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路虎从摩天大楼前的左侧坡道驶过来,慢慢在无殊身边移动,闻奇从车窗处探出脑袋,随手拨了拨在阳光下无比招眼的银白碎发,酷酷地问:姑娘,要去哪?无殊边走边斜眼瞅他,怎么染头发了?他笑:无聊呗。
无殊停住,路虎也停住。
她转到另一侧,拉开车门上了副驾,呯一声关门。
文件拿到了。
她说。
看你这么高兴,是见到北堂皓了吧?闻奇酸溜溜地说。
嗯。
无殊从车架上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刚喝了一口就想起之前那个糟糕透顶的吻,于是她把它当漱口水给吐掉了。
闻奇保持原状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突然问:要不我留长头发怎么样?无殊啪一声打在他头上:你作疯了。
闻奇还蛮乐的,我是不是有受虐倾向,怎么就喜欢听你骂我呢。
无殊忽转过头,望向窗外。
闻奇也跟着往后看。
北堂皓刚出现在大门口,那些记者就奔着包围了上去。
尽忠职守的保安如临大敌般纷纷上前将拥挤的人群拦开,以便北堂皓可以去前面上车。
有记者踮起脚尖,将录音筒远远伸出问:北堂先生,您已经有三年没有回国,这次回来,是否有什么打算?他答:祖父最近身体不是太好,我想多些时间陪陪他老人家。
记者没有听到想要的答案并不死心,那您有没有想过去寻找初恋女友?她是否还在南汀?他们只知道从前的北堂皓是个标准的工作狂,直到二十七岁才有一个正式交往的女友。
虽然曾有记者拍到过两人的约会照,但女方戴着宽沿帽子和夸张的墨镜,似乎一点也不想让大家知道她是何方神圣,所以关于其女友的身份众说纷纭,有人猜她是摩天财团董事的千金,也有人说是普通平民、现实版灰姑娘,不见得有什么背景,但能得到北堂总裁的青睐必定有其过人之处。
北堂皓径直走向停靠在台阶前的座车,司机已经为他打开车门,记者们的问题不折不挠地追随着他,还是说你已经放下了?他终是笑了笑,放下是一个沉重的词,所以我从不轻言。
说完,留下意犹未尽的记者,坐进车中扬长离去。
在他身后是巍峨耸峙的摩天大楼,凌驾于这座城市的顶端,就是不知能够得意多少年。
大楼前的广场上新铸了一座三十多米高的青铜雕塑,上面密密麻麻缀着饕餮图纹,风水大师称这是天地聚财物,还不是随便能放的,非得挑这样的宝地才成,否则压不住气便会散财。
沈时久听了却不以为然,他向来不将风水之说放在眼里,只觉得那些狰狞的纹案就像□裸的人性暴露在这座繁华奢靡的城市里,如同在告诉来往的人,只有在财富和地位面前,贪婪才会无处可藏。
他站在96楼玻璃幕墙前,透过淡金光辉俯瞰脚下芸芸众生如蚁蝼苟存于世,却有他现在所没有的快活与得意。
难怪说,站得越高,便越难找到可令人满足的东西,就连那份可叫他珍惜的喜悦也在记忆中渐渐淡去,只留下模糊不清的一个影子。
洛则走到他身后,说:我就猜到是她。
沈时久神情冷峻,却不答话。
有件事情我一直不明白,无殊离开南汀后的第二年,你明明就已经知道当初那件事是思倾陷害她的,为什么…… 洛则不知道该怎么问下去。
你想问我为什么还要娶思倾?沈时久看似平淡地说,就算没有思倾的挑拨,我和她也一样走不到今天。
洛则有些惋惜地摇头:总觉得你们之间缺少良好的沟通。
沈时久却问了个不搭界的问题:洛则,你有没有坐过东方水上摩天轮?那不是北堂皓以前投资建的吗?洛则不明白他怎么突然提到这个?你去帮我准备下……沈时久正要吩咐洛则,一把恬静温柔的声音远远传来:时久,准备什么?今天不是要去试婚礼礼服吗?霍思倾对洛则笑笑,走到沈时久身边,亲昵地挽住他的胳膊,半嗔道:说好四点过后来学校接我,等你半天不见人影,我只好自己过来了……咦,她忽然指着他下巴轮廓处的一方淤青问:这是怎么了?什么?沈时久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仿佛没听明白她说的话。
霍思倾先是一怔,眸光微微黯下来。
这样的表情如同在宣告她霍思倾并没有关心他的资格,她想起了无殊,那天的偶遇,她也是这样笑着,一颗心却拒人于千里之外。
沈时久对她的反应不以为意,手指绕过她的鬓发,看着她像是在看一件瓷器:你今天很漂亮。
小巧精致的脸上一双黑澈的漂亮眼睛,配上天生的浓密卷翘的长睫,再经过一番精心的修饰后更显得明艳动人。
她不像宁无殊,无论什么时候都像个野丫头,从不懂得打扮自己,头发乱了随随便便往后一捋,看人时不是熟视无睹便是生人勿近,原本秀气的眼睛也因此变得锐利,唯独她的唇形无可挑剔,自然饱满、润泽圆滑,倔强的轮廓带着野性难驯的味道,似乎总在肆意挑衅男人的耐性,偏偏又毫无自觉……男人眼中变幻的神采对霍思倾来说陌生而遥远,纵然不甘却不得不承认,只有那个人才能让他失控和失神,而他留给自己的是被理智控制得完美的表面。
原本以为得到了他的承诺,便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让这个人爱上自己,而今才知道,无论她怎样努力,哪怕是赌上自己的性命,也敌不过一个被她视若禁忌的名字。
沈时久并不知道,无殊的那颗子弹只会和他擦肩而过,她却是鬼迷心窍似地扑上去推开了他。
因为她很清楚,如果不这样,他总有一天会回去找无殊。
子弹穿过自己身体的那一刹那,她终于在他的眼里看到了自己,那一刻是多么的欣慰,然而她也发现了,他的怀抱是那样的冷,根本无法给予她想要的温度。
医生说子弹穿过了她的左心室,几番抢救才将她从死神手里拉回来,她为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他而开心得差点再次昏厥过去,可是他剪掉了她喜欢的长发,他的手还是像那时候一样冰冷,他对她说对不起——他说对不起,她却流了一脸的眼泪,她宁可他说你终于醒了。
因为那一刻,他脑子里想到的人,仍是无殊。
她受枪击的消息一直被封锁,就连家里人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件事,而那个时候,无殊已经离开了南汀,不知去向。
她只能自欺欺人地想,他这么做只是不想将事情闹得满城皆知而已。
姐姐思绮始终不能理解她,为什么要卑微地用性命去换取一份可能得不到回报的感情。
她也深过爱一个人,怎么会不知道为什么呢,只是她不像她这么傻罢了。
二十五年的光阴,与众多人相遇,大部分不过转身便忘却,唯独一次让一生刻骨铭心。
那天她们喝了许多酒,无殊中途落跑,她和思绮等到过了酒劲才在路边拦车准备回家。
当时她的脚步仍有些不稳,一边晃着竟往路上栽去。
未想一辆车子疾驰而过,灯罩勾住了她脖子上的丝巾,她自然而然地跌倒在地,思绮在一旁大骂车主有眼无珠,那车子却迅速地退回来停在她们跟前。
车窗摇下,坐在驾驶位的他偏过头来,狭长黑目,眸光斜飞,像是黑羽划过水面,最后落在她的身上。
她竟傻傻地愣住了,恍惚觉得这一幕曾在梦里出现过。
直到后来她知道了无殊和他的关系,才明白那种熟悉原来如此。
他们在一起十年,十年的时间竟让这两个人的一言一行渗入彼此。
可她要怎样才能得到这样的十年?她总会这样胡思乱想,于是背叛了朋友,辜负了父母,丢失了自己,却始终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
可是她应该满足了不是吗?至少这几年,站在他身边的人是她。
至于其它的,不如深埋在心里,不要去挖掘,那样才会活得开心一点。
霍思倾缓缓挤出一个笑容,看起来仍是那样的轻松愉快,时久,试完礼服我们去五爱路喝桑家的骨头汤吧。
他不经意地问:怎么想到吃那个?她吐吐舌头,其实是我一学生家开的店,他老在我面前馋我,说那汤是用秘制的香料加上好的野猪骨熬出来的,保管人吃过一次就忘不了。
沈时久倒是笑了:你做老师的,才被学生忽悠两下子就晕得不知东南西北了。
霍思倾晃了晃他的胳膊,去嘛~我想看你吃。
回头又冲一旁的洛则说,洛则也去吧,把徐露他们一起叫上,人多热闹些。
洛则说:行啊,不过老顾去不了,他今天有饭局。
改天吧。
冷不丁,霍思倾听到沈时久如此说,笑意慢慢凝在嘴角,……那礼服呢?我们已经和JOY预约了。
那就打电话让他改约,有些文件我需要今天处理完。
他不动声色地抽离胳膊,走到办公桌前,拿起一份资料低头翻看,而后头也不回地说:洛则,你替我送思倾回家。
霍思倾像木人一样僵在那里,掌心被修得整齐的指甲掐出了道道红印:那我回去了,你也别忙得太晚。
沈时久点了点头,视线仍落在资料上,再无其它表示。
霍思倾看看洛则,苦笑了下,转身快步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