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08-民国史下 > 文,1975 年)第 3 章。

文,1975 年)第 3 章。

2025-04-03 08:03:40

① 鲁比?沃森:《华南的阶级差别与姻亲关系》,《人》第 16 卷第 4 期(1981 年 12 月),第 593—615页。

① 关于道德经济,见后本章《农村组织与农民运动》第 6 条脚注。

社会不稳定的加剧1800 年至 1949 年之间,在从内外两个方面打击中国的变化中,我们看出了某些一般的特点。

其中最显著的是民众中的好斗精神、尤其是始于贫困边远地区的有组织的暴力行动增加了,政府对那里新去的移民鞭长莫及,无法加以管理和控制。

广东中部和东部连续不断的村际械斗,华北平原地区的长期匪患都是例子。

②再如在江西丘陵地带,居住山上的棚民与平坝里境遇较好而受家族统治的稻农相处不和。

③在这些管理不到的边缘地区,非法会社蓬勃发展,发生叛乱,其中有些地方在 30 年代和 40 年代成为共产党的根据地。

为对付 19 世纪中期叛乱而实行的地方和省级的军事化提高了军队的水平,也产生了如何解散不使用的军队的难题。

辛亥革命后,清政府军事统治结束,任凭地方保安部队激增。

不久,甚至当它们还未破坏农业之时,军阀内战破坏了城市和商路。

④另一个不稳定的特点,是人口的流动。

清代初期和中期,允许移民迁入明末叛乱造成人口减少的四川等省和边境地区,包括非法进入满洲。

这些出路(除满洲外)到 18 世纪末渐渐堵塞。

福建和广东多数男人移居东南亚,到1850 年为止,有些人移往南北美洲充当契约劳工。

在太平天国叛乱之后,人口减少的长江下游,暂时是一个人口迁移的汇集区。

然而,到 20 世纪,只剩下满洲这唯一的一块地区,仍具有大量吸引移民的未开垦的土地。

这些移民到北部、西部和西南部的最后结果,是长江流域之外的人口增加了。

在这些永久的迁徙之外,还有两种暂时的人口迁移:为了就业和逃避战祸、饥馑和贫困。

城里的店主、商人和工人,即使在他们工作的地方已永久定居下来,仍住往按原籍组织为会馆,希望最终仍回到他们的故乡。

大规模的人流每年出现。

例如,浙江北部青镇①传统铸铁作坊的铁匠,或杭州的锡箔匠,每年大部分时间在作坊做工,但夏天却分别回到江苏无锡和宁波府各地,帮助家庭夏收。

贫困的边缘地区,常有他们自己的迁徙模式。

例如苏北的穷人到上海寻找季节性工作,充当劳工、挑夫和黄包车夫,但常常到头来因没有工做而沦为乞丐。

在较富裕的城镇乞讨,成为公认的农闲时寻找生计的路子,正如家乡遭受自然灾害时,到处乞讨是一条生路一样。

抢劫和走私,作为一种更大胆的、不法的谋生之道,有时被人季节性地采用,常从外地捞钱。

若把商路沿途的挑夫、船夫、行商和小贩加上,晚清人口的职业性移动量是很可观的。

②此外,自然灾害,叛乱与战争引起难民的浪潮。

难民群在他们经过的城镇引起恐惧,那里的小家族集团或个人很容易受到抢劫。

② 关于广东:哈里?拉姆利:《械斗:中国东南部的暴力病态》,《清史问题》第 3 卷第 7 期(1977 年 11月),第 1—40 页;马克斯:《华南农民社会与农民起义》,第 135—151 页。

关于华北平原,见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第 59—94 页。

对于民国时期土匪为患和军阀割据的社会影响的解释,见菲利普?比林斯利:《土匪、大亨和光棍:在中华民国初期地方控制的表层下》,《现代中国》第 7 卷第 3 期(1981 年 7 月),第 235—288 页;和 R.G.蒂德曼:《盗匪活动的持续:华北平原边缘区的事件》,《现代中国》第 8 卷第 4 期,第 395—433 页。

③ 对这个多山社会的分析,见斯蒂芬?艾夫里尔:《棚民与长江多山地带的开 拓》,《现代中国》第 9 卷第 1 期(1983 年 1 月),第 84—126 页。

① 青镇旧时属桐乡县,隔河为吴兴县的乌镇;二镇今合称乌镇,属桐乡县—— 译者。

如此种种的民众流动是没法计算的,但是在 19 世纪和 20 世纪,无疑是有增无减。

对外贸易的增长、城市职业的增加和交通运输的改进,都促成新的暂时迁移。

例如, 1882 年有 70000 中国旅客从宁波乘轮船到上海,有 73000人购买船票从上海到宁波。

20 年以后,这些数字约增加一倍;而到 1910 年,有宁波旅客 467000 人到上海,470000 人从上海回宁波。

即使考虑到原乘帆船的旅客改乘轮船,这些上升的数字也能说明,有更多的人在流动。

①这种种人口流动,首先,超出了政府的控制能力;其次,影响了全国各地。

与世隔绝的村庄越来越少。

到城市寻找工作,不一定通过逐步上升的城镇等级制的市场结构;农村剩余劳动力直接流向城市,形成新的联系渠道,而城市商人则与农村关系更为密切——为农村手工业供给原料,购买农产品,并像其他富裕的城市居民一样购买农业土地。

第三,这些人口流动影响了社会结构。

城市工资劳动者,不论男女,在他们的乡村家庭里有了新的重要地位,因为他们增加了家庭收入。

与此同时,逃避农村贫困而外出,意味着始料所不及的流离失所、家庭破裂、卖妻鬻儿和受人摆布。

我们无法描绘他们趋向贫困的简单过程。

但是,在一些租佃率高的地区,租约每每对租佃人不利。

例如,19 世纪 90 年代在广东东部,农民在坏年景要承担更多的风险,也很少有减租的权利。

到了 20 世纪 20 年代,一些农民仅按照一年的口头协议租地耕种,毫无保障可言。

在长江下游,租局在辛亥革命后遍布各地,押租逐渐普遍,短期出租增加。

政府政策前后不一,有可能增加关系紧张,如在浙江,1927 年通过减租条例,然后又宣告无效。

①同时,暴力活动增加和民众流动,两者都削弱了从前由庇护人-依附人关系和村社网络所提供的保护。

不稳定不宜于数量比较。

然而,我们注意到,19 世纪中叶的社会动乱是在人口激增、通货紧缩、政府资助的主要水路运输和河防以及抗灾系统毁坏失修的时期出现的。

在清代最后 10 年和民国初期,经济膨胀和改革又进一步诱发了社会的不稳定。

在民国的后半期,因经济困难和战争而导致的不稳定越来越频繁。

人人的生活都更少保障。

传统名流的融合和分裂在商业化导致商人与有功名的士绅之间的正式区别最终消失时,名流群体也开始变化。

这两个群体的融合,以清末出卖功名为标志。

富有的广州行商老板、江苏与直隶的盐商和山西的票号主人,在 18 世纪买得功名而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

在 19 世纪,任何一个城市的许多商人,很可能都不是本地人,所以和本地士绅截然不同,但是,这两个群体在家乡却融为一体。

做生意从来得不到一流学者或高官的声望,但它至少同样是一条生财之道。

把商人吸① 大清海关总税务司:《贸易报告》,1882 年,第 270 页;1900 年,第 374 页;1910 年,第 525 页。

① 关于广东,见马克斯:《华南农民社会与农民起义》,第 338 页。

关于长江下游,见布雷德利?盖泽特:《权力与社会:国民党与中国江苏省地方名流,1924—1937 年》(弗吉尼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79 年)第 94—95、101、189—193、213—215 页。

关于浙江农村改革,见诺埃尔?迈因纳:《浙江:国 民党在农村改革和建设方面的努力,1927—1937 年》。

关于除战时非正常状况下的农民生活水平没有下降的看法,见马若孟:《中国的农民经济:1890—1949 年河北和山东的农业发展,1890—1949 年》,第 292—29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