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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荒唐岁月荒唐事血洗“东林”(2)

2025-04-03 08:03:53

在许显纯编造的供状上,杨涟、左光斗是各受熊廷弼贿白银20000两,魏大中是3000两,袁化中是6000两,周朝瑞是10000两,顾大章最多,达40000两。

这样的数目,是许显纯精心设计的。

魏大中之所以只有3000两,是因为魏大中曾力主要定熊廷弼战败之罪,定多了不行。

而顾大章之所以要定40000两,也是因为他曾力保过熊廷弼,不然何必如此?除上述6人之外,供状还涉及赵南星等15位东林党人。

这纸供状最后自然要传到天启帝手中。

天启帝见到此状时的心态也是可以想象的。

你们这些东林党人,在朝在野时都口口声声仁义道德,骂遍朝廷,没想到却是这种东西,不重治怎么得了?于是,天启五年(1625)六月,杨涟等6人被下了诏狱。

赵南星等15人被削了籍,削籍是刑事处罚以外最重的处罚,对文官而言,削籍意味着永不起用。

另外,这些人仍要被追赃。

在天启帝看来,既然受了贿,就要吐出来。

这一招更毒!因为他们本来就没有受贿,家境也多不富裕,哪来这么多钱退赔?这最终苦了他们的家里人。

既然进了诏狱,杨涟等六人的生死只能听天由命了。

按制,诏狱由北镇抚司主管。

在这里,审讯不受正常司法程序的制约,而只对皇帝负责。

既然只有皇帝认为有罪的人才会入诏狱,那么这些人肯定就有弥天大罪,不审就可杀之。

但为了印证皇帝的英明,一般还是要审一审,让这些人自己说出自己的罪行来,或许皇帝还会宽恕待人,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

假如不识抬举,那么,诏狱也有办法对付。

譬如说它除了枷和立枷之外,还有许多著名的刑具,常用的就有械、镣、棍、拶子、夹棍五种。

另外,其刑罚也别出心裁,十分厉害,如昼夜用刑、琵琶、梃棍、烙铁、一封书、灌鼻、钉指之类。

这些虽不是明代的专利,但也足以证明明代并不像后人所认为的那样已缺乏想象力。

正因为如此,明代被投进诏狱的人,几乎都是两种结果:低头认罪或自取灭亡。

杨涟、左光斗等这6位东林党人,虽有铮铮铁骨,却也无第三条道路可供选择!杨涟等进了诏狱,许显纯自然要重点照顾,不会心慈手软,但没想到这6位东林党人就是不招。

据说左光斗被打得皮开肉绽之后,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一条脱身之计。

他对另外几位说:许显纯辈,要杀我们,办法不外两个:如我们不承认纳贿,则继续用酷刑,直到被折磨至死,此为一;或者乘夜深人静之际,悄悄派人进来把我们杀掉,此为二。

但如果我们暂时承认受了贿,则按例应当移送到法司审讯,这样一来,我们或许还有见天之日,可以侥幸不死。

其他的人听了,也觉得有理,竟先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他们到这时候仍抱幻想,认为只要承认了罪行,或许皇帝(或魏忠贤)就会放他们一马,改由法司来审讯,说不定还能求得一条生路。

他们就不想想,假如魏忠贤事事照章去办,他们怎么会进诏狱呢?魏忠贤要的就是他们这样的认罪。

不过,魏忠贤却不会放他们一马。

因为他们既然承认受了熊廷弼的贿,那么,他们难道就不会受其他人的贿吗?!说不定还有更多的贿赂被隐瞒了。

既然如此,就应该继续严加追比,尤其对这些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

严加追比就是继续拷打。

魏忠贤令许显纯继续对他们用刑,及时汇报案情。

此时,左光斗等人才知上当,大错特错了。

至此年七月,左光斗、杨涟、魏大中就惨死狱中。

杨涟死状最为惨烈,死时身上压着装满沙土的重囊,一根长长的铁钉穿耳而过。

左光斗、魏大中死时也是体无完肤,面目全非。

过了3天,狱中才报出死讯,3人的尸体已经腐烂,很难辨认出谁是谁了。

至八月,袁化中、周朝瑞也在狱中毙命。

最后只剩顾大章一人未死,但也并不是他有什么法术,而是因为诏狱的人怕六人全都打死,影响不好,才把他留下移给法司审讯定罪。

没想到天启帝最后仍要把他移回诏狱再审。

顾大章实在是怕再回那个地方,与其死在那里,还不如自行了断,于是便上吊自杀,求得解脱。

这6位在京师诏狱中受苦,他们的家人也在外面受尽折磨。

杨涟被逮捕时,士民数万,拥道呼号。

囚车所过村庄市镇,都焚香设醮,为他祈祷。

杨涟死后,家产被没收充公,总数不足白银千两。

老母、妻子无处可栖,由两个儿子乞讨求食供养,官府还要不断催逼杨涟的赃款,引起了广泛同情。

左光斗死后,地方官对其家族严加追比,其兄左光霁被逼死,其母悲泣而死,整个家族尽破。

魏大中的儿子魏学洢,暗中随父至京师,救父不成,扶柩而归,昼夜哭号,绝食而死。

做忠臣的代价实在是太大!这大概也是人人都说忠臣好,但又没有几个人真正去做忠臣的原因吧。

魏忠贤的做法,实在是令人发指。

甚至在他的党羽中,也有人觉得太过分了。

像魏广微,本是名臣之后,却投了魏忠贤,做上了内阁大学士。

杨、左之狱,他开始也积极参与。

但当吏部尚书崔景荣看到诏狱连连杀人时,心中不安,便要魏广微出面上疏制止。

魏广微便上了一疏,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杨涟等人今天尽管是有罪之人,但从前也是朝廷命官。

即使赃私之事确实,也应转付法司,依据律令定罪,而不应该令镇抚司如此严刑追比。

他这种良心发现式的建议,魏忠贤自然很不爱听,而且很生气。

结果是吏部尚书崔景荣立即被罢免,魏广微也很快下了台。

从后来的情况来看,这两人反而是因祸得福,没有继续助纣为虐。

可见魏忠贤的爪牙虽全是恶人,但恶人之中,也有稍善之人。

有些人今日仍是爪牙同伙,明日却可能变成被排挤的对象。

恶人作恶,各人因情况不同,其作恶的程度、分寸也会有所差异。

魏广微等人已觉得差不多了,魏忠贤等人却认为才刚刚开始。

结果是前者必然被淘汰。

正如魏忠贤用天启帝的口气所说的那样:朕方率循旧章,而曰朝政日乱;朕方祖述尧舜,而曰不大相侔。

意思十分明确,即祖宗之制刚刚恢复,尧舜之治也将开始,你们却说什么朝政一日乱于一日,违反祖宗之制,不合帝王之道,真是岂有之理!魏忠贤当然要一步一步继续走下去!不久,前辽东经略熊廷弼,被斩首并传首九边。

而直接导致辽东惨败的巡抚王化贞却没有同时被斩。

不仅如此,御史梁梦环检举说熊廷弼贪污了军饷17万两,至于他是怎么核算出这个数字的,那就不得而知了,因为熊廷弼的账本早就毁在广宁。

不过这已无关紧要了。

另一位御史刘徽紧接着就检举熊廷弼有家资百万,应该没收以充军饷。

因为在他看来,熊廷弼既然仅贪污一项就多达17万两,再加上纳贿之类,说他有家资百万也不为过。

置人于死地重在推理和联想,并依此形成证据,况且熊廷弼这时也不会再开口说话了。

真正受苦的是熊廷弼的家人!既然熊廷弼贪污了17万两军饷,铁证如山,那么他的家人就应该退赔出17万两来。

熊廷弼的家产虽然不足17万两白银,但谁又能保证不是被他的家人转移藏匿了呢?因此,他的妻子自然要被凌辱,他的儿子只有用刀抹脖子自杀。

而他儿子的畏罪自杀,更证明上述推论是合理的,追赃必须继续。

这下该轮到熊廷弼的姻亲族人倾家荡产了。

当然,也有人要为熊廷弼鸣不平。

武弁蒋应阳,竟然要为熊廷弼喊冤,结果,被立即处死。

太仓人孙文豸、顾同寅,作诗讽刺,也被以诽谤罪处斩。

其同乡长洲人陈仁锡(编修)、文震孟(修撰)也受株连被削籍。

天启五年(1625)十月,辽东督师孙承宗被罢免,高第代之为经略。

孙承宗这位带有东林党色彩的主帅,在辽东经营得不错。

他在山海关外,先筑宁远城,进而守锦州、右屯、大凌河(即关外三城),开屯田5000顷,起用名将袁崇焕,基本上稳住了阵脚。

但他与魏忠贤不是同路中人,魏忠贤虽要用之守边,但始终不太放心。

至此,魏忠贤才下决心让其下台,代之以自己的心腹兵部尚书高第。

高第胆子比较小。

据说他得知自己被委以重任后,吓得放声大哭。

到前线后,他首先下令关外军民放弃堡垒,撤到山海关内来。

在他看来,孤零零的几个堡垒,怎么能守得住?还不如自己撤退。

一时间,锦州、右屯、大小凌河、松山、杏山、屯山全部放弃,十余万石粮粟弃于空城。

关外军民被强行驱赶入关,一路上死伤无数,哭声震天。

亏得当时的宁前道袁崇焕坚决不肯撤退,保住了宁远孤城。

也正是这座孤城,后来抵住了努尔哈赤的猛烈进攻。

努尔哈赤也因此急愤交加,病发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