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医秦明系列(全集) > 章节目录 第256章 夜半异响(3)

章节目录 第256章 夜半异响(3)

2025-04-03 14:58:45

,最快更新法医秦明系列(全集)最新章节!说完,军官用手握成一个漏斗状,掏出打火机,按住按钮,使打火机的气体充斥到手中的漏斗空间内,然后点着了火。

只听噗的一声,军官的手掌内闪过一丝火苗,然后熄灭了。

看到没有,和这个的原理是一样的。

军官说,气体充满了一个封闭的空间,一经点燃,就会爆炸,但没有爆炸投射物,充满的程度也有限,所以冲击波并不是很厉害。

也就是说,这样的冲击波不会把人震晕,或者震死,对吗?我说。

军官点了点头。

那燃烧会厉害吗?我说,我的意思是说,爆炸的那一瞬间,会不会整个屋内都有很高的温度?温度也不会高。

军官说,我都敢在自己的手上实验。

这个爆炸也就是一瞬间地过了下火而已。

但是,那些易燃物,比如床垫啊、窗帘啊,过了这一下火,就有可能烧起来。

我点了点头,说:我心里有数了,谢谢!3殡仪馆解剖室的解剖台上,摆着一具烧焦后七零八落的尸体。

说是七零八落一点儿也不夸张:尸体的头部和躯干部因为颈部的缺失而大部分分离,只剩下两侧颈部和项部被烤熟的肌肉连接,还不至于身首异处。

尸体的四肢已经被燃烧殆尽,从现场找到的一些较为坚硬的骨骼碎片,被散放在尸体躯干部的周围。

整个尸体都是高度碳化的状态,连颅骨都已经爆裂,露出被烤熟的蜡黄色脑组织。

尸体前侧的胸腹壁组织都已经缺失了,肺脏、心脏等实质性脏器,虽然都暴露于体外,虽然都受热挛缩,但还没有被完全焚毁。

之前,需要进行的重点工作,我都已经说过了。

我说,分头干活吧。

我负责对尸体最重点部位,也就是呼吸道和肺脏进行检查。

因为尸体的胸廓已经完全被烧开了,所以肺脏暴露在外。

好在肺脏并没有直接过火而被烧毁,只是水分过度缺失而挛缩成两个拳头大小。

与肺脏相连的食道、气管仅在平胸骨上端的位置就截止了,以上部位完全缺失。

我小心翼翼地把剩余的气管、食道连同肺脏一起取下,然后观察了尸体仅存的颈部两侧肌肉和项部肌肉,发现并没有出血损伤的迹象。

稳妥起见,我准备掰开死者的下颌骨,观察其口腔内的情况。

死者的颅骨都被烧得严重发白,下颌骨也不例外,阴森森地挂在颅骨的下方。

我用力掰了一下,发现下颌骨早已被烧得很脆,没有办法,只能破坏了下颌骨,露出已经被烧白的舌头。

我扯出死者的舌头,从舌根处切断,发现舌根部位没有一点儿被烟熏过的痕迹。

残余的食道根部黏附了一片西红柿皮,还有一点儿碎鸡蛋末,可以看出这是一道西红柿炒鸡蛋,和现场勘查中发现的剩菜相符。

食道和气管的残余部分都没有发现烟灰和炭末,切开位于肺内的细支气管,也未见到炭末,只有一些粉红色的泡沫在不断从断端涌出。

大宝负责对尸体的内脏进行逐一清理。

死者的内脏几乎都因为水分的缺失而挛缩,心脏只有儿童的一个拳头那么大,脾脏缩成了包子大小,肝脏也因为受热变得干燥而脆,只有肾脏的位置较深,才基本保持了原状。

内脏切开,都可以看到大量缺失水分后形成的颗粒状血,那是血液失水、红细胞堆积而成的物质。

因为颅骨的崩裂,解剖头部的工作,连开颅锯都省下了。

大宝费劲地把脑组织从崩裂的颅骨大洞中慢慢掏了出来。

因为水分缺失,脑组织都成了黏糊糊的面团状,掏出死者的大脑后,大宝的手套上也都粘满了脑组织。

我去换个手套。

大宝说。

看起来,他非常讨厌这种黏糊糊的东西。

死者的肠道都已经被焚毁了,好在我们在尸体的一肚子灰烬中,找到了她的胃。

此时的胃已经受热变成了一个苹果大小,胃壁增厚不少。

我们费劲地把烧熟了的胃剖开,发现胃内还有十几克残余的食糜。

我把食糜舀了出来,在水里漂洗。

很快,我们就看到了成形的西红柿片、鸡蛋末、米饭和青菜。

和厨房的剩菜完全吻合。

尸体的前侧烧毁严重,后侧却保存完好,甚至枕部的残余头皮上还黏附了几撮毛发(毛发是最容易受热烧毁的)。

这几根毛发也能说明问题啊。

我对大宝说。

大宝意识到了我的想法,说:明白,死者在遇火的时候,丝毫没有动弹过。

所以这几撮压在枕下的毛发得以保存。

尸体检验结束,我已经对案件胸有成竹。

这些检验所见,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如果现场勘查部门能够支持我们的论断,则本案铁板钉钉,刘晨彬想抵赖也没有用了。

顾不上吃午饭,我和大宝赶去现场支援林涛他们。

我们尸检这么久的时间内,林涛他们只把现场的灰烬全部分区域铲进蛇皮袋装了出来。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做了这么久,此时的林涛和陈诗羽已经成了黑人,脸上沾满了烟灰炭末,像是刚从矿洞里出来的一样。

你们都结束了?林涛用他的休闲装袖口擦了额头上的汗,立即在额头上形成了一条黑黑的印记。

你这是……我指着他的袖口说。

林涛摆摆手,说:反正也废了!无所谓了!对了,总队什么时候能给我们配个工作服?我笑了笑,说:有什么发现吗?能有什么发现?林涛说,就是铲灰啊。

不过这个小羽毛还真是厉害,我铲了七袋,她居然铲了九袋。

这有啥,你去我们公安大学试试。

陈诗羽说。

林涛反驳道:我们刑警学院不比你们差好吗。

起火点找到了吗?我打断了他俩的打情骂俏。

地板扫出来了,可以明显看到起火点在席梦思床垫和窗户之间。

林涛指着地面上一块被烧毁缺损的木地板说,这个位置,经我们核实,极有可能是液化气罐所在的位置。

液化气罐,我摸着下巴说,也就是说,起火的时候液化气罐仍在往外喷气。

一点儿不错。

林涛说,我们分析的过程应该是这样的:先是把液化气罐从厨房搬到了卧室,放在席梦思床的旁边,把出气口对准了席梦思床,然后放气。

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房间里有了一定含量的液化气,此时点燃,会造成爆炸、冲击波。

火焰瞬间点燃了仍在往外喷气的液化气罐,所以席梦思床和床上的尸体烧毁得最严重。

也就是说,虽然起火点在床边,但点火的位置不一定在床边。

我说,在房间里充斥了液化气的情况下,在任何位置点火,都会导致一样的结果。

林涛点了点头,说:是这样的,点火点,恐怕不好确定了。

未必。

我神秘一笑,说,去吃碗面条,然后继续。

筛灰?林涛问。

我点了点头。

整整一下午的时间,我们勘查组都在对蛇皮袋里的灰烬逐一进行筛取,筛去一些小颗粒的灰烬,留下一些较大的物体,然后观察这些物体来自哪里。

这是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勘查的一种手段。

烧毁到这种程度的现场,只要能点燃的,几乎都已经化作小颗粒的灰烬了,留下的,都是一些不易烧毁的金属物件,这些物件中,就可能找到一些关键的线索。

在筛了近三个小时后,筛灰工作在林涛的一声欢呼中结束了。

林涛在一个标注为h的蛇皮袋的灰烬里,找到了一个打火机的防风帽。

打火机的位置,很有可能就是点火的位置。

林涛说,这个h号蛇皮袋对应的房间位置,是房间的窗户边,也就是伤者被发现时所蹲着的位置。

我重新走到现场,模拟了当时刘晨彬蹲着的位置,说:如果是处于这种状态点火,起火后,因为起火点是床边,所以刘晨彬是背部稍左侧对着火源。

这和他身上的烧伤形态及位置,完全吻合。

而打火机的防风帽也是在这里发现的。

大宝嘿嘿一笑,说,很能说明问题啊。

第二天一到专案组,我们就迫不及待地询问刘晨彬的情况。

按理说,经过一天的恢复,加之并没有实质性的体内损伤,刘晨彬应该恢复神志了。

可是,侦查员的介绍却和此推断大相径庭。

刘晨彬仍然处于昏迷状态。

侦查员说。

什么也不能做?我问。

能吃点儿稀饭。

侦查员说,我的勺子递到嘴边,他就张嘴了。

那还叫昏迷状态?谁说不是呢?我觉得他就是在回避问题。

侦查员说,真郁闷,我都没喂过我儿子吃饭,倒是天天喂他吃饭。

医生有论断吗?他的主治医生找来个精神科的医生,那个精神科医生说,刘晨彬现在是什么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侦查员说。

会场沉默了。

没关系。

我笑了笑,说,即便是零口供,也一样可以确定刘晨彬杀人的犯罪事实。

哦?有证据吗?侦查员问。

我摇摇头,说:因为是被水冲刷过的火场,直接的物证怕是没法找到,但是现在我们掌握的一切情况,足以构建起整个证据链。

愿闻其详。

分管局长插话道。

我清了清嗓子,说:我觉得,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死者占士梅的死因是什么。

要说到这个问题,首先得搞清楚占士梅是生前烧死,还是死后被焚尸。

这个很简单吧。

侦查员说,我听过那个什么张举烧猪[1]的故事,古时候就能解决这问题了。

虽然这个尸体的焚毁程度严重,但是我觉得还是可以明确死者占士梅是死后焚尸的。

我说,主要有这几个依据:第一,残留的食管和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内,甚至口腔内,都没有发现烟灰和炭末。

这个就和刚才那位同志说的一样,张举烧猪的例子就是如此。

可是,不能仅仅依据此现象来下结论。

大宝说。

我点点头,说:对。

有些火灾中,尤其是有爆炸、爆燃的案件中,可能死者的呼吸道突然受热,喉头立即水肿,堵塞了呼吸道,也不会吸入烟灰炭末。

这就会造成死后焚尸的假象。

此案中,因为死者的喉头部位已经全部烧毁,无从查证是否存在喉头水肿,所以仅仅靠这一条,还不能定死结论。

那还有别的依据吗?侦查员问。

我肯定地说:第二,从尸体的焚毁情况看,尤其是死者枕部还有毛发的情况看,死者从起火到最后,都没有发生过任何体位变化。

这也证实,起火的时候,她已经死亡了。

那如果是昏迷了呢?这也确实不能排除。

我说,所以,最关键的一点,是最后一点,就是死者的死亡时间。

烧成这样了,还能推断死亡时间?能的。

我昂起头说,很幸运,死者的胃居然还在,而且还很完整,从胃内容物看,即便有受热的情况,但还有十几克被烤干的食糜,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受热,她的胃里至少应该还有几十毫升的食糜。

根据常规理论,胃六小时排空,我们可以判断死者的死亡,距离她的末次进餐时间为五小时之内。

可是,没人知道她什么时候末次进餐啊。

侦查员说。

我指了指投影幕布上的现场照片,说:不需要知道她末餐的具体时间。

我们现场勘查的时候,发现碗橱里有剩菜,显然不是夜宵,而是正餐。

假如这是晚餐,正常晚餐是晚上6点钟左右用,那么死者的死亡时间就是晚上11点之前。

如果那是中午饭,那死亡时间就更早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爆炸以后才起火,而爆炸发生在深夜1点42分。

林涛说,所以至少在爆炸的两个半小时前,死者就已经死亡了。

可是如果晚餐是9点钟呢,那怎么办?侦查员问。

谁家晚餐9点钟开始?我说,小概率事件,咱不考虑,更何况,还要结合之前的两点论述。

从调查情况看,他们家吃饭也都是在正常时间。

一名侦查员支持我的论断。

死后焚尸,那么死者的死因是什么呢?侦查员问。

这个就是关键问题了。

我说,按理说,尸体焚毁严重,死因不太好下结论,但这具尸体还是有条件明确死因的。

我们知道,人体的非正常死亡,常见的只有六大类,外伤、窒息、中毒、疾病、电击和高低温。

经过昨晚的毒物检验和组织病理学检验,占士梅的死因可以框定在外伤和窒息两大类里面。

经过尸体检验,死者的内脏内都有淤血的迹象,而不是缺血的迹象,各个大的脏器都是完好无损的,脑组织虽然外溢,但是颜色均匀,没有出血的痕迹。

所以,我认为死者不存在机械性损伤导致死亡的征象。

那么,就只剩下窒息了。

而且,我们是有尸体征象来支持死者是机械性窒息死亡的。

心血不凝和内脏淤血吗?大宝说。

不仅如此。

我说,死者的食道内有食物的反流,这有可能是窒息所致。

再者,就是气管里充斥了大量的泡沫,这种现象多见于溺死、窒息、中毒和电击。

结合案情,更支持死者就是机械性窒息死亡。

机械性窒息也有好多种吧?林涛问。

我点头,说:机械性窒息主要有几种方式:勒死、缢死、溺死、闷死、哽死、捂死、扼死,以及胸腹腔受压和体位性窒息。

根据现场情况和调查情况,溺死、闷死、哽死、胸腹腔受压和体位性窒息都不符合,那么就只剩下勒死、缢死、捂死和扼死这四种可能。

我明白了。

大宝茅塞顿开,我们检查颈部两侧肌肉和项部肌肉没有出血!那么就说明,不存在勒死和缢死的可能。

对。

我说,勒死和缢死是用绳索,颈部一圈或大半圈都会有损伤,而扼死和捂死只会在颈部前侧、口鼻附近留下损伤。

好吧,我知道你们明确了死因。

但问题来了,为什么就一定是刘晨彬干的呢?侦查员说,我们现在需要确定刘晨彬的犯罪事实。

因为他即便日后开口,也肯定会说是相约自杀,说占士梅是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