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
向衡拿着熊英豪的照片仔细看。
这照片他看过很多次。
照片里的熊英豪长相普通,方脸、单眼皮,笑容腼腆,看上去是个老实孩子。
他也确实是家长、老师、朋友眼里的优秀青年。
向衡问:熊英豪的父母还是那个态度吗?也很久没联络了,我是打算明天再去找找他们。
之前他们是把我的手机拉黑了,其他找他们调查问话的警方的电话也都被拉黑了。
他爸说就当没生过这个儿子,真的就这么执行的。
何必呢。
向衡轻叹。
其实性向有这么重要吗?这都过了这么久了。
一开始的震惊过后,不是应该早接受了吗?关阳听得他这话,抬了抬眉头,若有所思。
向衡又问:你后来又跟简教授讨论过熊英豪吗?没有。
他也没有主动提过,没问过我是否还在调查熊英豪。
但他有问是否有其他新线索。
关阳道:既然他是这样的的反应,我也不想引起他的警惕,就当熊英豪这条线索无效好了。
两年前。
简语问那个能操纵测谎仪的嫌疑人是谁,关阳把范志远的个人资料给简语看。
简语这时才知道杀害秦思蕾嫌疑人的具体身份。
他对着范志远的资料看了许久。
那时候关阳以为简语是对这个人的犯罪情况与犯罪心理有兴趣。
一个脑子异常的罪犯,这正是简语的研究范围。
他是不是,从来没有显示出害怕的样子?简语问。
关阳把范志远的表情、举动仔仔细细地想了一遍:对,他从来没有显示出害怕的样子。
就算明知自己说错了话,知道自己可能在警方这儿落下了把柄,就算被警察怒喝,他都不害怕。
那些紧张的情绪,在他脸上从来没有出现过。
跟他接触过的人,都觉得他非常有魅力。
就算他特立独行,就算他自我霸道,有些人觉得被冒犯,有些人会不愉快,但还是会觉得这个人充满了危险的吸引力。
简语道。
关阳想到了人证们对范志远的描述,对,确实是这样。
简语对着范志远的照片皱着眉头。
关阳也看着那照片,那是个英俊的魔鬼。
他问简语:受害者会有什么类型上的限制吗?还是随机的,看心情?性别上呢,男女都可能吧?简语抬头看向关阳:你这么认为?我们在另一起失踪案里,找到一个有关联的线索。
那位失踪人员是位男性。
简语默了一会,问:是什么样的线索?关阳听到这个问题,心里忽然泛起些许微妙感觉。
他问的是受害者类型,简语最关注的居然不是失踪的是怎么样的男性,却问线索?关阳按捺住疑惑,答道:一个电话号码。
秦思蕾和那个失踪男性,在失踪前都收到过那个电话号码的来电。
什么人的号码?人头号码。
机主的身份证件被盗用,并不是本人在用那个号。
关阳观察着简语的表情,是一批电信诈骗号码里的一个,目前没有找到真正的使用者。
简语又沉默了一会,这才接着问:那个失踪男性是什么情况?他叫熊英豪,26岁,在游戏公司上班,原画设计。
业务水平挺高,有想法,出图快,话少,闷头干活不作妖,是公司领导很喜欢的画师。
他常去画展,漫展,听讲座,写生。
他与范志远行动范围有交集,很有可能见过。
只是可能?因为没有证据显示他们认识。
两人没有共同的好友,手机里没有对方的电话号码,也没有社交平台的关注。
关阳道:这点跟秦思蕾不一样。
简语思考了一会:我能看看这位熊英豪的资料吗?关阳找出熊英豪的个人资料给简语看。
简语看完了,问关阳:这位熊英豪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关阳道:他只短暂交过一个女朋友。
简语:……这个特殊吗?他抬头看了看关阳。
关阳也正看着他,现在的简语似乎才真正进入了状态。
我们走访了他的亲朋好友同学同事,我怀疑他喜欢同性,喜欢变装,但没出柜。
关阳道。
怎么看出来的?他父母观念陈旧,家教严厉。
他的房间一尘不染,衣柜整整齐齐,所有衣服都熨过。
整个屋子和衣物都黑白灰,柜子里放着钢铁侠、拳皇的手办,运动鞋,拳击手套,还有哑铃。
充满阳刚气息。
简语懂了。
关阳点头:但他并不爱健身,他报了拳击课,只去了两次。
在他跟父母说去健身房的时间里,实际去向不明。
然后?我在他的抽屉最里面,找到三瓶颜色鲜艳的指甲油。
每一瓶都挺新,但都用过。
关阳道:他的云存储网盘里,有一个带密码的文件夹,里面存储了不少脚的照片。
男人的脚,同一个人的,干净、纤细、骨节分明,很美的脚,涂着艳丽的指甲油。
其中有三种颜色与他抽屉里的指甲油颜色能对上。
我怀疑就是他的脚。
他父母完全不知道?他父母直到我提出这个问题才想来自己从来没有留意过儿子的脚。
他们只知道儿子爱干净,似乎在家都穿着袜子。
没有其他了吗?简语问。
没有了。
熊英豪的朋友同事也对他私生活情况不了解。
我们根据他的生活工作的活动范围查找探访过一些娱乐场所,没人认得熊英豪。
而到现在为止,我们并没有找到熊英豪的人,也没有发现他的尸体。
熊英豪完全消失了。
所以究竟是不是他的脚我们没有证据确认,只是推测。
这个推测他父母一定不支持。
简语道。
是的。
他父母把我们臭骂了一顿。
后来的调查也不太配合了。
简语的脸色不好看。
关阳再一次问:熊英豪会是范志远的目标类型吗?简语沉默许久才反问:你们侦查出来的情况,范志远有交过男朋友吗?不好说。
范志远的朋友都觉得他生冷不忌男女不限,跟男的女的都有暧昧,但我们没有找到与范志远上过床的男性证人,女性证人倒有两个。
可这不能说明他没跟男的上过床。
能理解。
简语道:如果案子跟自己没什么利益牵扯,一个男人出来作证说跟另一个男人有过性关系,这确实不太容易。
确实如此。
简语顿了顿,道:我的判断跟你一样。
什么?这事不好说。
简语看了关阳一眼。
熊英豪的失踪案你们有什么别的线索证据吗?跟范志远无关的也行。
关阳答道:没有,没有嫌疑人,没有行踪结果,那是个悬案。
简语道:如果连环作案,大概率会留下纪念品,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
关阳接话:因为凶手需要延长自己作案时的快感。
如果纪念品都不能抚慰他的需求,他会再去杀人。
对。
简语问:范志远有吗?他的画算吗?关阳道:这部分我也考虑过。
他家里物品我们都检查过了,如果说能当杀人纪念品,我觉得画很合适。
但都是抽象画,大块大块的颜色,各种线条,看不出内容来。
上面只有他的签名,没有标时间。
我可以看看他的画吗?简语问。
当然。
关阳一口答应。
后来关阳把跟简语沟通的情况跟向衡说了,他需要向衡的意见。
向衡一边吃着泡面一边嫌弃:你们讨论的时候是不是又喝了好多茶?往脑子里猛灌水。
是在认真探讨吗?哪部分?熊英豪会是范志远的目标类型吗?向衡道,还用问,当然不是。
你说说看。
他长得普通,穿得普通,气质老土。
向衡比划三根手指:三点理由,足够了。
嗯。
关阳同意。
向衡道:就算范志远不挑性别,他也一定会挑类型。
你看他身边那些朋友就知道了。
还有他交往过的女人,哪个不是高挑漂亮有气质。
嗯,你继续说。
向衡就继续说:当然杀人这事未必跟性行为有关,跟交往类型不一定重合。
比如随机杀人,就是手痒了想见血了,那样冲动作案的机率高,路边随便找一个就行,犯不着还打个电话费劲勾搭。
如果是因为憎恨厌恶,熊英豪跟秦思蕾也不是一个类型。
秦思蕾自信,熊英豪自卑,秦思蕾跟范志远有一段暧昧的欲擒故纵,熊英豪没有。
一个异性恋,一个同性恋。
嗯。
三句断现场同志,你还有最后一句的机会。
好好把握,挑最重要的说。
向衡挑挑眉头,再次比划出三根手指:连父母都不知道的秘密,范志远怎么会知道?熊英豪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他对自己的状况很不安,他会觉得自己是变态吗?会去求助医生吗?关阳道:跟我想的一样。
呵。
向衡把方便面碗捧起来喝汤。
关阳继续道:当我问熊英豪是不是范志远的目标类型,简教授想了很久,最后没有直接回答,他问我是否有查出范志远有男朋友?就是往性关系方面引导,但最后也没给出别的具体思路?是的。
我说说不好,他也附合说跟我判断一样。
关阳道:后来我提议让他跟范志远见一面,好让他能多了解范志远,好更准确地做判断。
他虽然答应了,但点头之前表现出了一点点的犹豫。
关阳用手指捏出一个一点点的手势。
简语那表情稍纵即逝,但还是被关阳的目光抓到了。
醉心研究脑科学的人,对能见到一个可以操控测谎仪的脑子,不欣喜若狂就算了,居然还不那么热情。
关阳的多疑,让他对简语起了更深的疑惑。
现在。
关阳家里。
向衡正提到简语,关阳的手机响了。
他拿起一看,来电的正是简语。
关阳对向衡摆了个手势,向衡掏出手机调成静音。
关阳按了免提,接起了电话。
电话那头,简语的声音有些疲惫:我回工作室好一会儿了,忘了跟你说一声。
嗯,没关系,我还没睡。
情况怎么样?关阳问。
不太好。
简语道,警方在新阳发现了胡磊的尸体,还有一个是医院的清洁工。
两具尸体?对。
具体结论要等尸检。
简语揉揉鼻梁。
你有什么麻烦吗?暂时还没什么。
就是觉得还挺遗憾的。
那个脑癌病人,胡磊,就这样死掉了。
他找我看诊的时候,那么在意自己的病,很想活下去。
这才过了多久,他没死在手术台上,没因为癌症去世,却因为犯罪生命终止。
这不怪你。
关阳安慰他,你并不能预见这样的事。
向衡歪沙发上,事不关己似地开始刷手机,关阳瞪他一眼。
简语道:这里面还牵扯到我的另一个病人。
顾寒山?如果算上顾寒山,那就是牵扯到我的两个病人。
简语说到这里,再次顿了顿,唉,都是我的病人,换了我也会觉得这个医生疑点很大,肯定有关联。
确实是这样,一定会好好查的。
你也不用担心,你很清楚我们警方的能力,要相信我们,肯定都能查清楚,就是调查期间可能会麻烦一些,但最后会没事的。
我知道。
简语道。
我会好好配合警方,希望尽快了结掉这个案子。
我倒是不担心自己,主要是涉及到病人。
你知道我的病人都比较特殊,调查期间的麻烦有可能会对他们造成伤害,我不希望他们卷进来。
嗯。
一个关联人会扯出一大串,如果有必要对相关人等进行调查和问话,确实难免对病患造成打扰。
关阳道。
简语没说话。
关阳问他:你需要我帮着处理什么吗?不用。
简语拒绝了。
向衡抬眼看了关阳一眼。
这简语还是不上勾呢。
关阳也在看他,皱了皱眉。
作者有话说:备注说明:证据三性——合法性、客观性、相关性。
我在《刑事证明方法与技巧》书里看的哈,作者是陈为钢、张少林。
证据是否符合证据三性,是否有效,必须经过法庭上的质证,才能得到法庭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