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街五十号是间十平方尺左右的地下室,高约七尺,室内只有一扇小窗,以及一扇倾斜的老式地下门。
这个狭小的空间近来住了两个家庭,共十个人,各个年龄层皆有。
——《纽约劳动人口的卫生报吿》一八四五年一月波姆太太想当然是一大清早就开始烘焙工作,但这点对我来说,根本就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因为凌晨三点半,天还没亮,房东太太就会甘心乐意来敲我的门。
看见她手上细小蜡烛发出的微弱黄光,我就会喊一声早安!然后咕哝几句再翻个身。
这就是我新的每日例行公事。
当我在快破晓的黑暗中更换脸上绷带,享受半小时尚未被太阳污染的凉爽空气时,那抹细小安详的蜜色烛光就会轻轻飘下楼梯。
我要看看我的脸,每天早上我都这么想,但其实我根本没有镜子。
到了下午又会想,为什么不看看橱窗里自己的脸?晚上吹熄床边蜡烛时,我耳边就会响起我哥那句话:你真蠢,然后不到一秒就精疲力尽坠入梦乡,每天晚上都一样。
同时我也不断告诉自己,从大局来看,我这张脸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
毕竟我的肋骨复原得很快,只往好的方面想不是更好?虽然全身骨头有着沉重疲惫的感觉,但我跟以前一样身强力壮,尽管到现在还没习惯在太阳亲吻世界之前醒来。
外表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会这么想,或是:我不是个虚荣的人。
况且,我知道的不是够多了吗?离开我哥家的前一天,那个鼻音很重的驼背医师告诉我,眼睛还在算你幸运。
目前看来,伤口应该不会影响你眼眶范围内的表情动作;伤痕很大-但额头和眼框周固的肌肉都不会受到影响。
所以我知道不少医学专有名词,也知道我右眼以上包括太阳穴、三分之一个额头,甚至发线进去一点的皮虏随时随地都有烧起来的感觉。
我还知道我哥看着我时脸上闪过的表情,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一清二楚。
怎样,我知道的不算少吧?老实说,不在乎是骗人的,光想到要看见自己的脸,我的肠子就搅成一团。
胆小鬼才会这样逃避现实,任凭命运捉弄仍处变不惊的倖存者不会这样。
但我遇到的人没一个跟我熟到会注意我的脸,或把这件无关痛痒的小事告诉我,而且我又开始想尽办法躲着范伦丁,所以目前为止都还好。
什么事也没有。
八月二十一日早上,我的身体第一次在凌晨三点左右滑进意识,自动醒来。
这应该是某种征兆,但当时我没多想。
我望着窗外快把这城市闷死,直到降下暴风雨才可能消散的密密乌云。
那感觉就像溺水。
到了楼下,我在干净的概台上放了一分钱,从篮子里拿了一卷昨天没卖完的面包。
又一条讨生活的便利捷径。
我戴上宽边帽,把面包塞进口袋,便前往坟场,展开我漫长的日班工作。
前两个星期,我对自己负责的区域一直有点不清不楚,但都尽量不说漏嘴。
不过事到如今还是说实话的好:我是个巡逻员,负责巡逻一条非常有趣的路线,至于要做些什么,看巡逻员三个字的字面意义就知道,我要不断绕着圈圈走来走去,直到看见可疑的人。
就这么简单,但这样安静而从容地在人群间窗梭,漫不经心地观察他们,随时注意有没有人需要帮忙或有意伤害别人,倒也满好玩的。
去坟场签到之后,我就沿着巡逻路线走到中央街。
巨大马匹拉的列车笨重地从我身旁经过,车轮把厚重的煤渣扫到人行道上,跟灰尘送作堆,留给擦鞋童去清理。
过了运河街和中央街转角那栋宏伟壮观的煤气大楼后,我往左转。
对我来说,运河街是一条吵吵闹闹、生气勃勃的街。
蔬果店紧挨着男装店,橱窗塞满了闪亮的新鞋,还有一匹匹碧绿、艳红和紫罗兰色的丝绸。
琳琅满目的钟表店和草帽店的楼上,住着职员、劳工,还有他们的家人,男人把手肘靠在高高的窗台上啜着早餐咖啡。
北边百老汇这一带有个出租马车站,四轮马车的车盖全都打开,对着逐渐染成粉红的天空,车夫边抽雪茄闲聊家常,边等着今天的第一笔生意上门。
到了百老汇我就知道要往南转。
我无法也不愿想像世界上有哪条街比百老汇大道更宽阔、更曲折、更五光十色,从穿着一身破布、饿到前胸贴后背的鸦片鬼,到打扮得像小型汽船一样耀眼华丽的名媛都有。
那天早上,黑皮虏的马夫坐在四轮双座马车上,头戴夏季草帽,身穿浅绿亚麻外套,从我身旁呼啸而过。
有一辆车差点撞上一个脖子挂着大盒子、沿路兜售缎带的犹太女人。
尼克博克公司的送冰员肩膀绷紧,凹凹凸凸的肌肉清晰可见,他挥动铁钳把冰块送进货车,赶在房客醒来之前把货送进豪华饭店。
脏兮兮的斑点猪晞哩呼噜乱窜,动作出其灵活,软弹弹的猪鼻子直往被人踩了又踩的甜菜叶里钻。
除了店面的窗玻璃,每个角落都脏兮兮;除了地上的石头,这里什么都卖;每个人都活力四射,但绝不跟你眼神接触。
我从百老汇大道往东转上津泊街。
左手边是砖墙门面、漂亮典雅的律师事务所,还有拉上遮阳板的凉爽诊疗室。
右手边则是市府公园,这座公园不只包围住市政府,还包括所有东西都脏脏旧旧、灰灰土土的档案厅。
走到那片寸草不生的烂疮尽头就回到了中央街,这时我会再直直走回坟场。
中央街跟安东尼街的交叉口,离坟场才一个街区远的地方,情况开始变得不妙。
刚当上警察的头两个星期,我逮捕过七个人。
每一次都离中央街和安东尼街的交叉口很近。
其中两个是到处仙人跳的帮派小子——我哥和其他骗子都这么称呼诈骗行为——我逮到他们把假证券卖给移民。
另外三个人喝得烂醉,扰乱治安,我只好逮捕他们,整个过程唯一的难处是我不得不向他们解释,没错,依法你们得跟我一起走。
对,就算这样会伤了你死去母亲的心也一样;不,我一点也不怕你;是的,如果有必要,我很乐意揪着你的耳朵把你拖去坟场。
除此之外还有两起轻微的攻击案,跟烈酒、疲惫的劳工,还有不幸挡住他们去路的妓女有关。
在安东尼街上,不管往铁轨另一边的哪个方向看过去,屋舍都像一只颤巍巍的大手在天空画下深黑线条——而且都画得太过随便。
这些都是饿到会吃人的建筑,断裂的楼梯和腐烂的地板随时会把最近的移民吞没。
这里的爱尔兰人当然多到快把房子挤爆。
那天早上,我已经慢慢巡逻了八趟,头上的太阳也从玫瑰色转成金黄,这时我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
提摩西?怀德!怀德先生,真的是你吗?我微微一缩,躲进宽边帽的帽檐里,额头边缘一阵作痛。
安德希尔牧师。
我边喊边走过去。
真的是你。
原谅我,我……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那场大火之后,大家都常认错人。
汤玛斯?安德希尔牧师对我伸出手,绝顶聪明的一张脸显得出奇苍白。
安德希尔牧师跟梅西一样,有双宝蓝色的眼睛,但他的头发与其说是黑色,其实更偏深棕色,太阳穴附近的头发已经逐渐转灰。
他的脸也比女儿的窄一些,身上大多穿着简单的牧师服。
奥莉薇亚,安德希尔太太来自英国,是个大美人,照顾病危的移民时不幸染上霍乱而病逝。
她跟梅西都两眼分得很开,下巴也都有个酒窝。
牧师对梅西百般宠爱,妻子死后,他把所有感情都转移到松树街长老教会的信徒和梅西身上,但我不会批评他的决定。
他是个聪明又能干的人,两眼专注有神,说话时手也会比划个不停。
但此刻的他看起来惊恐无比,模样苍老憔悴,有如迷失在汹涌的人群里。
他的手紧拉着已经被他扯得又平又塌的浅黄色背心。
我没事。
我亲切地说,觉得自己像是不小心上错舞台的表演者。
请问……换作以前我会说,你女儿,因为我巴不得永远改掉她的姓。
安德希尔小姐还好吗?我问。
我是怎么说出口的永远不得而知了。
我胸腔里有个紧紧绑住的东西松开了,汩汩地流过血管——像冷冷的铅。
她很好。
怀德先生,我正在找人帮忙,就刚好看见你。
可以麻烦你跟我来……他停顿,眼睛捕捉到我的星形徽章发出的黯淡光芒。
我的天啊。
你胸前的标志……你是警察吗?如果不是,我就不知道谁才是了。
喔,感谢上帝,真是上天保佑。
我刚刚去拜访一名请求慈善机构协助的可怜人。
在我正要走出公寓时,就听到隔壁传来婴儿大哭的声音。
我敲了很多次门,但发现门上了锁,只好用肩膀用力撞门——可是……婴儿哭叫是常有的事。
我说。
但自从牧师娘死后,我就再也没看过他这么惊恐的表情了。
豆大的冷汗凝聚在他的太阳穴,于是我开始跑向安东尼街,牧师不一会儿就追过我,帮我带路。
不到十秒我们就到了一栋老砖楼前,牧师没在门口前停下,一头钻进他说的那栋楼和隔壁楼冲间的后巷。
前面的公寓有四层楼高,我们头上挂着好多晒衣绳,灰灰土土的破烂衣物挂在上面随风飘扬。
一个小男孩在那里看守洗好的衣服,瘦巴巴的黝黑脸庞上一无表情。
我们的目标是后面的公寓。
大地主的野心永无止尽,为了给一心想当美国人的移民房子住,他们最近开始在原有的砖造连栋住宅后院建起房子。
住宅后面通常会为了空气、光线或其他奢侈的因素,留一片开放空间。
但现在很多精明的地主都会在第一排住屋的后面建起第二排住屋,把两排建筑中间的缝隙当作出入口,让窗户直接面墙。
我侧着身体在坏掉的车轮零件和长出青苔的贮水槽头之间快速穿梭。
愈往里走,地板就一英寸比一英寸潮湿。
最后,我们的脚浸在三英寸深、从满出来的饲料槽流出来的脏水当中,一边是户外厕所一边是低浅的水沟。
这个湿答答的后院地上铺满了木板。
一只灰色斑点狗躺在木造户外厕所的旁边,晒着阳光睡得正香。
后面就祗立着第二栋住屋,那是一栋三楼的木造建筑,看上去已经摇摇欲坠,甚至还没建成就注定下场悲惨。
我们匆匆走过铺了木板的后院,木板缝隙间溅起的烂泥拍打我们的靴子。
牧师在阴暗的门口停下脚步。
我们左手边的一道楼梯躺着两个酒鬼,看起来像是一堆酒气冲天、呼吸微弱的脏衣服。
这里过去就是了。
他点点头,指着一楼的内部深处。
那扇门确质比看起来更坚固,但我们两个很快就把它撞开,木板低低砰了一声就弹开。
我们眼前出现以下景象:里头根本不算一间房间,只能算是墙边摆了一副床垫的壁橱。
我哥说不定伸手就能碰到两边墙壁。
里头一尘不染。
有个女人坐在椅子上缝一件棉质连身裙的袖子,头上戴一顶说是蜘蛛网也不过分的破烂无边蕾丝帽。
她脚边放了二、三十块摺好的廉价南京棉布,头发颜色是南瓜皮似的淡橘色,长满雀斑的脸很平静,但嘴唇紧闭。
看见门应声弹开,两个男人一个踉跄差点撞上她的膝盖,她却连头也没抬一下。
那一刻我就知道大事不妙。
你的宝宝呢?牧师劈头就问,极力稳住情绪。
我听到这里传出婴儿的哭声,听起来……宝宝在哪儿?针线慢了下来但没停住,女人的红色睫毛往上扬。
我估计她二十五岁上下,刚来美国不久,因为她的指尖上布满小伤痕,没有一个是愈合的,应该是针线活还没上手的缘故。
越洋旅途上只能吃硬面包和过期肉品填肚子,所以应该还有点贫血。
她看起来起码有六个月没吃新鲜水果了,整个人像破掉的水泡一样脆弱。
只见她静静坐在椅子上,似乎听不懂我们说的话。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艾丽莎?拉弗帝。
她回答,乡音很重。
你有宝宝儿对吧?他在哪里?淡棕色的眼睛失去焦点,又低头去看针线。
我没有宝宝,你搞错了。
没有吗?我质疑她,示意牧师沉住气。
这女人的眼神不太对劲,惶惶不安,飘忽不定,像找不到地方降落的小鸟。
我看过形形色色的脸上各式各样的表情,但从没看过类似她脸上这种表情。
那篮子里怎么会有婴儿的衣物?我问,往角落的篮子示意。
她的下巴一沉,微微顗抖,但硬撑的脸上还戴着面具,只不过不是她自己戴上去的面具。
我们说的话她一个字都听不懂。
那是我的针线活,她轻声说,我说过了,我没有宝宝。
我忙着缝裙子,一件三分钱,大概是潘德加先生送错了。
小姐,说谎是不对的……我不认为她在说谎。
我咕哝。
说谎是靠一张嘴讨生活的人久而久之就学会的伎俩,谎言自有一种流畅、调味过的特殊滋味,但这女人说的话没给我这种感觉。
拉弗帝小姐,你有听到牧师敲门的声音吗?他很担心你。
我听到了,我认得他的声音。
我不会说牧师骗人,也不会责备他,虽然他上次答应要给我一些奶油,我还跪下来求他。
我瞥了安德希尔牧师一眼,他身体瑟缩,眼神痛苦。
我手上的资源很有限,我天天都为此感到痛苦惭愧,可是现在没有时间说这个,我们必须……拉弗帝小姐,你会怎么利用那些奶油?我问。
给艾登。
听到自己说出的话,她明暗不定的眼睛微微睁大。
我跟牧师幽幽互看一眼。
所以确实有个宝宝,这房间那么小,想藏也难。
我单脚跪地,好让拉弗帝小姐清楚看到我。
在这么暗的地方做针线活,已经让她看东西相当吃力,照她这种缝纫的速度,十年之内眼睛就会全瞎。
牧师敲门之后到我们进门这中间,你是不是拿了什么东西出去?我轻声问她。
我很好奇是什么?只是一只老鼠,她悄声说,晚上老鼠咬我咬得很惨,从地板钻出来的。
我把那只老鼠丢进走道尽头的水槽。
把老鼠捡起来拿出去你不怕吗?我问她,恶心感渐渐涌上来。
不怕,她说,嘴唇如飞蛾翅膀颤动,它已经死了。
我焦急地看了牧师一眼,但他已经飞奔出去,跑到走道后面。
我脑中有个挥之不去的念头:她很害怕。
我站起来夺门而出,心里想着,她去丢老鼠时把宝宝忘了,就是这样,没错。
老鼠在水槽里,而宝宝一定在水槽旁边的某个篮子里,她晕头转向地走回房间,忘了——艾登,就是这个名字。
艾登,拉弗帝现在就在走道尽头的某个篮子里。
牧师举起深色袖子蒙住口中发出的声音。
他侧身站在油漆剥落的走道尽头,脏兮兮的公用水槽上有一扇窗洒下光线,照亮他的侧影轮廓。
我看着自己的脚跨过门外到处乱跑的小鸡留下的鸡粪,然后发现眼前的画面又变成零碎的片段。
那个水槽曾经是个廉价的木头脸盆,如今长满霉斑,成了苍蝇嗡嗡乱飞的据点。
牧师举手拍散苍蝇。
我们去找医生。
我还没探头去看就傻傻地说。
我可以搞定的,非搞定不可。
我们马上去叫医生。
医生来也没用了,牧师答腔,稍微恢复镇定,但脸上毫无血色,虽然苍白却在发烫,宛如上帝荣光的那种白,她需要的是牧师。
那天之后我问过自己不下一千次,那起命案为什么对我冲击那么大。
就像他们说的,人死很平常,没什么好大惊小怪,小孩的死更是如此。
小孩会遇到很多残酷的事,要不是我自己也曾是个孩子,绝不可能相信小孩能长大成人。
就算受到父母的疼爱,还是会受突如其来的疾病或横祸摧残,虽然他们是家中的一抹圣洁之光,但光芒却像股票市场一样变化无常。
万一父母不疼他们呢?那么他们就会过早踏进社会,被迫到百老汇大道卖热腾腾的玉米赚取微薄薪水,甚至因为拼了命想活下来而迁就更糟糕的工作。
或是从这世上彻底消失,像一抹气息随风而逝。
假如他们从小就父母双亡呢?我知道会怎么样。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我知道我的状况有可能悲惨一百倍、一千倍。
要是刚变成孤儿那几年,范伦丁不在我身边,我会少受很多气,但很可能在哪个冬天就被埋进某个简陋的墓穴。
我已经把这份礼物融入体内深处,每当下定决心要离开美国——前往墨西哥,到一个没有范伦丁,怀德的地方时,我就会提醒自己这件事。
所以到最后,我还是留了下来。
不,震摁我的不是小孩垂死的画面。
悲哀的是,孩童死亡的画面对我并不算新鲜。
那就像一件几乎不可能发生的惨事,竟然能在纽约剧场上演,还获得热烈的掌声与叫好声。
后来我才了解,这起命案的关键在于一个星期前,拉弗帝太太求过牧师送她一点奶油,因为她想要也需要喂孩子吃东西。
孩子每一次微弱的呼吸、每一次无力的心跳,她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她跪下来求牧师帮忙,但一想到亵滨自己的上帝所导致的惩罚,就只好停止哀求。
对她来说,她和资宝能否得到永恒的来生比尘世里的三天份奶油还重要。
而今天——没有奶油也没有柠檬汁——或是他妈的窗户让她恢复清醒,天晓得她最需要的是哪一样——她竟然把自己的孩子认作老鼠。
拉弗帝太太从我们后方的房门探出头,手上还拿着针,指头却已不听使唤。
它死了,她说,我也怕老鼠啊,可是那只已经死了,你们两个大男人干嘛这么害怕?唉,真丢脸,不过是只老鼠罢了。
愿上帝宽恕你。
牧师轻声说,带着一丝恼怒。
于是我逮捕了从事警察工作以来的第八个人。
十二个小时后,我坐在坟场某间办公室被刮得乱七八糟的木桌后面,手里拿着一枝羽毛笔,上面的黑色羽毛有如一抹死亡象征。
我一直盯着眼前的纸张,什么也没写。
我希望自己能病恹恹地窝在角落,至少别像现在这样,至少我还能动,或许还能减轻恶心想吐的感觉,但我只是一直盯着纸发呆,动不了笔,也无法让自己好过些。
我想起了牧师,不知道他的状况有没有比我好。
牧师十一岁就离开麻萨诸塞州的林中小屋,拿起墙角一根有如预兆的山胡桃木手杖,坐船出海讨生活去了。
他是个一板一眼、阅历丰富的人,城里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什么都不怕的新教徒,做事严谨,要求严格。
信徒都把他当成牧者,让他帮助他们维持生活的条理、不辜负上帝的期望,而他确实就像个牧者。
年轻时他鼓吹废奴,因为蓄奴这个概念本身就违反他认知的逻辑。
跟人谈论这件事时他会提到正义,其实他真正的意思是逻辑。
有时我认为他之所以对抗贫穷,纯粹只是因为贫富失衡违反了他的美感。
这个理由听起来好像很薄弱,但是只要看过他剥柳丁皮像在切割未经琢磨的钻石平面的模样,你就知道我的意思了。
我想起上一次看到他脸色那么苍白,是在安德希尔太太死后不久。
牧师很爱他太太,那是什么感觉我懂。
从她去世当天到她入土之后,牧师的身体像是有点萎缩,让人几乎认不出他来,之后牧师把自己锁在书房整整三天。
旁人再怎么求他,都无法劝他走出书房,连当时十四岁大的梅西也劝不动。
最后,就在范伦丁打算试用他新买的撬锁钳时,房门开了。
汤玛斯?安德希尔走出来亲吻泪涟涟的女儿,紧抱着她,轻抚她的头发,接着他就说起松树街教会那间小小的外屋老早就需要重铺屋顶,他打算找人来修理。
然后他就头也不回地走出房间,留下我、我哥和梅西呆呆地望着他的背影。
梅西在书房里找不出这三天他在里头做了什么的痕迹,过了三个月她才发现,她母亲的庞大藏书中,每本书的每一页都用黑墨画上黑边。
无数条黑色丧带,默默爬上了羊皮纸的边缘。
因此,牧师的状况绝不可能比我好,这用膝盖想也知道,尤其想到奶油的事,他一定很难受。
脚步声逼近。
我从帽溱底下抬起头。
是老皮,轮班休息时间回来喝杯咖啡,我闻到了味道。
但他手上不只一个锡杯,而是一对。
他放下杯子时,乱蓬蓬的灰色卷发热情地跟我打招呼。
大英雄,我向你致敬。
他郑重地说。
他再度走出门时,笨重的荷兰靴砰砰作响,这时他又说,怀德先生,你会愈来愈习惯的。
一堆废话,我在脑中回了他一箭。
但当我啜了一口油亮的咖啡时,满口浓郁香气,味道比平常好太多了。
终于,羽毛笔在纸上动了起来。
案件报告,第一辖区第六区警察提摩西?怀德,记录编号一〇七。
上午八点,家住松树街三号的汤玛斯?安德希尔牧师通报可疑状况,本人于是前往安东尼街十二号调查。
赶到后排建筑物一楼时,发现住户艾丽莎!拉弗帝太太精神状况紊乱,名叫艾登?拉弗帝的男婴不在房里。
拉弗帝太太声称房里有只老鼠一直骚扰她,并把老鼠丢到公寓走道尽头的水槽里,我们赶到水槽前,在那里发现了男婴。
拉弗帝太太遭到逮捕,她一副不明所以的模样,但此刻情绪激动不安。
在安德希尔牧师的帮助下,我马上请求支擐,率先抵达现场的是约克和派特森两名巡逻员,他们帮我联络了验尸官。
我将拉弗帝太太送到女子监狱,她目前被警方羁押等候讯问,囚犯编号:二三三九八。
我停下来,对自己的工整笔迹感到诧异。
多可怕啊,这样冷酷无情,我的肠胃一紧,眼前平稳的字迹令我反感。
我理性上认为他们需要的应该是一份清楚易读的报告,但我转念又想,任何可以把这么可怕的事工工整整写出来的人都很可耻。
根据验尸官的报告,死者艾登?拉弗帝约六个月大,根据颈部的伤痕判断,死因显然是遭人勒毙。
我的字迹回瞪着我,一个冷酷无情的纪念碑。
真令人恶心。
当我看见写下的句子有多简洁明了、多事不甘己时,我摘下晦气的星形警徽,使出最大的力气把它砸向刷白的墙壁。
那晚,我在闪亮耀眼的八月星光下走路回家,死气沉沉的警徽放在口袋里,我心想着要怎么让我哥为我今天吃的苦头付出代价。
我努力思索,一遍又一遍想着范伦丁,怀德去死吧,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伊莉莎白街和波姆太太的面包店。
突然间,某个软软的东西发了疯似地扑向我的膝盖。
我反射性地伸出手,抓到的竟是一条小手臂,之后脑袋才反应过来,发现撞上我的是个小女孩。
这样也好,因为她正拉着头发,摸索从头顶的发髻松落的一支发夹,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地上散落的碎石绊倒。
我扶她站好时,她看我的眼神仿佛身在航行于汪洋之中的船上,她的心思并不在这里,但也不在任何地方。
然后我发现她身上的睡衣上沾满了沥青,还有血。
全身都是。
我的天啊,我低声说,你受伤了吗?她没回答,但四方形脸蛋除了试着发出声音外,也在拼命忍住眼泪。
换成专业警察,比方伦敦的警察,就算已经下班,大概也会直接赶回坟场,把她带回警局问话。
很有可能如此,或者专业蒈察会马上把她送去医院。
我不确定。
但你现在应该已经知道,纽约警察未必会这么做。
就算会,我跟他们也已经一刀两断,互不相欠。
艾登?拉弗帝已经安葬,她母亲身在坟场,从某方面来说也算是死了。
我是个习惯帮人倒琴酒赚小费的人,警徽什么的,管它去死,干我屁事。
跟我来,我说,你现在安全了。
我轻轻抱着她,因此空不出手拿钥匙,但波姆太太碰巧看见我在窗外,便出来帮我开门。
她身上的浴衣紧紧包住瘦削的身体,表情专注,满脸讶异。
我的老天啊!她轻呼,嘴巴张得老大。
波姆太太冲向烤箱旁的壁炉,急急把火拨得更旺,另一手去拿桶子到抽水机那里提水。
我抱着软绵绵的小孩走进门。
角落有些布,她边说边跑向门,是干净的,用来盖面包的。
我把小女孩放在一个沾满面粉的椅凳上。
波姆太太把灯搁在大揉面桌上,因为今天晚上月亮高挂,抽水机又在屋外,所以室内一片明亮,照清楚了小女孩衣服上的大片污渍。
那显然是血,不可能是别的柬西。
她那双灰色眼睛转来转去,充满惊恐。
把她放上椅凳之后,我稍稍后退,免得吓到她,然后我到角落找了些干净宽大的破布,拿几件柔软的棉质衣服回来。
你可以告诉我你哪里受伤吗?我镇定地问她。
没有回答。
我脑中闪过一个念头。
你会说英语吗?她动了一下,下颚疑惑地斜向一边。
不然要说什么语?毫无外国腔。
不,那只是我听起来而已,我纠正自己。
总之,她说的是道地纽约英语。
她的手臂开始发抖。
波姆太太大步走回来烧水,嘴里喃喃自语,她又点起了两盏灯,让面包店沐浴在焦糖色的光线里。
我仔仔细细把女孩检查了一遍,没发现什么异样。
波姆太太。
我喊她。
我们尽可能小心地、慢慢地脱掉女孩的连身裙,她没有抵抗,除了拱起身体帮忙之外,身体一动也不动。
当波姆太太把一团湿答答暖烘烘的衣服握在手中,拿去擦拭女孩雀斑点点的小脸时,我发现我的直觉没错。
她的身体完全没受伤,我惊奇地说,你看,裙子虽沾满了血,但身体完好无伤。
他们会把他撕烂。
小女孩轻声说,泪水立刻涌上眼眶。
接着她整个人晕了过去,我第一一次抱住她,双手跟波姆太太的手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