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看到春荼蘼,他暗暗有些心惊。
有时候,他在听政楼议事,连手下的官员都会有些紧张,怎么这个小小女子却神情坦然?只见,她穿着蟹壳青色的圆领窄袖胡服,式样和衣料都很是普通,还有点长了,腰带也只松松拢住,却更显弱质纤纤,满头乌发整齐地向上梳起,被黑色幞头罩住,皮肤白皙,明眸皓齿。
明明是娇美的模样,浑身上下却散发着不怕捅破天的气势和面对千军万马的沉着镇定。
这春氏女果然有点门道,怪不得连那长安双骏也与她来往密切,连自己的女儿都看不入眼了。
他不知道,春荼蘼是越到这种地方越来精神儿。
若放在别处,说不定就笨拙得很,别看两世为人,年纪不小,却和一般幼稚单纯的小姑娘区别不大。
如果真把她是扔到战场上,第一时间晕菜也是可能的。
这就叫: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
所诉何事?康正源再问,春氏女,起来回话。
春荼蘼从容站起,朗声道,所诉者有二。
说完,看了身边一眼。
今天的金一比那天更惨,或许因为是白天,看得更清楚所致。
怎么说呢,反正看不出本来面目。
但他听到春荼蘼的话,肿成细缝的眼睛看到春荼蘼的目光暗示,立即拼着剧痛,伏在地上,高呼,学生冤枉!他有秀才功名,所以自称学生。
但因为被定罪。
却还是需要跪的。
而他目前的形象,类似于瘫,或者趴。
真是应了一句电影里的台词:谁敢比他惨!一诉,大都督府盗窃一案,金一无辜被牵连,蒙冤入狱,屈打成招。
二诉,金一祖父的坟茔被掘,如今尸骨不知所踪。
清平世界,朗朗乾坤。
天理人伦乃我大唐立身根本,可今日却被双双破坏,其悲其痛,加诸金一一人之身,还请大人明鉴,还堂下金一公道。
春荼蘼口齿清晰,声音清亮。
可神情上却不激动,给人非常正义的感觉。
而她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桩桩件件都直指罗大都督。
是啊,她这样犀利,很是得罪人,可是她有职业操守。
既然站在了公堂上,一切就为了案子和当事人服务。
若怕。
她干脆就不会来。
并不会觉得丢人。
至于到堂下怎么办?一码归一码,到时候再想办法应对就是。
罗大都督到底城府深,心中虽恼,但面儿上半点不显,只对着站在堂下的一个刀笔小吏使了个眼色。
早知道康正源会为金一找讼师,所以他也备下了熟悉刑司之人。
那刀笔吏姓田,人称老田,约摸四十来岁年纪。
长得倒还不错,但不知是不是刀笔吏当太久了,看起来颇为严厉,很不好说话的样子。
看到罗大都督的暗示,他连忙上前,对堂上施了一礼道,康大人,此名女子所辩者,甚为荒唐,算得上是信口雌黄。
堂上用刑,那是律法允许。
至于说金有德的坟地被挖,是盗墓贼所为,与大都督府的盗窃案何干?说着,轻蔑地看了春荼蘼一眼,又对康正源道,我还有几句话要问问那大胆的民女,请大人答应。
哦?康正源一挑眉。
然而他还没答应,那老田就已经急不可耐地道,身为女子,抛头露面,可还有体统?即无体统,还谈什么大唐的立身根本?他说得义正词严,唾沫星子乱飞。
春荼蘼一点不生气,因为她既选了这条前人没走过的路,在大唐当个讼师,还是女的,就有准备面对礼教的压迫和别人的轻视,甚至敌视,因而只笑了笑道,田先生,既然您提起大唐律,岂不知律法并没有禁止女子代讼,又怎么没有立身根本了?难道说,你对皇上颁布的法典不满吗?还是你认为,你比皇上还高明?皇上没说不许,到你这儿就不许了?老田是刀笔吏,不是官,所以尊称一声先生。
你!咬文嚼字,小儿之戏。
老田哼了声,却不敢正面回话。
律法,就是要抠字眼儿的。
春荼蘼又驳了回去,神色端正,一字之差,谬之千里。
先生若没有这种严格严肃的精神,还是不要再上公堂,免得误人误己。
再者,我上堂不是与人做口舌之争,而是讲事实,摆道理,适用律法,申诉平冤。
敢问先生,你上来就针对我,可是对律法应有的态度?老田听说过春荼蘼的事,但第一次直面体会到她的伶牙俐齿,不禁着恼。
但他也算是冷静的,并没有暴躁,而是嗤笑道,说到律法,你敢来上堂,可知诸为人作辞牒,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
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
意思是:给别人写状子,不按实际随意增加状况的,打五十板子。
如果增加的状况致使对方罪状加重的,按照诬告罪减一等处置。
老田是警告她,金一的反诉这么狠,但若最后罗大都督无事,她自己会倒霉的。
总体上来说,这也算恐吓了。
多谢田先生提醒,只是民女虽然无权无势,却明白以事实为依据,以律法为准绳,断不会冤枉别人,也不会让别人冤枉。
春荼蘼不卑不亢。
康正源忍不住翘翘嘴角。
这句话,是他第二回听了,不管从哪方面讲,都有理又贴切。
堂下金一。
他缓缓开口,努力表现出不偏不倚的样子,你要反诉?是。
金一大约嘴里有伤,口齿不太清楚,但他努力大声,语速也拖慢,还能让人听得明白,春小姐所言,均可以代替学生本人。
那么之前你所招认之事实呢?康正源有意无意的看了看公案上的原供词。
问。
学生当堂乞鞫、翻供。
金一坚定地道,其余事项,全权委托给春小姐作主!这是昨天晚上说好的。
乞鞫就是请求重审,也就上诉的意思。
好,看你伤重,免你跪礼。
来人,给金一弄个垫子坐。
康正源和颜悦色地说,堂上风度好得不得了。
若主审官都是他这种态度,很容易让人卸下心防的。
一边的衙役到哪儿去找垫子?最后只好弄个草帘子来给金一坐。
春荼蘼觉得康正源这是给她时间准备,因为直接进入了对推阶段。
怕她应付不来吧?虽说之前她早显出了本事,此时毕竟罗大都督在,他怕她怯场。
感念到这份偏心和体贴,她几不可见地微微一笑,让康正源放心。
别说所告的只是个大都督,就算要告皇上,她也要在公堂上为委托人说话。
当然。
前提是委托人敢告的话。
田先生,金一乞鞫,反诉之事,你可认?康正源反过来问老田,仍然态度温和。
不认!老田态度激烈,好像正义就站在他身后似的,我倒认为。
金一当堂翻供。
藐视我大唐律法,大人要严惩才是!田先生就确定当日之供全是事实吗?春荼蘼插嘴道。
白纸黑字,那还错得了!春荼蘼见老田完全走进自己的节奏,立即又道,世间事,惟一个‘理’字说通,方才是事实。
其实她的意思是,凡事要符合逻辑。
但逻辑这个词太哲学了。
太术语了,大唐还没有,只能以理字替代。
而所谓逻辑,就是任何事物也无法打破的规律。
若是道理说不通,就算点头认下了,也未必是真。
律法,求的不就是真理吗?她继续说,就说金一这件案子,无外乎三点道理:目的、手段、结果。
可偏偏这三样,他的供词前后矛盾,错漏百出,根本经不起推敲,一见就知是屈打成招之下,胡乱说的。
康大人,当堂用刑,虽为律法所允许,但却也有度。
若一味用刑,岂是追求事实这态度?也与皇上对刑司之事的态度相悖啊。
那说说,到底哪里不通?康正源问,心中暗笑。
这丫头,特别会把皇上和圣人抬出来当挡箭牌,毕竟,谁敢说皇上和圣人不对呢?首先是目的。
所盗者,为何?她说着,目光却望向老田。
自然是为财。
老田理直气壮的回答,金家贫困,要以出租院子才能贴补家用。
所以他要偷盗,道理上不是很通吗?错!春荼蘼比他还理直气壮地说,田先生显然没有调查过金家和金有德、金一祖孙二人吧?所以说,断案不能只坐在屋里,更不能凡间事想当然,重要的是走出去,才能了解真实情况。
金家祖孙在十五年移居幽州,是编入官府户籍的良民,金一还考取了秀才功名。
而金祖德开了间小小的医馆,金一长大后继承了祖业。
他们祖孙心地善良,经常帮助贫苦百姓,施医赠药,宁愿自己苦,也行那积德之事。
为此,令小康之家陷入艰难,也才腾出部分房屋,租赁给做生意的胡人。
请问这样品格高尚之人,视钱财如粪土,自己的银钱都舍出去了,怎么会做出有辱斯文的偷盗之事?也许他们看不上小钱,却看中大钱呢?黄白之物动人心,说不定他们之前是伪善,是沽名钓誉!老田反驳道。
………………………………………………………………………………………66有话要说…………本来不想请假了,但66年后要重租个新房子,约了房东明天见。
因为地方比较远,不知几点回来,所以明天的双更改为晚上八点和十点。
我最近非常忙碌,却仍然努力保持双更,不对大家食言,请看在这一点上,原谅我吧。
明天的两章,是第一卷的最后两章,比较关键,后天进入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