绸——给诸国。
在其他时候,这些礼物也可由都护或戊己校尉分配。
反过来,诸国应派遣使节前往汉朝宫廷呈献土产作为贡品。
例如于阗的玉,费尔干纳的马和葡萄酒,②都是在当时贡纳名目之列的。
对于汉朝来说,西域贡赋的重要性主要是作为一种政治归顺的象征,而不是它的实在的价值。
另一方面,对于西方诸国来说,贡纳就是贸易的官方托辞。
例如,罽宾政权从来没有和汉朝的贡纳体系发生关系,但它经常派遣使节带着贡品前往中国。
正如成帝统治时(公元前 33—前 17 年)一个官员指出的那样,那些带所谓贡品前来的罽宾人既非官员,也不是贵族,而② 《后汉书》卷二,第 120 页;《后汉书》卷二三,第 810 页;《后汉书》卷八八,第 2914 页;《后汉书》卷八九,第 2949 页。
③ 《后汉书》卷三,第 135 页;《后汉书》卷二三,第 813 页。
① 《后汉书》卷六,第 257—258 页;《后汉书》卷四七,第 1571 页以下; 《后汉书》卷八八,第 2928页。
② 关于中国人发现葡萄以及葡萄园种植中的最初试验,见《汉书》卷九六上,第 3985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36 页);《汉书》卷九六下,第 3928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99 页)。
是前来贸易的普通商人。
①与此同时的另一个国家粟特(康居)也坚持参加汉朝的贡纳体制。
根据都护的报告,粟特从未对汉朝的权威表示过应有的尊敬。
这样遥远的国家(说是距长安 12300 里,超过 5000 公里或 3225 英里)寻求参与该体制,其唯一的目的是为了贸易。
②人质是贡纳体制的一个标准的特点,它成为汉与西域之间的一个重要政治环节。
从公元前 108 年到公元 220 年该王朝结束为止大批人质王子从贡纳诸国送到汉朝。
象他们的匈奴的人质一样,来自西域的人质也被安置在首都。
在汉代,外国人质和他们自己的随从加在一起的数量必然是很大的,朝廷不得不建造专门的住所接纳他们。
例如,公元 94 年,在洛阳提供了专门的蛮夷邸,那里居住着来自西域的人,推测起来应是质子。
③他们通常服从中国的法律和刑罚。
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可能接受中国的教育,叶尔羌的一个国王在元帝统治时(公元前 49—前 33 年)曾作为人质王子在长安度过他的幼年。
他被中国生活方式同化的程度是如此之大,以致引进了若干汉朝的制度到自己的国家。
④因为所有的人质王子都可能是王位的继承者,很可能汉朝有意识地作出努力,以加强他们中间亲汉的情绪。
在整个这个时期,汉朝始终坚定不移地寻求机会,支持它的质子们在其本土得到政权。
汉朝为了操纵纳贡国首领们而喜爱玩弄的另一个策略是赠与官方的称号。
一般说来,每个纳贡国的首领被封为侯,他的主要辅佐者称为相、将,或都尉。
此外,诸如且渠和当户,①这些地区性的称号也得到汉朝的官方承认。
一旦授与一个称号,不管它是汉朝的或当地的,领受者将得到官印和绶带。
前汉末期,授予西方纳贡国首领们的这类称号多达 376 个。
后汉继续这样做而且加以扩大。
应该提到的是,几枚汉朝官印新近在新疆发现,诸如一枚可能是当户的铜印,和一枚盖有中文鄯善都尉的印的木牍(佉卢文)。
尽管大多数属国官员是本地人,但有证据表明,汉朝朝廷偶而也指定中国人充当此类职务。
例如,在桓帝统治时期(公元 146—168 年),我们发现一位名叫秦牧的中国人充当拘弥王的主簿,另一位刘平国在龟兹国据有左将军之职。
②汉的称号决不仅仅是荣誉的职位;每一种称号意味着某种职能。
因为无论在理论上或是在实际上,所有由汉朝任命的纳贡国的官员们都是在西域都护监督之下的,后者的责任是监督前者正确地执行他们的职责。
例如,在都护韩宣(前 48—46 年)的请求下,一些乌孙官员作为他们的国王大昆弥③的特殊辅佐者而被授予印章和敕书。
然而,在数十年以后,当他们未能阻止暗① 见杜钦提出的意见,《汉书》卷九六上,第 388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08 页以下)。
② 《汉书》卷九六上,第 3893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27 页)。
③ 《后汉书》卷八八,第 2928 页。
④ 《后汉书》卷八八,第 2923 页。
① 关于这些匈奴称号,见《汉书》卷九六下,第 3928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97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84 页注 81、第 197 页注 712。
② 孟池:《从新疆历史文物看汉代在西域的政治措施和经济建设》,载,《文物》,1975.7,图版 8(4),第 28 页。
见伊漱仙太郎:《中国西域经营史研究》(东京,1955),第 75—80 页。
③ 昆弥是昆莫的一种替代形式,见以上注 441 页①。
这时乌孙已被大小昆弥所分,两者都是汉的附庸(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44 页)。
杀大昆弥继任者时,他们又被收回了全部印章和绶带(前 11 年)。
④后汉时期继续推行相同的办法。
公元 153 年以后的某个时候,当土鲁番地区的一位汉朝支持的国王证明没有能力维持秩序时,戊校尉阎详夺取了他的官印和绶带并把他们授予另一位地方首领。
①由于汉朝官员的称号赋予它的持有者以某种合法性和权威性,因此在汉朝衰亡以后纳贡国仍长期重视它。
晚至 383 年,当吕光平定了龟兹时,许多西域国家归附了他,上交了他们保存很好的汉朝节传以表示对中国的忠诚。
吕光因此向苻坚朝廷建议,向他们颁发新的节传。
②移民的增长正如范晔所指出,屯田对于支持汉朝在西域的贡纳体制来说起了关键的作用。
汉朝很早就开始发展这种移民。
据《后汉书》说:③自贰师将军伐大苑之后,……而轮台、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
置使者、校尉领护,以给使外国者。
自从张骞在公元前 115 年左右前往乌孙以来,汉朝经常派遣大型外交使团前往西域,一年常有 5 至 10 次或者更多;即使最小的使团也集中有一百人,大的商队则由数百人组成。
④食物供应从一开始就成为一个困难的问题,定居在孤立的绿洲地区各小国经常抱怨汉朝加在他们头上的因要求它们为使节提供食物和其他服务而造成的沉重的财政负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第一批屯田安排在轮台和渠犁(二地都在龟兹以东,沿天山南麓)。
当汉朝随后在西方的扩张要求中国军队长期存在于该地区时,食物供应的需要大大增加了。
如果要供养军队,汉朝就必须扩大它的移民体制。
昭帝统治时期(公元前 87—前 74 年),朝廷采纳了桑弘羊以前提出的应扩大轮台屯田的建议。
杅弥(于阗东北)的人质王子被指定为移民官并被派去实施该计划。
①宣帝时(公元前 74—前 49 年),在郑吉管辖下的渠犁屯田士兵即增至 1500 人。
那里生产的粮食用来支持进攻此时在匈奴控制之下的土鲁番的远征。
有趣的是,汉朝兵力至少两次被迫推迟到秋收以后才发起他们的进攻。
郑吉立即在该国肥沃土地上建立移民地。
由于强烈地感觉到土鲁番作为一种经济基础对汉朝的生命攸关的重要性,匈奴反复试图重新获得该地区,而且明确地警告汉朝必须撤消它在该处的移民。
②车尔成是汉朝移民得到很好发展的另一个地区。
前 77 年,车尔成王为了这一目的提供了在他控制之下的一块名叫伊循(Mirm,米兰)的肥沃土地给④ 《汉书》卷九六下,第 3908 页以下(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58—161 页)。
① 《后汉书》卷八八,第 2931 页。
② 《晋书》卷一二二,第 3055 页;孟池:《从新疆历史文物看汉代在西域的政治措施和经济建设》,第 28页。
③ 《汉书》卷九六上,第 3873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76 页)。
④ 《史记》卷一二三,第 3170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275 页)。
① 《汉书》卷九六下,第 3912—3916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66—174 页)② 《汉书》卷九六下,第 3922 页以下(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84 页以下)。
汉朝。
虽然建立之初规模不大,仅包括 40 名屯田士兵,但很快得到扩展并置于一名都尉管理之下。
③据《水经注》记载,一个名叫索劢的敦煌人,被派遣带着 1000 士兵前往伊循发展移民地。
在这方面他得到来自车尔成、哈刺沙尔和库车的 3000 左右地方士兵的协助。
由于有充足的人力归他安排,他开始建造堤防和渠道,使该地区一条主要河流的流向改道,流入他创立的精心设计的新灌溉网。
记载说,正好在三年中,他贮存了多达 20000 千升的粮食。
④这一灌溉网的遗迹新近在米兰(现在新疆婼羌县境内)发现。
在遗址中有水闸和渠道,一条渠道长 2 公里。
其他汉代移民遗址在轮台县和沙雅县发现。
在轮台有农耕田地的水沟和道路的遗址;在沙雅有一条灌溉水渠,宽 8 米,深 3 米,长度超过 100 公里,水渠两边有清晰的古代农田遗迹。
这些遗址毫无疑问就是汉代的移民地。
此外,在罗布泊北岸汉代的车尔成遗址中,发现了大约 70 枚汉代竹简,时间在公元前 49 至前 8 年之间。
这些木质文书揭示了很多关于汉代组织以及屯驻在那里的士兵和他们家庭的生活的情况。
①在后汉王朝时期,屯田仍在西域若干地方保存下来。
由于变化了的政治形势,这些屯田一般来说规模小得多,没有以前年代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这一时期最重要的遗址在哈密。
在汉朝击败北匈奴并占有哈密的肥沃土地(公元 73 年)以后,在新设的宜禾都尉府的管理下,一个新的移民点立刻建立起来。
公元 77 年,它的经营被北匈奴和他们的同盟者联合袭击所打断。
班超于公元 91 年重新征服西域之后,它又再次建立起来。
在哈密的最大的发展工程始于公元 119 年。
当时索班率领一支千余人的军队在那里耕种土地,但其活动不幸突然被另一次北匈奴侵略所中止。
汉帝国在公元 131 年为恢复哈密移民地作了最后一次努力。
在哈密设立伊吾司马管理其工作,此职很可能存在了 20 年以上。
但是在公元 153 年以后,由于汉朝力量的衰落,叛乱一再爆发,哈密移民地被逐步放弃了。
②在整个后汉时期,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很不愿意维持与西域诸国的昂贵的贡纳关系。
公元 74 年和 91 年两次收复西域的重大努力都是由于北匈奴袭击西北边境而迫使汉朝政府采取的。
从光武帝(公元 25—27 年)初年起,到安帝统治(公元 106—125 年)末,一当西域出现麻烦时,就有人建议闭玉门;他们的论点一律以财政困难这一活生生的事实为基础。
①公元 73 年重开西域以后,汉朝于 77—90 年和 107—122 年两度从该地区撤退并废除了都护之职。
在 107 年以后,该职从未重新设置。
当班勇终于说服朝廷在公元 123年重新开始与西域诸国的关系时,该职由长史取代,这是一个千石等级③ 《汉书》卷九六上,第 3878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91 页以下)。
④ 《水经注》(《四部备要》本)卷二,第 6 叶。
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新疆历史文物》(北京,1978),第 11—12 页;黄文弼:《罗布诺尔考古记》(北平,1948);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 1 卷,第 7 — 8、130 页注 29。
关于考古证据的概要,见孟池:《从新疆历史文物看汉代在西域的政治措施和经济建设》。
② 《后汉书》卷八八,第 2909—2912 页。
关于在新疆尼雅汉代遗址发现的一枚刻有司禾府印的印,见《文物》,1957.7,图版 8(之 1)。
① 《后汉书》卷四七,第 1587 页;《后汉书》卷八八,第 2911 页。
的官职。
这清楚地表明,汉朝的政策是降低它在西域管理机构的等级,②大概也是出于财政上的原因。
除了行政管理的费用之外,移民地成为汉朝财政的另一重大负担。
在郑吉任都护(公元前 59—前 49 年)之初,朝廷由于财政的原因已经否决了扩大移民地的建议。
③按照班勇在公元 119 年上书中透露,后汉在公元 107—122年期间放弃西域是由于对移民地投资的惊人支出而必须实行的。
④况且,维持汉朝在西域的贡纳体制使汉朝陷入另一种经济负担——对贡纳国的财政援助——之中。
毛轸在 119 年的建议中简明扼要地提出:⑤今若置校尉,则西域骆驿遣使,求索无厌。
与之则费难供,不与则失其心。
这种两难的局面源自汉与西域的关系史。
自从公元 73 年再次开始与西域的贡纳关系以来,对于汉朝来说,每年的贡纳国正式支出总数为 7480 万钱,这已是一种确定下来的惯例。
⑥从毛轸的陈述看来,有些国家甚至可能要求超过定额,这并不是不可理解的。
因此,从国家财政的观点来看,后汉对于寻求建立与西域的持久稳定的关系明显地缺乏热情,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② 关于都护职务的历史,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10 页以下。
③ 《后汉书》卷九六下,第 3923 页〔译者按,《后汉书》疑是《汉书》之误〕。
(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88 页)。
④ 《后汉书》卷四七,第 1587 页。
⑤ 《后汉书》卷四七,第 1588—1589 页。
⑥ 关于作为赠品的支付费用的范围,见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第 61 页。
羌文献和考古学的证据表明,在商周时期,来自西方可能是藏族先人的民族,活跃于现代山西、陕西甚至河南。
他们经常与商交战,主要由于他们的压力,周王终于将他们的都城从靠近现代西安的镐向东迁到洛阳。
秦王国兴起于西方后,在强有力的穆公领导下(公元前 659—前 621 年)才有效地遏止了羌的扩展。
边境民族:部落组织汉代初期羌人居住在中国西部和西南部边境地区。
最大的单一的民族聚居地可能在西藏和青海高原,个别集团还分布在整个西域、甘肃、云南和四川。
①事实上,从古代到秦汉时期,已经出现了羌人自西北向西南的引人注目的迁徙。
根据《后汉书》记载,直到汉代,存在着不少于 150 个规模大小不等的羌人部落。
一个大部落称为大牂夷,生活在蜀(四川)边境之外,据报道,公元 94 年它的人口超过 50 万。
在顺帝(公元 125—144 年)统治时期,另一个在陇西(甘肃)的部落叫做鐘,据报道,它能够投入战场的兵力超过10 万人,表明其人口和大牂夷一样众多。
汉初估计全部匈奴人口不超过一个大县,如果我们能多少相信这一估计的话,那末羌的人数可能超过匈奴。
②可是,和匈奴不一样,羌人从未结合成为一个部落联盟。
相反,在羌人中间存在一种明显的分裂倾向:①不立君主,无相长一,强则分种为酋豪,弱则为人附落。
此外,正如将军赵充国在公元前 63 年所指出:②羌人所以易制者,以其种自有豪,数相攻击,势不一也。
只有当他们感到有联合起来反抗如汉朝这样的共同敌人的一种迫切的需要时,他们才有可能暂时地把自己的争端放在一边而采取一致的行动。
语言学的证据表明,羌这一名称从语源学上看来自羊字。
③在汉代,畜牧继续在羌人的经济中占有突出地位,尽管并不限于羊。
汉朝军队从羌人那里俘获的动物经常是大量的,包括牛、马、羊、驴和骆驼。
在沿着汉代中国西北边境某些地区的羌人学会了农业技术,但他们何时成为土地的耕作者,则难以确定。
早在公元前 5 世纪,据报道,有一个名叫爰剑的羌族文化的伟大的英雄曾长期在秦国为奴隶,他从秦国逃出后教导他① 关于汉代和汉代以前羌的一般记载,见胡昭曦;《论汉晋的氐羌和隋唐以后的羌族》,载《历史研究》,1963.2,第 153—170 页;李绍明:《关于羌族古代史的几个问题》,载《历史研究》, 1963.5,第 165—182页:管东贵:《汉代的羌族》,《食货》,复刊 1:1(1971),第 15—20 页;1:2(1971),第 13—23页。
① 《后汉书》卷八七,第 2869 页。
② 《汉书》卷六九,第 2972 页。
③ 唐代的一些学者给羌下的定义是羊,见《说文解字》(北京,1963),第 78 页。
的人民从事农耕。
④很可能,他将秦人的农耕方法介绍给他的人民。
在公元前1 世纪,将军赵充国已经提到在临羌(青海)和浩亹(甘肃)之间广大地区中的羌虏故田。
⑤在后汉王朝统治下,据报道,几个羌族部落在中国边境州郡如西海(在宁夏)的榆谷和北地(甘肃)的青山两处肥沃土地上耕牧并举。
小麦似乎是羌族的主要农业产品。
在前 61 年,宣帝向赵充国问道,如果将军决定在来年的阴历正月攻击罕羌部落的话,他们是否可能在收获季节刈取他们的麦子以后便已经逃跑了。
①公元 94 年,汉朝对榆谷部落发动一次成功的袭击,结果在俘获物中有大量麦子。
②可是据《后汉书》记载,至迟在第2 世纪,羌人还种其他谷物。
和匈奴的联盟在汉朝初期,羌人是匈奴的一个重要同盟者。
虽则中国资料断言冒顿曾迫使羌人屈服,③但有迹象表明,文化的类似可能使羌人对匈奴比对汉更为接近。
武帝统治下汉人侵入河西地区(甘肃走廊)的目的不仅是将匈奴与西域隔开,而且要割断匈奴与羌的关系。
前 88 年,当强有力的先零部落派遣使者前往匈奴寻求建立军事同盟时,匈奴反应是热烈的,派遣一名代表带着下面的信息前往羌人处:④羌人为汉事苦。
张掖、酒泉本我地,地肥美,可共击居之。
两个世纪以后,在公元 122、138 和 140 年,我们仍可发现匈奴军队和羌人在一起共同对汉朝进行战争。
后汉朝廷充分认识到在两个邻居之间业已锻炼而成的联系。
公元 102 年,当羌人在西海和榆谷的大规模叛乱被镇压以后,朝廷接受了曹凤的建议,采用正规的行政单位(如郡县)来加强管理,同时又在该地区建立屯田。
朝廷认为这样做对于隔塞羌、胡交关之路来说是最有效的措施。
①在汉朝得到河西地区之前,西域已成为羌与匈奴会合的地方。
正如王舜和刘歆在公元前 6 年所指出,武帝在边境已设立的敦煌、酒泉和张掖诸郡县有将婼羌与匈奴分隔的特殊目的,因此切断了后者的右臂。
②婼羌是一个强有力的羌人部落,文献中记述它是西行之路上阳关西南的第一个国家(罗布泊东南群山中)。
公元 1 世纪中期,婼羌已缩小到微不足道的地步,登记④ 《后汉书》卷八七,第 2875 页。
⑤ 《汉书》卷六九,第 2986 页。
① 《汉书》卷六九,第 2979 页。
② 《后汉书》卷八七,第 2883 页。
③ 《后汉书》卷八七,第 2876 页。
④ 《汉书》卷六九,第 2973 页。
① 《后汉书》卷八七,第 2892 页以下;《后汉书》卷八九,第 2960 页。
关于曹凤,见《后汉书》卷八七,第 2885 页。
② 《汉书》卷七三,第 3126 页;《后汉书》卷八九,第 2912 页。
关于婼羌,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80 页注 70。
的居民总数只有 1750 人。
但是在汉朝初年,他们的活动遍及西域的非常大的地区,从东方的敦煌附近沿着昆仑山一直伸展到西边的帕米尔。
婼羌国王具有独特的称号去胡来即离弃匈奴投向汉帝国之王。
这表明在汉朝扩张到西北以后婼羌一定被迫转向。
在他们归顺以后,婼羌不但站在汉朝一边和匈奴作战,而且有时还参加进攻其他羌人部落的征伐。
③汉朝的移民尝试直到二世纪初,羌人才成为汉帝国秩序的一个严重威胁。
但当形成威胁时,它是一种与匈奴完全不同的威胁。
不象匈奴从他们自己在中国边境以外的基地对汉朝领土的袭击那样,羌人经常在帝国内部引起严重的麻烦。
公元前 33 年侯应指出:④近西羌保塞,与汉人交通。
吏民贪利,侵盗其畜产、妻子,以此怨恨,起而背畔。
60 年以后,完全一样的事态继续使后汉朝廷苦恼。
班彪在公元 33 年上书时叙述这种状况:①今凉州(甘肃)部皆有降羌。
羌胡被发左衽,而与汉人杂处。
习俗既异,言语不通,数为小吏黠人所见侵夺,穷恚无聊,故致反叛。
夫蛮夷寇乱,皆为此也。
关于羌人定居在汉朝领土上之事最早发生于景帝统治时期(公元前 157—前 141 年),当时在酋长留何控制下的研部落要求允许他们守卫陇西边塞。
这个要求得到批准,该部落被安置在陇西郡的五个县。
在宣帝时期(公元前74—前 49 年),一群先零部落成员也越过黄河(在甘肃)并定居在汉朝疆域中,尽管汉朝企图阻止他们这样做。
从王莽统治的末年到后汉王朝开始的这一时期,可以看到羌人大规模地迁到西北边境诸郡。
例如,公元 34 年,在维持凉州地区(甘肃)的一个有效的地区政权达十多年的隗嚣病死以后,光武帝跟着便控制了这一地区,结果弄清楚金城郡的大多数县都有羌人居住。
②面对着这种新形势,后汉朝廷采取了一种范围较广的政策,谋求将各种羌人部落并入帝国。
公元 35 年,将军马援在镇压了陇西的先零部落的叛乱以后,将该部落安置在天水郡和陇西郡,有些羌人甚至被安置在首都地区的一部分(扶风)。
羌人的定居是特别不祥的,因为对羌人来说进入汉代中国腹心地带的门户已经洞开。
象这样在公元 50 年,我们发现另一个 7000 人的投降的羌人集团也从边境移置到关中的三辅。
羌族人口增长是如此迅速,以致在 4世纪初估计,且关中之人百余万口,率其少多,戎狄居半。
①在中国内部安置羌人部落的政策可能基于几种考虑。
首先,由于羌人有③ 《汉书》卷九六上,第 3875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80 页以下);顾颉刚:《史林杂识》,第 69—73 页。
有一枚刻有汉归义羌长字样的印章,可能属于前汉时期,见萧之兴:《试释汉归义羌长印》,载《文物》,1976.7,第 86 页。
① 《后汉书》卷八七,第 2878 页(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第 53 页)。
② 《后汉书》卷八七,第 2876 页以下。
① 《晋书》卷五六,第 1533 页。
和匈奴联合袭击边境的倾向,一种分离这两个民族的有效方法是将若干有可能抱敌对态度的羌人部落置于中国行政管理的直接监督之下。
其次,整个汉代羌族以异常高的人口增长率著称。
将羌人集团连续地迁入中国境内,特别是迁入内地,可以缓和羌族人口对边境地区不断增加的压力。
第三,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的那样,若干羌人集团已逐步从游牧转向农耕。
将羌人安置于帝国境内的中国人中间,这样将促使他们接受定居的农业生活方式,从而加快他们在更多的中国人口之中同化的速度。
汉朝管理制度然而,汉朝政府在几个世纪之中逐步发展了若干对待沿边境羌人的制度方面的设计。
我们不妨先从护羌校尉开始。
这个官职最初设立是在公元前 111年,紧接汉朝平定羌人在陇西和金城地区的大规模叛乱以后。
②根据公元 33年班彪的奏议,护羌校尉被授予协调全部有关羌人事务的广泛权力。
对于在帝国内部的羌人集团,他的职责是处理他们的不满,通过有规律的视察旅行,发现他们的需要和问题。
还要求他一年数次派遣通译前往生活在边境以外的羌人那里,为的是保持连络线路的畅通。
由于境外羌人成为中国官员的耳目,边境州郡能够经常保持警惕,从事守御。
③护羌校尉府成员的多少并非固定不变,它能够视形势的需要而扩展。
然而,它通常包括两名从事,两名长史,两名司马和一定数量的通译。
①护芜校尉的首要职责是通过培养羌人的信赖和好感来维持边境的和平与稳定。
例如,公元前 60 年,赵充国反对任命辛汤为护羌校尉,其理由是后者酗酒,将疏远蛮人并引起骚乱,这一判断后来证明是正确的。
②和西域都护一样,护羌校尉也承担有建立屯田的任务。
在汉羌边境地区安排这样的设置最初出于赵充国的建议,为的是应付中国戍军供应问题。
③由于用这种方法可以消除后勤的困难,羌人的叛乱或袭击能在地方上处理,不必进行全国性的动员。
当汉朝势力到达顶点时,在公元 102 年前后,汉帝国在金城地区建立了不下于 34 处屯田。
羌人完全知道这些前哨基地的军事威胁,并且经常将它们的设置看成是汉朝不怀好意的证据。
例如,在公元 130 年,当汉朝建立的移民地离羌族居地太近时,羌族部落立即发生疑虑,而且开始准备造反。
校尉马续为了安抚他们,终于放弃了移民地。
④如果这种纠葛不能用和平手段解决的话,那么校尉的职责便是用武力来控制造反的羌人。
在后汉王朝统治期间,大多数校尉被迫诉诸武力,至少有四人在战场上被杀(公元 87 年傅育,141年马贤,144 年赵冲,184 年伶征)。
⑤在重要性方面次于校尉的是属国都尉,它专门负责归附蛮人的事务。
最早为羌人创立的属国是公元前 60 年在金城设置的。
自从羌人被分配在所有沿西北和西南边境以来,到后汉时期羌人属国的数量大为增加。
就能够确定的② 《后汉书》卷八七,第 2876—2877 页。
关于日期见《汉书》卷六,第 188 页。
① 关于护羌校尉的支援人员,见《后汉书》(志)卷二八,第 3626—3627 页。
② 《汉书》卷六九,第 2993 页。
③ 《汉书》卷六九,第 2985 页以下(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 226 页以下)。
④ 《后汉书》卷八七,第 2885、 2894 页。
⑤ 《后汉书》卷八七,第 2882、 2895—2897 页;《后汉书》卷七二、第 2320 页。
属国来说,它们至少存在于《后汉书》中所列的十个地区中的五个——即上郡(在河套)、张掖(甘肃)、安定(甘肃)、广汉(四川),和犍为(四川)。
这种形势表明,每一个属国都尉府实际上管理若干属国。
例如,在上郡有归附的匈奴以及龟兹群体。
匈奴的一些属国也能在安定和张掖发现。
由于这些单位在后汉时期的扩展,属国都尉的权力也扩大了。
都尉已经掌握军事权力,现在又赋予他们以相当于郡守行使的行政权力。
他管辖若干县,因此也管理边疆的中国人。
属国的这种重新组织发生在安帝统治时(公元 106—125 年),这是一个特别以羌人的普遍叛乱为其特征的时代。
①在理论上,属国的居民被允许按他们自己的社会习俗生活,都尉对他们的管理基本上是一种监督性质。
可是,在凉州地区发展了一个半世纪以后,对羌人实行的控制的程度已是大大收紧了。
都尉的作用对于汉羌关系的稳定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
例如,当公元 55 年张奂被任命为安定的属国都尉时,他发现,使他大为沮丧的是,所有他的八个前任都是贪污的,他们为个人的利益压迫羌人,因此造成了羌人的重大的灾难。
由于他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他用拒收先零部落首领贡献的马和黄金的行动作出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这样他不但改变了羌人心目中的都尉职务的形象,而且实质上改善了羌人和汉朝政府之间的关系。
②这个事件有助于证实班彪的上述判断,即:汉朝边境官员的贪污实际上是蛮夷寇乱的原因。
后汉统治下属国体制的扩大,实质上是对于边境羌人创造的新形势的一种反应。
正如以上已经说明的那样,从后汉王朝开始时起,各种羌人部落流入凉州;有些人甚至渗入到关中地区,这些蛮人不可能立即并入正规的郡县管理体制,这样,就必须建立更多的属国,以便收容他们。
在安帝当政期间(公元 106—125 年),为了照管安居在关中地区的羌人,特别设立了两个都尉府(一在京兆,一在扶风)。
在同一时期,沿西南边境的羌人部落也请求包括在汉帝国之内。
公元 94 年,在蜀郡的大牂夷部落 50 余万人以内属的身份向地方政府投降。
然后分别在 107 年和 108 年,总共有 14 个羌人部落 55180 人步其后尘。
公元 108 年冬,参狼部落 2400 名成员也为广汉郡收容作为内属。
很清楚,在后汉时期,特别是在公元 2 世纪,发生了一场从沿西部边境所有地点进入中国本部的大规模羌族人口移动。
这种移动可能是由人口压力驱使的。
①为了获得汉代中国内属的地位,羌人象许多其他蛮人一样,承担了为汉朝政府服役的责任,或是作劳工,或是参加军队。
来自羌人属国的军人在汉朝对付边境蛮人的战役中表现突出。
诸部落也可能纳某种赋税,虽则中国资料中关于这一点是不很清楚的。
如果他们被安置在边境地区,那末他们有责任作为中国政府的耳目守卫汉的边境。
为了执行汉朝的纳贡要求,① 《汉书》卷八,第 262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243 页);《后汉书》卷四,第 170页;《后汉书》卷五,第 206、211、237 页;《后汉书》(志)卷二三,第 3514—3515、3521 页。
关于属国都尉,见镰田重雄:《秦汉政治制度的研究》(东京,1962),第 329 页以下。
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 1 卷,第 61 页以下。
② 《后汉书》卷六五,第 2138 页。
① 《后汉书》卷八七,第 2887、 2897 页。
羌人首领们还带着贡品到汉朝宫廷中表示效忠之意。
可是,自从羌人被分割成大批部落群以后,这种做法限于比较强有力的首领。
例如,著名的烧当部落的首领们据报道在公元 59、98 和 170 年分别前往首都表示敬意。
作为回报,汉朝授予他们以官职名号和印章,就象对待西域诸国的统治者那样。
②收缩政策在公元 2 世纪已经表现得很清楚,任凭属国重新调整和扩展,对于汉朝管理机构来说,羌人的压力是变得太大以致于难于承受了。
当一次大规模的羌人叛乱在公元 110 年于凉州爆发时,汉朝的直接反应是将全部西北边境地区让给羌人。
在一次由当时执政的大将军邓骘主持的关于这个问题的朝廷会议上,大多数官员以财政和后勤困难为理由赞成让出凉州。
邓骘本人强烈地倾向于这种观点。
这种政策的主要鼓吹者是庞参,他是一个对边境事务非常熟悉的人,新近承担过监督关中地区军屯的任务。
在给邓骘的报告中,他令人信服地指出,过去对付羌人的出征不但使国库空虚,而且耗尽了凉州人民的财富。
事实上,政府以借贷为名已强迫凉州人民捐出几百万钱。
如果朝廷继续奉行现时的守卫凉州的政策,那末关中无疑将是同样毁灭的下一个地区。
因此他主张中国完全从凉州撤出,并将边境的全部中国人移到人口稀少而可耕地广阔的关中。
①虽然庞参的建议是以对局势的客观估价为基础进行严密论征的,但朝廷中支持建议的那些人可能有不同的动机。
从收缩建议中受益最大的是凉州的郡守和县令们。
因为根据汉朝的回避法,为了避免任何可能的利益集团的纠纷,官员都不能被指派到他的家乡郡县去任职。
这种法律在后汉时期比在前汉时期得到更加严格的执行。
结果,事实上所有朝廷指派的凉州地方官员都是内地诸郡的人,他们考虑自己的安全,力主撤退。
这个集团的观点在朝廷中得到了有力的表现。
尽管全部撤退的建议在 110 年并未正式采纳,但在下一年至少西北四郡(陇西、安定、北地和上郡)已放弃它们的边境地区而撤向内地。
这样一种移动证明了凉州已受到羌人压力的程度。
①收缩的建议遇到凉州的地方领导人的普遍反对,指出这一点是同样重要的。
正如庞参所透露那样,较早的几次他关于放弃西域的建议受到了西部地区文人学士的批评。
很自然,从凉州本地居民的观点看来,他于 110 年提出的建议是更加要不得的。
这些文人学士之一是来自安定的杰出的政治思想家王符。
王符对边境形势的一般估计与庞参基本相同。
然而,作为来自凉州的人,他坚决主张采取军事行动:②前羌始反,公卿师尹,咸欲捐弃凉州,却保三辅。
朝廷不听。
后羌遂侵,而论者多恨不从惑议,余窃笑之。
所谓媾亦悔,不媾亦有侮者尔。
……地无边,无边亡国。
是故失凉州则三辅为边,三辅内入则弘农为边,弘农内入则洛阳为边。
推此以相况,虽尽东海犹有边也。
① 《后汉书》卷五一,第 1686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五,第 216 页。
② 《潜夫论》 5(22),第 258 页。
王符也倾向于凉州人民的立场:③假使公卿子弟有被羌祸朝夕切急如边民者,则竞言当诛羌矣。
事实上,凉州的普通百姓更是厌恶收缩的主意。
在公元 111 年四个边境地区撤退时,平民全都不愿离开他们的居地。
地方政府最后被迫采用激烈的手段,诸如焚烧他们的房屋,毁坏他们的庄稼,破坏他们的储藏,为的是强迫他们离开。
这样做的结果,一大群边境中国人起来反对汉朝,并且投向羌人。
④由于害怕放弃地区会引起全体中国居民反对汉朝,朝廷才决定在公元110 年不把收缩作为一种政策来采纳,正如在朝廷中雄辩地反对撤退的虞诩所指出的那样,羌人之所以不敢进入关中地区,正是因为高度军事化的凉州中国居民仍然保持对汉帝国的忠诚。
但是,如果汉朝放弃他们生活的疆域并且企图迫使他们离乡背井的话,他们确实会产生异志。
如果凉州强有力的领袖们组织起他们的人民发动反抗汉朝的公开叛乱,帝国中没有一个人有可能阻止他们向东挺进。
①在安帝当政(公元 107—118 年)的第一个 10 年,为了保卫凉州进行的众多的战役耗费了汉朝天文数字的经费,总计达 240 亿五铢钱,②但是在这些战役中获得的胜利仍是有限的和暂时的。
公元 129 年,朝廷下令在放弃了的疆域上重建三个边境郡,即安定、北地和上郡,但是恰好在 10 年以后它们再次撤消了。
从公元 140 年起,羌人向东推进到中国内地。
③时时有大规模羌人袭击京畿地区的报告送到朝廷。
更多的边境郡不得不或部分或全部放弃给羌人和其他蛮人。
安定和北地完全由凉州撤退到关中地区特别足以表示羌人威胁的严重性。
正如王符曾经担心的那样,京畿地区成了边界。
根据段颎在公元 168 年的上书,从河套地区的云中、五原到甘肃的汉阳这一西北边境地区(超过 800 公里或 500 英里)已落入羌人和匈奴之手。
④凉州叛乱,184—221 年公元 2 世纪汉朝从西部和西北边境撤退的格局,暗示一种具有更基本更复杂性质的历史力量一定在起作用。
当时的调查分析把所有羌人的纠纷归咎于汉朝边境官员的管理不当和剥削,这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无疑是正确的,但可能是误把表面现象当成了原因。
就我们所掌握的文献而论,对两个潜在的历史动向可作简略的讨论。
首先是如上所述的羌族人口的迅速增长。
范晔在他关于羌人的历史记事中写道:①③ 《潜夫论》5(22),第 262 页。
④ 《后汉书》卷八七,第 2887—2888 页。
① 《后汉书》卷五八,第 1866 页:《后汉书》卷八七,第 2893 页;关于虞诩,见前面第 4 章《和帝、殇帝与安帝统治时期》和《顺帝统治时期》。
② 《后汉书》卷八七,第 2891 页。
③ 《后汉书》卷六,第 256、269 页;《后汉书》卷八七,第 2893、2896 页。
④ 《后汉书》卷六五,第 2148 页。
① 《后汉书》卷八七,第 2869 页。
其俗……父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厘■。
故国无鳏寡,种类繁炽。
显然,在这里历史学家觉得有必要为羌族人口过剩的特殊现象提供某种解释。
相同的现象在当时汉朝边境将领如张奂和段颎的报告中也有清楚的揭示,他们经常表现出一种深深的受挫感,认为羌人实在太多,无法安抚、抑制或消灭他们。
应指出的第二种动向是边境地区,特别是凉州的文化的和社会的转变,这是在汉人和羌人以及其他少数民族混合居住的形势下随着时间的消逝而发展起来的。
和汉朝政府的期望相反,从中国的历史编纂学传统的观点来看,将羌人安置在帝国境内的政策的直接结果,与其说是使羌人中国化,不如说是使边境中国人蛮夷化。
有证据表明,在公元 2 世纪末,凉州在社会上和文化上都与帝国的东部有很大的不同。
其他地区的中国人常用怀疑的眼光去看凉州的居民。
正如公元 190 年郑泰向董卓上书时指出的那样,整个帝国在面对凉州军队时都因害怕而发抖,甚至那里的中国妇女都因受羌人影响而变成凶猛的战士。
②由于发展了以凉州为基地的中国人-羌人联合力量,陕西土著董卓有可能从公元 189 年到 192 年控制汉朝宫廷。
③董卓年青时作为一个有重大影响的人在羌人中间建立了声望,他和许多强有力的羌族部落首领们一直维持着友好的关系。
羌人军队构成了他的私人军队的骨干,正是这支军队使他一度成为帝国最强有力的军事领袖。
他的行动如此不象一个中国人,以至于著名将军皇甫规的寡妇一怒之下称他为羌胡之种。
①事实上,自从公元 2 世纪以来,凉州和汉代中国的主要的知识和文化传统可能已没有联系。
由于担心凉州地区的无休止的叛乱,有一人甚至在 184 年向朝廷上奏,提议凉州每一家庭应有一本《孝经》并研究它。
②这个建议清楚地表明,该地区看来已经背离了中国文化的若干基本前提。
184 年凉州的大规模叛乱进一步说明,边境地区的中国人与非中国人两者已经发展了一种他们自己的共同地理同一性。
它实际上是羌人、匈奴人和月氏人,还有中国人,共同反对汉帝国的一次叛乱。
③两个重要的叛乱领袖,边章和韩遂,是金城附近的著名的中国富豪。
此外,根据刘陶的记录,许多叛乱的将领以前是汉朝将军段颎手下的将官。
他们全都精通战术,而且熟悉该地区的地理。
与此同时,在一位名叫宋建的中国人领导下,一个称为平汉的地区性的中国人-羌人王国在陇西的枹罕建立起来。
这个边境政权与汉帝国相对抗的决心从它的名号平汉无可置疑地暴露出来。
该王国持续了30 余年,直至 218 年为曹操征服为止。
④184 年叛乱的爆发加剧了汉朝对西北不安全的忧虑。
在 185 年举行的一② 《后汉书》卷七○,第 2258 页。
③ 《后汉书》卷七二,第 2319 页以下。
见以上第 5 章《董卓其人》。
① 《后汉书》卷八四,第 2748 页。
② 《后汉书》卷五八,第 1880 页。
③ 关于这次叛乱的研究,见古斯塔夫?哈隆:《凉州叛乱:公元 184—221 年》,载《大亚细亚》新版,1∶1(1949),第 119—132 页。
④ 《后汉书》卷八八,第 1875 页;《后汉书》卷七二,第 2320 页以下;《后汉书》卷八七,第 2998 页。
次朝廷会议上,出身涿州(河北)的丞相崔烈认为凉州应该放弃。
但是他遭到来自北地的议郎傅燮的激烈反对,傅燮甚至要求将该丞相处死,因为他提出这样的建议。
⑤我们再一次看到,在汉朝宫廷中放弃的念头为一个西北土著所抵制,但为来自另一个地区的某个人所提倡。
傅燮和崔烈之间的矛盾不应该简单地解释为个人观点之事。
它是以凉州西部边境社会为一方与帝国东部(通常称为关东)为另一方的长期存在的差异的一种表现。
到公元 2 世纪的末年,这两个集团分别由董卓和袁绍领导,在朝廷中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斗争。
当董卓在 190 年成功地建立了对朝廷的无可争辩的控制时,他的第一个步骤便是将都城向西移到长安,那里靠近他的权力基地凉州。
①两个集团之间的相互猜疑和敌视在 192 年董卓被暗杀以后公开爆发。
这种局面在《后汉书》下面的记载中有生动的叙述:②董卓将校及在位者多凉州人,[丞相王]允议罢其军。
或说允曰:‘凉州人素惮袁氏而畏关东,令若一旦解兵,则必人人自危。
可以皇甫义真为将军,就领其众,因使留陕以安抚之,而徐与关东通谋,以现共变。
’允曰:‘不然。
关东举义兵者,皆吾徒耳。
今若距险屯陕,虽安凉州,而疑关东之心,其不可也。
时百姓讹言,当悉诛凉州人,遂转相恐动。
其在关中者,皆拥兵自守。
王允的报复性的对立马上导致和整个凉州集团的一场不幸的武装对抗。
在朝廷中恢复秩序的即使十分微小的可能性,在董卓死后就无可挽回地失去了。
凉州在汉帝国的衰落和崩溃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这是没有多大疑问的。
然而,凉州在公元 2 世纪最后四分之一时间内作为一种头等重要的政治力量的兴起,不能纯粹从帝国的内部发展来理解。
归根到底,它是直接由紧跟着羌人移动以后该地区文化的和社会的变化造成的。
从这方面来看,汉与羌的关系对于中国历史所产生的直接影响,要比汉与匈奴的关系更为重要,尽管在该时期的历史上后者有更加令人注目的地位。
⑤ 《后汉书》卷五八,第 1875 页(雷夫?德克雷斯皮尼:《汉朝的末年:司马光〈资治通鉴〉所载公元181—220 年的大事记》[堪培拉,1969 年],第 26 页)。
① 《后汉书》卷七二,第 2327 页。
② 《后汉书》卷六六,第 2176 页。
东胡:乌桓与鲜卑从战国末期到汉朝初期,乌桓与鲜卑共同以东胡一名为人所知。
据公元2 世纪的学者崔浩说,之所以如此称呼是因为他们原来居于匈奴(胡)之东,即现代内蒙古的某处地方。
①东胡的力量在公元前 8 世纪末冒顿首次成为匈奴单于时达到它的顶点,他们经常向西侵入匈奴的土地。
可是,局面不久便完全改变了。
在一次出其不意的袭击中,冒顿征服了东胡。
②东胡很可能是由一些游牧民族建立的部落联盟,包括乌桓与鲜卑。
当它被匈奴征服后,联盟显然不复存在。
在整个汉代,没有能发现东胡作为一个政治实体的痕迹。
尽管按照中国资料乌桓与鲜卑有相同的语言和社会习惯,然而他们无疑是两个不同的民族,在汉代偶然还彼此交战。
与匈奴和羌不同,乌桓与鲜卑在汉朝以前和中国人的接触即使有,也很少。
主要是由于汉与匈奴之间的斗争,乌桓与鲜卑,特别是前者,被拉入了中国的世界秩序。
历史的和考古的证据表明,乌桓到武帝时开始与中国建立官方联系,而鲜卑仍孤立于中国朝廷之外,直到后汉王朝初期为止。
③乌桓的迁居当匈奴征服乌桓以后,他们要求乌桓交纳正规的岁赋,主要是牛、马、羊和毛皮。
公元前 119 年,汉朝将军霍去病给予匈奴以决定性的打击,迫使单于把他的宫廷从内蒙古迁走。
汉朝因此有可能首次将乌桓和他们的匈奴霸主分开。
为了防止他们继续向匈奴提供人力和物力,汉朝将乌桓迁移到沿帝国的北方和东北五郡的长城以外地区,这五郡是上谷、渔阳、右北平(今天的河北)以及辽西和辽东(今天的辽宁)在实行这一移动时,汉朝政府实际上向乌桓提供了贡纳体制的保护。
要求乌桓的部落首领们一年一度前往汉朝宫廷朝觐,以此作为归顺的象征。
同时设置了护乌桓校尉,其公署在靠近今北京的地方。
尽管这个官职的主要职能是禁止乌桓与匈奴接触,但乌桓被指派负有监视匈奴移动的特殊任务。
重要的是,校尉府作为一种新的机构设置首先应用于乌桓。
它不但早于护羌校尉府八年,而且也可以推测为 60 年以后设立的更加精细的西域都护府提供了一个范本。
①然而,汉朝这个校尉府能否有效地管理乌桓,是有疑问的。
我们有理由相信,整个前汉时期匈奴继续保有他们对乌桓的权利,而且随时可能迫使后者履行作为他们属民的义务。
例如,晚至公元 8 年匈奴仍派遣使者向乌桓征集牲畜和毛皮作为贡赋。
可是到这时,乌桓得知汉朝已经正式通知匈奴,① 《史记》卷一○二,第 2759 页。
②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50 页;《后汉书》卷九十,第 2979 页。
③ 关于这些民族及其与汉帝国的关系的一般概述,见马长寿:《乌桓与鲜卑》(上海, 1962)。
① 《后汉书》卷九十,第 2981 页。
令人惊奇的是,《史记》或《汉书》都没有这些早期关系的记载,《后汉书》是唯一的资料来源。
《汉书》中最早记载乌桓的材料是公元前 78 年的叛乱(《汉书》卷七,第 229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168 页])。
乌桓校尉府在公元前 119 年以后某一天设立,见《后汉书》卷九十,第 2981 页。
关于该官职的当代研究,见马长寿:《乌桓与鲜卑》,第 130 页。
乌桓处于中国的合法保护之下,因此就拒绝遵照办理,并杀死了匈奴使者。
他们还掠取了属于随同使者前来贸易的匈奴商人的妇女、马、牛。
被激怒了的匈奴人以袭击乌桓来进行报复,绑走了一千名以上乌桓的妇女和儿童,目的是要赎金。
后来,二千余名被绑者的亲属带着牲畜、毛皮和衣服前往匈奴交换俘虏,匈奴不但留下了赎金,而且把他们也当作俘虏。
这个事件清楚地表明,匈奴与乌桓在公元前 119 年以后仍保持着官方的与民间的关系。
①另一方面,汉与乌桓之间的关系是更为紧张的。
例如,在前 78 年,匈奴在辽东进行一场针对乌桓的报复性战争的消息传到中国,汉朝便派遣将军范明友前去拦截匈奴。
可是,在范到达时,匈奴已经离开该地。
由于乌桓新近曾对汉朝疆土进行多次袭击,朝廷反而命范明友去攻打乌桓。
汉朝军队杀死了 6000 余名乌桓人和他们的三个首领。
其后,乌桓继续频繁地袭击东北(现代河北、辽宁),结果每一次都被范明友的军队所赶走。
②在新朝(公元 9—23 年)初年,中国与乌桓之间的关系有相当的改善。
中国使节在公元 10 年前往匈奴,成功地商定释放被俘的乌桓人,这便使乌桓欠下了新朝的恩情,关系的改善导致把乌桓编入中国的军事体系。
王莽有乌桓军队驻扎在代郡(在山西的极北),但他们的忠诚则是可疑的,因而他们被要求派家属到中国作人质。
后来,当乌桓士兵叛变时,中国政府将全部人质处死。
乌桓因此起来反对汉朝并和匈奴联合。
③贡纳体制下的乌桓:考古的证据公元 49 年是汉与乌桓之间关系的新时代的开始。
在那一年,光武帝以大量的钱和丝绸作代价,成功地将乌桓诱入汉朝的贡纳体制。
来自辽西的乌桓酋长和首领不下于 922 人前来朝见皇帝,他们所带的贡赋包括奴隶、牛群、马群、弓弩和各种毛皮。
皇帝为他们举行国宴并赏给他们珍贵的礼物,以示礼遇。
在该年较晚的时候,多数酋长要求成为帝国的内属,皇帝授予 81 名乌桓部落领袖以王或侯的荣誉称号。
作为内属,这些乌桓部落被允许居住在沿边诸郡。
汉朝向他们提供食品和衣服。
作为报答,他们承担保卫边境反对匈奴与鲜卑的义务。
与此同时,重新设立乌桓校尉府,其公署在宁城。
①和前汉相比较,后汉这个府的职能有相当的扩大。
它不但负责乌桓事务,而且也有责任处理鲜卑的事务。
更加特殊的是,它的职权范围包括管理礼物和食品,安排正规的季节贸易,并从那些愿意参加汉朝贡纳体制的集团取得质子。
新近的考古发现大大丰富了我们关于宁城乌桓都护府的知识。
1972 年,在内蒙古的和林格尔发掘了一座装饰有彩色壁画的重要的后汉墓。
该墓的时间断定在公元 145 年到 200 年之间。
在两幅直接与汉和乌桓关系有关的画中,① 《汉书》卷九四下,第 3820 页。
见内田吟风:《有关乌桓族的研究》,《满蒙史论丛》,4(1943),第 1—104 页。
② 《汉书》卷九四上,第 3784 页;《后汉书》卷九十,第 2981 页。
③ 《汉书》卷九四下,第 3822 页; 《后汉书》卷九十,第 2981 页。
① 在上谷郡,可能位于现在河北的张家口。
《后汉书》卷九十,第 2982 页。
一幅表现了校尉巡回视察的场面。
②这幅图画上的题词说:使持节护乌桓校尉。
可以确定,画中有 128人,129 匹马,和 11 辆车。
校尉在图画的中部;他乘坐一辆三匹马拉的官车,周围是部属和士兵。
题词提到他的属下的某些头衔,是《后汉书》的官府建制表中所未曾包括的。
③图画的证据也许暗示,到公元 2 世纪末,校尉的权力可能因校尉府需要的增加而大大地扩大了。
另一幅图画表现了宁城城中的各种活动。
校尉府在城市的西北部,它实际上占全图的主要部位。
画中的校尉坐在大厅的中央,接受宾客的问候,后者大多数显然是乌桓人或鲜卑人。
这是可以从他们的红色和褐色的衣服和他们剃光的头(有的在顶上留有一小簇发)推断的;这些细节和文献资料中关于乌桓与鲜卑二者的记述是完全一致的。
①他们中有些人坐在建筑物中,而其他人则排在主要入口之外,显然等着向主人致敬。
在院中一伙杂技演员正在为客人表演。
在前面的宾客好像是一个乌桓酋长,他是由两个汉族官员伴随的。
在图画中显示的其他建筑物包括军事设施和文官住所。
此外,有乌桓和鲜卑前来贸易的市场。
整个地区由骑兵和持长矛的步兵组成的重兵把守。
完全可以断定,墓主是一个汉朝边境官员,他的经历在被任命为乌桓校尉时到达顶点。
很清楚,壁画的目的是叙述他生活中的主要事迹。
可是,在后汉和三国时期的所有乌桓校尉中,根据现存历史记载只能确定 17 人,他们中没有一个人和这个墓主的生平细节是确切符合的。
②作为以汉为一方和以乌桓与鲜卑为另一方两者之间关系的重要证据,对这些壁画的重要性作很高的估计是不过分的。
它们不但以最生动的方式证实了正史中提供的记载,而且还揭示了许多其他有趣的细节。
例如,我们第一次既有关于乌桓与鲜卑的生活又有汉朝贡纳体制实际进行的某些明确的观念。
③在另一幅壁画中描绘了所谓胡帐。
就我们所知,恰恰就在造此墓的前后,胡帐在中国上层社会中由于灵帝(公元 168—189 年)的影响而风行一时,因为他首先在宫中采用了它。
①在宁城重建校尉府证明是十分成功的。
在汉帝国与乌桓之间存在普遍和平的关系达半个世纪之久。
证据表明,乌桓忠实地履行协议中他们的职责。
他们不但坚定地和汉朝一起抵抗匈奴和鲜卑的侵略,而且参加了对付帝国境内其他叛乱的其他军事活动。
例如,公元 165 年,26000 名幽州和冀州的乌桓步兵和骑兵被调往南方去平息零陵(湖南)和苍梧(广西)的大规模的蛮人地方叛乱。
②太尉张温也曾派遣 3000 名幽州乌桓骑兵前去协助镇压凉州的② 见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和内蒙古博物馆:《和林格尔发现一座重要的东汉壁画墓》,载《文物》,1974.1,第 8—23 页。
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文物工作队:《和林格尔汉墓壁画》(北京,1978)。
③ 《后汉书》卷二八,第 3626 页。
① 《后汉书》卷九十,第 2979 页。
② 墓主可能是乌桓校尉公綦稠,他在 187 年被杀,见金维诺:《和林格尔东汉壁画墓年代探索》,载《文物》, 1974.1,第 49 页。
不同的观点见黄盛璋:《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与历史地理问题》,载《文物》,1974.1,第 38—46 页。
③ 吴荣曾:《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中反映的东汉社会生活》,载《文物》,1974.1,第 24—30 页。
① 盖山林:《和林格尔汉墓壁画》(内蒙古呼和浩特,1978)。
② 《后汉书》卷七,第 310、315 页;《后汉书》卷三八,第 1286 页。
叛乱。
③在公元 2 世纪,乌桓骑兵已经获得了如此高的声望,以致他们已开始为皇帝服役;据报道,数百人被用来作为皇宫警卫。
后来,在 207 年,对他们战斗能力的赏识导致曹操将乌桓骑兵收编入他的私人军队。
④可是,为了保证他们的忠诚,曹操再一次要求乌桓战士将他们的家庭置于中国政府的照看之下,作为人质。
例如,在 217 年,当乌桓首领鲁昔和他的骑兵屯驻在池阳(山西)时,他的妻子留在晋阳(陕西)作为人质。
⑤正如我们所看到那样,这种中国惯例至少自王莽时便已开始通行。
可是,乌桓过多地被用作军人的情况播下了叛乱的种子。
公元 187 年,渔阳(河北)的两个原汉朝地方官员张纯、张举与幽州的乌桓首领结成军事联盟,在北方发动一场大规模的叛乱,影响到幽州、冀州、青州(山东)和徐州(也在山东)。
从一开始,张举确信他的计划将会成功,因为按照他的估计,乌桓数被征发,死亡殆尽,今不堪命,皆愿作乱。
①中国人与乌桓人在这次叛乱中的合作证明,自从乌桓在汉帝国内部定居以来,这两个民族之间的联系是何等的密切。
后来,在 205 年,当曹操的军队向北部边境推进时,幽州与冀州的十余万户逃往乌桓寻求保护,此事说明在两个民族之间相互信任已逐步发展起来。
②这是由沿着边境进行的兴旺的贸易发展所取得的效果。
在公元 2 世纪最后的十年中,宁城胡市的繁荣使幽州成为帝国最富庶的地区之一。
结果,当黄巾起义时,100 余万中国人从青州和徐州迁到该地。
作为内属,许多乌桓人也已开始从事农业。
例如,魏文帝(公元 220—227 年)时期,雁门(山西)郡守请求豁免在他管辖下的大约500 家乌桓人的地税和户口税,理由是他们支持在军中服役的成丁。
这个事例毫无疑问地说明,这些乌桓家庭已经成为中国行政管辖之下的正式编户。
③在汉代中国内部的乌桓人口究竟有多少是难以估计的。
《后汉书》报道说,灵帝朝(公元 168—189 年)之初,上谷、辽西、辽东和右北平四个北方郡的乌桓人口大约由 16000 落组成。
根据现代的研究,每一落平均约有 30户,每户约有 7 口。
④假定每一单位包括 200 人,那末在上述四郡乌桓人口总计约 300 万人。
鉴于公元 2 世纪最后十年据报道幽州乌桓已俘获中国人十余万家,这个数字并非无据。
⑤况且,如上所述,在 205 年有十余万家中国人逃往乌桓寻求庇护。
这些家庭的总人数可能是 100 万左右,乌桓在 20 年内能够同化如此多③ 《后汉书》卷七三,第 2353 页。
④ 《后汉书》卷九○,第 2984 页。
⑤ 《三国志》卷十五(魏十五),第 470 页注引《魏略》。
① 《后汉书》卷八,第 354 、356 页;《后汉书》卷七三,第 2353 页以下;《后汉书》卷九十,第 2984页;《后汉纪》卷二五,第五叶。
② 《三国志》一(魏一),第 27 页以下;《后汉书》卷九○,第 2984 页。
③ 关于宁城市场,见《后汉书》卷七三,第 2354 页。
一幅汉代壁画也描述了宁城市场,见盖山林:《和林格尔汉墓壁画》,第 53—56 页。
关于 100 万中国人的迁徙,也见《后汉书》卷十三,第 2354 页。
关于豁免 500 户乌桓家庭赋税的情况,见《三国志》卷二六(魏二六),第 731 页。
④ 《后汉书》卷九十,第 2984 页;马长寿:《乌桓与鲜卑》,第 121 页。
⑤ 《三国志》卷一(魏一),第 28 页。
的中国人是难以想像的,除非他们自己的人口数倍于此数。
鲜卑与汉在整个后汉时期,除了乌桓定居在帝国之内以外,许多部落地处边界之外,最后为鲜卑所同化。
这是与汉代中国建立关系的最后的群体。
在他们败于冒顿手下之后,鲜卑人逃到一个远离辽东边境的大概从内蒙东部伸展到满洲的地区。
因此,整个前汉时期,他们与中国之间隔着乌桓。
后汉初年,鲜卑经常与匈奴、乌桓联合,袭击汉朝的东北边境,特别是辽东。
汉与鲜卑的官方联系在公元 49 年首次建立,当时辽东太守祭肜以慷慨提供钱财和贸易的办法,成功地把一个强大的鲜卑群体的首领偏何吸引到汉朝一边来。
作为报答,偏何不仅同意向朝廷纳贡作为归顺的象征,而且为了中国而和匈奴、乌桓战斗。
①汉帝国以很高的费用获得了鲜卑的归顺和效劳。
每一次使者带着黑貂皮和马匹来到边界,称之为贡品,他们接受帝国的礼物的价值则两倍于此。
此外,他们斩送每一个匈奴人首级都由汉朝政府给予厚赏。
长年累月,匈奴在这个地区的力量逐渐衰弱到无足轻重的地步。
公元 58年,在偏何领导下的鲜卑人征服了留在帝国之外对上谷作周期性袭击的桀骜不驯的赤山乌桓,从而为汉朝东北边境的和平和稳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此后汉朝政府每年付给敦煌和酒泉②以东所有鲜卑首领钱 2.7 亿。
此事使人想起,几乎这是在同时期给予南匈奴总数的三倍。
在以后的 30 年中,这个地区的主要形势是和平。
①公元 91 年,北匈奴受到窦宪的沉重打击,逃往西方。
随之而来的是鲜卑民族在领土和人力两方面的突然扩展。
鲜卑不但迁入所有匈奴空出的土地,而且同化了剩下的匈奴人,据报道超过 10 万家。
②由于这一扩展,鲜卑重新开始了对汉朝边境的袭击,一度侵入居庸关。
公元 110 年左右,汉朝政府发现有必要向他们提供更好的贸易条件。
宁城的乌桓校尉获准给予在胡市中的鲜卑人定期贸易的特殊待遇。
可是,为了实行对他们的控制,汉朝要求所有贸易的部落向中国送质子。
两座大的质子旅邸在宁城建造起来,一座在北,另一座在南,据报道它们收留来自 120 个鲜卑部落的质子。
一个名叫燕荔阳的强大的鲜卑首领,甚至接受了王的荣誉称号,并从朝廷得到印绶。
由于燕荔阳和他的人民得到允许居住在宁城附近,他们有可能成为汉代中国的内属了。
但是汉朝的贡纳体制对鲜卑取得的成功更少于其他群体;每当他们臣服立刻就再次造反了。
从这时起,鲜卑在边境上的地位是基本上颠倒过来了。
和原来帮助汉朝保卫它的边境对抗侵略的任务相反,他们现在成了对帝国的① 《后汉书》卷二十,第 744 页以下;《后汉书》卷九十,第 2985 页。
② 译者按,此处疑有误。
《后汉书》卷九十《乌桓鲜卑列传》云:于是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 2.7 亿为常。
敦煌、酒泉远在西方,与鲜卑无关。
① 《后汉书》卷二十,第 745 页。
赤山可能即现代内蒙的赤峰市。
关于每年支付的数额见《后汉书》卷九十,第 2986 页。
② 《后汉书》卷九十,第 2986 页。
登记的单位是落,可理解为户。
但比起上面所叙述的落来,其成员要少一些。
主要威胁。
汉朝经常被迫转而向南匈奴和乌桓求助,以防止鲜卑的边境袭击。
公元 2 世纪中叶,当一个强大的鲜卑草原联盟在有魄力的檀石槐领导下建立起来时,鲜卑的势力达到了它的顶点。
③作为一个个性强硬的和有魅力的领袖,檀石槐似乎在到 20 岁以前就已成为他自己部落的首领。
他的武艺很快便在本民族中间大受尊敬;他终于成功地在自己的无可争辩的领导之下将全部鲜卑部落组成一个联盟。
在鼎盛时,他的力量在整个原鲜卑的疆域——南至汉代中国,北到南西伯利亚的丁零地面,东到满洲的夫馀,西到伊犁河谷的乌孙——都能感受到。
他按照冒顿的方式管理他的联盟,把它分为三部:东部,又分为四个分部,每一分部分别在一个首领统率之下,从右北平之东直到辽东;西部,由五个分部组成,从上谷以西到敦煌和乌孙;中部,由三个分部组成,从右北平以西到上谷。
和冒顿一样,檀石槐从设于弹汗山上的宫廷对中部直接发号施令。
①由于担心鲜卑的正在增长中的威胁,桓帝(公元 146—168 年)授予檀石槐以王的称号,并提出宽大的和平条件。
檀石槐毫不犹豫地加以拒绝。
一旦统一,鲜卑就拒绝接受与汉朝之间的贡纳关系。
②在灵帝统治的整个时期(公元 168—189 年),鲜卑从他们的三个基地有步骤地攻击边境。
仅仅在 168 到 170 年间,他们就在十几次的遭遇中击败汉朝军队。
③鲜卑作为一个强大军事力量突然兴起的秘密,没有比 177 年蔡邕的奏议中说得更充分的了。
这份文书中说:④自匈奴遁逃,鲜卑强盛,据其故地,称兵十万。
……加以关塞不严,禁网多漏,精金良铁,皆为贼有。
汉人逋逃,为之谋主,兵利马疾,过于匈奴。
从这段文字可以清楚看出,中国铁器和人力的这种交流实质上有助于鲜卑的军事和政治的实力。
他们对中国铁器的兴趣一直是很强烈的。
例如,公元 141 年,一支鲜卑雇佣队伍完成了在武威(甘肃)的军役以后,坚持要用中国政府付给他们的钱购买铁器。
当边境官员以法律禁止为理由加以拒绝时,他们威胁要放火烧掉该地的丝绸仓库。
汉朝当局最后屈服了。
①该事件表明,除了走私贸易之外,鲜卑时时能通过官方渠道得到中国的铁。
有理由相信,汉人顾问在鲜卑政治发展中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相当于中行说在汉朝初期匈奴宫廷中所起的作用。
檀石槐的留在汉朝贡纳体制之外的决定,同样可能是根据这些人的劝告作出的。
②对于汉帝国来说是幸运,对于鲜卑来说是不幸,檀石槐在公元 180 年 45岁时早逝。
危机紧跟着他的死到来。
由于没有他的坚强领导,内部权力斗争③ 《后汉书》卷九十,第 2989 页以下。
见 K·加德纳和德克雷斯皮尼:《檀石槐和公元 2 世纪的鲜卑部落》,《远东历史论丛》(堪培拉),15(1977),第 1—44 页。
① 据记载大约在高柳以北 125 公里处,可能在今山西阳高县境内。
② 石黑富男:《鲜卑游牧国家的领域》,《北大(九州)史学》,4(1957),第 80—91 页。
③ 《后汉书》卷八,第 329 页以下。
④ 《后汉书》卷九十,第 2991 页。
① 《后汉书》卷四八,第 1619 页以下。
② 这是从蔡邕奏议中提到的某些名词得到启发的(《后汉书》卷九十,第 2990 页以下)。
关于中行说,见前面 51 页注①;余英时:《汉代的贸易和扩张》,第 37 页。
随之而来,鲜卑联盟崩溃了。
半个世纪以后,另一位名叫轲比能的杰出领袖为重建联盟作出了历史性的努力,但他的成功是短暂的,因而也是有限的。
③鲜卑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在整个后汉时期留在中华帝国之外,这与南匈奴、羌和乌桓形成鲜明的对比。
他们象任何其他群体一样对汉朝商品有兴趣,但是不愿以失去他们的种族个性为代价。
确实,时时有个别鲜卑部落加入汉朝的贡纳体制,在宁城的活动就可以说明。
可是,他们这样做不过是因为他们被设在那里的胡市所吸引。
1959 至 1960 年在内蒙发现了后汉时期的 300多个鲜卑墓。
发掘使大量埋葬的物品出土,其中包括青铜镜、漆器和后汉时代样式的陶器,以及上有汉字的绣花丝绸。
很可能,这些汉朝的产品通过诸如在宁城的边境市场的官方贸易才到了鲜卑的坟墓中——如果确实的话,它们并不是通过宁城市场本身的。
①当他们的需要不能通过官方的或不正当的贸易方式得到满足时,鲜卑人便诉诸武力。
因此,从中国人的观点来看,他们和汉朝的经济关系基本上可以以贸易和掠夺两个方面来确定,而在政治方面彼此关系则以归顺和叛乱的轮流交替为其特点。
全部历史应以 185 年应劭所述最为清楚,他说:②鲜卑……数犯障塞,且无宁岁。
唯至互市,乃来靡服。
苟欲中国珍货,非为畏威怀德。
计获事足,旋踵为害。
③ 《后汉书》卷九十,第 2994 页;《三国志》卷三十(魏三十),第 831—839 页;《三国志》卷二六(魏二六),第 727 页:又见《汉晋春秋》,《三国志》卷三五(蜀五)注中所引,第 925 页。
① 见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内蒙古札■诺尔墓群发掘简报》,载《考古》,1966. 12,第 673—680 页。
② 《后汉书》卷四八,第 1609 页。
朝鲜半岛在政治方面,中国人在汉代渗入朝鲜的直接后果并不引人注意。
③将半岛的部分并入帝国的尝试已经作出,但是由于不存在来自这些部分对本土的威胁,因而没有建立诸如存在于西北和北方的保护线的呼声。
汉朝制度在朝鲜成长的真正重要性表现于长期的文化效果。
最后朝鲜成为将中国文化因素传入日本的代理人。
这些因素源自儒学传统和佛教两者,它们进入更远的东方以前已在朝鲜生根。
此外,在中国发展起来的后来在日本应用的某些工艺(如造纸),很可能是从定居于朝鲜的中国人移民集团那里得到的。
早期接触中国人和朝鲜半岛民族的接触,按传统说法开始于周王国建立时(传统说法为公元前 1122 年)。
那时商王室的一个逃亡的成员名叫箕子,他逃到朝鲜,并将若干中国生活方式的特征带到那里。
①箕子或其他早期中国冒险家可能遇见的部落大概是松花江周围后来称为夫馀民族的先民;沃沮似乎集中于纬度 40 度上下,秽貊生活在更南的地方,直到半岛的中部。
关于这些民族的种族渊源或任何可用来对他们作鉴定的特征,所知甚少。
紧接着在公元前第 2 个 1000 年期间的未经证实的接触,出现了一段漫长的空白期,从此以后才有更多关于中国人在朝鲜的材料。
历史记载可以说是从公元前 4 世纪开始的,当时燕的统治者采用了王的称号(前 323 年)。
燕国位于控制着当时中国大部分的其他六个大国的东北,是满洲和朝鲜诸部落的接近的邻居。
由于力量和声望的增长,燕国有能力对南方的齐国(在山东半岛)施加更大的压力。
与此同时,燕国的有些居民对朝鲜进行积极的贸易联系,他们在那里留下了大量燕国铸造的钱币。
②贸易的条件或有关的商品种类都是难以查清的。
不出所料,秦帝国的建立开始了中国与朝鲜关系的新阶段。
按照传统说法,躲避中国新政府暴虐统治的逃亡者设法前往朝鲜,但是这样的解释可能是出于后来的一种愿望,即为了加强对秦朝统治的抹黑。
被提到的第一位逃亡者是卫满,公元前 195 年卢绾在东北发起了反对汉帝国的失败的起义,在此以后据说卫满到了朝鲜。
③由于有 1000 名追随者支持,据说卫满在一个中国话叫做朝鲜的地方建立起一个王国,这个地方靠近现代平壤所在地。
后来的一种记载说,当时建立了第二个王国,位于卫满辖区之东,这不一定被人接受。
①汉帝国的最初几十年间听任卫满巩固他自己的权力,这显然是合长安官③ 关于这个问题的说明,见 K·H·J·加德纳:《朝鲜古代史》(堪培拉,1969)大庭脩:《亲魏倭王》(东京,1971),第 23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八五,第 2817 页。
② 加德纳:《朝鲜占代史》,第 8 页。
③ 《汉书》卷一下,第 77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140 页以下);《史记》卷一一五,第 2985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258 页);《汉书》卷九五,第 2863 页;《后汉书》卷八五,第 2809 页。
① 加德纳:《朝鲜占代史》,第 9 页以下。
员的意的,因为他们期待着他会抑制对中国利益的损害或侵略中国的领土。
卫满本人从来没有访问过朝廷,他在地方上行使的权力是任何其他地方首领做不到的,这是力量的标志。
很可能,在公元前 2 世纪,朝鲜本地的制铁业在中国移民的指导下发展起来了;迄至此时为止铁器一直是现成地从中国带来的。
公元前 128 年,发生了一次建立中国权威的不成熟和流产的尝试。
匈奴侵入辽西郡,杀死太守,并进入渔阳郡和雁门郡,在那里他们杀死或俘虏了3000 人。
为了对付这种威胁,中央政府派出卫青和另一个将军,他们抓住了几千俘虏。
记载紧接着告诉我们,秽貊部落首领南闾带着不少于 28 万名追随者向中国人投降,为此建立了苍海郡,但在两年后撤消。
②关于南闾或该事件所知的仅限于此,那么多的居民集团的投降竟没有较为持久的影响,这也许是令人吃惊的。
完全可以理解,在那种特殊的时机,中国人并不愿意接受更多的纠缠,因为在这时,他们正开始尽力处理匈奴问题。
汉朝的扩张只有当北部边境上的安全得到一定程度的保证和中国的渗透已成功地完成时,汉朝政府才有可能作进一步的努力。
公元前 109 年,两支军队被派出远征,理由是卫满的后裔窝藏了许多中国逃亡者。
尽管两支军队(一由陆道一由海路)在一次互相配合的行动中失败,中国最后仍迫使地方首领投降(前108 年),并建立四郡管理该地区,这四郡名为玄菟、临屯、真番和乐浪。
①安排并不是长期不变的。
地方官员们的权力范围受到怀疑,诸郡之一(真番)的情况也是如此。
在武帝统治末年开始了缩减和撤退的政策,前 82 年撤消真番和临屯就是例子。
②到公元 1—2 年,剩下的玄菟和乐浪二郡分别包括3 县和 25 县。
玄菟所属一县名高句骊,后来高丽一名渊源于此;乐浪包括朝鲜县。
③在中国人推进的其他地区,他们设立了属国,以都尉作为施加他们的权威的手段。
在某些情况下,他们曾经承认地方首领或王拥有的称号,以加强那些统治者的声望,同时博得了那些人的忠诚。
在高丽情况是不同的。
在那里没有建立军事组织以反对强大的潜在敌人的迫切需要;也没有强大的部落单位,这些单位已经逐渐形成他们自己的首领和官员的统治集团。
显然,这适合于严格地建立与帝国正规的地方机构相同类型的政府单位,并可指望郡县官员能够用同等程度的效率来管理他们的地区。
他们如何有效地做这样的事仍是一个有待推测的问题,但是考古的证据揭示了他们存在的重要痕迹。
除了可能是乐浪郡府的遗迹之外,还发现了一② 《汉书》卷六,第 169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50 页);《汉书》卷二四下,第 1157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 243 页);《后汉书》卷八五,第 2817 页。
① 《汉书》卷六,第 193 页以下(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9 页以下);《史记》卷一一五,第 2986 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295 页);《汉书》卷九五,第 3864 页以下。
② 《汉书》卷七,第 223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160 页);《汉书》卷二八下,第 1626—1627页;《后汉书》卷八五,第 2817 页;关于临屯在前 75 年撒消的看法,见大庭脩:《亲魏倭王》,第 32 页。
③ 关于这些郡的建立与历史,以及调整的问题,见池内宏:《满鲜史研究:上世编》(东京,1951),第3—190 页。
些可能为高级官员建造的坟墓。
此外,200 座或许更多的汉代样式的坟墓在靠近平壤的地方发掘出来,它们很可能是中国移民的,他们的财富使他们能够获得在本国诸郡正用作殡葬陈设的奢侈品。
①后汉时期的关系在后汉时期占优势的是一种有点不同的情况,那时帝国政府不能在远离朝廷的地方维持强大的地位。
从公元 1 世纪后期起,中国的统一和管理的力量已经削弱,有些本地韩人(Hnn)②部落人多势众地在南部平原定居下来并向北推进。
公元 20—23 年,据说他们发起对乐浪的袭击,从那里带回 1500名居民作奴隶。
③尽管中国人不久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重新树立他们自己的力量(公元 30 年),但他们此刻被迫认可某些地方首领的权威。
④不久,可能在公元 1 世纪的上半期,这些人中的一批人改造了建立在鸭绿江及其支流的高句骊(Koguryǒ)。
⑤公元 106 年,由高句骊国王发动的对中国军事设施和官员的袭击,迫使汉朝当局向西撒退到靠近辽东郡的地方,但是在 132 年中国人能够恢复某些他们失去的地方。
⑥汉代的最后数十年,政府对朝鲜的继续控制开始成为问题,这是不足为怪的。
公元 175 年左右,一个主张独立的政权由公孙度在东北建立,他是一个曾经在玄菟郡任职的官员之子。
①他能请求高句骊王给予承认,甚至从更远的北方夫馀部落领袖那里得到承认,由此可见他的力量和独立的程度。
正好在汉朝末年,在曹操努力建立魏国取得成功时,公孙度的王国归于其统治之下。
一个名叫带方的新郡在他的权限之下建立了起来,其官署设在今天的汉城附近的地方。
②在此期间半岛的南部发生了其他发展。
马韩、弁韩、辰韩三个联盟已经形成。
其中马韩最大。
它包括 50 多个小部落或单位;其他两个联盟每个各包括 12 个小部落或单位。
③这些单位非常可能和来自日本列岛的访问者有联系,公元 57 年和 107 年从九州前往洛阳朝廷的使团很可能在他们的旅程中经① 关于考古证据的报告,见原田淑人和田泽金吾:《乐浪》(东京,1930);小泉显夫:《乐浪彩箧塚》(汉城,1934);小场恒吉和榧本龟次郎:《乐浪王光墓》(汉城,1934);梅原末治和藤田亮策:《朝鲜古文化综鉴》(奈良,1946—1948)。
关于汉式坟墓的研究,见金秉模:《中国和南朝鲜砖石墓构造的面貌:秦至新罗时期》(牛津大学学位论文,1978)。
② 更严格地说,英文应对音为 Hn;采用 Hnn 为的是避免与王朝称号汉(Hn)混淆。
这种形式出于同样原因也用来表示秦以前的韩国,见前面第 1 章 59 页注②。
高丽部落名称和秦以前国家的名称事实上是用相同汉字来书写的,但两者之间没有联系。
③ 见加德纳:《朝鲜古代史》,第 21 页,引了残缺的《魏略》。
④ 《后汉书》卷八五,第 2817 页。
⑤ Koguryǒ是中文高句骊 Ko-Kou-Li 的朝鲜文形式;《后汉书》卷八五,第 2814 页;《三国志》卷三十《魏三十》,第 843 页。
⑥ 《后汉书》卷四,第 193 页;《后汉书》卷八五,第 2815 页;《三国志》卷三十(魏三十),第 844 页。
① 《后汉书》卷七四下,第 2418 页;《三国志》卷八(魏八),第 252 页;《三国志》卷三十(魏三十),第 845 页。
② 《后汉书》卷七四下,第 2418 页;《三国志》卷三十(魏三十),第 851 页。
③ 《三国志》卷三十(魏三十),第 849 页以下。
过韩人联盟之地。
前一次光武帝向使者赠送了一颗印。
有特定刻字的一颗金印 1784 年在志贺(筑前)发现,已被鉴定确系原物。
④④ 关于这些使团,见《后汉书》卷一下,第 84 页;《后汉书》卷五,第 208 页;《后汉书》卷八五,第2821 页。
关于印,见王仲殊:《说滇王之印与汉委奴国王印》,载《考古》,1959.10,第 573—575 页。
南方(南越)秦汉时期岭外地区和东部海滨地区对于中国人相对来说仍是不甚了解的。
⑤多山和多沼泽的地区是北方人难于习惯的,亚热带气候也可能会危及他们的健康和安宁。
很可能,为此中国当局经常表示不愿意向这些地区发动大规模远征,大体上对于北方来说,居住在这些地区的并不是可能损害中国人利益和财产的潜在敌人。
居住在这些地区的各民族中和秦汉当局发生接融的主要是越部落。
他们可能分为两个集团:南边的南越,主要居住在广东、广西和越南(Vietnm);①位于东北的闽越,集中于闽江(今福建)。
中国人认为他们是非常不开化的,而且热衷于彼此争斗。
②中国的扩张尽管它的统治短暂,秦帝国仍然向南挺进,并且建立了桂林、南海和象三个郡,它们的准确位置是难以严格确定的。
③秦朝末年,原籍北中国真定的地方领袖赵佗自立为王,他的地位和称号在前 196 年得到高帝的确认。
从中斡旋的汉朝使者是陆贾,他以对中国政治思想有所贡献而知名。
④可是,有迹象表明,该国王并非经常满足于与汉帝国保持友好的关系。
他采用了帝的称号,因此就将自己置于和汉朝皇帝分庭抗礼的地位,而且他对吕后统治时期(前 188—180 年)强行实施的禁止向他的地区出口铁器和母畜的命令表示愤怒。
⑤此外,他对在北面与他紧邻的长沙国的安全构成威胁。
在一个由陆贾率领的使团第二次访问以后(前 180 年),一个妥协的方案完成了。
赵佗保留了他在自己疆域内的权力,但放弃了帝的称号;他接受了名义上的从属地位,向汉朝皇帝表示恭顺,不再要求平起平坐。
①协议成功的部分原因在于巧妙地强调了赵佗的祖先是中国人,以及他家族的坟墓在中国。
前 135 年,赵佗请求汉朝政府帮助他对抗闽越军队的进攻,得到了成功。
结果闽越的内部混乱导致这次进攻结束,而汉朝政府的迅速反应和庄助的个⑤ 关于中国进入南方的综述,见赫罗尔?威恩斯:《中国向热带进军》(哈姆登,1954)。
① Vietnm是该地区中国人称南越的越南对音。
② 《汉书》卷六四上,第 2777 页;《后汉书》卷八六,第 2836 页。
关于非中国人诸民族的人类学和民俗学的研究,见埃伯哈德:《古代中国的地方文化》第 1 卷(莱顿,1942),第 2 卷(北京,1942)。
③ 关于这些问题,见鄂卢梭:《中国第一次对安南地区的征服》,《法国远东学院通报》;23(1923),第 137—264 页。
④《汉书》卷四三,第页(李约瑟:《中国科技史》[剑桥,1954]第1卷,第103页);《史记》卷 一一三,第 2967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239 页);《汉书》卷九五,第 3847 页。
陆贾的政治理论在《新语》中有所表述,见第 12 章《董仲舒和天的警告》,第 13 章《道德的价值和秦朝的失败》。
⑤ 《汉书》卷九五,第 3851 页。
① 《史记》卷一一三,第 2970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242 页)。
《汉书》卷九五,第3953 页。
关于赵佗继承者第二位帝(公元前 128— 前 117 年)陵墓的发掘,以及关于他的几个继承者名字的新证据,见广州象岗汉墓发掘队:《西汉南越王墓发掘初步报告》,《考古》,1984.3,第 220—230页。
人品格给予南越王以有力的影响,他同意送自己的儿子到长安的朝廷中服务:该王子不是作为质子送去的,而是在宫中担任宿卫。
②南越诸王时时背弃曾经正式答应过的效顺的诺言,但是汉朝宫廷由于其他地方的事务并不急于强迫对方表明态度。
公元前 113 年,在南越内部开始了一次积极改变王国地位的运动;这个运动希望南越能以与其他诸侯国(这些诸侯国从王朝建立以来一直存在)相同的条件并入汉帝国。
这一建议的幕后主要发动者是太后,她是中国人,和那个曾在长安任职宿卫的王子结婚。
可是,太后的想法和倡议遇到了某些南越领袖们的不可忽视的反对,他们多少年来已经建立了权威,认为没有任何理由应将汉朝的利益置于他们自己之上。
反对太后计划的领导人名叫吕嘉,前 112 年,他的支持者采用暴力手段,置太后于死地。
这种挑衅是不能置之不理的。
一支汉朝远征军用船装载开赴南方,其中部分行程是循江而行。
前 111 年,路博德和扬仆两位统帅成功地到达番禺(今广州),并迫使其投降。
战役以建立九郡管理南部领土(广东、广西和越南北部)而告结束;①其中两个郡位于海南岛上,在那里搞了一些农业和养蚕业。
这些地区某些特有的产品如白雉、白兔,对汉朝宫廷有迷惑力,但仍有必要分别在前 82 年和前 46 年放弃这两个郡。
②汉的控制:忠诚与叛乱据报道,这时中国朝廷可能和一个位于日南之外的可由海道抵达的王国有联系。
据《汉书》中的一节说,这块土地名为黄支,从武帝时起便送来贡赋,但只有公元 2 年的明确材料提到当时送来一头犀牛。
黄支地望的鉴定说法纷纭,涉及非洲、印度以及马来半岛;《汉书》的一节可能是中文文献中最早提到马来群岛的。
该节揭示了中国人知道有一条主要依靠大海,但也包括一段陆上运输线的贸易线。
它也明确地指出,行程是用非中国人的船进行的。
③根据一份报道,④尽管南方已建立了郡县,但在王莽时期居民们一直也没有为中国的生活方式所同化。
他们说的是多种不同的方言,据描述,他们的② 庄助,亦称严助,曾受派遣前去南越谈判,其传记见《汉书》卷六四上,第 2775 页以下。
王子的职责与其说是皇帝的武装侍卫,不如说是文职侍从。
见何四维:《秦法律残简》:第 154 页注[187]。
① 九郡名儋耳、珠崖、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和日南。
见《汉书》卷九五,第 3859 页;《汉书》卷二八下,第 1628 页以下。
关于海南地区的产品和生活方式,见《汉书》卷二八下,第 1670 页。
关于汉朝进入的考古学证据以及中国人和汉人的墓葬样式,见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和广州市博物馆:《广州汉墓》(北京,1981)。
② 《汉书》卷九六下,第 3928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98 页);《后汉书》卷八六,第 2835页以下。
关于海南两个郡的放弃,见《汉书》卷七,第 223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160页);《汉书》卷九,第 283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310 页)。
③ 《汉书》卷十二,第 352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3 卷,第 71 页);《汉书》卷九六上,第4077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3 卷,第 214—215 页);《汉书》卷二八下,第 1671 页;《后汉书》卷八六,第 2836 页;保罗?惠特利:《公元 1500 年以前马来半岛历史地理文集》(吉隆坡, 1961),第 8 页以下。
④ 《后汉书》卷八六,第 2836 页。
习性与其说是文明人,不如说是动物所具有的。
只有当中国罪犯被迁去在他们中间生活时,他们才获知某些中国文化的特性。
当光武帝在位(公元 25—57 年)时,他们开始从事农业,而且用婚姻规范和学校来约束他们的生活。
后汉初期,一些地方首领继续向汉皇室表达他们的忠诚,但是一场严重的叛乱在公元 40 年爆发了。
这是由征侧和征贰两姐妹领导的,从大约 65 个城镇或居民点引起了积极的反响。
它需要后汉时期最著名和最勇敢的将军之一马援的才略,和一支万人的军队,来加以镇压。
征侧和征贰及时被处决;其后她们作为致力于为越人争取独立地位的女英雄而在民间传说中占有一席之地。
以前马援曾被卷入汉朝重建之前的斗争中,并曾在西北进攻羌人部落的战斗中服役。
在对付征氏姐妹的战役中,他终于被授予所有军队的最高指挥权,而不是将这些军队置于其他将领的领导之下。
①在汉代的剩余时间内,南方民族和汉朝当局之间的关系有相当大的变化。
有若干次关于他们首领们表现忠诚的报道,这些人向洛阳送贡赋,或者访问首都表示敬意。
可是,在公元 100 年到 184 年间发生的猛烈暴动不少于7 次,经常引起中国人的强大的防御行动。
②时时有必要从其他郡调出军队,这种方法的明智与否构成了公元 137 年在朝廷中辩论的一个重要题目。
这一次,日南郡象林县境以外的居民袭击了该县,杀死一些官员。
来自邻近九真郡和交趾郡的一万名救援军队本身发生了兵变,攻打中国的设施。
暴动者几次显示了坚决进攻忠于汉朝军队的迹象,情况紧急。
在洛阳召集了一次会议来讨论这一紧急的状态,绝大多数官员,高级的和低级的,都建议从毗邻地区派遣一支 4 万人的大军。
①这种观点出于种种原因遭到本人曾服过现役的李固的反对。
考虑到内部的不安定状况,他认为调出日南以北毗邻诸郡的兵力是极其危险的。
他相信,由于气候的关系,中国军队死伤的比例将会高达 40%或 50%。
他进一步强调供应的困难和消耗,列举了所需物力和运输这些东西的后勤工作的数字。
他坚决主张,与其派遣一支大军前去用军事压力来解决难题,不如指派经过仔细选择的官员前往南方诸郡任职。
他认为,只要选定公正的和宽大的官员,他们将会在这些地区行施他们的权威。
与此同时,百姓应该从某些地区暂时撤退,在骚乱平息后再回来。
最后,他建议,为了消除本地首领们的对抗,应该招募他们,并给予适当的酬劳,这样的话,不满分子将被肃清。
李固的意见取胜了,后来指派的官员成功地恢复了秩序。
但这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被报道的下一次暴动发生在公元 144 年。
②① 《后汉书》卷一下,第 66 页以下;《后汉书》卷八六,第 2863 页以下。
关于马援,见《后汉书》卷二四,第 838 页以下;以及马伯乐:《安南史研究:马援远征记》,《法国远东学院通报》,13∶3(1918),第 11—28 页。
② 在公元 100、 116、 137、 144、 157、 178 和 184 年,见《后汉书》卷八六,第 2837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八六,第 2838 页。
② 《后汉书》卷八六,第 2839 页。
东南(闽越)在现代福建的沿海地区,从结果看,汉朝与地方领袖们之间的关系和汉朝与较远的南方部落之间的关系是有些不同的。
山岭将这一地区与内地隔开,海滨兴起了被称呼为王的首领,他们的世系追溯到前帝国时期著名的越王勾践(公元前 496—前 465 年)。
在汉帝国的创立的同时,闽越国和东海国在汉帝国的默许下分别于公元前 202 年和前 192 年建立了起来;东海通常以东瓯一名为人所知。
当反对帝国政府的七国之乱发生时(前 154 年),③东瓯王首先支持叛乱的领袖吴王,但后来接受贿赂杀死了他。
随之而来的是东瓯与闽越之间的深仇;东瓯面对后者的攻击,于是请求汉朝的援助(前 138年)。
太尉田蚡建议放弃所有地区,与之相反,庄助主张东瓯应得到帮助,一支军队及时地被派出了。
在军队到达以前,闽越中止了它的进攻;在东瓯王的请求下,东瓯人民移到内地,居住在长江与淮河之间。
①紧接着汉朝政府在前 135 年阻止闽越进攻南越的干预,两个王国再次在该地区成立。
一个是闽越国,现在由汉政府指定的傀儡国王统治;另一个是东越国,它是由新近被汉军击败的闽越王的兄弟统治的,前 112 年,东越袭击并杀死了一些孤立的汉朝官员,而且国王采用了帝的称号,这便迫使帝国朝廷采取坚决的行动。
从陆路和海道派出了远征军,讨伐以国王之死和人民向汉朝统帅投降告终。
此后政府回到了前 138 年提出的未实行的建议,考虑到闽越和东越地区的多山地形和居民的不可靠,决定将该地区全部加以放弃。
历史记载中简洁地叙述说:诏军吏皆将其民徙居江、淮间,东越地遂虚。
②这一简短的叙述需要作某些修正,③从该地区迁出全部居民是很难实行的,它与汉朝政府设置郡县按照地方政府的一般方式来管理该地区一样行不通。
没有证据足以说明到公元 1 年有来自中国其他地方的移民进入福建,很可能在那时只存在一个较大的居民点。
这是东冶镇或县,可能是武帝时期或稍后建立的。
它位于闽江口的海滨,至少从公元 83 年起便成为从遥远南方带来贡赋的远洋船只的一个补给点。
①到公元 2 世纪末,又有一些县可能在该地区建立了起来,也许从公元 300 年开始,县的数量显著增加;据推测,移民的某些措施是在较早的几十年进行的,当时中国分裂成为魏、蜀汉和吴三国。
③ 见第 2 章《文、景两帝治下诸王国的减少》。
① 《史记》卷一一四,第 2979 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251 页以下);《汉书》卷九五,第 3859 页以下。
② 《史记》卷一一四,第 2984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256 页);《汉书》卷九四,第3863 页。
③ 见毕汉斯:《唐末以前中国在福建的移民活动》,收在《高本汉纪念文集》,埃盖尔德、格应赫恩合编(哥本哈根, 1959),第 98—122 页。
① 《后汉书》卷三三,第 1156 页;毕汉斯的《福建的移民活动》第 102 页已引征。
西南在汉朝建立时,帝国在西方以陇西、广汉和蜀诸郡为界。
边界——如果可能确定这样一条线的话——此后急转向东,把巴郡、武陵郡和长沙国包括在内。
边界之外,向西去,在今天的云南省和贵州省境内,有若干河道流过,包括今天的红河和黑河。
其中一些从内地通航,并可使船舶顺流而下直抵靠近海防或广州的大海。
这些西部地区居住着一大批部落,大部分是小的,其中最著名的是夜郎、滇和邛都。
有些部落过着定居农耕的生活方式,另一些位于离内地更远的部落据记载则是牧民,他们过着游牧的生活,没有明确的各级首领统治。
②公元前 339 年到 328 年之间,楚王向这些部分发起了一次流产的军事远征,其结果是一名中国官员庄0 成为滇国(今云南)的独立的国王。
公元前 4 世纪至前 3 世纪,由于秦帝国向南挺进,这个王国被隔绝了,随着秦帝国的崩溃,新的汉朝政府循着滇国的东部边界(包括巴郡和蜀郡)建立自己的疆域。
据报道,汉朝对这些遥远地区的兴趣是由那里的商业活动激发的。
滇以西地区的居民据说是通过马匹、奴隶和牦牛的贸易获得财富的。
公元前 135年,一个名叫唐蒙的中国官员向长安报告,来自蜀的货物——主要是柑桔类水果制品——经由夜郎道在牂柯江顺流而下直抵南越。
①唐蒙成功地说服中央政府允许他着手组织一次远途考察,此事导致在同年(前 135 年)建立犍为郡。
居民为汉的丝绸所诱惑而被争取过来,从巴郡和蜀郡招募的军队用来开辟交通和运输的路线。
与此同时,汉朝官员在司马相如的劝说下略微向北渗入,邻近蜀郡的大片地区归属汉朝管理。
司马相如是蜀人;他在历史上因对中国诗歌作出的贡献而闻名。
②由于地方的不顺从,维持中国存在所引起的费用,以及有意识地决心集中全部可用的力量去处理北方的匈奴问题,因而随之而来的是一个间隙期,在此期间中国的前进暂时中止了。
然而,张骞在前 122 年左右从中亚回来所作的报告,立刻重新激发了对南方的兴趣。
③他说,他注意到在大夏出售的货物是商人们从蜀带到那里去的。
他的描述促使中央政府派遣一队探险者前往西南,为的是开辟一条通往身毒(印度)的道路。
可是,他们的旅行为滇王所阻,他将他们扣留在昆明可能达四年之久。
汉朝权威在西南的真正提高是在南越平定以后发生的,依靠的是参与那次战役的包括有来自巴、蜀罪人的军队。
前 111 年,建立了牂柯郡,后来的② 《史记》卷一一六,第 2991 页以下(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290 页),《汉书》卷九五,第 2837 页以下。
① 关于唐蒙,见《汉书》卷五七下,第 2577 页以下;《汉书》卷二四下,第 1157 页(期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 242 页)。
② 关于司马相如,见《史记》卷一一七,第 2999 页以下(吴德明:《〈史记〉司马相如传译注》(巴黎,1972);《汉书》卷五七上——五七下,第 2529 页以下。
关于他前往西南以前扮演的角色,见吴德明:《汉代宫廷诗人司马相如》(巴黎,1964),第 69 页以下。
③ 他回来的时间是有疑问的。
前 122 年之说根据《史记》卷一一七,第 2995 页(沃森:《英译《〈史记〉》第 2 卷,第 293 页);《汉书》卷九九,第 3841 页;见吴德明:《宫廷诗人》第 102 页注 6;《汉书》卷六一,第 2689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221 页以下)。
记载认为这个地区盛行鬼神崇拜,农业和畜产都很稀少。
④与此同时,一个据认为毫无疑问的效忠于皇室的夜郎地方首领被立为夜郎王;象其他地方一样,汉朝当局准备将建立地区政府正规机构的直接统治和确认本土统治者的地位及其权力两者结合在一起。
不久以后,越巂郡建立了起来,此外两个较小的郡后来并入蜀郡;广汉郡的一部分建成了独立的武都郡。
当汉朝的权威伸向云南时,政府再次将两种管理方式结合起来。
除了建立益州郡(前 109 年)外,滇王的地位和他的名号都得到确认。
最幸运的是,文献记载的史实由一枚皇家印章的发现而得到确证,这枚印章是中国当局及时刻制的,推测是授予国王的。
①在石寨山遗址发现的其他文物包括种类繁多的物品。
其中有饰牌和源自斯基泰或鄂尔多斯样式的武器;具有南方东山文化崇拜特征的大铜鼓;还有若干正规中国样式的、知名的而且广泛分布在北方的物品。
②后来的记载提到滇时,把它说成是一个具有盐、贵金属和家畜的特别富裕的地区。
③据报道,前 86 年和前 83 年发生了反对汉朝权威的叛乱。
在第一次事变中据说参加的部落成员多达 3 万人;记载告诉我们,前 82 年叛乱结束时,5万名本地居民被处死或当了俘虏,10 万头家畜被中国人拿走。
④前 28 年至 25年出现了更多的麻烦,由此而引起的全部问题是,为了保持这些遥远的地区而耗尽中国的物力,并驱使中国军队进行艰巨的战役是否正确,是不是应该放弃。
结果,汉朝由于被任命为牂柯太守的陈立的强有力的行动而得以重新在那里行施权力。
①在王莽当政时(公元 9—23 年),西南有相当多的骚乱,有一次战役持续了三年,仅仅由于疾病便遭受了 70%的损失。
第二次远征也没有取得更大的成就,这一次据说包括 10 万人,装备所需在数量上是以前的两倍。
后汉时期有报告说在南郡和巴郡的土著居民中爆发了骚动和叛乱。
牂柯郡的地方首领们很快便向光武帝提交贡品,显然是从水路把它们送到番禺(广东)的;桓帝朝(公元 146—168 年)采取了有意识的步骤,将各部落融合于中国的生活方式之中,主要的办法是用中国的礼俗进行教育。
②在益州,王莽统治时期因若干骚动而引人注目,但由于灌溉工程的成果,大片土地可以耕作。
据报道,公元 42 年至 45 年进一步爆发了叛乱,然后是 176 年有叛乱。
在此期间,相当数量的部落在公元 51 年和 69 年投奔中国人,明帝统治时期(57—75 年)在益州西部建立了有六个属县的永昌郡。
③依照协议,居民得④ 《后汉书》卷八六,第 2845 页。
① 见云南省博物馆:《云南晋宁石寨山古墓群发掘报告》(北京,1959),第 113 页和图 107 之 3。
关于云南的发现,见云南省博物馆编:《云南青铜器》(北京,1981);汪宁生:《云南考古》(昆明,1980)。
② 见埃玛?邦克:《滇文化以及它与东山文化关系的某些特征》,收在《早期中国艺术和它在太平洋海洋盆地的潜在影响》,埃尔?巴纳德编(台湾, 1974),第 291—328 页;马达兰?冯?杜瓦尔:《滇的青铜艺术中的装饰观念和风格原则》,同上书,第 329—372 页。
③ 《后汉书》卷八六,第 2846 页。
④ 《汉书》卷七,第 223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160 页)提供的数字,与《汉书》卷九五第 3843 页所载有些不同。
① 《汉书》卷九五,第 3845 页。
② 《后汉书》卷八六,第 2840 页以下、第 2845 页。
③ 《后汉书》卷八六,第 2849 页提供了部落成员的准确数字。
()公元 51 年,2770 户,17659 人,(b)到允许用纺织品和盐来交税;在郡境以外的一些部落则以犀牛、象和宝石作为他们的贡赋;作为交换他们从汉朝接受封号(94—120 年)。
来自其他地方的贡品包括地方的乐师和艺人,他们中某些人自称来自东地中海世界。
④公元 114 年,越巂郡以西的部落成员不少于 167620 人向汉朝民政官员表示归附,但两年以后爆发了反对苛重租税的一次起义,得到永昌、益州和巴郡的响应。
20 余县因随之而来的暴力事件遭受损失。
它被镇压以后,接着是一个据说民政管理促进了居民文化水平的时期。
①在再远一点的北方,明帝时期一个有事业心的官员将来自蜀郡疆域之外的多少有点不寻常的贡品献到洛阳。
按照非中国起源的音乐和舞蹈在帝国宫廷表演的传统,他送去若干土著效忠者所作歌曲的歌词,这些歌词赞扬汉帝国的仁慈的统治和文明。
②此后我们交替地读到叛乱(107、123、156 和 159 年)或它们被镇压、反对归顺或呈献稀有珍品(108、161 年)的记载。
公元 69 年,51890 户,553711 人。
这些数字的清晰性表明,它们得自真实的计算,不可能是一种估计。
关于一户 6 或 10 口的比例,见以上第 3 章《边境和邻邦》。
④ 《后汉书》卷八六,第 2851 页。
① 《后汉书》卷八六,第 2853 页以下。
② 关于中文和另一种语言的歌词,见《后汉书》卷八六,第 2856 页以下。
和东地中海世界的接触一次据报道在公元 166 年发生的事件有时引起了误解。
据《后汉书》说,③在那一年,大秦王安敦派遣使节从日南以外向汉朝呈献象牙、犀牛角和玳瑁等礼物,这样便标志着中国与大秦交往的开始。
后一个名称可能指地中海地区的罗马世界的东部;安敦可能与马可?奥勒留?安敦尼皇帝是同一人。
《后汉书》的作者认为应当说明,这个传统的记事可能是错误的,因为在贡品的清单上缺乏珍品。
该事件决不应该当作东地中海世界一个统治者和一个中国皇帝之间正式外交关系开始的证据。
若干世纪以来旅行家已经由陆道来往于两个世界之间,关于公元 166 年的报道可能是罗马商人寻求海上通往东方之路的最早的有记载的事件。
紧接着张骞时代之后,中国的使者已被派往西方勘探,他们报告中的一个结果是,中国人第一次听到了关于安息波斯以及更远的西边的某些地方的情况。
①但到此时为止在罗马世界商人和中国人之间没有直接的接触被记录下来;据《后汉书》说,这是由于波斯人故意阻挠接触的发生。
而且,据说波斯人阻止甘英前往大秦的旅行,他是于公元 97 年被派前往该处的。
②但不论用何种方式进行贸易,贸易留下了物证,其形式是遗弃在中亚或者东地中海地区目的地的中国丝绸。
此外,有已到达东方的罗马实物,如装饰物和贵金属的迹象。
③有大量的证据表明,丝在帝国初期是罗马的一种奢侈的服饰。
它常常提醒人们,为这些进口物的支出对罗马经济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害。
④同样有理由表明,有些汉朝政治家了解输出剩余的丝绸到中国同盟者或远方买主那里的潜在价值。
⑤这些主张的含义已由一个主要根据西方资料进行工作的学者修正,他根据西方的而不是东方的观点进行探讨。
曼弗雷德?拉施克博士认为,⑥丝绸从中国运送到中亚诸国,是亚细亚诸同盟者的主动行动,而不是出于中国促进出口贸易的愿望。
拥有丝绸是高级地位的一种标志,它使较强大的首领们有别于较弱小的首领们,并增加了较强大首领们的威望。
他提出,丝绸被带到西方,可能比中国资料所证明的时间要早得多,甚至可能在公元前 6世纪便到达了多瑙河河岸。
③ 《后汉书》卷七,第 318 页;《后汉书》卷八八,第 2919—2920 页(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 1 卷,第 197 页)。
关于和罗马世界的接触的全部问题见余英时:《贸易和扩张》,第 153 页以下;何四维:《汉代丝绸贸易考》,载《戴密微汉学纪念文集》(巴黎, 1974 年),第 2 卷,第 117—136 页。
① 《汉书》卷九六上,第 3890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117 页);《汉书》卷六一,第 2689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211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第 41 页以下。
② 《后汉书》卷八八,第 2918 页(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 1 卷,第 196 页);又见《后汉书》卷八八,第 2910 页、2920 页。
③ 关于丝绸发现物的梗概,见拉施克:《罗马与东方贸易新探》,第 625,713 页以下,注 219、220。
关于罗马珍寄品的情况,见布尔诺埃:《丝绸之路》,张伯伦英译(伦敦, 1966 年),第 71 页;李约瑟:《中国科技史》,第 1 卷,第 179 页。
④ 见余英时:《贸易与扩张》,第 159 页;鲁惟一:《香料与丝绸:公元头 7 个世纪世界贸易概观》,《皇家亚洲学会会刊》,1971.2,第 173 页。
⑤ 关于《盐铁论》中的陈述,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 97 页。
⑥ 拉施克:《罗马与东方贸易新探》。
拉施克还指出,匈奴帝国的力量不应低估。
匈奴熟习铁器,这是帕米尔以西制造的;他们从事一些农业,使用中国工匠,这些人是俘虏来的或是投奔他们而来的。
匈奴得到相当大的力量支持,并有比通常所赞扬的更为强大的组织,有可能迫使汉初的皇帝依从他们的愿望和要求,缔结一项保全面子的中国的所谓和亲的协定。
没有确切的证据足以表明,中国在这一阶段从输出丝绸中获得财富,而且在中国明显地没有大量发现罗马货币或制成品的情况。
拉施克认为,这不能假定丝绸贸易是由像波斯人这样的中间人控制的,也没有足够的理由可以相信中国丝绸的进口耗尽了罗马的财富。
第 7 章 政府的机构与活动文官职务秦汉时期帝国政府推行的制度以责任分工、部分官署的职能重复交叉和文官的等级结构为特征。
帝国希望利用这些手段避免把权力过分集中在任何特殊人物之手,并吸引相当数量的候选人充实政府机构。
①有几道诏令体现出寻找众多适当人选的需要。
从理论上讲,仕途对所有的人都开放,但事实上对商人和巫师有限制,有时还限定商人入仕所必需的财产额。
另外,作为一种惩罚或作为防止发展政治小集团的手段,有时可以禁止某些人当官。
②长期以来,各王国的居民不得在中央政府任职,以防止他们利用这个机会在京城开展对朝廷不忠或分裂的活动。
仕途可以使一个人从吏员的卑贱身份变成某官署的高官,从而成为制订国家政策和作出重大决定的政治家,因此,这同一个人在仕途中可能被要求贯彻上级的指令,提出政策以供考虑,和充当司法官。
官署的正式候选人并不需掌握专门技能,但是元帝时期(公元前 49—前 33 年)有所例外,他要求候选人精通阴阳祸福的学说;精于数学或善于经营的人青云直上的事例也不是没有的。
①吸收文职官吏主要是通过地方官员或朝廷高官的推荐。
他们被要求物色有适当的品质、即才德兼备的人;有时他们奉命寻找能批评国事的人。
如果一个官员举送的人证明不是合格的人选,这个官员就会受惩罚。
自公元 102年起,建立了分配名额的制度,以确保帝国各地按人口比例定期输送人材。
但当时至少有一位作家(王符,约公元 90—165 年)抱怨举荐制事实上更多地依靠循私而不是功绩。
另外,皇帝也会直接召见候补的官员。
如果某人在地方上赢得了声誉,皇帝或高级官员就会命令他亲自到首都,等待任命。
有的时候,高级官员会直接举荐自己的被保护人或子嗣;也有的时候官职还会成为可以用钱购买的东西。
②① 中央政府的简述,见王毓铨:《西汉中央政府概述》,《哈佛研究杂志》,12(1949),第 134—187 页。
进一步的研究,包括中央、郡及地方的各级管理及其他制度,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剑桥,1980)。
中国人最近的研究有陶希圣和沈巨尘:《秦汉政治制度》(上海,1936;新版,台北,1967);曾金声:《中国秦汉政治制度史》(台北,1969)。
地方政府,见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第一部分,《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台北,1961)。
② 对商人的限制,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32 页。
对巫师及其家庭成员的歧视,见《后汉书》卷八十三,第 2769 页。
财产方面的资格,见《汉书》卷五,第 152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巴尔的摩,1938—1955〕第 1 卷,第 329 页);曾金声:《中国秦汉政治制度史》,第 291 页。
关于禁止某些人当官的情况,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莱顿, 1955),第 135 页。
① 《汉书》卷九,第 284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312 页)。
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普林斯顿,1950),第 272 页。
关于征召军事专门人材,见《汉书》卷十,第 326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411 页);《汉书》卷四十五,第 2185—2186 页。
② 见《潜夫论》2(7),第 62 页以下。
对征募最方便和集中的论述见于《西汉会要》卷四四、四五和《东汉会要》卷二六。
这几卷有《汉书》、《后汉书》的引文。
也可见陶希圣和沈巨尘:《秦汉政治制度》,第 193 页。
曾金生:《中国秦汉政治制度史》,第 289 页。
雷夫?德克雷斯皮尼:《后汉帝国官僚机器的对送到都城的候选人有时要进行考试,这些人被要求回答人们感兴趣的问题。
有的回答可以见于《汉书》。
①成帝时期(公元前 33—前 7 年),候选人被划分为三个等级并得到相应职位,但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武帝时期(公元前 141—87 年)开始建立的太学可能对知识和教育有极大的推动。
在太学里,可以补充一批通晓国家活动或者精于行政先例的人士。
从公元前 124年起,学生们就由太学的博士进行教育。
最初有几十名学生,但数量增长极快,到成帝时期据说有三千人。
太学在后汉时期很繁荣,它允许外族(匈奴)与汉人一样入学。
太学的目标是培养官员,它成为助长中国的传统公共生活方式的工具,这方面的内容包括:尊重历史上的成就;把学术与成功地当官紧密结合起来;宣称帝国政府依靠儒家的原则而不是申不害和商鞅的主张。
②地方推荐的或经过太学训练的候选人多半留在首都的宫内充当廷臣或侍从。
在这种职位上,他们被承认能够当顾问并参预政府事务,适当时候就能得到官职。
他们的前程由于晋升、调动或降职而大有希望或毁掉:有时他们会照常规升迁,有时则可以破格。
对官员的才能和表现每年度要上报;尽管这些报告不过是某人具备必要资格的形式上的证明,但是上级官员关于其助手的报告,再加上其助手当官的资历,是决定此人仕宦生涯的最重要因素。
任命官职的形式多种多样,从临时或共同任职直到正式的任命。
在最高一级,人们在取得长期的任命以前只能得到任期一年的临时职位。
仕宦生涯由于死亡、辞职(由于年龄或健康状况)、或免职(因为长期患病、不能胜任或犯罪)而结束。
政府的体制,《汉书》有所描述,但它更近于理论而不接近于实际;它按俸禄叙述了每个官员的品级。
①俸禄是以石为单位的谷物,等级最多时有 20 级(后来减少到 18 级),从最高的一万石依次到最少的一百石。
俸禄的支付实际上一部分是谷物,一部分是钱币。
还有一种表示一个官员尊严程度的正式象征,即使文件生效的官印,以及他有资格佩带的绶带的颜色。
因病休假是允许的,还有正规的假日(每六天有一天);尽管有时承队服丧三年的原则,但常常不能实行。
由于特殊的恩宠,年老荣誉致仕的高级官员可以得到全部或三分之一的薪俸作为养老金。
《汉书》自鸣得意地记载了中央与地方的官员数目为 120285 人。
这个数字可用于前汉末期,大概不包括在县及县以下任职的人。
根本没有证据表明《汉书》中所有的官职都正规地有人担任(例如,甚至其任职者的姓名列入《汉书》专门表格的高级官职也没有一定的连续性)。
②征募制》,《崇基学报》,6:1(1966),第 67—78 页。
至于卖官,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41 页。
① 董仲舒三份著名奏折(《汉书》卷五十六,第 2495 页以下、2506 页以下、2513 页以下)可能就起源于这种方式。
对候选人的考试,见何四维:《作为中国古代法律史料的〈说文〉》,载埃盖罗德与格拉赫恩编:《高本汉汉学纪念文集》(哥本哈根, 1959),第 239—258 页。
② 太学,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38 页下。
① 《汉书》卷十九,第 724 页按资历列出了有些官员的条目,并注明其职责及其他细节。
② 《汉书》卷十九上,第 743 页。
有的文献中所列的官员数为 130285 人;见王毓铨:《西汉中央政府概述》,第 136—137 页。
《汉书》卷十九下按年代顺序列出了中央政府高级职位任职者的名单,及在职的起迄年情况的简要说明。
中央政府低级文职官吏在长期的任职期间,就按上述情况升任左右帝国政策的国家高级大臣。
但是汉朝政府的统治经过大约 100 年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
统治权从正规的政府高级机关转移到一个私人性质的尚书手里。
由丞相全面领导的那些官署组成的正规机构后来称之为外廷;尽管外廷通常由职业文官组成,但到了武帝统治后期(公元前 141—前 87 年),许多影响本朝历史的重要决策都由组成内廷的显赫人物参预制订。
内廷系指组成皇帝随从的那些人。
他们有显赫的官衔和侍奉他们君主的职责。
这些人既有文人也有武人。
①虽然丞相是正式官员编制中地位最高的,但内廷的领导权由被任命为大司马的人掌握,他的行政管理权通过尚书施行。
这个机构在一开始是一个政府正式官署的下属机构;当大司马奉命领导尚书时,他在政府里的实际权力就超过了丞相。
前汉的尚书由宦官担任,到了后汉中期,该机构已发展得大到可以控制六个曹了。
汉朝以后的几个世纪,尚书台将成为国家政府的主要机构之一。
那时将轮到它把相当大的权力转给一系列新的非正式机构,就象在汉代正规的官署丧失其权力那样。
私人控制的尚书取代正式机构的理由是不难找到的;它可以使皇帝或皇太后不受那些官方的程序和礼仪的限制,因为它们会妨碍这些人独断地处理国家事务。
在危急时刻和国内战争期间,当文官机构的正规官署可能崩溃或无力行使职能时,一个小的、机动灵活的尚书机构对王朝的生存可能是必不可少的。
尚书台的重要性在公元前 46 年政治家萧望之的一次受人注意的讲话中可以看到;②但是汉朝政府一个有重要意义的特征就是形式上保留正规的机构,以及使那些机构的高级职务通常有人担任的方式。
这种安排有利于避免批评,因为再没有人能反对正规的、传统官署已被取消的事了。
甚至在尚书获取权力以后,诸如丞相这样的要员仍能为治理中国政府提出建设性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的事仍不乏其例。
以下对中央政府基本结构的论述是以《汉书》对各种职官进行的理论上的描述为依据的。
①因此它提供了前汉的实际活动情况,而前汉的实践主要从秦朝继承而来;汉帝国的许多官职和头衔确实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221 年统一前的战国。
遗憾的是,《汉书》的记述更多的是理想而非事实,因此不可能弄清楚《汉书》中提到的所有体制对行政有多大的影响。
这个困难特别适用于主要机构下属的更为专门化的小的官署。
政府由两级组成;即三公和九卿。
九卿附有几个稍低一级的独立官署;① 关于这两种官员或顾问的区别,见王毓铨:《西汉中央政府概述》,第 166 页以下。
皇帝有时处于内廷高级人员控制之下的观点,毕汉斯有异议(《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54—155 页),他认为内廷、外廷两个概念会使人误入歧途。
② 《汉书》卷七十八,第 3284 页;《汉书》卷九十三,第 3727 页;萧望之,见本书第 2 章《思想文化背景》。
① 《汉书》卷十九上,及沙畹《〈史记〉译注》(巴黎,1895—1905;巴黎, 1969 年再版)第 2 卷,第513—533 页。
详细描述官职及名称术语的变化,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2 章。
本章介绍的官衔均为汉代大部分时期使用,可以把它们看作正规的官衔。
比如称太常而不称奉常,奉常从惠帝时期(公元前 195— 前 188 年)至公元前 144 年,与太常的职责与编制都一样。
另外还有高级军事将领和地方政府的官署。
三公的职责是议政与监督,负责全面的指导;九卿则负责规定的行政范围的特殊任务。
九卿与三公的各种职责之间有不同程度的交叉重叠之处。
三公这一集体由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组成。
三人之中丞相的地位最高,被描述为皇帝的助手,对国家各种事务都有责任。
作为行政的首脑,上奏给皇帝的公文必经他手,因此他可以行使权力有选择地上呈下级官员提出的建议。
有时同时设两个丞相,作为分割最高权力的手段。
②御史大夫一职对有野心的丞相说来是一个牵制。
与丞相一样,御史大夫关心的是向下级官员发布命令;他的特殊责任是考察文职官员的表现。
有时他甚至负责检查丞相对国事的处理;作为政府工作记录的持有者,他能考察建议中的措施是否与国家已制订的规定相矛盾。
秦汉时期始终设立这两个职位,太尉的设置远没有那么正规并且在公元前 139 年曾一度空缺。
①从理论上讲,太尉是军队的最高指挥官,与另外两公平级。
但事实上,行政的领导靠丞相和御史大夫,军事事务的指挥则委派给级别较低的军官。
九卿所负的职责有相当大的差异。
太常的任务是掌管国家的宗教祭祀;他的下属有星象、占卜、音乐等方面的专家。
其中的一个官署保存皇帝活动的记录,从它那里后来产生了国家负责修史的责任。
太常还负责接收和考核担任官职的候选人。
光禄勋掌管大批等待官职的、同时被要求进谏或执行特殊任务的各种顾问人员和廷臣。
卫尉为皇宫提供保卫安全的禁卫;太仆负责维护帝国需要的运输工具——车、马及其装备。
当牧马的场地难以寻找时,他掌握着长安以西和以北地区专门为此而设立的 36 所马苑。
廷尉总的说负责法律程序及各地送来需要他判决的案件。
②大鸿胪负责接待外国显贵人士,必要时为他们提供译员并安排适当的住宿地;另外他还参预国家的祭祀活动。
宗正负责保存宗室的记录,着眼于维持正确的席次,这是唯一始终由刘氏皇室成员掌握的高级官职,有时宗正被要求召唤一位刘氏家族成员到长安,此人将作为皇帝将受到人间最大的照顾。
③九卿的最后两位与财政和经济有关。
大司农掌管主要的税收(用钱和谷物支付的土地税与人头税),税收用来支付官员的俸禄和供给军队需要的给养。
大约从公元前 120 年起,大司农负责执行特定的经济措施,比如国家的盐铁专卖,控制或平抑物价以及运输。
少府负责征收小额税收,如山川、湖泊的收获物;少府的职务是维持皇室的生活,因此掌管了一批医药和音乐方面的工场和机构。
它的辅助机构之一为尚书台。
①在三公与九卿的领导下还有许多其他的小型官署。
在丞相有效地管理行政工作时,大约有 300 多名辅助人员在各种机构为他服务,但后来减少到 30② 《汉书》卷十九上,第 724 页。
惠帝与吕后统治时期曾设两位丞相,两者之中左丞相的地位更高。
① 《汉书》卷十九上,第 725 页。
② 何四维:《汉代廷尉的职能》(即将出版)。
③ 《汉书》卷六十八,第 2947 页记载了宣帝根据这种程序被奉迎即位的情况。
① 关于两个财政机构的不同职责,见以下第 10 章;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东京,1952—1953)第4 章;鲁惟一:《西汉经济协作的几个尝试》,载司徒尔特? R·拖拉姆编:《中国国家权力的范围》(伦敦和香港,1985),第 237—266 页。
人。
为九卿中的有些人服务的部分机构相对地说小而简单。
比如,廷尉的助手有一名丞、两名监(左监、右监)、两名平(左平、右平)。
在有的情况中,则涉及更多的部门。
例如太仆,他指挥着十四个机构,各机构配备了自己的令、丞、监和长。
各辅助机构之间有相当多的重叠交叉;比如丞相的官署负责挑选官职候选人,执行刑法,管理盐铁工业;这些事又都在九卿的管辖范围之内。
其他独立的官职,其品级稍低于九卿,其中包括太子太傅,少傅,匠作大将,皇后、太子及皇太后的家庭的管事即詹事和水衡都尉。
与九卿同样,这些官员都有助手和下属(匠作大将控制着七个官署,每个官署有自己的令和丞,如管理建筑材料仓库或东苑木材的令和丞)。
郡与地方政府随着秦汉政府努力巩固中央的权力并把权力扩展到新近渗透的地区,郡及地方政府的机构也发展起来。
随着行政管理问题的出现,制度也同时发展起来,使授权能顺利和有效地进行。
但是历届政府象它们的继任者一样,证明没有能力一方面把相当大的权力委托给郡使之具有生命力,同时又能大力保持地方对它们的忠诚以防止分裂主义。
秦汉帝国有大片地区不能充分贯彻政府的政令,因为没有足够的官员,以使郡和地方的行政能遍及各地。
有的地区,如黄河谷地,行政管理工作相对地说相当先进和密集,因为它在帝国时期之前就有长期的行政传统的基础;那里的土地生产力高,人口也习惯于过组织起来的生活。
而在其他地区,如西北或西南地区,郡级单位要大得多,人口也分散和稀少;这里的官员或多或少是与世隔绝的,很可能被那些没有被中国生活方式同化的异族包围着。
在那里任职的官员进行职权尽可能广泛的活动,如收税、征用劳役、维护法律和秩序。
①秦、汉时期绝大多数人口在村庄里生活,在土地上劳作;因此,大多数中国人接触到的官员就是县、乡最低一级行政管理机构中的官员。
但是在考察县、乡级机构以前,有必要了解那些包括它们的更大的行政单位。
郡的主要行政单位秦汉帝国的行政单位是或者作为郡,或者作为国而进行治理的,这一章的Province,即指这两种行政单位。
几个世纪以前,郡已在前帝国时代的某些国家里出现,那里是任命郡守去进行管理的地区。
除去给特定的家族的封地之外,秦朝在整个帝国设郡作为行政的标准形式,这彻底改变了以往的传统。
②在帝国建立时,直接被中央政府控制的领土依秦制划为 15 个郡,郡的周围就是国。
到了前汉后期,郡的数量增加到 83 个,原因是政府接管了王国的领地,把大郡划分为小郡,和把势力伸入中亚和其他新领土之中。
按已掌握的下一个行政单位的表格,公元 140 年共有 80 个郡。
①郡的大小不论在面积上和人口上,都相差很大。
公元 1—2 年的统计提出了几个有代表性的郡的数字,见表 11。
对京畿有特殊的安排。
在秦朝,这里由内史管理,官职与中央政府的匠① 关于郡及地方政府的详细论述,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3 章;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第一部分,《秦汉地方行政制度》。
毕汉斯教授在另一项研究中论述了在扩张和殖民的不同阶段,中国东南部分地区的行政控制的进展情况(见毕汉斯:《唐末前中国在福建的移民活动》,载埃盖罗德与格拉赫恩编:《高本汉汉学纪念文集》(哥本哈根,1959),第 98—122 页。
关于偏远郡的官员被隔绝的情况,见嘉德纳:《朝鲜古代史》(堪培拉,1969),第 18—24 页。
② 见本书第 1 章《政治变化》和《政治的统一》。
① 《汉书》卷二十八上、下和《后汉书》(志)卷十九至二十三列出了公元 2 年和 140 年组成帝国的郡和国。
每个单位下面都注明登记户数及人口数,以及郡和国里的更小的单位(比如县)的名称。
书中的注描述了各地的特点,如专门的产品及为监督特殊任务或特种物品生产而设的机构。
表 11 的数字即来源于这些材料。
作大将平级,稍低于九卿。
汉承秦制,但最后把这个又大又重要的地区划分为两部分(公元前 135 年),后来又划分为三部分(公元前 104 年)。
其官员享有专门头衔并一直是中央政府的成员;但在其他方面,这些部分的行政管理基本上与各郡一样。
②上面已经谈过汉代开国初年设立王国、把它们给刘氏宗室诸成员,以及它们的权力和领土减少过程等情况。
③所谓王国,是从其领土的角度来考虑的,它们父子相传;或许国与郡之间的根本区别就在这个方面;郡守各人的任期由中央政府委任。
诸王每年必须去朝廷朝觐,并报告他们治国的情况;除非从皇帝那里得到明确的授权,否则他们无权调动军队。
诸王在最初享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他们有权任命他们的大表 11 选出的郡的人口统计郡名颍川(面积最小的郡之一)牂柯(面积最大的郡之一)敦煌(在偏远的西北地区)河东(位置居中)登记的户4324912421911200236896登记的人口221097315336038335962912部分官员,把他们组成具体而微的帝国政府的雏形。
因此,每一个王都有自己的相和内史为他服务。
但是在公元前 145 年,王的独立性受到严格的限制,当时中央政府负责对诸国高级官员的任命。
这样中央政府就可以在诸国里培植一批干练而忠诚的政治家,以便监督、控制清王的活动。
①除了接管诸王的领地和把较大的国分成小国外,中央政府有时还改变王位的继承顺序。
这种手段可以确保继位的男人或孩子与当朝皇帝保持着比他正要取代的王国太子更紧密的关系。
诸国作为一种制度,一直持续到后汉时期,公元 140 年有 20国的行政单位;但大约从公元前 100 年起,国与郡之间的区别正在失去其大部分实际意义。
尽管还有一些不同之处——例如为郡和国效劳的官员的头衔,可能还有征税的方法——王国已与郡一样,已成为帝国的组成部分。
面积的大小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公元前 200 年,由诸王共同管辖的土地超过 15 个郡守管辖的面积;大约到公元前 100 年,作为郡管辖的土地远远超过作为国管辖的土地。
但是国存在到汉末,是为了行政的方便;它们是给皇室成员赏赐或封爵的手段,或者是把持异议的皇室成员安插到远离首都而不致造成威胁的地方的手段。
秦朝郡的行政工作由三个其作用分别与中央政府的三公部分地相对应的高级官员分管。
他们之中,郡守(公元前 148 年改称太守)对有条理的行政管理负最终责任,该职始终存在于汉代;尉(后称都尉)专门负责军事事务,前汉始终设有此职,后汉除了特定的② 京畿区在公元前 155 年或 135 年划分为两部分。
公元前 104 年管理这两个地区的高级官员采用左冯翊和右扶风的官衔。
同年,包括长安城的西边那部分又细分为两部,其中一部由命名为京兆尹的官员管辖。
见《汉书》卷十九上,第 736 页;卷二十八上,第 1543—1546 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87—88 页。
③ 见本书第 2 章《地方组织》和《文、景两帝治下诸王国的减少》。
① 《汉书》卷十九上,第 741 页。
关于诸国的制度与诸王的职责,见镰田重雄:《秦汉政治制度的研究》(东京,1962 年),第 2 部分。
关键地区,不再设此官职;第三个官职监,汉代始终未设。
守和尉的品级很高,其官员有资格领取的俸禄都是 2000 石和(名义上的)2000 石。
他们得到一批助手和掌管郡、国政府各方面事务的机构的支持,他(它)们负责比如财政和税收、人口与土地登记、征募劳役和兵役、维持交通通讯、看守谷仓、执行汉代法律、司法、内部防盗治安和抵抗外来侵略者。
①郡守的官署设在本郡管辖的某个县。
郡、国与邻郡、邻国之间的界线并不一定划得十分清楚,但有的界线由河流和山脉的走向形成,北方边界地区也会把军事防线当作分界线。
位于东北、西北、西部和西南边界地区的郡,由郡守管辖的土地与被匈奴、羌,或者居于今越南与朝鲜的部落渗透的土地混在一起。
汉向这些边远地区的渗透并不都导致郡的建立。
比如,在向西北地区扩张的过程中,有一段时期可能建立了附属单位(县),而没有进行协调和控制其工作的上级单位。
另外,政府有时承认属国的存在;即这些地区山汉族官员任职,但那里的居民却没有别的郡、国的居民负担的那种税和役的一切通常的义务。
第一批属国大约在公元前 121 年得到承认,公元前 140 年,帝国行政单位的表中列出了六个属国的名字。
②郡守定期向中央政府汇报工作;丞相评估他们的政绩,御史大夫则关心郡守属员的行为和纪律。
公元前 106 年,朝廷通过革新采取了强化中央政府监督权的措施。
帝国被划分为十三个州,每州设一名刺史。
①公元前 89年设第十四州。
州刺史的品级比郡守低得多,州刺史有责任服从郡守的工作和活动。
刺史独立工作并直接对中央负责;他们的职守是调查贪污腐败、工作无能、不公平以及本州之郡和国的压迫行为等事件。
到那时为止,那些大的区划不过是刺史在其中活动的地区,它们没有被当作行政单位。
但从后汉甚至再早起,州刺史正在发展远远超过原来规定的权力。
他们正在行使举荐官员候选人、宣布司法裁决和指挥军事行动的权利,这些权限到那时为止原属郡守所有。
最后刺史终于有了由自己挑选的人在内工作的长期官署。
刺史日益增长的独立性在边界地区最为显著,后汉最后几十年里,他们行使的民政、财政及军事的权力已相当强大,足以破坏中央政府对郡国行政的控制。
郡的下属单位郡、国管辖的下级单位的总数,公元 2 年为 1577 个,公元 140 年为 1179个。
②这些下级单位有:邑,即为供养皇帝女性亲属而设的土地;道,其居民是还没完全被中国权威同化的异族。
对邑和道这两种组织的情况知道得很① 对各种官职的设置的简要论述,可见《汉书》卷十九上,第 741—742 页。
详细的论述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93 页。
② 关于边界附近地区行政管理的各种方式,见鲁惟一的《汉代的行政记录》剑桥,1967)第 1 卷,第 67 页以下。
关于公元 140 年的属国,见《后汉书》(志)卷二十三,第 3514—3515、 3521、 3530 页。
① 《汉书》卷十九上,第 737、741 页。
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90 页。
② 《汉书》卷十九上,第 743 页;《汉书》卷二十八下,第 1639—1640 页;《后汉书》(志)卷二十三,第 3533 页所列的数字是 1587 和 1180 个。
文中的两个数字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85 页注 7778。
少,他们的重要性远远低于另外两种标准形式的下级单位,即县和侯。
早在公元前 221 年大一统以前很久,县已被设置,其方式很像郡的设置;县的行政管理交给七国之一的政府指派的官员。
随着时间的推移,使用县作为郡的下属单位已经成为一个定例。
秦、汉时期,县的面积与英国的郡差不多,至少包括有围墙的市镇。
遗憾的是,人口数字只见于少数非常特殊的例子中,它们作为行政管理、商业和工业的中心,因其特殊的面积和重要性被挑选出来。
这样,公元 2 年长安、宛城和成都三县已登记的人口约为 20 万,其中大约三分之一居住在那些以县名命名的城内。
①但是大多数县都小得多,因为县的行政长官分两个基本的等级(县令;县长),按人口的多少而设,以一万户作为划分的标准。
县官由朝廷指派,有若干低级官员及机构协助他们工作。
②侯有时称为贵族,源于荣誉等级的最高一级。
③秦朝已经有了侯,但数量很少,也没有行政管理上的职责以及汉帝赐予的那种土地占有权。
内战结束以后,作为安置工作的一部分,刘邦封 150 人为侯,他们在战争中忠实地支持了他,此时正等待酬答。
除了头衔和品级,他们还得到命令前往所指定的地区;他们在那个地区有权向一定户数征税,并把其中一部分作为自己的收入。
由于可以父子相传,侯就可以把封赏的手段与扩大行政权的手段结合起来;侯还可以作为一个政治上的工具而使用。
④大多数侯幸存的时间都不长,这是因没有继任者而自然消失,或因为侯本人犯了罪。
侯很少能延续四代。
封侯的重要性及财富有很大差异,这可以从 它 们 有 权 收 税 的 户 数 的 悬 殊 中 看 出 。
很 表 12 前 汉 的 侯① 《汉书》卷二十八上,第 1543、1563、1598 页。
已掌握的数字都列在宇都宫清吉:《汉代社会经济史研究》(东京,1955),第 116 页。
又见本书第 10 章《城市和商人》。
② 《汉书》卷十九上,第 742 页。
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99 页。
③ 见本书第 2 章《地方组织》和《侯与爵》。
④ 关于侯最初的设置和授予,见《汉书》卷一,第 54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1 卷,第 103—104页)。
《汉书》卷十九上,第 740 页列出诸侯的辅助人员的头衔。
《汉书》卷十六,第 527 页记录了封侯制度的起源和发展,《汉书》卷十六、卷十七说明公元前 201— 前 13 年每一位功臣封侯的历史。
公元前 179年的诏令(《汉书》卷四,第 115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1 卷;第 240 页〕)记载了命令各侯离开长安住到自己的侯地的情况(好并隆司:《秦汉帝国史研究》〔东京,1978〕,第 203 页)。
高帝惠帝吕后文帝景帝武帝昭帝宣帝元帝成帝哀帝平帝封诸王之子3—314717811634843927封功臣13731210187581115——封外戚——103496202101322多侯有几千户;有的有万户或更多。
而在另一端,有的侯的收入不超过几百户。
千户侯的收入可作为标准,来与通过其他手段取得的大量收入进行比较。
②汉帝国建立初期,严重缺乏可以委任治理各郡的训练有素的官员。
而封有成就的官员为侯的行动是一种为政府维持法律和秩序的手段。
因为维持好本地区的内部秩序显然有利于侯的利益,便于更好地征收赋税。
有管家与其他臣属的侯的设置一直存在到汉帝国末期,但决不能把这一点看作向有时被认为在前帝国阶段已经存在的分封制度的倒退。
有几次出现随心所欲地重新设侯(经过暂停以后)或中止设侯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或是要给予一批新的皇帝支持者以地位,或是要中断与过去的王朝传统的关系。
侯的制度可以作为达到以下目的的手段:削弱王的权力(见前《郡的主要行政单位》);安置投降的敌人的首领并赢得他们的忠诚;还可以给皇太后家族的成员提供荣誉和提高地位。
另外,作为小的单位而存在的侯,可与邑、道、县相比,处于郡守或诸国的相的权力以下。
①① 表 12 表示前汉封侯的数字。
数字来自于《汉书》卷十五——十八主体的实际条目,诸王之子的材料来自卷十五上和下;功臣的材料来自卷十六和卷十七;外戚的材料来自卷十八。
这些数字不同于散见于以上各卷的数字(比如,《汉书》卷十六,第 617 页)。
② 关于户数少的侯(五百户或以下),见《汉书》卷十六,第 624 页;《汉书》卷十七,第 644 页。
关于万户或更多户的侯,见《汉书》卷十六,第 531 页;《汉书》卷十八,第 691 页。
关于千户侯的标准及相应的收入,见《汉书》卷九十一,第 3686 页(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 432—433 页)。
① 关于把侯作为剥夺王的权力的手段,见《汉书》卷十五上,第 427 页;又见《汉书》卷十五上和下的个别条目及本书第 2 章。
关于赐侯作为安置异族领袖或赢得其忠诚的手段的情况,比如见《汉书》卷十七,第 639 页;《汉书》卷八,第 266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249 页);《汉书》卷九十六下,第 3910 页;何四维:《中国在中亚:公元前 125 年——公元 23 年的早期阶段,附鲁惟一的导言》(莱顿,1979),第 161 页、162 页注 495。
《汉书》卷十八,第 677 页以下列出封为侯的外戚。
公元前112 年废一百多个侯,这显然是出于专断的目的或政治上的动机,见《汉书》卷六,第 187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80 页以下、126 页以下)。
地方政府秦汉帝国的大多数居民居住在乡村的土地上。
他们用钱币或谷物向县,也可能向郡的官员纳税,用人力、牛车或船把支付的税运送到指定的征集地点。
同样,他们还向县或郡的官员登记,服国家劳役或参加军队。
县以下是乡,乡由若干里组成。
乡和里也有几名官员,由郡或县的当局指派,负责维持乡村的法律和秩序。
另外,那些在乡村生活中受尊敬和有权威的天然领导人由居民们推举而取得某种头衔,这些人负责带领人们去履行他们的义务和政府交给他们的工作——修路,搞建筑或水、陆路运输。
①因此,在最低一级的行政中,政府依靠熟悉地方情况的半官方领导人的合作。
这样安排受到禁止人们在本地的郡和县一级当官的禁令的制约,禁令可能是为了预防有组织的不满行为。
专业机构前汉设立了几个机构以管理专业化生产。
专使掌握原材料来源,并雇佣国家的劳力进行生产和分配;有时他们利用这种机会得到额外的收入。
专业官署中最惹人注目的是 34 个盐官和 48 个铁官的官署。
另外还有水利工程、制造业、纺织业和果园的专业官署。
前汉时期,这类机构的大多数由中央政府中诸如大司农和少府等官员领导。
②稍有不同的是,朝廷还派专人在前线控制过往行人和商品并管理西北地区国家兴办的农场和屯田。
① 关于设置乡及更低一级的单位和指定专人任职的情况,见《汉书》卷一上,第 33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1 卷,第 75 页);《汉书》卷十九上,第 742 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03 页以下。
② 《汉书》卷二十八的注释表明专使的存在,例如:关于铁的情况,见《汉书》卷二十八上,第 1569 页。
关于盐的情况,见《汉书》卷二十八下,第 1616、1617 页;关于柑桔的情况,见《汉书》卷二十八上,第1603 页。
关于派官员驻守以控制前线要塞的通行或者监督国家兴办的屯田的农业生产的情况,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 1 卷,第 61、70、107 页。
关于其他的专署的情况,见本书第 10 章。
盐、铁的管理,见本书第 10 章;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44、95 页;毕汉斯《汉代的中兴》第 4 卷,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51(1979),第 153 页以下及地图 11—12。
武装力量在应征兵、志愿兵和囚徒组成的中国军队中,以应征士兵数量最多,也是最为重要的成分。
除去那些享有某些荣誉爵位的人外,所有年龄在 23 至56 岁(有一段短时期在 20 至 56 岁)的壮丁,都必须在军队服役两年,并有义务在情况紧急时应征。
有的人(但为数不多)有能力花钱雇人代替他。
但大多数人有一年用于受训,另一年或在都城、或在郡维持治安的军队服役,或在边境戍地服役。
虽然大多数人是步兵,但少数人在北方可以当骑兵或在南方当水兵。
①由于准确的材料十分缺乏,能征集的人员总数估计不一,在30 万至 100 万之间;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汉政府从来不能征集、训练和使用全部潜在的力量。
秦帝国立下了征用罪犯的榜样;汉代只偶尔而不是经常性地使用这种方法,但有证据证明罪犯或得到赦免的囚徒在西北前线服役。
还有一定数量的志愿兵。
志愿兵是身份较高的家庭(即不是奴隶或囚徒)的子弟,他们可能应召当骑兵。
②已知来自属国的士兵在一些战役中上阵,但不知道他们是自愿还是被迫。
最后一个兵源可在居住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周围的非汉人社区中找到,它特别在后汉的中亚诸战役中经常利用。
③秦汉时期的军队不设固定的将军编制。
在情况需要时,军官被指定去指挥部队或率部远征,指挥将领的头衔常与战役的直接目标相连(比如,度辽将军)。
更常见的是,负责较为日常工作性质的职责的将军,则称左将军或右将军。
为避免军事政变的危险,往往派几位将军指挥一次战斗,这时常因缺乏一名能够协调的指挥官而受到损失。
偶尔有的将军奉命把自己和军队交由另一名军官指挥,这样的事例通常会引起嫉妒和争吵。
①将军的品级和俸禄等同或稍低于九卿。
将军的任命直接由皇帝掌握,他们对某次战役的指挥、官兵的纪律及在战斗中的表现负完全责任。
在自己的军营里,他们掌有生杀大权,而文官对生杀则需要特殊的批准。
将军对战斗的失败要受非常严厉的惩处。
②对次要任务和小股部队,则派校尉指挥。
当下令征战时,要安排高级军官从不同地区或不同渠道集结兵力;在很多情况下郡的太守或都尉领导这项工作。
① 关于征募人员服役的情况,见斯旺:《古代中国的粮食和货币》,第 50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1 卷,第 80 页注 2;《汉书》卷五,第 141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1 卷,第 312 页);《汉书》卷二十三,第 1090 页(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 329 页);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 1 卷,第 77 页以下、162 页以下。
在秦代,人们在 15 岁时被征,见何四维《秦法律残简:1975 年湖北省云梦发现的公元前 3 世纪的秦法律和行政规定的注释译文》(莱顿,1985),第 11 页。
② 从各种兵源征募的部队的组成,见《汉书》卷八,第 260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241页);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 1 卷,第 78 页。
③ 例如见《后汉书》卷四十七,第 1577、1580、1590 页。
① 关于正规军事将领的情况,见《汉书》卷十九上,第 726 页。
关于度辽将军,见《汉书》卷七,第 230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171 页)。
关于由于缺乏统一的指挥而产生的困难,见《汉书》卷九十五,第 3865 页以下有关武帝出征朝鲜战役之一的记载。
② 关于军事将领的领导权,见鲁惟一:《汉武帝的征战》,载于小基尔曼与费正清合编:《中国的兵法》(坎布里奇,麻省,1974),第 87 页。
汉军被组成以下几个部分:一是驻守京城的常驻禁军,他们分成几支,分别由独立的将领率领;一是在边境执行特种任务的部队;一是长期的边防军。
由于幸存的行政文书残简,我们对后一种部队的了解比前两种要多得多。
与汉帝国其他地区一样,都尉不但负责征召和训练应征的士兵,而且还要指挥他们战斗。
在西北四郡,军队被组成曲,每曲有 5 个屯,每屯有几个伍,伍是军队中的最小的单位,由一名军官和大概四名(偶尔有 10 名)士兵组成。
曲和屯都有名称,而伍或有名称或以顺序数目相称。
在战斗时屯指挥伍,但在行政管理方面则由伍长直接向曲报告工作。
③伍或每个士兵被选派执行各种任务。
作为防卫力量,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在城墙上瞭望,在塔上站岗,观察敌人的活动,沿防线传送信号,用弓、箭、矛、盾抵抗入侵者。
另外他们还定期保持巡逻,进行侦察。
官兵们受关口的慰的节制,检查进、出的行人。
成批的应征兵,比如应征的淮河士兵,有时被派到政府开辟的农田劳动,以供当地士兵的需要。
一队队的兵士没完没了地给城墙和边防哨所砌砖抹泥;他们还要沿线往返传送官方的命令和上交的报告。
①这些守军的效率保持着高度的专业化水平。
军官负责调解士兵之间的纠纷,士兵有权要求收回债务。
曲长的整齐的本部保持了以下几方面的有条理的记录:士兵们的日常工作;官方邮件的准备和收发;军官射箭技术的定期考核;刺史关于营地及装备的战斗力状况的报告。
士兵生活的特点是严格准时办事,这从传递邮件的日程表的记录、观察例行信号的记录、控制地点关于个人通行的记录等例子中可以看出。
同样,关于官方的开支和军需品的分配,军官的军饷或储存骨胶、油脂的费用,对士兵及其家属应得到的粮盐的分发,士兵接受到的军衣和配备,委托各支部队照管的装备、武器和马匹,都有详细的帐目和记载。
②③ 关于这些部队的组织及战斗命令,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 1 卷,第 74 页以下;第 2 卷,第384 页以下。
① 关于驻守边防线的士兵的各项任务,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 1 卷,第 39 页以下、99 页以下。
② 这种性质的报告,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 2 卷所收集的残件。
行政的实践方法与程序国家政策的重大决定在理论上依靠皇帝或皇太后权力的抉择。
但实际上如果没有高级官员在召见时从口头上提出的或以奏折形式提出的建议,决定就很难作出。
丞相的权力部分地表现在他有机会仔细审阅郡递送上来的报告,或者直接驳回,或提出来作进一步考虑。
到前汉末期,这种权力转移到尚书令手里,他可以开启上呈的报告的副本。
①很多时候在做出决定之前先进行商讨,因为高级臣属将奉命审议和提出建议;商讨的问题涉及军事、民政、财政等事项,或国家祭祀的礼仪。
命令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公布,从赐爵或授职的文书到诏书和律令。
诏书的形式常常是把某一位官员的建议加以概括,附以皇帝常用的套话准;指令包括在诏书中,以便通过丞相和御史大夫之手往下传到直接负责执行的官员。
令和式以一系列顺序数相区别,比如式甲、式乙。
这些令和式大多具体规定了对触犯格(规章)的人所处的惩罚。
或者,它们规定正确的手续和程序:如郡一年一度上报的报表;对准备担任文官的人的考核;司法的执行;或者审判案例的应用。
②逐渐收集起来的命令,不管其形式是诏书、令或式,很可能分发给郡的官署作为参考。
从现存的残简或多或少地可以看出文件起草的形式和体裁。
有的报告写成单独一份文件;其他的采用分类帐的形式,附以逐日记载的条目;有的报告还有一份副本。
③国家的文件有两个正规的系列,没有这两套材料,政府的工作就难以开展,它们是历法与人口和土地的登记。
中国政府对制订历法的兴趣既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又有实际的原因;公元前 104 年到公元 85 年采取了重大的改变,王莽时期又重新做了一次较小的改动。
由于行政管理工作这一直接目标,要求官员们使用同一套月日的计算法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因为他们不知道哪个月是长月(30 天),哪个月是短月(29 天),或把闰月加在每两年或每三年的哪个时间,他们的工作程序就会混乱。
比如,只有用同一的历法才能精确地确定何时分发物资或支付官俸。
各种形式的表格被用来抄录各级政府的吏员费劲地编制出的那一套统一的历法;十二片或十三片木简上面的内容包括月亮的形状和指导校准农业节气的说明。
①人口与土地的登记是由于税收和征集人力服劳役的需要。
最低一级政府每年编人口和土地的登记数并将报告上交其上级,最后由帝国的郡和国算出① 《汉书》卷七四,第 3135 页。
② 关于汉代法典,见本书第 9 章;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 26 页。
③ 关于残存诏令的书籍,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 2 卷,第 227 页以下、245 页以下。
关于木简的不同形式,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 1 卷,第 28 页以下。
关于诏令的形式,见大庭脩:《秦代法制史研究》(东京,1982 年),第 201—284 页。
文件的准备情况,见本书第 2 章《行政的任务》。
① 关于残存的几部分历法及形式,见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第 1 卷,第 36 页以下、138 页注 53,第2 卷,第 308 页以下。
关于数学和天文学方面的含意,见西文:《古代中国数学天文学中的宇宙和计算》,载《通报》,55:1 — 3(1969),第 1—73 页。
关于与宇宙的联系,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伦敦,1974),第 303 页;鲁惟一:《中国人的生死观》(伦敦,1982),第 61 页。
总数。
正史中恰当地以概括的形式收了公元 2 年和公元 140 年的两次统计数,它们提供了在每个郡登记的户数和人数;遗憾的是土地数字只给了总数,内容是丈量的全部土地面积,有潜力的可耕地面积和实际上已耕种的土地。
在地方一级官员统计过程中,这些数字很可能远为详细,比如包括每户成员的年龄、性别和身份,这样才能确定何人应纳人头税和服劳役;还包括调查的土地的质量,这样才能确定土地税的适当税率。
②统计的精确度直接取决于官员的忠诚和效率。
有时以人口的增长来衡量郡的成绩,这样就会诱使官员们夸大这些数字;另一方面,那些想在税收报表上弄虚作假的官员宁愿低估土地面积和居民人数,以便把实收税额中的一部分归为己有。
在边远的郡,特别是地处山区,森林或沼泽地的郡,官员们根本不可能深入下去寻找所有的居民,居民中有些人很可能隐藏起来,以回避征役的官员和收税人。
同样,如果未同化的部落民或匪盗侵扰某郡,那里的行政官员就会撤退,或是不能正常进行日常工作。
公元 140 年以前不久北方曾发生过这样的事,那一年北方诸郡实际登记的人口数字明显低于公元 2年相应的数字。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统计数字不可以作为完整的人口统计与表 13 登记的人口和土地户数人口(每户平均人口)界定的土地①住宅、道路占地或内有山林川泽之地有潜力作为可耕地的地已定为可耕地的地公元 2 年12233062 ( 12.4 )59594978 ( 57.7 )( 4.7 )145136405 顷102528589 顷32290947 顷8270536 顷公元 140 年9698630 ( 9.5 )49150220 ( 48 )( 5.1 )————土地调查而被接受,而只能作为上报的官员实际看到的人口数和土地数;这些统计数字本身并不说明帝国不同地区人口密度的巨大的差别和农业活动的不同的集约化的程度。
所提供的总数字见表 13。
①奖惩与法律秦、汉政府依据的是商鞅和韩非提出的准则:立功者受奖,违法者受罚。
另外,汉代皇帝还不时馈赠大量礼品,作为昭示皇帝施仁政和爱民的手段。
因此诏令不时宣布向全国各地赏赐酒肉和金银。
遇到灾荒时政府下令减税作为救济的手段,并且频繁发布大赦令,以致引起时人的批评,认为这样做有② 关于对公元 2 年和 742 年之间中国人口统计数字的分析,见毕汉斯:《公元 2 年至 742 年时期中国的人口统计》,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19(1947),第 125—163 页。
部分郡、县的统计数字见本章《郡的主要行政单位》和《郡的下属单位》及本章注 27。
① 这些数字见《汉书》卷二八下,第 1640 页。
《后汉书》(志)卷二三,第 3533 页。
表中括号里的数字是毕汉斯在《公元 2 年至 742 年时期中国的人口统计》第 128 页纠正的以百万为单位的数字。
违初衷。
②但是国家最主要的奖赏是爵号或贵族的等级,其等级秦代为十七等,汉朝为二十等。
爵位的等级成为身份的标志,可以得到中国社会内部等级政治的品位以及某些物质特权的赏赐。
只有最高一级的爵,即侯,才有世袭的封地;其他十九级爵位的价值则小得多。
朝廷通过下诏赐爵,通常是在诸如新帝登基、册封皇后或立储的重大时机,或者与自然灾害有关。
③在这种重大时机,或向全国,或向某地,或向某些有特定名称的群体封赏一种爵号;由于向全部男性普遍分赏会引起反效果,几乎可以确信,这种封赏只能由受益户的一个男性成员得到。
①连续几次受赐的人可在等级政治中升级,但不能超过第八等。
较高的爵位(第九等以上)是个别封赏的,这种情况极少;它们一般只授给官僚阶层成员作为他们特殊贡献的酬报。
由于设爵位是有意识地刺激人们为朝廷服务,因此有时甚至有人按公布的标准赢得或买到爵位——如作战英勇,向边境运送谷物,或直接用钱去买。
除侯以外,给较高爵位的赏赐还附有某种形式的土地占用权。
在一定程度上也与有较低爵位有关的特权包括犯罪后从轻处罚和免除税、役等;公元前 123 年作为紧急措施,专门设置了一系列的等级,受封者可以当文官。
②为汉帝国做宣传的人多次宣称刘邦及其顾问的最初的成就之一是减轻了秦律刑法条款的严酷性与繁琐性。
遗憾的是没有一部完整的秦律或汉律流传下来;但是对当时或接近当时的著作引用的片断进行的研究表明,尽管刘邦把法律简化为三条原则,但其实践仍多少是专断的,而且可能很严厉。
从理论上讲,法律对全体人口有效;但事实上除了那些能行使爵位拥有者特殊权利的人外,社会上还有享有特权的集团。
这些人大部分是官员或皇族成员,他们的特权地位有利于突出国家的显赫和文官的威望。
在整个帝国,有官员们为了保护自己的亲信或铲除潜在的对手而专横行事的事例。
有各种各样的罪行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违反道德的罪行包括忤逆和弑母、咒骂皇帝、公开谋反;暴力罪,如抢劫或使用邪恶的魔法;滥用权力罪,如官员非法进入民宅或征召人力而无正当理由;藐视国家权威罪,如伪造诏令或窝藏罪犯以逃避审判。
也有属于宗教性质的罪行,如冒犯皇家宗庙或陵寝,或对皇帝不敬。
①税、役与对民众的控制② 关于颁布大赦令的时间表,见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载《通报》,48:1 — 3(1960),第165—171 页。
关于下诏令赏赐物质或免税的情况,例如见《汉书》卷二,第 85 页以下(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1 卷,第 174 页以下);《汉书》卷四,第 174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58 页以下);《汉书》卷八,第 257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234 页)。
关于大赦令,见何四维:《汉法律残简》第 225 页以下。
关于批评大赦过多以致不起效果的情况,见《汉书》卷八一,第 3333 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 159 页);《后汉书》卷四九,第 1642 页以下;《潜夫论》卷四(16),第 173 页。
③ 爵位的等级,见本书第 1 章、第 2 章;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
该制度及其社会效果的最详细的论述,见西嵨定生:《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构造》(东京,1961),第 55 页。
① 赐爵使家庭一个以上成员获益的观点,见西嵨定生:《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构造》,第 252—262 页。
② 公元前 123 年专门设置一系列军事爵位的等级,见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第 129 页。
① 关于法律条文与法律程序的详细论述,见本书第 9 章。
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土地税和人头税,对此本书另有专章论述。
②一般说来,汉代的税率保持不变;结果国家总收入的明显的增长只能靠耕种更多的土地和把更多的户数列入人口登记簿册之中。
除之享有特权的人,所有 23 至 56 岁的壮丁每年都必须为国家服役一个月,郡、县和更低一级政府的官员管理着用这种方法组成的一伙人劳动。
这批人用双手、牛车或船只运送诸如谷物和麻布等大宗商品;他们修筑宫室和衙门;他们开矿或运送国营工业生产的盐和铁;他们还修建道路、桥梁和水道。
征用的劳工开挖了一条意欲联结长安和黄河的水渠,以代替水流滞缓的渭河(公元前 129—前 128 年);他们挖掘的别的沟渠是为了改进灌溉系统,以使京畿地区更能自给。
征用的人修整黄河的堤坝,如在公元前 109 年以前的几年和公元前 29 年就进行了这种工程。
公元前 109 年的一次,皇帝亲自过问这项工作,第二次由政府的水利专家领导进行,是一次高效率的、成功的范例。
官员们首先在受黄河决口的影响而遭灾的地方分发救济物资,并集聚了 500 条船只疏散人口。
当时通过运用熟练的技术把决口封住:他们拖来装满石块的大容器,把它们下放到决口处。
大约一世纪以后,王景调查了黄河的问题,并使用征用的劳力修建了一系列水闸来调节水流。
一篇碑文告诉我们后汉在公元 63 年在中国西部(今四川)难以通行的地区使用劳工修了一条道路和一条人工栈道的情况。
①季节性的灾害如洪水、干旱和蝗虫总是一贯周而复始地困扰着中国,这无疑使许多想逃避灾害的人自发地迁移。
我们已经论述过恰恰是因黄河的肆虐而产生的移民促使王莽倒台的一些事件。
②但是移民有时还源于政府的命令或推动,这是为了防卫或更均匀地分配资源。
有些提议的迁移是为了向边远地区移民或缓和人口过于稠密的状况;其他的迁移则由于面临外来的压力或侵略。
汉朝建立初期,政府曾使用这种手段破坏那些威胁中央政府的效忠地方家族的感情。
后汉时期有大量投降的非汉族部落民在中国境内定居,他们的存在在公元 3 世纪逐渐成为一个能扰乱王朝和社会安定的不利因素。
③对经济的促进与控制极而言之,秦朝和汉朝的政治家可以采取的态度有两种:他们或是主张采取深思熟虑的措施以鼓励物质生产,并驱使民众尽力使国家富强;或是把这种活动看作是对人类活动不正当的严重干涉,因为他们相信天意和宇宙的② 见本书第 10 章《政府和皇室的财政》。
① 关于使用征用的劳工建筑或修水利的情况,见《汉书》卷六,第 193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卷,第 90 页);《汉书》卷二九,第 1679、1682 页;《史记》卷二九,第 1409、1412 页(沙畹:《〈史记〉译注》第 3 卷,第 526 页以下、532 页);《汉书》卷二九,第 1688 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 191 页)。
碑文见王昶:《金石粹编》卷五,第 12 叶。
② 见本书第 3 章《王莽的统治》之末。
毕汉斯:《汉代的中兴》第 1 卷,第 145 页。
③ 关于迁移,例如见《汉书》卷四三,第 2125 页;《汉书》卷五,第 139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1 卷,第 309—310 页);斯旺:《粮食与货币》,第 61 页。
好并隆司:《秦汉帝国史研究》,第 209页以下、227 页以下、239 页以下。
本书第 6 章《后汉与南匈奴》和《汉朝的移民尝试》。
自然节律会使人世能符合人类利益而充分发展。
但事实上这两种观点并不总是截然不可调和的。
从整体上讲,武帝统治时期及以后时断时续地采取的积极政策均来自他的政治家的现实主义;而在王朝及行政软弱时,自由贸易的方针就居统治地位。
王莽试图推行有秩序的原则,这在全国普遍的施政不力和社会不安定的状态下是很难成功的;在汉代最后 50 年,政府显然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或为社会提供安定与繁荣,这便促使当时的某些作者希望恢复法家的原则作为挽救国家免于毁灭的手段。
①持这两种观点的政治家有相同的基本观点,即把农业当作中国最基本的生存手段,农业应该得到比商业、工业优先的地位。
但是在实现这个目标方面,他们的意见则不同。
现实主义者认为土地由私人企业开发最好,应该鼓励土地所有者通过开垦荒地,得到财富的新来源。
这样做,国家的税收就会相应地增加,没有必要限制个人占地面积的大小;人口及人头税的收入也会相应地增长。
现实主义者还主张,铁器和盐的生产、制造和分配不应该成为个人财富的来源,为了国家利益,这些事业应该由国家直接管理;这样,它们的任何利润立刻就能充实国库。
现实主义者看到了组织、调节和控制商品交换的必要性,因此他们铸造完全标准化的钱币(公元前 112 年),试图推行稳定价格和运输以及由官方调节市场的措施。
最后,现实主义者还注意到因储藏大量谷物、布匹等易损坏的货物而造成的浪费,甚至认识到中亚诸社会的进出口贸易的价值。
②对武帝时期这几方面政策的保守的批评家留恋过去限制土地占有以减少日益加剧的贫富悬殊现象的理想体制,因为他们希望确保使社会所有成员都能取得生存的基本手段,即从土地上生产食品。
但他们宁愿把矿藏交给私人自由开采,因为他们认为政府自己不应从事制造业,也不应通过指导民众从事这些末业而对他们施加压力。
他们也不喜欢商人积累起大量私人财产,并提出歧视他们的措施以防止他们崛起。
另外,保守派还不同意现实主义者关于与非汉族民族做买卖的观点。
他们认为用中国的资源,即农民的劳动果实,去换取诸如玉石、毛织品或马匹等外国奢侈品是错误的,因为那些奢侈品并没有给大多数人物质生活的改善带来什么好处。
上述问题和其他许多问题在公元前 81 年那场著名的辩论中讨论过。
①辩论的双方提出原则和权宜之计进行争论,并引证了过去的惯例和当前的实践。
在这次事件中,主要的垄断事业在它们受到的尖刻的批评中幸存了下来,直到公元前 44 年起,它们才暂时停顿了 3 年。
在后汉时期,这些垄断事业的经营并没有像以前那样有效率。
直到公元前 7 年,政府才积极地限制土地占有的面积以及奴隶数字。
但是相应的措施执行得不力,到了后汉中期,大地产的增长已成为有些郡的主要特征。
贸易的经营是同中国军事力量与对外政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出口商品的数量从公元前 100 年到公元 150 年有很大① 如王符(约公元 90—165 年),崔寔(约生于公元 110 年)和仲长统(约生于公元 180 年),他们的情况见白乐日:《汉末的政治哲学和社会危机》,载芮沃寿、芮玛丽编:《中国文明和官僚:一个主题思想的变异形式》(纽黑文和伦敦,1964),第 187—225 页。
又见本书第 12 章《整饬风纪的号召》。
关于种种不同观点对实际问题的影响,见鲁惟一:《西汉经济协作的几个尝试》。
① 见本书第 2 章《存亡攸关的问题》;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 91—112 页。
的变化,这与中国在邻国中威望的上升和下降有关。
第 8 章 后汉的制度研究后汉制度最重要的史料是《后汉书》中的《百官志》。
这部文献比《汉书》的《百官公卿表》更系统,更详细,内容也更丰富。
从过去汉代作者所著关于官僚政治的全面记载的尚存残篇中又可以进一步找到材料。
因此对后汉的制度知道得比前汉更完整,尽管二者的基本形式无疑是一样的。
①前汉时期,确定官员身份的标准,从最顶端的头衔和俸禄均为 10000 石的官员开始,直到最底端的左史结束。
自公元前 23 年以后,品级的数目为18 个。
太傅的品级最高。
各级俸禄都比照这个理论上的品级,但与它并不直接构成比例。
②① 基本的史料来源见于《后汉书》(志)卷二四至二八。
中国的学者利用现已佚失的同时代的著作作了大量注释,从而大大地增加了基本材料,从王先谦的《后汉书集解》(长沙,1915,台北 1955 年再版)中可以最完整地看到这些注释。
关于对本章论述的制度更详细的记述,见毕汉斯:《汉代的中兴》第 4 卷,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51(1979);《汉代的官僚制度》(剑桥,1980)。
② 俸禄的支付方法及印玺、绶带形式的相应区别,见布目潮沨:《半钱半谷论》,载《立命馆文学》,148(1967),第 633—653 页;本书第 7 章《文官职务》。
中央政府太傅前汉时期,太傅一职只设于该朝代初年和末年。
后汉与此不同,终后汉一朝共任命了 12 位太傅。
新皇帝登基以后不久就正式挑选一位受人尊敬的长者任太傅,但太傅通常在几年以后就会逝世,于是这位皇帝以后岁月的太傅一职就空缺下来。
太傅在所有官员里地位最高,他应该向皇帝进行道德指导。
这种作用只是象征性的,因此后汉的前两位太傅实际上担任的是挂名的职务。
随着公元75 年第三位太傅上任,该职的特点有了变化。
他及其后任负有监督尚书的职责,并从此领导一批相当大的官署。
①三公后汉始终保持公元前 8 年建立的制度,即正式任命品级相同的三位最高一级的职业官僚。
他们称为三公:大司徒、大司马和大司空。
公元 51年改为司徒、太尉和司空。
②当时去掉大司徒的大是有特殊意义的,它的前身在西汉称为丞相,在三公之中权势最大,是全体职业官僚的代言人。
但在光武帝统治时期(公元 25—57 年)此官失势,以后从未恢复原来的地位。
太尉逐渐成为三公之中权力最大的。
司徒掌握国家的财政预算。
司徒府接受财政帐册并进行审核,这些帐册包括人口和耕地的登记册,每年年终由地方行政官员带到京师。
司徒还持有官员的花名册,每年评价官员的表现,并给空缺举荐候选人。
皇帝缺席时,司徒领导廷议,并把各种意见综合起来写成奏疏上报。
朝廷从公元前 87 年开始把大司马的官衔授给摄政者。
③后汉并没恢复这种做法。
头两位仅有的大司马是军事将领。
随着公元 51 年大司马的头衔改为太尉,所有的任职者都是文官。
司空监管公共工程并考察各项工程负责官员的业绩。
前汉不设司空。
当时御史大夫为三公之一,最初是作为丞相的助手,随后有了自己的权力。
他是帝国的主要监察官,监视所有官员的表现,包括内廷人员和正式官员,中央政府官员和地方行政机构官员。
监视的目的是防止滥用权力。
御史大夫一职在公元前 8 年的撤消(公元前 1 年再次设置),并不意味着监督的取消,而是分散了。
从此官员的表现最终处于三公的三方面的监督之下。
这样做虽然可能做到牵制和平衡,但也必定会导致官员权力一定程度的削弱。
三公除了有自己特定的职责外,还是皇帝的顾问,有事要与他们商量,或者他们自动提出有关一切政策事务的建议。
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把三公① 《后汉书》(志)卷二四,第 3556 页。
② 关于公元前 8 年、前 1 年、公元 51 年的变化的情况,见《汉书》卷十一,第 344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3 卷,第 37 页);《汉书》卷十九上,第 724—725 页;《后汉书》卷一下,第 79 页;《后汉书》(志)卷二四,第 3557、3560、3562 页。
③ 《汉书》卷七,第 217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151 页);《汉书》卷六八,第 2932 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 118 页。
描述为皇帝的内阁,他们既集体负责,又有重叠的职责。
三公的官署一般说用同一种方式组成。
史料仅系统地描述了太尉的官署,①但是各官署的组织情况的差别无疑是很小的。
三公各自有一名主要吏员(长史)协助。
他们的官署划分为曹,每曹由多名吏员和助手任职。
九卿品级仅低于三公的九卿领导着专门机构,有的机构十分庞大。
九卿不是三公直接的下属人员,尽管三公要考察他们的政绩。
九卿的第一位是太常,他掌管国家的礼仪、占卜、皇家陵寝、星象和高等教育。
①他有几位高级助手。
太祝令是国家的祈祷师。
太宰令有许多助手,他们为朝廷的祭祀活动准备、安排食品。
太乐令于公元 60 年改为太予乐令,他指导宫廷表演和礼仪活动时的乐师和舞蹈人员。
高庙令和世祖庙令负责为洛阳的两汉创立者守灵。
②园令和食官令被指定管理后汉的每座皇陵。
太史令负责皇家天文台的天文-星象方面的观察活动,其中最重要的天文台是灵台。
③太史令编订每年的历法,确定吉日,记录吉凶之兆,监督占卜活动,负责尚书台中有前途的人必须通过的书写和阅读的测试,维修保养明党。
太史令必须是一位多面手,因此一位太史令在公元 132 年发明世界上第一个地震仪就不足为奇了。
④博士祭酒掌管太学,太学是帝国的高等学府,公元 2 世纪中叶有 3 万名学生在校学习。
最后,从公元 159 年以后任命了秘书监,他是帝国图书馆的馆长。
九卿的第二位是光禄勳。
⑤他的职责是确保皇帝在本人居住的皇宫外面的安全。
为此他掌管着五个单位。
前三个称为三署,负责登记在京师见习的候补官员,这些人通称为郎。
郎的工作是当皇帝在皇宫公开的场合和外出巡视时做皇帝的卫兵。
郎由五官中郎将、左中朗将或右中郎将统带,归谁统带由隶属关系决定。
还有两个部门的成员也称为郎,但他们不是等待补缺的人,而仅仅是皇帝的禁卫。
他们是骑兵。
其中的一支部队由虎贲中郎将率领,另一支部队的成员征自中国的西北,由羽林中郎将指挥。
后汉取消了几个其职能与这五个单位重叠的机构。
另一方面,奉车都尉和驸马都尉的权力也合并到官僚政府之中。
它们在前汉时代曾是编外的头① 《后汉书》(志)卷二四,第 3557 页以下。
关于前汉设置这些官职的材料,见《汉书》卷十九上,第726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 3571 页以下。
② 即高帝和光武帝。
祠庙的位置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48(1967),第 54 页以下。
关于早期为已死的皇帝建立的灵庙数的增加和减少的情况,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 179 页以下。
③ 关于灵台的结构和历史,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 61 页以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汉魏洛阳城南郊的灵台遗址》,载《考古》,1978·1,第 54—57 页。
④ 关于阅读和书写的测试见何四维:《作为中国古代法律史料的〈说文〉》,载《高本汉汉学纪念文集》(哥本哈根,1959),第 239—258 页。
关于张衡与他发明的地动仪,见《后汉书》卷五九,第 1897 页以下;李约瑟:《中国科技史》(剑桥,1954 年—)第 3 卷,第 626 页。
⑤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 3574 页以下。
衔,到了后汉开始成为光禄勳属下的正式官职,同时分别授给三至五人。
由于他们没有配有下属,所以除了战争时期,他们的位置都是虚职。
在同一部门的另一个类似的虚职为骑都尉,同时有多达 10 人担任此职。
光禄勳的另一项职责是监视朝廷某些皇帝的顾问。
他们是:光禄大夫,人数多达 3 人;中散大夫,多达 20 人;议郎多达 50 人。
他们都不自发地进谏,只回答皇帝提出的问题。
朝廷也派遣这些官员完成各种差事。
另外还任命了多达 30 人的谏议大夫。
他们应该监督皇帝的行为,有时监督总的官僚机器的活动,但没有办法知道他们有多大勇气履行自己的职责。
光禄勳还控制皇帝的谒者;谒者身负使命,被派往全国和国境之外,还协助安排礼仪方面的事务。
在以上三方面任职的谒者的人数,在后汉时代从70 名减至 35 名,并优先选用那些声音大、胡须浓的人。
他们的顶头上司是谒者仆射。
九卿的第三位是卫尉。
①光禄勳负责身处宫内室外的皇帝的安全,卫尉则负责统领宫外的禁军。
权力的划分非常重要,其目的是防止个别官员完全控制皇帝的人身。
卫尉掌管的近 3000 名募兵分别由七名司马率领,他们驻守洛阳南面的四座门与北宫的三座门。
卫兵们还在环绕着皇宫的城墙上巡逻,还可能在联结两宫的高出地面的隐蔽通道上巡逻。
另一名下属是公车司马令。
南北两皇宫都有公车门,门前备有专用车辆。
那些因道德品行高尚或身怀绝艺而被召见的人乘坐这些车辆来到京都。
奏章也在这两个门接受。
左都侯和右都侯是后汉新增设的官职,他们可能取代了前汉的旅贲令。
左、右都侯指挥在两宫里巡逻并执行朝廷逮捕令的剑戟士。
九卿的第四位是太仆。
①他掌管饲养军队和皇帝使用的马匹,并负责御马厩和马车房。
牧场最初位于西北地区,但从公元 112 年起,部分牧场被四川和云南的五个新牧场取代。
俭朴的后汉开国皇帝大幅度削减了马厩和马车房的数量。
最初只任命了一名主管马厩的未央厩令,一名主管马车房的车府令。
不知何时增加了左骏厩令和右骏厩令,公元 142 年又任命了承华厩令,公元 181 年增添一名助手骥厩丞。
②制造业主管考工令在前汉时期曾是少府的助手(见下文),后汉时期则处于太仆的领导之下。
考工令管理的工厂生产诸如弓、弩、剑、盔甲等,然后放在洛阳武库里储存。
很可能太仆提供运送兵器的马匹,这样就能对整个作战行动负责。
③九卿的第五位是廷尉。
④他是法律的主要解释人,并负责处理地方政府交上来的案子;他也可能对郡的诉讼施加影响。
在后汉,这个部门的高级职员减少为一名丞,一名左监,一名左平。
左平负责审理附属于廷尉的皇家监狱里的诉讼。
很可能由低一级的属员组织成曹,但情况不详。
①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 3579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 3581 页以下。
② 《后汉书》卷六,第 272 页;《后汉书》卷八,第 345 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37 页、第167 页注 137 和注 138。
③ 关于武库,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 57 页。
④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 3582 页。
本书第 9 章《司法当局》。
何四维:《汉代廷尉的职能》(即出)。
九卿的第六位是大鸿胪。
①他负责接待朝廷的来访者,确定王、侯等贵族头衔的继承顺序,指导那些应召参加帝王庆典的人,接待外国使节并与之进行谈判。
后汉重组这个机构并减小其规模。
大鸿胪仍由一名丞协助工作,但是从前的三个令只保留了一位大行令。
史料中不再提译官,尽管译官一定继续存在。
②大鸿胪还掌管每个郡、国在洛阳所设的郡邸。
郡邸是为因公或偶尔因私事到首都的人提供食、宿的接待机构。
对属国的指导不再归大鸿胪管,而转给了地方行政机构。
九卿的第七位是宗正,他本人必须是皇室成员。
③他按时记载皇族每一成员的新情况。
如果皇室成员犯了重罪,宗正必须在量刑之前得到皇帝的批准。
宗正管理皇帝的姐妹和女儿王府的工作人员,而不管王子的工作人员。
后汉宗正的高级人员减少到只有一名助手(丞)。
九卿的第八位是大司农。
④虽然他称为大司农,他实为政府的司库,负责收存地方行政官征收和上缴的税。
他支付费用,以维持官僚政府和军队,还负责稳定重要商品的价格。
后汉初年大司农只有一名助手。
公元 82 年增加一大司农帑藏,负责掌管钱财。
太仓令管理为朝廷和官僚政府的需要服务的位于洛阳的太仓。
平准令在物价低时买进商品,物价高时卖出商品,以此确保价格的稳定。
大司农还一定控制过公元 62 年建于洛阳东郊的常满仓。
⑤前汉时期大司农的其他属员,有的从一地运输货物至另一地为稳定物价做出了贡献,有的为军队提供粮食,有的监督税收工作,有的负责保护社稷坛(每年春天皇帝在这里举行躬耕仪式),但是在后汉则不再设置这些职务。
①盐铁的专卖转给了地方行政机构。
另一方面却把导官令的职权从少府手里转移给大司农。
导官令为宫廷监督挑选食品和干酺。
大司农还控制皇帝的私人财产。
那些从市场所得,或从山、川、池、泽获得收益的人上交的税,专门作为皇帝的私人收入。
前汉时代,皇帝的私人收入与公共收入严格分开,而由少府管理,公共收入则由大司农控制。
后汉时皇帝的私人收入和公共收入就合在一起,由大司农掌握。
这一步是倒退,使肆无忌惮的皇帝染指于公共资金。
②九卿的第九位即最后一位是少府。
③他领导的官署最大,但却是九卿中权势最小的一位。
这是因为他只对尚书和宦官有名义上的权限。
少府本身并不是宦官,他负责照顾皇帝及其皇室,维护后宫的法律和秩序,保护皇宫的园地和御花园。
他是皇帝某些侍从名义上的监督人。
后汉时①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 3583 页以下。
② 在前汉的官制中,译官属大鸿胪所辖(《汉书》卷十九上,第 730 页)。
关于公元 75 年有译官存在的记载,见《后汉书》卷四十下,第 1374 页。
③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 3589 页。
④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 3590 页以下。
⑤ 太仓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 57、59 页。
① 这些官员见《后汉书》卷十九上,第 731 页。
皇帝的躬耕仪式,见卜德:《古代中国的节日:公元前 206—公元 220 年汉代的新年和其他节日礼仪》(普林斯顿与香港,1975),第 223 页。
② 关于这些财政机构的不同作用,见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东京,1952—1953 年)第 1 卷,第 35页。
又见本书第 7 章《中央政府》和第 10 章《政府和皇室的财政》。
③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 3592 页以下。
期的少府经历了大改组,其中改组程度最小的是丞的数量从六名减少到一名。
具有更重要意义的是,尚书台的规模扩大,权力加大。
像以前一样,尚书台由尚书令及替补者尚书仆射掌管。
他们二者都为皇帝的文件盖印。
他们得到左丞和右丞的协助。
尚书划分为曹,前汉最后分为五个曹。
后汉的开国皇帝取消了其中的一个曹,又把余下的曹中的两个一分为二。
这样就有六个曹。
①常侍曹处理三公与九卿的所有文件。
贰监侍曹掌管地方上刺史和太守的文件。
民曹接收官员和民众上奏皇帝的奏折。
南北主客曹负责外族和部落的信件。
每曹有一名尚书主管,尚书有下属(包括官奴婢)协助工作。
各曹位于皇宫的范围内,日夜有人值班,还不断有武装的禁卫巡逻。
显然,尚书在接收和起草文件方面起关键作用,其结果是尚书的高级官员可以影响政策的制定。
由于可以接近皇帝或它的代理人,尚书的成员可以不顾他正式的上级少府。
事实上他们终于形成可与三公的权力相抗衡的皇帝的内阁。
谁掌握了控制尚书的权威,谁就自然而然地可以相当严密地(虽然不是全面地)控制中央政府。
②尚书的成员不是宦官,因此不能在皇宫的后宫侍奉皇帝。
但是后汉统治者像他们前汉的前辈一样,也常在自己私人的官室处理政府公务。
由于他们没有恢复以前的中书机构,因此有理由说后汉皇帝非正式地利用宦官作为尚书。
③少府的另一种属员是符节令及其下属。
他掌管皇帝的印玺和其他的纹章和证书。
在前汉时期,御史中丞原在御史大夫的官署中,后汉把他与少府安置在一起,仍兼有两种监察职责。
一方面他检查因触犯法律而上奏皇帝的奏折。
另一方面他监察中央政府所有官员的表现,弹劾那些失职的官员。
这意味着御史中丞的权力与前汉相比既有增加又有所降低。
他在首都的监察权已不限于皇宫里的官员,但他完全丧失了地方行政机构主要监察官的作用。
后汉减少了编外人员官衔①的数量,并且通过增设新官职而使其他官衔正规化。
从此以后一直安排侍中作为皇帝的顾问。
皇帝身边的黄门侍郎成为皇帝与外部世界之间的联络人。
配备有许多辅助人员的太医令每天清晨检查皇帝的健康,负责为皇帝治病。
太官令为皇帝准备饮食(包括酒)、水果、甜食和皇帝餐桌上别的美食佳餚。
祠祀令是宦官,掌管宫里的小型祭祀活动,领导包括家巫在内的一批侍从。
公元 157 年以后的守宫令是宦官,他负责文房四宝。
②上林苑令管理洛阳西部的狩猎园地,为御厨房提供野味。
没有提到洛阳南部广成苑的官职,这一定是一个疏忽。
从公元 158 年起,还任命了一个鸿德苑令。
鸿德苑大概位于洛阳东部,是养野禽的地方。
③①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 3597 页。
② 关于这两个组织有关联的权力及意义,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43 页。
③ 关于中书,见《汉书》卷十九上,第 732 页;王毓铨:《西汉中央政府概述》,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2(1949),第 172 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49 页。
① 这就是加官,也就是授给没有任命任何官职的个别顾问的头衔。
《汉书》卷十九上,第 739 页。
② 《后汉书》卷七,第 303 页;《后汉书》(志)卷二六,第 3592 页。
③ 这些苑林,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 80 页。
宦官由于已被阉割,故可以在掖庭,即皇帝的后宫工作,众所周知,他们的数量和影响随着王朝的进程而增长。
中常侍在宦官当中品级最高。
④在前汉时期,中常侍是授给非宦官的帝王顾问的编外头衔。
后汉用这个称呼设立了一个只能由宦官担任的永久性官职。
明帝统治时期(公元 57—75 年)批准有四名中常侍,到和帝统治时期(公元 88—106 年)增为 10 名。
作为皇帝的随从和顾问,中常侍虽然没有属员,但他们由于变成了事实上的宦官首领而逐渐掌握大权。
皇帝一般的服务工作和皇宫的管理工作由品级相同的宦官担任令和仆射。
御府令掌管纺织品,负责皇帝服装的制做、缝补和洗涤。
他的劳动力包括政府的女奴。
内者令照管皇帝的饰物、帷帘等物品。
①尚方令指导工匠制造宫中的各种用品。
中藏府令保管金、银、丝帛等物,因此也可能是宫里的出纳员。
掖庭令管理后宫的宫女,在一名丞的协助下参预挑选她们的工作。
他还掌管狱中的医院(暴室),暴室连同其周围的场地有时称为掖庭狱。
这是一个包括被废的皇后在内的后宫宫女的医院和监狱,也是织、染、缫、晒丝和丝织品的地方。
永巷令管理宫人。
宫人是政府的女奴,她们侍奉皇后和宫女,也充当奶妈。
黄门令似乎掌管直接侍候皇帝的宦官。
另外他还领导几个低级宦官机构。
这些机构的职责没有一一列出,很可能与装饰、保养各种宫殿有关。
中黄门冗从仆射的官职创设于后汉时期,他在后宫挥指皇帝的宦官卫兵。
②皇帝出宫以后,他与光禄勳的郎分担责任,骑着马紧靠舆车。
以这种典型的中国式做法,使皇帝不致于听凭某一个官员的摆布。
中谒者仆射及其下属可能都是宦官,接办皇帝各种各样的杂差。
最后,钩盾令负责管理御花园、苑囿、池塘,还有离宫和洛阳附近的住地。
他的职责是维修保养,以及种植果树以供皇帝享用。
其他宦官的品级较低。
小黄门是后汉开国皇帝首设之职,到和帝统治时期(公元 88—106 年),任职的宦官数量增加到 20 人。
他们是皇帝的通讯员,并做皇帝与尚书之间的文件传递员。
③随着时间的推移,宦官担任的监分别隶属于各种宦官的机构,它们在中常侍的非正式领导下协调这些宦官的活动。
宦官势力的增长也可从公元 175年平抑物价的工作从大司农转移到宦官担任的中准令一事得到证明。
①必须再次强调的是,就像尚书的事例一样,宦官权力的增长并没使少府的权力相应加大。
由于可以直接接近皇帝,宦官不需要向少府汇报情况,因此少府对宦官的管辖权完全是假象。
皇宫里的其他官职④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 3593 页。
关于宦官权力的增长和在政府的活动,见本书第 3 章《宦官的作用》。
① 皇帝与他人服饰的详细规定,见《后汉书》(志)卷三十下,第 3661 页。
尚方制造铜镜的劳动情况,见鲁惟一:《通往仙境之路:中国人对长生之追求》(伦敦,1979),第 166 页。
②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 3594 页。
③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 3594 页;《后汉书》卷七八,第 2509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 337 页。
后汉对皇后居住的长秋宫的服务人员进行改组和扩大。
皇后的朝廷是皇帝朝廷的雏形。
从理论上讲,皇后的小朝廷应该由宦官组成,但是却有一些例外。
皇后的官员中,品级最高的是大长秋。
②低级官员的职权更加有限。
中宫永巷令管理宫女。
中宫私府令保管金、银、丝绸等物,同时监管缝纫、修补和清洗服装和寝具。
中宫仆控制马匹和车辆。
中宫谒者令带领一班下属执行各种差遣。
五名中宫尚书担任秘书工作。
中宫黄门冗从仆射可能负责指挥禁卫兵。
中宫署令可能记录皇帝与皇后同居之事。
这项工作的负担不重,因为皇帝大多回避为政治目的选择的配偶。
中宫药长是皇后的医生。
皇帝的配偶一旦成为皇太后,就移往长乐宫居住,她的侍从班子也要增加。
所有的官衔前面都冠以皇太后的宫名。
与此相同,皇帝的母亲如果不是皇太后,那么她的居室至少从公元 150 年开始称为永乐宫,她的侍从人员的官衔前也都冠以此宫的名称。
③太子的居室称为东宫。
后汉太子的侍从组织有一些变化。
太子太傅与所有的行政机构没有关系,纯粹是从全国最著名的学者中任命,作为王子的老师。
太子少傅虽然也是教师,但同时掌管它的全体工作人员。
与皇后一样,太子的小朝廷是皇帝朝廷的雏形。
五名太子中庶子提意见和劝谏。
两位顾问太子门大夫据说负有保卫的职责,但也许也充当进谏者。
太子家令负责生活费用,并保证饮食的供给。
太子仓令和太子食官令协助他完成这些任务。
太子厩长协助太子仆工作。
太子少傅的另一项职责是主管太子的安全,通常由几名官员执行。
太子率更令带领太子庶子和太子舍人负责太子在宫中室外的安全。
太子中盾掌管在太子宫中巡逻的士兵,太子卫率则指挥宫门的禁卫门卫侍。
①最后,太子洗马在太子舆车之前先行,也用他们来做信使。
其他京官有几位官员由于他们的职务在洛阳并与首都地区的管理有关,因而十分重要。
其中第一位即执金吾,其头衔可能来自据其职责所执的权仗。
②前汉时期执金吾的品阶与九卿相同,有时列在九卿之内。
后汉的执金吾品阶降低,同时其属员也大大减少。
他仍然负责皇宫以外首都市区的法律和秩序,为此他派部下按时进行巡逻。
执金吾通过武库令掌管位于洛阳东北部的武器和装备的仓库。
③将作大匠负责建筑和修缮宫室、庙宇、陵寝及陵园,还负责植树。
这个②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06 页。
其前汉的前身在公元前 144 年也称为大长秋,见《汉书》卷十九上,第 734 页。
③ 《后汉书》卷十下,第 442 页。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08 页。
①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06、3608 页。
前汉该职隶属于詹事,见《汉书》卷十九上,第 734 页。
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69 页。
②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05 页。
前汉称为中尉,公元前 104 年改称执金吾,《汉书》卷十九上,第 732 页。
③ 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 57 页。
官职于公元 57 年被取消,但公元 76 年又得到恢复。
劳动力由住在两个圈地内的囚徒组成。
后汉一直有左校令一职,右校令在公元 124 年重设。
①水衡都尉一职被后汉的开国皇帝取消,仅在每年举行立秋的仪式时才予恢复。
前汉时期水衡都尉曾负责长安的上林苑,后汉用品阶较低的令长期代替他,此人是少府的一名下属,负责洛阳的与上林苑同名的新狩猎场。
②城门校尉率 1 司马、12 门候,指挥把守洛阳 12 座城门的军事分队。
他的官职十分重要,因此常授给皇帝的母系亲属。
③司隶校尉负责包括七个州、郡在内的京畿地区。
④他的职责与其他地区的刺史没有什么不同。
他通过组成为曹的职员检察百官的行政、礼仪的举行,首都和其他地区学校的成就。
他察举官员的违法行为,但也表扬他们有道德的举动。
正如京畿地区享有特殊的地位一样,京师所在的河南郡也与别的郡不同。
虽然掌管河南郡的长官的品价与正规太守的一样,但自公元 39 年起称为河南尹,除地方官的职责以外,他还关心商业方面和首都的礼仪生活方面的工作。
他的洛阳市长监管首都的三个市场和从水路到达的船货。
⑤一位名称不详的下属管理位于洛阳东面 130 公里处、一定对首都的粮食供应做出贡献的敖仓。
公元 98 年,河南尹的部下廪牺令被重新任命,为国家祭祀仪式准备粮食和牺牲。
⑥洛阳令的地位十分脆弱,因为他必须在皇亲、贵族、权臣居住的城市维持法律秩序,而这些人常常为所欲为。
他控制着一座帝国的监狱。
他的另一项特殊职责是通过孝廉左尉和孝廉右尉监视由郡、国推荐到京师的官员候选人。
①①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10 页。
② 关于水衡都尉见本书第 10 章《政府和皇室的财政》。
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 1 卷,第 36页。
③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10 页。
④ 《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13 页。
七个州郡是河南郡、河东郡、河内郡、弘农郡及由京畿地区三名特殊官员管辖的三个州。
见本书第 7 章《郡的主要行政单位》。
⑤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 3590 页。
关于几个市场,见华汉斯:《东汉的洛阳》,第 58 页。
① 见《后汉书》(志)卷二八下,第 3623 页注 3 所引的汉官。
地方行政管理郡级官员公元 35 年,后汉创立者认识到由于匈奴的压力而造成的朔方郡人口的减少,于是取消了这个郡,把它并入邻近的郡。
②包括首都地区在内的州的数量从 14 个减少到 13 个。
两汉设立州的官职的目的是监督所有郡、国官员的表现。
但是与前汉一样,后汉政府对监察官品级的高、低也难以决定。
它开始时像公元前 1 年以来的做法那样任命高品级的州牧。
公元 42 年又采用低品级的州刺史。
公元188 年又恢复了牧的头衔。
③这种大起大落的变化产生于高级监察官和低级监察官都不愿以无畏的精神采取行动的两难处境。
老年人希望在晚年回避冲突,青年人则怕毁掉自己未来的前程。
这两种办法都有利有弊,都不是十全十美的。
公元 35 年以前,每年阴历八月各位刺史(或牧)从首都出发巡视各地然后返回首都上交巡视报告。
公元 35 年以后,虽然他们仍在每年八月进行年度视察,但平时常驻郡冶。
年度报告由其属员于每年新年送往中央政府。
因此,与前汉相比,后汉的刺史(或牧)与地方行政机构的联系更强。
刺史的属员组成曹,每曹由一名从事史掌管。
此外,对州的每个郡或国,还任命了一个从事史,另一名则充当别驾从事史。
后者负责跟随刺史(或牧)履行公共职能,并记录包括对话在内的一切事项。
①郡治州下设郡的数量不等。
如果一个地区由皇帝授给他的儿子或别的后裔作为封地,那么这块地方就成为王国,不过这并不影响该地区的管理方式。
前汉末期,郡和国的总数是 103 个。
公元 37 年后汉创立者取消了 10 个。
后来他的继承人又增加了 6 个新郡,因此公元 140 年郡、国的总数是 99 个。
②每郡置太守一人。
王国的地位相当的官员尊称为相,但其职责与太守相同。
这些官员负责本地区全部文职事务和军事事务,其中包括行使民法和刑法的职责。
春天他们亲自巡视自己管辖的各县,秋天则派遣属员完成同样的使命。
年终他们把年度报告上报京城,同时举荐官员候选人。
③前汉的郡守通过都尉履行军事职责,都尉负责镇压匪盗,每年八月在演习时训练地方民兵,在边境地区各郡的都尉还负责巡视烽燧和碉堡。
除了边② 《后汉书》卷一,第 58 页。
③ 关于公元前 106 年设这些官员,见本书第 7 章。
关于改刺史为牧的意识形态上的考虑,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 166、263 页。
关于后汉头街的变化,见《后汉书》卷一下,第 70 页;《后汉书》卷八,第 357 页;《后汉书》(志)卷二八,第 3617 页。
① 《后汉书》(志)卷二八,第 3619 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92 页、181 页注 9。
② 组成帝国的行政单位及其附属机构的表,见《后汉书》(志)卷十九至二三。
③ 《后汉书》(志)卷二八,第 3621 页。
关于这些报告与记录的呈递,见镰田重雄:《秦汉政治制度的研究》(东京,1962 年),第 369 页以下,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台北,1961 年)第 1 卷,第257—268 页。
境各郡以外,公元 30 年取消都尉一职,只在出现重大军事紧急情况时临时性地恢复一下。
从此郡守必须亲自处理地方的动乱。
征集兵役的工作继续进行,但一年一度的军事训练被取消了。
郡守的属员被组织成几个曹,各曹的人数和权力范围各郡不尽相同。
曹掌管以下事务:地方的巡视、人口与耕地的登记、农业及养蚕业、税粮与谷仓、市场、驿站及信使、奏折的呈递、举荐贤能、军事装备、征兵、民法、刑法、收押刑徒和镇压匪盗。
根据地方上的情况,曹还管理渡口和水渠、水路运输、道路和桥梁、烽燧、建筑及专卖事业。
前汉时期盐铁的专卖由大司农的代理人掌管。
后汉转移到地方行政长官手里。
生产此类商品的郡设铁官和盐官。
他们的活动由郡、县各级的曹进行协调,最终由首都的三公的官署来协调。
①县级官员郡、国都划分为县。
公元 2 年有 1577 个县,但公元 140 年只有 1179 个。
削减 400 个县的诏令是后汉的开国皇帝承认关中平原和西北人口减少这一事实而于公元 30 年发布的。
②如果一个县这样一块地方一旦赐给一位侯作为封地,这个县就称为侯国。
位于特定的敏感地带和特别有必要控制地方上的蛮夷的县,称为道。
县级行政长官县令和县长的职责是令人吃惊的,对这些职责,他们在上任以前都准备得不充分,结果只能在上任以后才能学到必要的专门知识。
每位行政官在自己的县尽力维护法律和秩序,登记人口及财产,收税,监督季节性工作,为防备天灾贮存粮食,动员人民为国家服劳役,监督公共工程,履行各项礼仪,考察学校的活动并审判民事和刑事案件。
县级长官的头衔决定于县的大小。
如果一县的户数是 10000 或者更多,官衔即为县令;如果少于 10000 即为县长。
事实上很难精确地遵照这种区别执行,特别是在国内人口大规模流动期间。
侯国的县行政官享有相的尊称,但他的职责与县令或县长没有什么不同。
①县级政府的属员模仿郡级行政机构分成曹,当然也视各地情况而异。
根据县的大小,设一、二名尉协助县令(县长)镇压匪盗。
秋、冬两季,县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修订人口、耕地、税收及各种费用的簿册,然后上交本郡太守,经过核实以后,与其他各县的材料汇总成一个报告,最后于年终上报京师。
②每县有一座用城墙围起来的县城,周围是村庄和农田。
县境的领土划分为乡,乡划分为亭,亭划分为里。
③这些单位由地方任命官员治理。
关于乡的行政工作,三老负责道德教化的引导,还有一名游徼负责治安,第三位官员① 关于盐铁管理的详细论述,见毕汉斯:《汉代的中兴》第 4 卷,第 153 页以下;《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99 页;《后汉书》(志)卷二八,第 3625 页。
② 《后汉书》卷一下,第 49 页。
本书第 3 章《汉代的中兴》。
这里所举县的数字,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85 页注 77、注 78。
① 《后汉书》(志)卷二八,第 3622 页。
② 《后汉书》(志)卷二八,第 3622、3623 页注 2。
③ 《后汉书》(志)卷二八,第 3624 页以下。
则负责征税、劳役和司法等工作。
在 5000 户或更多的乡,第三位官员就称为有秩,在更小的乡称为啬夫。
亭由负责维护法律和秩序的亭长管理,亭长还负责维持邮亭。
他的总部既是捕役住地,又是官办的驿站。
里置里魁。
里的居民每 5 户组成一伍,10 户组成一什,每个人的行为都由集体负责。
在地方行政管理的最低一级,人们最后获准有相当程度的自治,即便如此,头头的选择也必须得到权力机构的认可。
侯爵的官员在后汉时期,太子以外的王子都封为王,王国一般由王子的长子世袭。
未能世袭王国的皇孙封为侯。
从公元前 127 年起,凡是王的儿子,不管他们是皇帝的几代孙,没能世袭王国的都封为候。
公主的封地作为侯国传给她的长子。
王的女儿成为乡或亭的公主,但她们的封地随其死亡而废除。
①随着公元前 154 年七国叛乱的失败,王的领地权被削掉。
从此王的封地由政府派去的官员管理,与正规的郡很难区分。
从公元前 145 年起,王甚至失去了任命管理自己王室事务的高级官员的权力。
傅是指导主的道德行为的导师,主要是一种荣誉职位。
郎中令掌管卫兵、信使和文书。
仆负责马匹和车辆。
还任命了可能负责统领王府门卫的一名卫士长,一名礼乐长,一名主持祭祀的祠祀长,一名医工长和一名管理女奴的永巷长。
公元 37 年,为商殷和周朝男性子孙中的资深者设置了公国,但无法知晓公国的行政管理。
②公以下最高级的贵族是位列二十等的列侯。
低品级贵族一般没有封地。
列侯分为三类:王族侯、对本朝有特殊贡献的功臣和外戚。
这几类列侯的总数仅有公元 37 年的数字,分别为 137 人、365 人和 45 人,共547 人。
③每一位侯都在一个或几个县、乡、亭得到一块有一定户数的封地。
朝廷希望侯与王一样住在自己的封地上,但这个规定难以实行。
经官方允许住在首都的侯为奉朝请。
后来这些侯按威望的高低又依次划为三等,即特进侯、朝廷侯和侍祠侯。
④侯不影响封地的行政管理,只从封地得到收入。
管理他们家族事务的官员由中央政府指派。
后汉允许千户侯或更大的侯有一名家丞和一批充当卫兵的庶子。
对较小的侯只安排庶子。
所有的王、公主、公和侯当然都有大批仆人和奴隶作为随从,但这些人都是私人所用,没有官阶。
边境外的行政管理后汉沿用建立属国的老习惯。
属国不再由中央政府派人管理而是并入地方的行政管理之中。
属国绝大多数人口不是汉族人,它们在北部和西部边境① 《汉书》卷十九上,第 741 页;《后汉书》(志)卷二八,第 3627 页。
毕汉斯:《汉代的中兴》第 3 卷,第 22 页。
又见本书第 2 章《地方组织》和第 7 章《郡的下属单位》。
② 《后汉书》卷一上,第 38 页;卷一下,第 61 页;《后汉书》(志)卷二八,第 3629 页。
③ 数字见《后汉书》卷一下,第 61—62 页。
后汉的这方面材料不如前汉完整,因《汉书》卷十三——十九有世系表,《后汉书》则没有相应章节。
前汉的数字见本书第 7 章表 12。
地区对匈奴和羌起着缓冲国的作用。
属国由都尉统领,都尉最初是邻近郡守的下属,但从后汉中期开始,他的地位实际上与郡守相等。
①为了对付边界以外的邻居,中国政府任命了一批官员,视情况需要,或作为外交使节,或作为军事将领。
公元 33 年永久性地恢复了护羌校尉,公元49 年或不久的以后恢复了护乌桓校尉。
两位将军指挥靠近边境的部队。
每人接受一根称为节的权仗,使他成为皇帝的合法代表,他们受权不用等待中央政府的批准,可以采取独立行动。
护乌桓校尉不只管理乌桓族的事务,还负责鲜卑的事务。
他与北方夷狄在季节性市场上做买卖,特别是买马。
②公元 50 年,南匈奴与中国言和,皇帝把西北地区的大片土地割让给他们,同年任命一名使匈奴中郎将。
这位官员也被授予节,总部设在鄂尔多斯地区的美稷县,成为中国在南单于朝廷上的主要外交代表。
另外他还负责处理与北匈奴的关系。
他在一名副校尉的协助下指挥骑兵部队和囚徒,后者因在边境戍军中服役而能减刑。
①后汉的开国皇帝拒绝在西域——主要是塔里木盆地和吐鲁番绿洲——重设都护府。
随着对北匈奴采取进攻性行动,中国的态度改变了,从公元 89年起,中国再次成为主宰中亚的力量。
西域都护和戊己校尉经过一次毫无结果的尝试后从公元 92 年起再次被任命。
②对这两个官衔的意义有争议。
但他们都有下属的军官并指挥着几支部队。
公元 107 年取消了西域都护一职,从此戊己校尉成为中国在中亚的主要代理人。
一直到后汉结束,即使在公元 2世纪中叶以后西域摆脱了中国的控制,仍继续在中亚任命这几种官职。
① 《后汉书》(志)卷二八,第 3621 页。
② 《后汉书》(志)卷二八,第 3626 页;又见本书第 0 章。
① 《后汉书》卷一下,第 77—78 页;《后汉书》卷八九,第 2943 页以下。
② 《后汉书》卷四,第 173 页;《后汉书》卷十九,第 720 页。
前汉西域都护一职的始末,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公元前 125 年至公元 23 年的早期阶段》(莱顿,1979),第 79 页注 63;本书第 6 章《行政管理的安排》。
军队后汉继续征兵。
所有体格健壮的人到了 23 岁都在本郡作为材官(步兵)、骑士或楼船士(水兵)接受一年训练。
他们还要当一年戍卒,或是作为京师卫尉统帅下的或诸王朝廷中的卫士,或是作为郡和边境的士兵。
服兵役满两年以后,他们返回家乡,组成紧急时刻可以动员起来的地方民兵。
从 56 岁起,参加民兵的人便不再担负任何职责。
③北军由驻守京城执行防卫任务的职业士兵组成。
由于这支部队由五名军官指挥,故称为五校兵。
后汉时期不再设南军。
前汉曾把由卫尉指挥的征募的卫兵称为南军。
北军由光武帝重新组成,公元 39 年定型。
五校分别掌管各自的营地,他们是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和射声校尉。
除长水校尉的骑兵征自乌桓和匈奴以外,其余的士兵似乎都是汉族。
长水校尉的头衔是一个时代错误。
前汉享有这个官衔的军官曾驻守在长安东南方的长水岸边。
后汉仍保留这个头衔,虽然其营地已移往洛阳。
北军中侯监管五校及其营地。
北军的全部兵力共有官兵 4000 多人。
①黎阳营位于洛阳东北方 200 公里左右的华北平原,属于首都外围的保卫力量。
公元 43 年已有文献记载,它由 1000 名步兵和骑兵组成。
公元 110 年在西北地区的渭河谷地建起两个附加的军营。
②其中雍营恰好位于渭河中游的北岸,虎牙营位于渭河南岸,在更东的长安。
二者显然为渭河下游的谷地形成一条连续的防线,但不一定总是有效。
虎牙营于公元前 140 年被南匈奴、羌和乌桓袭击并摧毁。
③在前汉,关都尉在保卫赖以通过悬崖直达西北京都地区的关隘时起重要作用。
这名军官监视着通过关隘的往来旅客并负责保护它们不致遭到除重大攻击以外的一切攻击。
后汉的创立者把首都迁往洛阳以后,这个职务似已变得不必要,因此公元 33 年被取消了。
但是皇帝发现来往于西北的行旅仍然很繁忙(特别是通过黄河正南面的函谷关),需要进行监督,因此他于公元 43年再次任命了函谷关都尉。
④度辽将军一职在前汉从公元前 77 年至前 66 年只存在了 12 年。
公元 65年后汉重设这一官职并不再废除。
与其头衔相反,度辽将军与东北的辽河毫无关系;他指挥的部队驻守在鄂尔多斯区黄河西北一曲的正北面。
可以说他驻守了一段长城,他的部队就等于插在中国西北的南匈奴与中亚的北匈奴之间。
主要目的就是防止这些部落再次联合起来。
①以上所详细叙述的武职属于和平时期和战时的组织。
在发生重大紧急事③ 见《后汉书》(志)卷二八,第 3624 页注 1,参看引自《汉官仪》的材料;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剑桥,1867)第 1 卷,第 162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一下,第 53、55、66 页;《后汉书》卷十八,第 684 页;《后汉书》卷二四,第 859 页;《后汉书》(志)卷二七,第 3612 页以下。
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17 页。
② 《后汉书》卷十八,第 694 页;《后汉书》卷五,第 215 页。
③ 关于这些打击,见《后汉书》卷六,第 269 页;《后汉书》卷八七,第 2895 页;《后汉书》卷九十,第2983 页。
三个营存在时,它们象北军一样,不仅为了防卫,还有进攻任务,它们曾多次对付外来侵略者及国内的叛乱。
① 《汉书》卷七,第 230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1 卷,第 171 页);《汉书》卷十九下,第 796、803 页;《后汉书》卷二,第 110 页。
件而动员民兵时,营的将领通常被授予将军的头衔。
营划分为由校尉指挥的部,部划分为由军候指挥的曲,曲再次划分为由屯长指挥的屯。
还有其他担负各种职责的军官,事实上很可能没有一支部队与别的部队完全相同。
当为之招集的战役结束以后,民兵也就被解散。
②最大的一次遣散发生在内战快结束或结束以后。
在转变为和平时期的军事组织的过程中,政府还免除了以前的战地军事将领之职。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再次授予某些军事头衔时,它们的性质已经改变,已经具有政治上的意义了。
公元 57 年汉明帝恢复了骠骑将军的头衔,把它授给自己的一个亲弟弟。
公元 188 年汉灵帝将此头衔授给自己的亲姨表兄弟。
这两位任职者都不是真正的将军;他们得到的职位都是荣誉性的闲职。
③公元 77 年恢复了车骑将军的头衔。
④在公元 110 年之前车骑将军在外进行征战,但是确定车骑将军的人选时则优先考虑皇帝的母系亲属,他们当中有两个人直接从这个位置晋升为摄政。
公元 110 年以后,只有在战争的紧急时刻战地将领才被授予此职。
其余时间此职只由皇亲国戚或宦官担任,因此车骑将军一职也成了为政治目的而设的闲职。
在国内战争时期,大将军的头衔被授给突出的军事将领,但后来就被免除了。
公元 89 年重新采用这个头衔时,它已经成为摄政的同义语。
第一位和最后一位大将军在行使政治职能的同时指挥着军事征战。
其他的大将军则与军事事务不相干;他们在政治上被任命,以皇帝的名义控制政府。
如表 14所示,①后汉时期有七位这样的摄政掌权。
大将军的品级与三公相同,但权力比三公大。
他在洛阳的官署实际上成为按照习惯分成若干个曹的主要机构。
表 14 后汉的大将军窦宪 公元 89 年 10 月 29 日— 92 年 8 月 14 日邓骘 公元 109 年 1 月 18 日— 110 年 10 月和 11 月间耿宝 公元 124 年 9 月 16 日— 125 年 5 月 24 日梁商 公元 135 年 5 月 19 日— 141 年 9 月 22 日梁冀 公元 141 年 9 月 28 日— 159 年 9 月 9 日窦武 公元 168 年 1 月 30 日— 168 年 10 月 25 日何进② 《后汉书》(志)卷二四,第 3564 页。
公元 184 年 4 月 1 日— 189 年 9 月 22 日③ 《后汉书》卷二,第 96 页;《后汉书》卷八,第 356 页。
④ 《后汉书》卷三,第 135 页。
① 《后汉书》卷四,第 169 页;《后汉书》卷五,第 211、240 页;《后汉书》卷六,第 264、271 页;《后汉书》卷八,第 328、348 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24 页;本书第 3 章《光武帝死后的朋党》。
文职官员的吸收后汉吸收文官的制度比前汉的更为完备。
最高荣誉仍然是被皇帝召见以委派给可能的官职。
可以拒绝这样的召唤,不过抵制专横的皇帝是十分困难的。
诏令一如既往地不定期发布,要求推荐具有特定的道德品质或专门技能的人。
①他们到达首都以后要通过一次专门的考试。
更重要的是,每位郡守或王国的相都要在每年年底的报告中作为例行公事推荐两名孝廉。
孝廉已经有资格当官。
他们通常作为三署之一的郎经历一段试用期后得到官职。
由于这种吸收人才的方式不利于人口稠密的省份,因此从公元 92 年开始采用定额制。
从此有 20 万居民的郡、国每年可推举 2 名孝廉做为候选人,人口少于20 万的每两年举荐 1 名,少于 10 万的每三年举荐 1 人。
为优待北方边界人烟稀少的各郡,公元 101 年又下令这些人口不到 10 万的郡每两年可推荐 1人,人口不到 5 万的郡每三年可推荐 1 人。
结果用这种方法全国每年可推荐250 至 300 人。
②公元 132 年以前的孝廉不必经过笔试。
同一年下令,除去有非凡前途的年轻人,所有候选的应试人年龄必须够 40 岁。
考试的成绩由三公的官署和尚书来评定等级。
③当前汉不定期地颁布诏令邀请推荐的候选人做官时,秀才是其中所需要的品性之一。
后汉中兴以后为避光武帝之讳,把秀才改为茂才。
他于公元 36 年下令把举荐茂才作为每年一次的定例,举荐茂才的工作应由每个三公、光禄勳、司隶校尉和州牧去做。
这意味着每年会有 17 人通过这种方法举荐上来。
后来有的大将军也享有选择茂才的权利。
茂才一般已是官员。
他们已无须再在三署做郎,并且按照规律他们很快就可以晋升到更高的职位。
④公元 178 年灵帝设鸿都门学作为吸收官员的另一种与上述办法相竞争的制度。
鸿都门学设在洛阳的一座皇宫里。
三公及州、郡、国的官员受命办理一年一度的推荐合适的候选人之事。
这些人接受书法、辞赋及撰写政府公文的训练,然后给他们安排官职。
鸿都门学遭到各种享有既得利益的人的敌视,但是皇帝坚持把它保留下来。
①前汉的高级官员(俸禄在两千石以上)做官满三年以后有权让自己的兄弟、异母兄弟、儿子或侄子进三署做郎。
这种做法由于不以功绩做标准而遭到反对,故于公元前 7 年被取消。
后汉的开国皇帝恢复了这种制度。
另外,两汉都允许官员们主动举荐有德之人,但是如果发现被推荐人不够条件,推① 《东汉会要》卷二六收集了许多这样的诏令。
关于吸收官员的制度的详细情况,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32 页以下。
又见雷夫?德克雷斯皮尼:《后汉帝国官僚机器的征募制》,载《崇基学报》,6:1(1966),第 67—78 页。
② 《后汉书》卷四,第 189 页;《后汉书》卷三七,第 1268 页。
③ 《后汉书》卷六,第 261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 340 页、341 页注 1;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41 页。
赋的出现及形式,见吴德明:《汉代宫廷诗人司马相如》(巴黎,1964),第 135、211 页;戴维?克内克特格斯:《汉代的赋:扬雄(公元前 53— 公元 18 年)赋的研究》(剑桥,1976),第 12 页以下。
荐者就有受惩罚的危险。
②在京师主管官署的官员,以及在地方行政机构负责的州、郡、国、县的官员,实际上可以自由地任命自己的属员。
如果这些属员有能力,有运气,就能晋升为更高一级的文官。
从数量上看,这是进入官员队伍的最重要的渠道。
在前汉,太学的学生已经可以通过特科考试成为文官。
后汉的史料不完整,但是鉴于学生的众多,我们仍然可以相当有把握地肯定,大多数人必须自己找门路得到任命或官职。
③最后,还有购买官职的可能,虽然这种办法的声誉不好。
但是,不要把这与公元 178 年颁布一项政府的政策相混淆:根据这项政策,高级官员必须在获得新官职以前或在以后强制性地分期捐献。
①政府的权力汉代中国行使权力的基本原则是不让人拥有过多的权力。
官员与皇帝分享权力,官员与官员之间互相分享权力。
直到公元前 8 年为止,前汉的丞相在职业官僚中品级最高,可以以他官职的权力为后盾与皇帝抗衡。
从那一年三公三方划分相等的权力以后,这种地位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较难形成的。
不久以后大将军就作为三分之中最有影响的人物来填补权力的真空。
与三公对应的是尚书台,它由它的官员及曹组成,后汉的开国皇帝对它甚为器重。
②三公品级高于尚书台,但是由于尚书台接近皇帝,它的权力并不小于三公,甚至超过三公。
从某种意义上讲,尚书台和三公形成了两个竞争的内阁。
在皇宫以外没有正式权力的宦官,为了使自己生存下去,就与皇帝认同而成为一体,这样就逐渐加强了他们在政府中的作用。
皇帝、三公、尚书台和宦官的相对的势力因时而异,这要取决于各人的个性、偏爱和派别斗争。
③后汉诸帝或满足于起一种更消极的作用,或希望减轻他们行政职责的负担,而把权力委托给别人。
较为常见的做法是同时任命一名录尚书事。
这意味着由他代替皇帝监督御用的尚书台。
在公元 189 年有效的政府崩溃以前,九名都尉和两名大司徒被任命为录尚书事,从而导致两个内阁一定程度的溶合。
另外,除了最初的两名太傅外,所有的太傅都被授予同样的职责,这解释了他们取得政治大权的原因。
但是政府很清楚把过多权力交给一名官员引起的危险,因此又把录尚书事的权力正式划分给两名甚至三名高级官员。
这种方法仅被前汉采用两次,而在后汉却是正常的形式。
权力平衡的又一个因素是摄政。
大将军,即摄政,不论是由皇帝还是由皇太后委派,都是皇帝的主要代表,但都不拥有皇帝的全部权力。
他分享了皇帝或皇太后的权力,但一般地说不是不会引起紧张状态的。
有意思的是在七名摄政当中,前四人无人当过录尚书事,其余三人则与别人一起掌录尚书事的权力。
只有第五位摄政梁冀成功地清除了自己的伙伴,从公元 147 年末② 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32—133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 342 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 141—14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