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胡同奇闻录 > 第十四章:大尾巴蛆跃龙门

第十四章:大尾巴蛆跃龙门

2025-04-03 08:12:00

自马三姐一事过后,已半月有余。

马三姐和升高关了鞋行说是去探望住在天安的表妹,古铭飞也以捡漏寻宝为由离开了叶城,一时间,猫耳胡同清净了不少,连带着霜叶茶馆里的生意也不如往日红火。

掌柜南归对此倒是颇为满意,少了那群好嚼舌根的无聊人士在耳边聒噪,他时不常的带着雁落偷得浮生半日闲一把,湖边散步也好、骑马吹风也罢,总之是尽可能的利用时间约会来促进感情。

只不过,这自在的日子没过几天,就有事儿找上门来了。

猫耳胡同背阴地一家空着的铺子搬进了人,老店关张,新店开张,在商业气息浓郁的猫耳胡同本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平日大家也在闲谈时说上两句而已。

可这次却大不相同,一群人聚在茶馆门口,等着开门进去好向南掌柜汇报最新八卦消息。

南归听他们在外面吵吵嚷嚷十分烦人,便差程贝贝出去提前开门放他们进来。

前脚门一打开,后脚就呼啦呼啦涌进来三四十口子。

南掌柜,您猜猜谁回来了?竟然是当年那条大尾巴蛆!南归立在楼梯口,眉毛不自觉地抽了抽,大尾巴蛆,不是早就被撵出猫耳胡同了吗?大尾巴蛆其人,小矮个,五短身材,头发像是用糨子黏到了一起,乱糟糟的堆在头顶上,斜楞着一双芝麻绿豆眼,浑身上下就像八百年没洗过澡似的,又酸又臭,夏天净招苍蝇,要多寒碜有多寒碜。

虽说凭他这副尊容,不次于粪坑里的蛆,但他这外号却另有所指。

大尾巴蛆从小就在猫耳胡同里混,却怎么着也混不出个名堂来。

早年间他在胡同口卖艺,表演走钢索,没走两步就摔下来,生生砸折了一位看客的腿,不光赔了银子,还讨得了一顿好打。

后来他又经营上了皮行,该当丁香座子,专治痔疮。

他一个混星子,大字不识几个,哪里会通医理,不过是设局来唬人。

这局一般设在旅店里,先点上七八支香,弄得人一进门就晕晕乎乎。

待病人坐好之后,解开裤头,他就用针在病人的屁股上放血,所谓见红。

然后嘴里含着一个羊肠管子,里面灌了些动物的血水,趁病人屁股被扎得疼痛难耐的时候,把管子里的东西挤在伤口上,下面放着一盆清水接着,手术完毕后,便把那盆脏水拿给病人看,算是治完了。

这种买卖通常骗骗外乡人,倒也十有八九能成功,只不过有一次让大尾巴蛆恶心得够呛,而他的绰号也是从那次得来的。

那日他又哄骗了一个外乡人到旅店来,说是帮他治疗,谁知那病人正好闹肚子,被他冷不丁地用针这么一扎,没控制住,那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稀里哗啦全都落在大尾巴蛆的脸蛋上了,他当场吓得昏死过去。

再醒来,人已身在何烈的诊所里。

他一身大粪味儿,赛过茅房里的蛆,所以便有了大尾巴蛆这个称号。

可惜,他这人不懂什么叫吃一堑长一智,不干丁香座子之后,改去守坟了。

守坟就好好守呗,可他半年三更趁四下无人,竟勾结外人盗墓挖坟,事发之后又是一顿好打。

得罪了一大帮子人,他只好躲在野林子里,摸黑到附近地里偷点土豆玉米棒子垫肚。

风平浪静了一阵子之后,大尾巴蛆瞧上了巧绣坊的小掌柜商紫梅,那时候商紫梅还未成年,娇滴滴水灵灵一个女娃子,也不知怎么就入了大尾巴蛆的眼。

他是朝思暮想,□难耐,半夜竟然翻墙进了商家的后院,见厢房亮着灯,就要闯进去行那不轨之事。

谁知他却摸进了商紫梅奶奶的屋里,别看她奶奶年岁已高,但身手利索,眼睛清明,当即攥住烛台,照着大尾巴蛆的脸就是一刺,吓得他屁滚尿流,夺门而逃。

出了这档子事,他自知猫耳胡同里的英雄好汉们不会轻易放过他,索性撒丫子颠了。

没想到多年之后,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了新开张的丽颜坊掌柜,听说身边还跟着五六个高大壮实的小伙。

这事儿,有得瞧了!南掌柜,您可不知道,大尾巴蛆盖得那二层小绣楼,别提多各色了。

不是咱叶城传统的四合院式,也不是天安流行的那种穿斗式,而是颇有几分异域情调的新式绣楼。

不光如此,建房的全是外地人,我听人说,那屋里面的砖上全都刻着画呢。

没想到大尾巴蛆出去这几年,竟然还讲究起装潢来了。

看来这小子是发迹了,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谁说不是呢。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之际,雁落悄悄来到南归身后,她伸手轻轻拉了拉南归的袖口,说道:看来你对这人是讨厌得很。

南归一抿嘴,不动声色地握住了雁落的手,有意无意地挠着她的手心:他可不是什么讨喜的人物。

哦?雁落冲南归挤挤眼,故意压低声音说道:该不是因为他曾惦记过商小姐吧?你这只雁子……南归无奈地捏了捏雁落的手背,谁说眼前这个姑娘迟钝来的?她这根本是大智若愚,那些乱七八糟、捕风捉影的事情记得比谁都清楚!明知道自己和商紫梅并无关系,却偏偏旧事重提,揶揄自己:莫非是打翻了醋坛子?我都闻到酸味了……南归故意贴在雁落耳朵上柔声说道,阵阵热气吹进雁落的耳朵里,她身子一颤,脸变得红润起来。

我怎么没闻到?雁落故意吸了吸鼻子:该不是你的幻觉吧。

会吗?南归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但身子却和雁落贴的更紧了,一时间,雁落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南归强健有力的心跳声,她后仰着身子躲避着南归的体温。

南归凝视着雁落红扑扑的脸蛋,以及鬓角上挂着的汗珠,只觉心潮澎湃。

他低下头,本想躲避雁落那直直的眼神,却无意中瞥到了雁落一起一伏的胸脯,顿时手心冒汗。

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南归从小就见到过马啊、驴啊、牛啊、狗啊之类的动物发情,那种难耐的涨痛感快让他发狂了。

一开始他只是对发情的畜生抱着几丝怜悯与同情,但现在他觉得感同身受。

当人非常渴望与另一个人亲近、甚至是融为一体,但又不得不忍受这种感觉而慢慢等待,那种折磨让人既甜蜜又痛苦。

二人在霜叶茶馆内公然亲亲我我,毫不避嫌的秀着恩爱,引得众人全都别过脸去捂嘴偷笑。

眼尖的程贝贝瞅到南归长袍内支起的帐篷,他实在是搞不懂南归,既然已经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为何还要憋着忍着,夜里闯进雁落房里一解裤腰带不就完事了。

雁落肯定不会拒绝,说不准心里还往外冒糖水呢。

但他们二人现在除了牵手也就吻吻嘴唇,根本没有进一步发展,让程贝贝在一旁看得十分心急。

发乎情,止乎礼,这么高深的学问,想来程贝贝是不懂的。

这时间说快就快,说慢就慢,转眼就到了黄昏,茶馆打了烊,程贝贝和季宝在一层收拾,雁落则在灶房里煮饭,南归一开始在二层书房算账,但只坐了片刻,就起身下楼跑到灶房门口和雁落聊天说话了。

恋爱中的男女,就好似连体的婴儿,总想着腻在一起,任谁也扯不开他们。

天热,雁落煮了一锅绿豆汤,然后把中午吃剩下的烙饼切成块炒着吃,里面放点绿豆芽、白菜丝和细粉条,既清爽又方便。

南归一边闻着饭菜的香味一边注视着雁落忙碌的身影,他的嘴角上挂着幸福的笑容。

自从母亲去世之后,家这个字眼就被他埋藏在了心里,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将一个人活着。

一个人活着并没有什么不好,但那仅仅是活着,而非生活。

生活是会有那么一个人,陪在自己身边,为自己忙碌,为自己欢笑,偶尔的拌嘴吵架,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可爱。

心意相通的感觉,胜过世间一切珍宝。

雁落炒完饼,突然意识到这顿晚餐太素了,没什么荤腥儿。

她正在犹豫是不是炒个肉菜的时候,偶然听到外面有人在吆喝买香酥炸小黄花鱼,她心思一动,转身朝后院走去。

南归赶忙跟在她身后,雁落一扭头,冲南归甜甜一笑:我去买两斤炸小黄花鱼回来,你在屋里等着就行了。

南归略带尴尬地点了点头,便停了步子坐在后院的石凳上等雁落。

雁落见铁锅里随意码放着四五十条香酥小鱼,金澄澄的十分讨人喜爱。

卖鱼的老汉热情地掰了半条小鱼、撒上椒盐递给雁落,雁落接过轻咬了一口,香脆可口,那蒜瓣似的鱼肉几乎不用嚼就进了肚子。

雁落笑着买了十条小鱼,端着瓷碗朝茶馆走去。

快走到门口时,她无意中瞥见一个中年妇人一手扶着围墙,一手捂在胸口。

雁落心肠软,快步走上去问道:这位大婶,您还好吧?那妇人艰难地抬起脸瞅了瞅雁落,她的脸叫毒辣的太阳给晒掉了皮,嘴唇上还起了好几个水泡。

雁落见这种情况便搀起妇人的胳膊,把她带回了茶馆。

南归没想到雁落去了这么久还没回来,他正要推门出去瞧瞧,却见雁落扶着一个陌生女人进了门。

他赶忙吩咐季宝去盛杯天上泉水来,妇人喝过之后,才幽幽开了口。

原来她是从百里之外的赵庄来寻自己儿子的,她儿子是一个月前赶集市走失的,年纪不大,只有十五岁,身体有残疾,左腿从出生就比右腿短一大截子,且吃不上力,走道都靠拄拐。

她远远近近跑了七八个村子,都没寻到儿子,后来还是一个赶车的邻人说,曾在通往叶城官道上隐约见到了她儿子,她当下收拾了小包袱出了门。

一路上边走边打听,竟然听说每个大城里都有残疾孩子失踪,一细打听,竟然和她儿子走失的时间是前后脚。

与此同时,临近几个城里开始谣传有个邪魔专门挨家挨户叼走那些残疾的孩子,说是把他们藏在地窖里,一天吃上一个,连骨头都不吐。

邪魔之说也许可以忽悠住这位质朴的农村妇人,但却糊弄不了南归和雁落,他们二人对视一眼,便领会到了对方的意图。

雁落领着妇人去了客栈,待安顿好她之后,雁落才回到茶馆。

残阳如血,黄昏像是一出让人听不懂的猫腔大戏,透着诡秘与危险。

雁落在回来的路上脑子里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想法,她觉得,黄昏要比白日和黑夜来的更真实,白日里人都带着面具伪装自己,而黑夜人又都躲在阴影里,只有在这短暂的黄昏时分,那些或狰狞或丑陋的嘴脸才慢慢浮现出来。

似乎一到黄昏,叶城就总会有事情发生。

到底是先有了黄昏,才有了事情,还是先有了事情,才有了黄昏,雁落并不知晓。

安置好了?南归一伸手,把雁落拉到了自己身边。

雁落嗯了一声算是回答:你说,会不会和那个大尾巴蛆有关?说不好,就算和他有关,他抓一群残疾孩子做什么呢?南归皱了皱眉头,果然,今天早上一听说大尾巴蛆回来了,他就觉得没好事。

该不会练是什么邪门的武功吧?雁落突发奇想问道。

练功?南归不解地看着雁落。

有本侠义小说上提到过,一些邪派武功通常都不走寻常路。

比如什么欲练此功,挥刀自宫之类的。

雁落说得是头头是道,南归听得是目瞪口呆,随即哈哈大笑:挥刀自宫?这种鬼话你也信?这是哪位小说家写的,分明是在逗读者玩嘛。

南归弹了弹雁落的额头继续说道:等天黑透了,我会去大尾巴蛆开的那个店里打探打探。

也好。

雁落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亥时一过,南归就穿着夜行衣离开了。

他不费吹灰之力地跃进了丽颜坊的后院,他小心翼翼地凑到窗台边上,竖起耳朵听着里面的对话。

今儿个运来了几位?大尾巴蛆懒洋洋地问道。

一个。

什么?怎么这么少?这……废物,还不快去别的城寻寻。

是。

南归从这些只言片语中理出了头绪,看来人还真是在大尾巴蛆这儿,只不过,他这到底是为个什么?南归转身正想探一探那座二层小绣楼,却被三四个彪形大汉挡住了去路。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一个大汉阴沉沉地对南归说道。

南归见自己已被团团围住,断了脱身的路,只得拔出宝剑,准备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