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啊,这么晚了还能来看我。
绝色女躺在榻上,一挥袍袖,春光涌动。
浅苏笑道:你魅惑我有什么用,有本事对殷修晏使去。
我呢,其实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绝色女侧身,让浅苏也坐在榻上来:有什么想问的尽管提罢,不过我回答不回答,全凭心情。
眸光闪动,浅苏微微讶异:你怎么知道我是过来问你问题的?我不但知道你是来问我问题的,我还知道你想问什么问题!绝色女白了浅苏一眼,道,你别忘了,我们商家是以什么立足的。
只要我有心派人探查,没有我们不知道的秘密。
也就是说,你知道我要的答案?浅苏瞪圆了眼睛,期盼道。
嗯。
不过——绝色女奸笑,这么便宜就告诉了你,没得到任何好处……浅苏激动地一把抓住绝色女的手:美女啊,你就是我的大救星!你说,你想要啥?哪怕你要天上的星星,我都飞上去给你摘下来!绝色女好看的樱桃红唇抽搐几下:算了吧,还摘星星呢,你又不会轻功,怎么飞上去?那你到底要什么?浅苏想了想,钱?绝色女摇头,钱她一向不缺。
权力?我可以帮你向皇上要块免死金牌也说不定。
浅苏继续劝诱。
小女子一向爱国爱民遵纪守法,拿那破东西干什么?绝色女不屑。
浅苏认为,人不为财不为权,就剩下色字当头了。
呵呵笑道:我明白了,你很想做我弟媳不是么?我现在就去找段寒衣联系搞毒药的沈家,弄一副威力强大的春药加迷幻药来,把殷修晏脱光了洗干净了送到你床上,如何?(殷修晏咬牙切齿中:交姐不慎,呜呼哀哉!)绝色女一听,果然有些心动。
其实她早就想对殷修晏下手了,但一是殷修晏武功高强,自己不容易得手,二是怕他怪下来,心头记恨。
而由浅苏代为出手,则大不相同。
殷修晏就算心里不舒服,也不会怎么责怪他姐姐的。
而浅苏则想,殷修晏对秋晚的感情,演变到今天,其实早已与情爱无关了。
殷修晏想娶秋晚,其实只是为了一份愧疚。
真正就爱情的感觉上头,自己的弟弟,对绝色女,肯定不是无动于衷的——弟弟这个当事人察觉不深,但自己置身事外,反倒看得清楚——不是很有感觉的女子,殷修晏绝对不会去亲近。
而这么多年来,与他亲近的女子,就只有秋晚、自己,和绝色女。
如今她和秋晚,与殷修晏之间,在向着手足亲情的方向发展,唯有绝色女,还有和他携手半生的可能。
加之绝色女又那么喜欢弟弟。
说不定,正需要自己这个做姐姐的推波助澜,帮弟弟一把呢?绝色女起身,在屋子里踱步,再三思虑了,终是拒绝道:还是算了。
那样太不光明磊落了!自己毕竟是姑娘家,脸皮薄些。
浅苏表示理解。
如果绝色女同意,自己帮忙,但她不同意,就表明她想真正赢得弟弟的那颗心,未尝不是好事情。
只是这样一来,自己手里,就没了可以让绝色女满意的王牌。
好了好了,真是的,我商姬对待自己的闺中密友,有这么刻薄吗?绝色女敲了浅苏脑门一记,我是绝对不会为难你的,放心。
围着浅苏转了一圈道,你先唱两首歌来听听。
唱得我心里高兴了,说不定我马上就回答了你的问题。
浅苏额头上冒出几根黑线。
绝色女啊绝色女,明知道自己唱歌上头是弱项,偏偏要自己唱,居然还正大光明的说不是为难?——不知为何,自己以往每次一展歌喉,周围的听众就笑了。
那笑,基本上不表示赞美之意。
不过,今儿是特殊情况,勉为其难吧。
浅苏灌了几口茶水,大声道——我一个转身以后,就会练成护体神功!看见小强,我不怕不怕啦,一脚踩死它,我不怕不怕不怕啦。
碰见坏人我就当看不见,英雄救美一定就快出现……绝色女揉了揉抽搐得发疼的嘴角,颤巍巍道:你换一首。
这可是我最拿手的了,你觉得不好听么?浅苏无辜眨眨眼,换了一首,瞬间两手交握,迷离了眼眸,深情款款道,你是头猪——皇宫里养的猪——让我们磨刀——这是浅苏那会儿还被皇上关在牢房里的时候,为陛下谱写的。
绝色女顿时脚底升起一股凉气,扑上去捂住了浅苏的嘴巴:罢了罢了,败给你了,帮我做点别的。
然后一手叉腰,一手指天,豪气干云道:明天,我要与一干死不要脸的女人进行一月一度口水大战!浅苏,帮我想点应招的话吧。
所谓口水大战,是这样的——每个月十五,鹊桥城中的千金小姐们,都要去寺庙烧香拜佛祈愿。
所以,也算一个小型的女人聚会。
绝色女因为明显地追求殷修晏,又明显地打击殷大少爷,所以很是得罪了殷修晏和殷大少两人在鹊桥城的庞大的粉丝团。
因此,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每次在寺庙一碰见,都免不了唇枪舌战明讥暗讽。
现在,绝色女是想向浅苏讨教骂人不带脏字的良策。
唔,等我想想哈……浅苏道,嗯,你可以说,‘从小师傅教导我们,不能乱丢垃圾。
不然,我早把你丢了。
’。
……或者说‘对不起,我之所以一直盯着你看,是太好奇了——因为我从没见过你这样长得如此有盗墓价值的。
’。
或者说‘你喷出来的口水,比天花还致命’。
或者说‘比遇见一个泼妇更让人头痛的,是遇见一群泼妇。
’。
绝色女噎到了,你才有才了……不像她们,整日里只知道骂我是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你看我,不伦相貌,还是家世,配殷修晏,哪点委屈他了?的确。
浅苏给她加油打气,俗话说得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同样,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就不是好癞蛤蟆!……这一次,绝色女腿一软,真要站不住了。
浅苏看看天色,很晚了,打个呵欠道:我给你想了这么多句话了,你总该给我我要的答案,让我回去睡个安心觉了吧?绝色女也懒得再为难浅苏,往床上一扑:好吧。
我不是你要找的人,我不是那个什么公主。
那你为什么如此讨厌殷大少爷?看不顺眼就讨厌呗,需要理由么?绝色女洋洋地翻了个身子。
瞟见浅苏不信的眼神,举手投降道改口道,嗯,也许是因为,小的时候,我无意之间,看到了殷大少喝血的场景。
那血淋淋的场面,对那时候幼小的我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所以我现在一看见他,就觉得恶心不止。
然后未等浅苏开口,抢先道:我说的话,句句属实,我可以发誓。
浅苏抿了抿唇。
既然不是绝色女,那么就需要另派人手把那真公主挖出来。
沈煜天那里,是可以调动人,但鹊桥城,是殷家和商家的天下,沈家在这里活动,始终不够方便。
既然擅长情报的商家家主女儿就站在自己面前,何不一并拜托了她,也可以省些曲折:那你们商家,可以帮我调查这件事情么?报酬好说。
绝色女眼珠一转:如果你让皇上赐婚我和殷修晏,我可以考虑。
咦?我先前不是说用药把殷修晏搬你床上么,你不愿意。
现在怎么又来了?我说过了,用药,不光明磊落!可是你通过赐婚的手段,也不见得正大光明啊?那不一样!怎么不一样,都是霸王硬上弓!赐婚,是风风光光的,天下皆知的。
用药,是偷偷摸摸的,你知我知的。
能一样吗?呼呼,等我再想想。
因为沈煜天当初要了自己,就是通过腹黑非正常手段达成的——那次沈煜天明知道解药和酒服下,和春药一个功效,还是喝了酒。
所以如果对弟弟用药,在浅苏看来和沈煜天那事情性质差不多,不算恶劣。
而且如果弟弟在床上实在想反悔,自己也可以中止计划。
总之,就是一切有回旋的余地。
但是赐婚不同了,圣旨一出,覆水难收,不得更改。
虽然自己觉得弟弟和绝色女,很好很合适,但还得具体的问问殷修晏的想法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