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落于凶案现场的蓝色布条,很可能是凶手袭击死者的过程中,被撕碎的外套碎片。
由此推断,外套应该是属于死者的,所以我便向阿光确认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穿蓝色外套的是麦青河还是带他离开的人?小麦当时穿的是黑色外套,带走他的人才是穿蓝色的。
阿光回答得十分肯定。
阿光提供的信息使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以行凶手法判断,杀害麦青河跟方树的凶手应该是同一人。
而杀害方树的凶手已经确定是沈婷悦,麦青河光是听见她的名字也会浑身发抖,不可能跟她到僻静的地方。
难道有帮凶?就在我为此感到疑惑之际,手机突然响起,是悦桐的来电。
电话接通后,我急切问道:有新发现吗?其实也不算新发现,只是确认了一件事。
是什么事?没有新发现虽然令我略感失望,但我还是急切想知道她确认了什么。
刚才在小溪里发现钱包时,我就觉得奇怪,小溪跟凶案现场的距离可以说不远也不近,为何凶手把钱包丢在小溪里,而不是别的地方。
现在我总算明白了……悦桐卖关子般沉默片刻后,自信的声音又再从手机听筒传来,凶手之所以把钱包丢到小溪里,是因为他曾经用溪水洗刷钱包上的指纹。
难道凶手把钱包掉到小溪里,是为了掩饰洗刷痕迹?这几乎是肯定的,可惜他矫枉过正,不但用溪水,还用野草洗刷钱包,在钱包表面留下了细微的细微的刮痕。
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看来我之前的判断是错的,如果凶手是已变成僵尸的沈婷悦,根本没有必要清除钱包上的指纹。
凶手这么做,原因就只有一个:凶手是死者身边的人!而且钱包里有凶手必须取得到东西。
悦桐补充道。
凶手需要的是什么?钱包里不就只有现金、信用卡,以及VIP卡、学生证之类的东西,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是值得冒着留下罪证的危险去取得的,除非凶手只不过是个求财的小毛贼。
我的思绪开始混乱起来了。
悦桐事不关己地说:这个问题还是留给你去挠破脑袋吧,我只管在证物上找线索。
苦恼之际,许梓轩于凉风中微微颤抖的画面突然于脑海中闪现,于是便问:检查过凶案现场的蓝色布条吗?这些破布条就在我面前,你想到些什么?我怀疑这是凶手的衣服。
等等……悦桐似乎立刻展开工作。
片刻之后,听筒传来她惊呼:还真的有问题,之前一直以为这是死者的衣服,所以没有多加留意。
发现了什么?血迹是由外溅射到衣服表面,而不是由内侧渗出的。
也就是说,凶案发生时,这件衣服是穿在凶手身上。
我已经知道杀害麦青河的凶手是谁了,不过我还确认一件事。
挂掉悦桐的电话后,我立刻致电流年。
电话一接通,便传来流年不安的声音:我正准备给你打电话。
你现在来法医走一趟,我想给你看些东西。
有什么发现吗?过来再说。
挂掉电话后,我跟蓁蓁立刻赶赴法医处,流年就在解剖室门口等我们,从他焦急的神色判断,他应该发现了一些很可怕的东西。
我们刚走到流年身前,他便急不可耐地说:杀害两名死者的不是同一个凶手?何以见得?我刚才对比了两名死者身上被撕咬的伤口,发现两者伤口的形状有明显区别。
方树身上的伤口,以直径及牙齿留下的痕迹判断,是成年女性造成的;而麦青河身上的伤口,显然是由成年男性留下的。
我想,我已经杀害麦青河的人是谁了。
我把所知道的信息告诉他。
单凭一件外套的碎片,并不能确定凶手的身份。
最起码你还未能确定这件外套主人,就是你推断的那一位。
我自有办法找到证据。
新证据推翻我之前的假设,杀害麦青河的凶手并非沈婷悦。
虽然凶手故意布下迷局,但我已经知道他是谁。
麦青河曾经说过,他在美院的朋友并不多,能取得他信任,让他自愿跟随对方到偏僻地方的就更加凤毛麟角,除了昨晚跟他一同到KTV的三人外,应该就没有第四个。
根据阿光提供的信息,疑凶昨晚穿着蓝色外套,而这件外套显然就是已被撕成碎片,散落在凶案现场的蓝色布条。
凶手应该是在行凶后,发现外套沾满了死者的鲜血,于是就把外套扯成碎片,伪装成死者的外套散落于凶案现场,企图蒙混过关。
若以上的假设成立,那么凶手就是在这清凉的季节却只穿纤薄衬衫的许梓轩!然而,纵使诸多疑问我都能作出合理的假设,但有一点我却始终也想不通,那就是许梓轩为何会拥有野兽般的力量。
难道他也变成了僵尸?又或者他跟沈婷悦有某些不为人知的关系,并从对方身上得到某种力量?不管怎样,他跟沈婷悦肯定脱不了关系。
幸好这些问题都不重要,反正把他抓回局里,总有办法能让他开口。
当务之急是,怎么才能把他抓回去。
蓁蓁虽然是散打冠军,但凶手能徒手残暴地杀害麦青河,她不见得有绝对把握制服对方。
因此,我给老大打个电话,叫他派雪晴过来帮忙。
雪晴带有配枪,有她同行会比较安全。
许梓轩昨晚一夜未眠,今天应该没有去美院上课。
因此,跟雪晴会合后,我就给阿杨打了个电话,询问他许梓轩的住处。
今早他的手下给许梓轩做笔录时,应该有登记住所等信息。
要他的地址是吧,你等一下。
听筒传出短暂的翻弄文件声音,找到了,他住在塘仔村……虽然在院外租房的美院学生,大多都租住在塘仔村,但当我听见这个意料之中的住址时,却有片刻的迟疑,因为我突然想到在陈氏墓园出现的鬼魅身影。
如果那个身影就是沈婷悦,那她刻意把我们引到塘仔村是否想给我们暗示些什么呢?会不会跟租住在塘仔村的许梓轩有关?或许这件事内里另有文章,但不管怎样,也得先把许梓轩抓回来。
塘仔村并不大,所以我们没有花多少时间就找到许梓轩的住处。
这是一间两层高的单栋楼房,与其说是出租屋,还不如说是简陋的别墅。
虽然是有些许陈旧,但环境十分安静,而且房前还有一个小花园。
印象中,我跟蓁蓁追逐那个鬼魅身影时,好像曾从这栋房子前经过,之后就被对方引进狭窄的巷子里甩掉了。
此时天色开始渐暗,房子二楼的灯亮了,而且节奏强劲从房内传出,应该有人在里面。
然而,我敲了很久门也没有人开门,正思量着是否该破门而入时,大门却打开了。
给我们开门的是刘婧岚,她的样子有些狼狈,只穿着短裙及小可爱,而纤薄的小可爱上还突出两颗若隐若现的草莓,由此可见她并没有戴胸围。
在家中穿着随意其实也很正常,她之所以狼狈,是因为潮红脸色及略为零乱的秀发——谁看见她这模样也知道她刚才在做些什么。
今天早上都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还有事情要问吗?大概因为好事被迫中断,坏了心情,所以她的语气极不耐烦。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有些细节想跟你们确认一下。
我挤一副友善的表情,你昨晚穿的是什么颜色的外套呢?绿色。
面对这我个无聊的问题,她显得更不耐烦,还抱怨起来,你早上没看见吗?昨晚整晚没睡,好不容易睡一会儿,你们就来敲门。
从早上到现在都已经过了近八个小时,如果只是睡觉应该足够了,她这么说只不过是想掩饰刚才正在跟爱郎翻云覆雨,免得尴尬而已。
此时房子里传来许梓轩的声音,岚岚,是谁啊?怎么还上来。
马上就来。
她回头答应了一句,就不耐烦地跟我说:我们还事,如果没特别的事,就别再滋扰我们好不好。
她说完就想把门关上。
我伸脚把门顶住,隔着门缝对她说:我问再一件事就走。
问吧,我们还有事。
许梓轩的催促显然使她心情变得焦急,对来我来说是好事,于是便抓紧机会问道:许梓轩昨晚穿的是什么颜色的外套?蓝色。
她说完就想把门关上,但我可不会让她这么做,稍微使劲把门推开。
她往后退了一步,杏眼圆睁瞪着我叫道:你们想干嘛!别以为自己是警察就能乱来,我跟梓轩的父母都是有头有面的人,不是你们这些小喽啰能惹得起的!这句话等我把你男朋友抓回去后,你再去跟厅长说吧!我悠然地点了根烟。
她愣了一下,随即叫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梓轩又没违事,你们凭什么抓他?我吐了口烟,对她露了一个笑脸:还不是凭你刚才的一句话。
你少唬人了,我刚才什么也没说。
蓝色,你刚才说许梓轩昨晚穿的是蓝色外套,但今天早上我看见他只穿着白色衬衫,他的外套那里去呢?他的外套当时放在我手袋里……她往放在沙发上的手袋看了一眼。
我不请自进地走入客厅,并径直走到沙发前拿起手袋,向她问道:不介意我看一下里面的东西吗?外套已经拿了出来,不在手袋里。
她的神色略显焦急。
手袋里没有外套是理所当然的,而且这个巴掌大的手袋里也不见得能装下一件男性外套。
不过,我在手袋里意外地发现了一样东西。
我从手袋取出一张大头照,是她跟许梓轩的合照。
我又取出她的钱包,发现钱包里也有一张,于是便问她:你怎么解释?有什么好解释啊,我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她扭过头不答理我。
此时,只穿着短裤的许梓轩从二楼走下来,烦躁地问道:发现什么事了?疑凶一出现,蓁蓁跟雪晴立刻警惕地护在我左右,做好应变准备以防不测。
我给她们使了个眼色,示意她们先别打草惊蛇,然后拿着钱包与大头照向许梓轩扬了扬,佯装轻松地笑道:没什么,只是想你们解释一下,为何会有两张大头照。
有两张又怎么了?他似乎对我们的到来十分不满,语气饱含怒意。
这也是人之常情,正在缠绵的时候被别人打断,谁都会生气。
今天早上,你们说过这大头照就只有两张,其中一张是放在你的钱包里,被杀害麦青河的凶手连同钱包里的其它东西一同拿走了……我顿了顿又道:那么,现在其中一张应该是在凶手手上。
他愣住片刻,随即强作镇定地说:这有什么稀奇的,我们COPY了一张不行么!嗯,理论上是可以复制一张。
不过复制照片需要专门的设备,只有大型的冲晒店才具备这种设备,我可没听说过附近什么时候开了一间大型冲晒店。
我们早上就打的到城里COPY,一个回来还有时间睡上一觉呢!他表面上虽然振振有词,但显然有些底气不足。
的确是够时间复制,可惜张照片并不是复制出来的。
大头照是连拍的,虽然看上去十分相似,但只要稍加注意就能发现两者之间的细微差别。
我把两张大头照放在一起,并指出两张照片中两人的表情略有变化。
就算这张大头照就是我原来那张,那又能代表什么?反正是我自己的东西,我爱放哪就放哪,还用得着跟你们交代吗?他仍在砌词狡辩。
好吧,就当你之前把钱包里的大头照拿了出来,那你给我解释一下,在凶案现在发现的蓝色外套碎片上,为何会有你的皮肤组织?虽然悦桐还没来得及化验外套碎片,但刘婧岚刚才已经确认了许梓轩昨晚穿的是蓝色外套,我大可以以此将他一军。
果然,他被我唬到了,连说话也带些许结巴:那,那外套是我借小麦给穿的,有我的皮屑又有什么稀奇。
如果是你借给死者的,你为什么没跟警方交代这件事?我忘记了。
哦,那你还记得,麦青河昨晚穿着一件黑色外套吗?他自己也穿着外套,为何还要借你的外套?他一时语塞,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我花费这么多唇舌就是为了让他亲口承认,凶案现在的外套碎片是属于他的,现在我已有足够的理由拘捕他,便对他微笑道:昨晚有人看见穿着蓝色外套的你,带穿着黑色外套的麦青河到凶案现场,现在你有什么解释呢?他愕然地看着我,双眼尽是讶异之色,呆住片刻之后,突然叫骂道:你他妈的陷害我!说罢便拿起身旁的座机电话向我掷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