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见他脸上有少许疲惫,微眯的眸子也不似往常那般明亮,似有些困倦,又似懈怠。
她慢慢走了过去,腹中已经打好了草稿,准备把要问的话一并问个清楚。
她想无论结果如何,都要弄个明明白白。
他伸手拉了她一把,让她侧坐在了自己的大腿上,然后环臂抱着她,低头在她胸前寻了个舒适的位置:让我靠一会。
她也闭上了眼,脸颊抵在他的发丝间,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他说:好。
她理了理思绪,讲道: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部落的首领叫廪君,他带着他的族人离开原来生活的地方去寻找更加富饶的土地。
他们路过一个叫盐阳的地方,那里有一条盐水河,住着美丽的盐水神女。
低微的神女在这条河里孤独地生活了几百年,见到廪君后,不禁为他的英雄气概所折服,并深深地爱上了他,于是夜夜前去与他作伴。
但是廪君没有忘记自己的抱负,为了部落的生存,他必须要选择继续前行。
神女舍不得他离开,于是每天早晨天一亮,她就化为飞虫,率领各种各样的飞虫聚集在空中。
整个盐阳昏天黑地,廪君和他的族人辨不清方向,无法前走一步。
廪君后来知道是神女所为,他想了一个办法,叫人将自己的一缕头发送给神女,并告诉她是定情信物,神女开开心心地将它挂在了腰间。
第二天清晨,依旧是漫天的飞虫。
廪君站在高坡上发现空中飘着一缕头发,于是搭起了弓,朝着那个方向一箭射了过去。
只听见一声凄叫自天空中传来,中箭的神女失去法力,恢复原形,从高空坠下……死了?他问。
是啊,死了。
真正让她死去的并不是那支箭,而是廪君伤她的心。
为什么讲这个故事?他没有抬头,声音含糊。
她垂下眼,看着他手上的戒指,眼睛有些朦胧:如果有一天,我成了阻挡你前行的障碍,你会怎么做?他只是说,我不是廪君。
她心头微窒,喃喃道:你好像很累。
他稍稍缩紧了胳膊,说:这世上根本没有铁打的人。
中间有一段时间,我每天只睡三到四个小时,有时候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头往后一仰,就能睡着。
不过时间不长,五分钟内总会醒过来,然后继续忙事情。
忙过头了,反倒不觉得困了。
她听了,连鼻子也酸了起来。
权势、财富,他都有了,却不能因此得到快乐。
由此可见,他和她在一起有多轻松,平时便有多么沉重。
那些争利夺权、勾心斗角的生活,早令他养成了一个习惯,即使笑着,眉眼之间也始终掺杂着冷诮的灰色。
你是不是想知道我今天许了什么愿?她问。
当然想。
他坐直了身,疲惫的神色缓和了许多。
那你先告诉我,如果让你选,你是选择和我在一起过平凡的生活,还是选择继续拥有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并一步不停地追求永远看不到尽头的目标?她的问题,微微叫他失神。
也许他想起了当初逼她作出选择的情形,当时他一定跟她一样想要狠狠地掐死对方吧?他俩真是辛苦,明明相爱,却要看着对方挣扎;想要答案,又怕失望;想要放弃,又必须强忍着坚持。
可是不这样又有什么办法?她狠了狠心,干脆将话说个明白:如果你选择的是后者,那我的愿望不提也罢,因为——那就是与你无关的事情了。
他的手指猛地一缩,扣紧了她的腰,不许你说这样的话!他的语气很急,半是霸道,半是焦虑。
她拨开他的手,从他腿上站了起来,这就是你的答案?现在我还不能给你答案。
因为如果我无法站在最高点,也就无法给你想要的生活。
我不明白,这两件事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吗?有。
他说,前提是,你必须相信我。
错了!她摇头:你不是要我相信你,你是要我装聋作哑,假装看不到你的所作所为。
他动了动嘴唇,没有出声,只是懊恼地倾过身,从茶几上的特制烟盒中弹出一支烟,拿在手里怔了半晌,才在身上找打火机。
她看着他越来越烦燥,因为找不到打火机而将气撒在了烟上,一捏手指,将它拧成了碎屑丢进烟灰缸里,就像对待那些与他作对的人一样。
她从自己口袋里将那只打火机拿了出来,放在桌上说:要是你一意孤行,我们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走到最后的。
他看了打火机一眼,起身走到玻璃幕墙边,一手撑在上面,不知看向窗外何处:今天是你生日,我们不要为了这件事吵架可不可以?我不想跟你吵架,我只想要一个答案……她有气无力地塌下肩膀:你和陈意明究竟有什么不同。
他没有回头,却能从玻璃幕墙上的反光中清晰地看到她的动作,他的视线落在她举起的磁盘上,而后慢慢地划向她的眼睛。
倏然握紧的拳头,关节骨骼狰狞地突出,就像要撑破血肉。
他想,一切不过是因为做了一个梦,梦里他们度过了有生以来最快乐的一天,并以为之后的每一天都会如此,没想到,夜晚梦却醒了,然后她亲口告诉他,在他做着美梦的时候,她正有条不紊地算计着他。
他终于问,你到底有没有心?那声音真是凉到了骨子里。
如果我没有心,就不会来问你。
她说。
那在你拿到这件东西前为什么没有来问我?你是怕打草惊蛇,再也找不到像今天这样的机会?他逼问。
她无法开口否认或承认,只是哀哀地看着他。
别这样看着我,他眼神黯淡得可怕:我告诉你,我跟陈意明没什么不同,他做得出来的事情,我只会比他做得更狠!她迅速抓起桌上的打火机,说:你们不过是想要这个,现在我烧了它,一了百了!她真的将磁盘点燃了,塑胶材质燃烧的刺鼻臭味顷刻弥漫了整个书房。
他往前一步,吼道:宁无殊!三个字,如同倾泻而下的水瀑戛然而止,突兀之极。
他笑了起来,那笑声从低到高,从压抑到放纵,我真是不懂,既然你防我到这种地步,为什么要跟我上床。
为什么?她苦涩地笑:因为我爱你!就因为爱,所以恨过,怨过,也努力地想要改变过。
可是,为什么结果会变成这样?那冰川一样的眸眼又突然升起了燃烧的火焰: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应该知道。
就算以前不知道,后来也应该看得很清楚了。
那你爱我什么?这样的问题,她却答不出口。
开始迷惘。
爱,究竟是什么东西?是不顾一切地包容,还是以救赎的名义互相伤害?只觉得脸颊一片冰冷,她抬手一摸,才知是自己的眼泪不知何时落了下来。
望着他模糊的影子,因为看不清他的愤怒,竟也不那样难受了。
一切已见分晓,他们注定是无缘的。
可是在她转身,想要离开的时候,他却迈开大步,抢先于她,嘭一声关上了门。
你还想怎样?她困倦的眼神里已经失去了任何幸福的光彩,声音也是疲惫到了极点。
沈时久不说话,只是抵在门口。
她便去拉他,先是轻轻的,而后一点点用力,他却像将脚长在了地上,纹丝不动。
无殊仰起头,用力将眼泪逼回眼眶里,再这样下去,不知道我们两个谁先疯掉。
他依旧不说话,只是沉沉地望着她。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两人就这样耗着。
比耐性,她从来都没赢过,无数虫子在咬噬她的骨髓,让她无法忍受,她突然侧身,将头撞在了硬梆梆的墙上。
那样用力地撞上去,麻麻的,却不觉得疼,因为心里更疼。
就在她想要撞第二下时,他迅速伸出手去,将她的头护在怀里。
不要再折磨我了,宝宝。
他低哑的声音里杂夹着万般无奈。
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由他妥协。
怀着沉重的心思,无殊彻夜未眠。
天朦朦亮的时候,她收拾好了重要的东西,然后悄悄地离开了别墅。
其实他们的命运,在从平行线变成交叉线时,就已经打上了死结。
早就明白,却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寻找出路,是不是很傻?再见到她,是在十多天后的一个早晨。
那时正下着大雨,又是上班高峰,华盛路上车流前进地极其缓慢。
沈时久倚在后座上,闭目养神,司机容志忽回头说:老板,我好像看到宁小姐了。
他睁开眼,侧头望去。
雨水落在车窗上,迅速往下滑落,留下道道蜿蜒的水痕。
除此之外,无一物入得他眼。
他问:在哪?容志有些疑惑,顺着他的视线往右侧人行道那边指了指:就在那边,穿烟色大衣的那个。
无殊的确在那里,一手抱着厚厚的文件夹,另一只手撑着雨伞,应该是刚从巴士上下来——雨天不能骑车,早晨的计程车又非常难找,而她身后正好有个站牌。
她往前走了两步,低头整理快要掉下来的文件夹,偏偏后面跑过来一个冒失鬼,为了赶前面的巴士,将她重重地撞了一下。
她嘴里咕囔着什么,大概是诅咒的话,却也只能认命地蹲下身收拾着落了一地的文件夹。
风将她的雨伞刮向一边,大半个肩膀都泡在了雨里,她却好像浑然不觉。
隔着一个车道,旁边的车子接踵而行,她背对着他的身影时隐时现,就像电影里惯用的镜头。
前方的车子已经开走,只有一辆黑色宾利一直停在路中央,堵在后面的车子不停地鸣笛催促。
很快,交警朝这边走了过来,俯下身敲了敲驾驶座的车窗,待车窗摇下来,看了一眼后面,原本严肃的脸孔就变了。
容志跟他说了几句话,他点点头,走到后面引导其它车子上另一条车道。
容志则打了一把伞下车,快步跑到人行道上。
这时候,她已经将东西全部归位,一起身便看到了他的司机,也发现了车流中这辆霸道的车子。
她对容志摇了摇头,然后目不斜视地往前走了。
容志跑了回来,对沈时久说:老板,宁小姐说什么也不肯上车。
他眸光一黯,挥了挥手,走吧。
第二天,依旧下雨。
无殊坐在事务所的办公室里,听着窗外淅沥的雨声,拿着一份报纸,看得心不焉。
宋西这几天有新研究,整日泡在实验室里,因此很少露面。
小是只有在闲得无聊透顶的时候才会拐到这里来喝喝咖啡,打打电脑游戏。
梅拿着一只信封走了进来,说:经理,有位先生给你这个。
里面是一把车钥匙,还有一张纸条,上面的字很陌生:车子在停车场5区1号位。
她追出去,喊住了正要跨进电梯的容志:等等。
容志将脚收了回来,面带恭谨地问,小姐,还有什么事吗?这是什么?她晃了晃手里的钥匙。
老板给您配的车。
他答。
告诉他,我不会开车。
老板说,如果您说您不会开车,他会给您找一个司机。
我不习惯这样。
老板说,如果您不接受,得亲口对他说。
容……容什么?容志。
他含笑提醒。
对,容志。
咱们说话时,你能不能用你代替您?我听着怪别扭的。
可以。
行了,把这个拿回去吧。
她将钥匙递给他:别让我为难。
又过两天,天才开始放晴。
下午五点多,无殊骑车出门,在摩天大楼对面的茶餐厅见到了北堂皓。
她看看时间,说:我还以为我提前了二十分钟过来的。
北堂皓笑了笑,是我提前了半小时。
看来,两人不约而同地想要多一点时间来调整自己的情绪。
他要了一壶红茶,有服务生给他们沏好。
最近还好吗?能吃能睡,挺好的。
可是你瘦了。
他一语便道破了她的谎言。
无殊低头,端起青花瓷的茶杯,凑到嘴边抿了一小口,不经意地看向窗外。
屹立在另一侧的摩天大楼幕墙玻璃倒映着夕阳的余晖,像是一支插入云端的笔直标枪,气势凛然。
她若有所思地收回视线,随口聊道:明早世纪园的招标会就要开场了。
是啊,不知道结果如何。
北堂皓沉吟片刻,坦言道:其实这三年来,沈时久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摩天散股的收购,如今,他个人就已经占了48%的股份,北堂家的前景很不乐观,所以我才要孤注一掷和陈意明合作。
你知道,沈氏与北堂分管实业与金融,这次世纪园开发的投标很关键。
如果他得标,大势便成定局。
如果他失标,我们这边就有了抨击他的理由,要是再能找到他的马脚,他在总裁的位置就将不保。
无殊眼神飘忽地望着茶杯:赢的那个未必能笑到最后,输的一方仍会不遗余力地卯劲追上。
商道风云诡谲,鹤蚌相争前先要看看周围有没有渔翁,螳螂捕蝉后要确保能逃得了黄雀的爪子。
光是听着,就替站在局中的人感到累了。
所以对有钱人来说最奢侈的生活并不是物质的满足,而是无事一身轻。
可惜到了这一天往往已经身不由己——你和他出什么问题了?北堂皓终于开口问。
倒是可以猜到一点,但更想从她口中确认,以此评估她此时此刻心中的想法。
她眉头微微纠结着,似在思索表达方式。
随便说说吧。
他曾说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我也想过他不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那种人。
越是了解他,就越是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很远,远到本不该有任何交集,好像两个不对路的人因为莫须有的理由强硬地凑到一起,而一旦出现问题,我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跑,最好是跑到看不到他的地方,这样我就能自欺欺人地说,等冷静下来,说不定一切都能迎刃而解。
北堂皓暗暗叹气。
身体离开了,心却还在和他纠缠,又怎么能冷静得下来。
她捋着头发,笑了笑,算了,不谈这个了。
她说不谈,他便不谈。
两人开始点餐,吃完后又小坐了一会,说了些以前一些轻松的琐事,心情竟也渐渐的放开了。
走出茶餐厅,天已经大黑。
城市光亮如昼,仿佛是一天新的开始。
北堂皓去停车场取车,她跨上摩托车,正要将头盔套在头上,不经意间,目光转向了右边。
摩天大楼的观光电梯中,几道暗色身影随着电梯下落越发清晰。
接近底楼时,她看清他也在其中,在众人的簇拥下走出透明的电梯间。
她把身子转了过去。
明知被他发现的几率几乎为零,仍是紧张地屏住了呼吸。
有个流浪汉走了过来,低声下气地说:小姐,请问能不能借我一点钱?我的钱被人偷了,想回老家都回不了。
她从包里抽出一张百元钞,说:把你的裤子口袋翻出来,这钱就是你的。
对方显然没有料到她会这么要求,顿了顿,灰溜溜地走了。
她面无表情地将钱塞回包里。
这样的骗局在城市里屡见不鲜,拆穿谎言最好的办法就是揭开人家的老底,看看是不是真的连买车票的钱都没有。
片刻后,有人站定在她的身后,她察觉,不耐烦地提高声说:有完没完!稍一回头,眼角余光瞥到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
沈时久俊容沉郁,嗓音低哑:你就这么希望和我断个彻底?她赶紧将头盔套在头上,俯身发动车子,然而引擎只是扑扑地响了几下,很快便熄火了。
她取下头盔低咒一声。
就连车子都跟她作对,偏选在这个时候出故障。
北堂皓的车子从一侧坡道驶上来,在寻找无殊身影的时候看到了沈时久,他将方向盘打了个弯,车子开到无殊身旁,问:小鬼,要我送你吗?无殊如见救星般点头,从摩托车上下来,越过沈时久的身体,钻进了北堂皓的车子。
看着坐上副驾驶位的无殊,沈时久整个人似冰冻三尺。
车子尚未启动,他已一脸绝然地走向马路对面,来往的车辆将他夹在其中,有的险些撞上,他连缓也不缓一下,笔直地往前,直看得无殊心惊胆跳。
番外:我们的故事1一在美国呆了几个月,终于要回家了。
Sean第一次坐飞机,好几次开口问我,能不能开窗透透气。
我在他旁边觉得很丢脸。
二午餐时间,空姐问我们是要中餐还是要西餐。
我和三叔都要了中餐,就Sean说要西餐。
不一会,空姐回来,说了声抱歉,西餐已经没有了,要中餐可以吗?Sean问中餐有什么?对方答,米饭和面条。
Sean说,那我要面条,再给我加两份牛排。
我看着他漂亮自信的面孔,真的好想、好想哭。
三终于熬到下飞机,不用再忍受别人好笑的目光。
看见爸还有他的跟班挤在出口处朝我们挥手,我开心得忘乎所以,正要飞扑过去,不小心被东张西望着跟上来的Sean踩到了鞋后跟,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摔了个漂亮的狗□。
我对自己说,忍字头上一把刀。
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忍,我完全可以将他扔在大街上,让他自生自灭。
当然,这只是想象。
我一向是有始有终的人。
四后来我才知道,爸爸之所以让三叔带我去美国散心,不仅是因为妈过世,还因为黑道上有些人和南菁闹得很不愉快——知道全世界每年要发生多少起绑架案吗?两万!撕票率更是高达五分之一。
五爸有一双贼亮的眼睛,一眼就看出Sean骨骼奇特,经过一番考验,他终于确定他的女儿捡回了一个人才。
再人才,也得从我的跟班做起。
我向他宣布时,正在狼吞虎咽的他冲我笑得很菜烂。
桌上,七八只空盘子在叠罗汉。
他真是个饭桶。
六想要隐瞒我是社团头子宁天诚的女儿,就不能在我身边塞两个大胸肌保镖,所以Sean做跟班的第一件事就是跟着我去上学。
在这之前,他给自己起了个中文名,沈时久。
沈是Sean的谐音,时久是出自待到天长地久时,这句话被刻在了一只银质的打火机身上,那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一件东西。
七我们一起上初中一年级。
他15岁的大龄成了很多男生的笑柄,认为他一定是个了不得的笨蛋。
很快,就没人敢笑了。
他用行动向别人讲解了一道数学和哲理结合的证明题:因为A的拳头比B的硬,所以 A的脑子比B的更安全,所以B变成傻子的机会大于A。
物竞天择,匹夫不挡。
低年级的学生畏惧他,高年级的不良学生却奉他为新一届的NO.1。
起初,不管我走到哪,背后都有他的身影。
从此,不管他走到哪,背后都有一群女生的身影。
八当你觉得他无比帅气时,就连他讲的蹩脚中文也成了一种时尚。
一时间,到处都有人在模仿他说的儿字音,那种场面,就像一群被踩到了狗尾(yǐ)巴的在集体呻吟。
我牙酸,我也想呻吟,却是因为上火。
九他这个跟班做得很高明,总是存在于以我为中心的方圆五米内,却从没有人将他和我联系在一起。
看看,我那么平凡,他却那么耀眼。
当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在及格线下挣扎时,他的普通话正突飞猛进。
当我门门爆红时,高年级的书本对他已是小菜一碟,于是他从跟班一跃成为我的兼职家教。
但我总是学不好,因为心思不在这上面,我是常天诚的女儿,未来我已经看得见,所以少了很多努力。
沈时久学会很多新词后,就对我说:没有文化的流氓顶多就是盲流,有文化的流氓早晚会成为上流。
我气得找不到词,只好骂他下流!番外:我们的故事2十初潮发生在初一下半年,根据过来人的经验,我已经猜到怎么一回事。
这是十分羞人的事,我坐在位置上像是被定住一样全身僵硬,一直到下课,依旧保持着雕塑式的姿势。
他坐在后排靠窗的位置,很容易看到最前排的我。
那时候,心有灵犀似的,他朝我走过来,将自己的学生制服披在我身上。
15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八的个子,所以他的制服很长,正好能遮住我整个屁股。
这一举动太突兀,引来了同学们的唏嘘声。
在那些猜测窃笑的目光中,他突然用两只手捧住了我的头,一个略显干燥的吻顷刻间压在了我的嘴上。
我呆住了。
全场男女生开始暴走,推翻了之前那个正确的猜测:为毛是她这个黄毛小丫头?一点也不配嘛!他用这种方法掩护我撤出了教室。
到了门外我这才醒悟过来,我的清白和我的初吻在这一天英勇就义了。
十一比起面子,身体的不适更要我命。
走了几步,我死活不肯再走一步,两条腿像麻花一样紧紧地绞在一起。
他问我是不是很痛。
我说不痛——那是假的,天知道这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个男生!他把我背了起来,去学校附近的大超市。
路上他好奇地问我是什么感觉。
我没好气地说,我捅你一刀你就知道了。
当我们停在女性用品区时,我听到几个女孩子在一旁猜我们是兄妹还是一对。
我趴在他的背上,很想转头冲她们大声说:跟班,是跟班!才不是什么兄妹,更不是一对!十二在确定不会有人找我的麻烦后,沈时久就开始有一日无一日地旷课。
因为爸爸有意要培养他,于是时常带他去南菁。
我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
每隔半天,如果看不到他的人,我就会不由自主地去猜他现在在什么地方,正在做着什么事,我甚至能想象出具体的情景,就像是电影镜头一样在脑子里盘旋。
而这些镜头后面,永远纠缠着一幕,教室里那一触即离的初吻。
我开始陷入无尽的烦恼之中。
这太可怕了,也许只有我一个人在纠结这个问题,他早就忘了吧。
十三高一的时候,我决定养一只狗,给它取名叫19。
19是条纯黑色的德国牧羊犬,小的时候还挺可爱,长大后就变得很凶悍了。
每次我放学回家,它都会从门口冲出来,在道上一个飞扑扑向我。
起初,我还能勉强接住,但随着它的体型越来越大,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我很快被它扑倒在地,害得我以后只能绕道回家。
有一次,我翻墙进门。
侯在那里的19在我脚刚落地的一瞬间,将始料不及的我扑了个四脚朝天。
我哇哇大叫着:19走开!你这只流氓狗!信不信我把你送走?这时候,沈时久突然从里屋跑了出来,一眼看到墙根处的我以及在我身上捣乱的19。
然后我惊恐地发现,他居然随手抄起了一根木棍。
哦,天!我赶紧拍拍19的脑袋喊:快跑!19是条很机灵的狗,它和沈时久相处的时间虽然不是很多,但是每一次都能被他整得服服帖帖。
他叫它站着,它就站着,他叫它坐下,它就坐下,连大气都不喘一个。
连我都闻到了一股子杀气,更别说是19。
但它没跑,反正跑得了初一跑不了十五,于是只是嗷嗷低叫着趴在一边,抬头可怜兮兮地看着持棍而至的他。
沈时久正要举起手,我猛地扑过去抱住他的胳膊,叫道:19是我养的,不准你打它!19趁乱溜走。
我仰着脏兮兮的脸,看他纠结的眉侧有一道浅浅的伤口。
我问,你怎么受伤啦?他终于放下了棍子,说是被一个女人抓破的。
十四那是一个坐台小姐,很漂亮,也很性感,但是已经上了年纪。
十指细长,涂着黑色甲油,指间夹着一支爱喜,红唇微翘,缓缓吐出一口灰白色的烟雾。
她用这样妩媚的姿态去吸引过往的客人,男人只是多看她两眼,却不靠近。
对他们来说,她已经失去了年轻的资本。
我不知道沈时久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
他的眼神里,有我这个年纪尚无法看透的深沉。
女人侧过头,看到了他。
她扭着腰肢走过来,一只手轻轻扣在他的脸上,指尖擦过他眉侧的伤。
她说:孩子,你的身体里流着两种不同的血,多么矛盾。
她的指甲几乎掐进他刚刚结疤的伤口,而他沉寂得像只夜鹰,只有一双灰暗的眸子透出纯黑色的气息。
这样诡异的场景,令我心里很不舒服。
番外:我们的故事(3)十五我们离开的时候,女人冲着我笑了起来,漂亮的眼睛里有种期待的疯狂。
一股热血霎时冲上了我的头颅,我推开沈时久,冲出夜总会的大门,一路往前奔跑。
两个人的暧昧,像是一把刀子凌迟着我的神经。
我想起来,他只是我从旧金山的黑窟里带回来的混混,他的血液里流淌的不是什么高尚的思想,他会像很多男人一样做那些肮脏的事情。
空旷的街巷,只听得见喘气的声音。
他在后面追上我,用力抱住我的腰,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用尽全力低声嘶吼,像一只受困的野兽绷紧了全身的肌肉,恨不得将我绞碎在臂膀里。
为什么会这样?他到底是怎么了?只是这心中的疑问,我始终没有问出口。
好强,使我缺少了普通女孩应有的细腻心思,也缺少了关心对方的勇气。
最后,我将这些归咎于少年的冲动,并没有任何意义。
十六光阴如梭,少年的初吻终于被埋藏在了记忆深处,不再被挖掘。
成长,意味着将要面对更多的烦恼。
眼前的世界越来越大,看到的东西越来越多,其中有光明,也有黑暗,更多的是夹杂在中间的灰色地带。
小时候我的理想其实是当一名警察,可爸告诉我,很多事情警察是没有办法做到的。
懵懵懂懂的时候,我似乎领悟了那句话的涵义——任何一个国家的机器都只能按照设定好的程序执行它们的职责,然而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权力与金钱决定一切的世界里,很多法则都只能用来约束普通人,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愿意为权钱铤而走险的原因。
但我不愿做一个冷漠的人,因为这个社会已经有太多这样的人。
十七17岁的我褪去了一些幼稚的想法,同时也坚定了一些更深层次的信念。
爸给我起无殊这个名字,原是希望我和男孩子没有什么不同,以此躲过厄运。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他大男子主义的体现。
我从不觉得,女生就该弱于男生。
体格,可以通过后天锻炼,只有拥有坚韧思想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
20岁的沈时久,同样也脱离了一些东西。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直接使用暴力,而是学会了掌控人心,只有当对方冥顽不灵时,他才会从黑暗中站起身,伸出收敛许久的利爪。
我们之间的关系随着这些无形的变化在不知不觉中站在了分叉路口,他选择了黑暗这条捷径,而我向往英雄式的光明。
番外:我们的故事(4)十八魔王张开巨大的黑翼,引诱着急切想要获得成功的公主。
他说,我会让你的国家变得强大,但你必须随我呆在地狱。
公主并不想因此丢失尊严,可事实摆在了她的眼前,只有魔王才能征服那些令她束手无措邪恶力量。
过程与结果,哪个更重要?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并且犹豫不决。
而这段时间,是南菁发展最迅猛的一个时期。
让中立于黑白两道的社团拥有今天的影响力,可以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沈时久做到了。
有不少人想要拉拢他,有黑道的,也有白道的。
谁都想将这把利器收入囊中,却不知道他的主人从来只有自己。
爸在我面前感慨说,时久做得有点过了。
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别人的话顶多只是异见。
十九多次的不欢而散,令沈时久在我面前不再提及社团事务,而我每次想要套他的话,他都会找理由离开。
他越来越忙,我们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好在无论多晚,他都会回到宁家大宅。
我和他的房间面对面隔着一条走廊,因为是老房子,所以隔音效果不是特别好。
每天晚上,我都能听到他开门和关门的声音。
也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能安心闭眼。
就像故事里那个等待楼上年轻人扔完靴子才能睡觉的老头一样,这一次,我只听到开门的声音。
我竖起两只耳朵,听见自己房间的门上发出窸窣的声响。
他走进来的步子很轻,如同脚上长着肉垫的黑猫,一步一步,靠近我的床。
我迅速闭上眼睛,有些神经质的阻断了正常的呼吸,憋着一口气看他想要做什么。
他在床沿坐下,什么也不做,就像是在跟我耗时间。
十秒,三十秒,五十秒过去。
我终于因为窒息而从床上窜起来。
他故作惊讶,问我怎么还没睡。
我说,三更半夜跑别人房间来,非奸即盗!他打个呵欠说,有点累,你让我躺一会。
说着还把我往一边挤了挤。
就这样,被我睡暖和的位置成了他现成的窝。
我缓过神来暴怒:沈时久!这是我的床!我的床!他呢呢喃喃地说:是啊,你的床,等会就还给你。
这个等会足足过了半小时,他却是越睡越沉,毫无醒转的迹象。
我忍不住自问,为什么要放任他这样莫名其妙的行为。
但当我看着他毫无防备的睡脸,听着他匀畅轻松的呼吸,我的心就奇异般地软融了下来。
只能移到床的另一边,再在中间用被子隔出一块位置,然后各睡各的。
好在,他每次都会在半夜里离开,我也不用担心早上起来会被他的脸吓到。
二十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
渐渐的,我不耐烦了。
我给自己的房门上了两道锁,终于如愿以偿睡了几次安稳觉,但是好景不长,有天我发现那两道锁成了虚设。
我恶狠狠地警告他,再来跟我借床,我就给你点颜色看看。
他一脸不正经地调笑道,什么颜色?yellow or Erotic(□)?我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他总有办法让你有火发不出,只能憋在肚子里。
以后,他只要跑来睡我的床,我就跑去睡他的。
终于有一天,爸发现了我们的异常。
番外:我们的故事(5)二十一爸以前最欣赏沈时久少年老成、世故沉稳的样子,可老成到自己女儿身上,就大大地不爽了。
他拍着红木桌冲沈时久色厉内荏地问,为什么你会在在我女儿的床上?沈时久悠悠吐出一口气说:我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没有什么高明的解释,只是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
他坐在沙发里,右腿架在左腿膝盖上,嘴里还叼着一支烟,那腔调既非叛逆也不是傲慢,而是一种气定神闲的自信,这种自信令他整个人都透着一种叫人信服的光彩。
爸私下问我,有没有被他欺负。
为了自己的名誉,我只能老实回答。
结局就像是一出反转剧。
爸非但没训他,反倒夸起来了,说时久这孩子还是很有分寸的。
言外之意,他不是那种玩玩就算的人。
我感觉我爸的态度十分有问题,八成心里还在偷着乐,觉得这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美事。
谁叫我又笨又凶又没出息。
二十二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思,这件事后,他不再来抢我的床。
我又恢复了每晚听着他房门开合的声音入睡的习惯。
高考即将来临之际,我这个从不信佛的人也开始急急忙忙地抱起了佛脚。
纵使挑灯夜读苦K书,无奈此心有余力不足。
睡虫一上脑,书本上的黑字就像招魂似地在眼前飘来飘去。
有时靠在椅背上睡着,梦见自己上了考场,看到试卷时脑子突然一片空白。
沈时久坐在我后面,我听到他写字时的沙沙声,便回过头去,让他给我抄一下。
他不肯,还说我是笨蛋。
靠!我说沈时久你这个混蛋,别跟我拽,小心我打你。
他说要抄也可以,给我亲一下。
我居然有点乐,还有点羞涩。
可是周围全是人,怎么亲?他就冲其它人叫了声,你们都出去。
所有人哗啦一下全部走光了。
我一看,觉得机不可失,赶紧光明正大地去抄他的试卷。
抄着抄着,他的嘴就亲了上来。
感觉……就像在吃软糖,甜糯湿软,直叫人流连忘返。
我是缺乏浪漫细胞的人,就连做梦都非常理智,梦中我在想,这是在做梦吧?大脑一个激烈地挣扎,我终于醒了过来,却惊奇地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睡在了床上。
也许是错觉,我似乎又听到了关门的声音。
二十三高考成绩没有任何悬念,我的分数用沈时久的话来说是惨不忍睹。
他早就知道我爸给南汀最有名的私立大学塞了钱,让我以体育特长生的名义破格入校。
大学生活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样精彩,学生和学生之间,不过是相互攀比与吹嘘。
富家子弟比普通学生更爱扎堆,他们衣着鲜亮,自命不凡,身影无处不在,仿佛是为了证明整个世界都在围着他们打转。
至于我,有一个受争议的家庭背景并不能为自己带来什么好处,因此,隐瞒是必须的。
我常常听到别人说到南菁,有时是在餐厅,有时是在操场。
当然,都不是什么好话。
比如,某大二女生经常去夜总会玩,跟南菁会的沈时久搭上了,还在哪个酒店开了房之类。
话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叫人不信都难。
番外:我们的故事(6)二十四说出去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南菁会的少东家居然很少踏足自家开设的娱乐场所。
小时候,老师对我们说,赌博是害人的东西,结果我却发现自家就是开赌场的。
为这个我跟爸怄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气。
后来他跟我讲道理说:你觉得爸爸是坏人吗?我说:不是。
他又说:好人会拿着刀随便砍人吗?我说:不会。
他说:刀,是一定会存在的东西,就看拿刀的人干些什么。
这就是南菁会存在的意义。
虽然我渐渐接受了这个理由,而骨子里的清高仍旧令我对某些地方有着些微抵触心理。
距离上次被沈时久带进夜总会已经三年,再次踏入这个声色犬马的世界里,我无意中见到了他的另一面。
巨大的水晶灯后,是一组宽大的黑色U形沙发,前方的金属玻璃茶几上,摆放着十几瓶我叫不出名字的洋酒。
十来个男女围坐在一起玩乐喧哗,我叫得出名字的就有好几个,顾沅其,习天宇,伍向阳,徐露,他们是南菁分会的负责人。
沈时久衣衫半敞,神情慵懒地坐在皮沙发的中央,一手搁在沙发靠上,呷着酒。
在旖旎灯光的照映下,全身似透着一股子不正的邪气,就像当初我在旧金山的巷子里看到的模样,让人隐隐生寒。
可能在别人看来,这样子的他更加有吸引力。
某个漂亮的女孩子从人群里移了出来,挪到他的身边,亲昵地跟他说着话。
从我坐着的角度看过去,他的胳膊好像搂在了她的肩膀上,两人很熟的样子,女孩子时不时撒娇似地嘟起嘴巴,他则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我从桌上的游戏盒里取出一颗不大不小的弹球,对准他的侧脸,用了十分力掷了过去。
在大学我练的是排球,猛力扣杀是我的强项。
弹球飞行的速度很快,他突然转了一下头,也许是眼角余光瞄到了它,竟在千钧一发之际将球给反扣在了手中。
旁边的人统统静了下来,估计在想这球是从哪里来的。
在他朝我这边望过来之前,我再次掷出一个弹球,这次,没有对准他的脸。
他站起身,扫视了半周,终于看到了不远处位置上的我,脸色微变。
我冲他举了举拳头,看着那颗弹球撞上柱子后一下子反弹过去,并成功地击中了他的头。
我跑了,他捂着头追了出来。
我们又像上一次一样,一个跑,一个追。
我走投无路,拐进了一条特别窄的小巷。
他追了过去,又突然倒回来。
我喘着粗气,瞪着巷口的他。
他说:你怎么在这?我不说话,往后面挪。
我莫名地紧张,害怕他靠近自己。
他突然喊道:别动!晚了。
我的衣袖被一根从墙面上支出来的细长钢筋划出一条长长的口子。
他挤了进来,抓起我的手拖出窄巷。
我的手心止不住的泛冷,看着他,胃里直泛酸水。
书上说我这种情况属于严重的感情洁癖,不容许丝毫的肮脏,固执得莫名。
只是他完全不知道这一点,顾自撸起我的衣袖,似乎松了口气说:还好,只是擦破了一点皮。
我抽出手说:关你什么事。
这时,顾沅其等人也从夜总会出来了,看到这边的我们并不打算过来,而是在路口等着。
这就是你天天要忙的事情?我忍不住讽刺他说:小心日夜操劳累坏了身子。
他皱了皱眉头说:这种话不应该从你嘴里说出来。
我说:别在我面前摆出一副家教的面孔,你只是我从……我突然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的目光在这一刻变得幽深,两簇冷火在其中缓慢地跳跃。
我知道了,这是他的软肋,我也知道,本性难移。
曾经年幼,所以无知。
以为伸一伸手,就可以救赎一个人,却不知道那是将罪恶引向了自己。
这一次,我们又是不欢而散。
没过多久,我在学校辗转得知,所谓的大二女生和沈时久上酒店的事纯粹是瞎扯,只是一些无聊人闲得牙疼无中生有。
然而,我却迷茫了。
18岁的时候,我终于在心底承认一个事实,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一个人。
为了他,我烦恼过,生气过,喜悦过,想念过,挣扎过,可始终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萧伯纳说:初恋不过是少许的愚蠢和大量的好奇心而已。
我的愚蠢是在不知道谷底有什么的时候便手忙脚乱地纵身跳下,而我的好奇是想知道他会不会像我一样。
以及,我希望他能因为我而改变。
这应该是每个女人的梦想,只是梦想往往离得很遥远。
二十五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无论过程还是结果,永远都只有一个。
因为时光不会倒流。
番外:旧事1闻奇他们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无殊每次想要喝酒都会选在蓝调酒吧,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单纯的想要看看……物是人非。
她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时间,用现在的眼去看从前的故事。
如往常一样,霍思绮三杯酒下肚必定提到北堂皓,就连霍思倾也是一脸的闷闷不乐。
霍思绮反过来安慰她:不就是一小屁孩嘛!分就分了,有什么可惜的。
有没有听过万大师的名言?你就是一只井底的蛤蟆,然后遇见了另一只蛤蟆,等你哪天爬上井你会发现满地都是蛤蟆,干嘛非要缠着一只蛤蟆呢?姐!霍思倾委屈地叫:谁是蛤蟆呀?是我好了吧?来来,有这时间难过还不如喝酒。
说着就一人一杯往肚里灌。
霍思倾的酒量到底不行,没多久就趴在了桌上,霍思绮则是继续她的伤春悲秋,只有无殊一人注意到酒吧内的气氛发生了变化。
沈时久带着人从门外走进来的时候,至少有十几对眼睛在盯着他看,就算他脸上戴着墨镜,仍有小姑娘在一旁叽叽喳喳喊着快看大帅哥。
无殊从晶莹剔透的酒杯上看到他从她身后从容地走过,看见他耳边的金属环在灯光下泛出锐冷的光泽,莫名地觉得刺眼。
她站起身,对趴在桌上早不知东南西北的人说,我去下洗手间。
穿过门神一样的几个男人,无殊走进女厕,在盥洗台前用凉水给自己发烫的脸降温,磨磨蹭蹭五分钟后,有人终于不耐烦了。
听到门口的声响,无殊抬头看向镜子,沈时久摘下墨镜后的脸庞在她醉意朦胧的眼里像施了妖法一样不真实——撇去性格不谈,有着这种色相的男人天生就是用来克女人的。
沈时久将一只皮箱放在台面上,而后递给她一块干净的方帕,说:你和新朋友的关系似乎还不错。
不等她开口,他问:如果她们知道你是什么人,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那口气完全是见不得她有朋友的样子。
无殊眼里的那点朦胧美哗啦一声碎成了渣片,脸也像坏掉的臭鸡蛋一样挂下来了。
哑巴了?沈时久突然伸手扣住她的脖颈摇了摇,不要总是对我板着脸。
沈时久,你找死是不是?无殊最讨厌他这种喜欢动手对脚的坏习惯,就像小时候摸她胸一样。
她想去拔他的头发,拔下几根算几根,不过他说,让我高兴点,我就能尽快地完成任务,而功劳仍是你的,这是一笔相当划算的买卖。
事情是这样的,南菁会本着和谐的精神,决定放弃传统暴利生意转做正规行业,这就意味着社民收入将会剧减,如果不能很快协调好,怕是要饱受内忧外患。
新行业的投资无法在短期内回收利益,资金来源成了最大的问题。
所以,南菁会决定和南汀金融界的老大摩天财团合作。
不过,摩天银行的总裁北堂皓是个有着精神洁癖的人,从不和南菁会这样的邪门歪道亲自打交道,所以沈时久提议从北堂皓的特助下手。
而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无殊好不容易才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真丑。
沈时久实话实说,好在笑了,从镜子里看,两种笑容简直是一个天与一个地的差别,她竟又觉得朦胧了。
洗手间里的两人靠得很近,近得能看清对方眼里的瞳纹,但他在一瞬间拉开了距离,不着痕迹地说:换衣服吧。
感觉就像是被杰瑞老鼠耍着玩的汤姆猫,追着它手里的鱼跑了老远,低下一看才发现自己下面什么路也没有,然后哗的一声掉了下去。
只有恢复到南菁会大小姐身份的时候,她才会将头发一把扎起,毛衣换成定制的高级丝质衬衣,外套换成鳄鱼皮短风衣,脸上架一副浅紫色的墨镜,这样就算遇到同学也很难被认出来。
VIP的玫瑰包厢里,肖和娜正和一个男人拥吻在一起。
即使有了心理准备,无殊的脸还是无法控制地抽搐起来。
有人闯进来,势必会有人叫:你们是什么人?她冲后方勾勾手指。
沈时久识相地走上前,很有风度地说,我们想和肖小姐谈一谈。
肖和娜到底是见过场面的人,被人撞破好事还能慢条斯理地坐正身,她不加掩饰的目光从沈时久微敞的胸口移向长腿,看来对他的身材相当满意,于是徐徐起身,伸出手说:南菁会的沈大帅哥,今日一见真是相逢恨晚……沈时久则摆出一副蛊惑人心的笑容,从裤袋中抽出手轻握住了她的手。
这是我的荣幸。
就连一旁的无殊都被麻到了,更何况肖和娜。
肖和娜倒也不冷落她,侧头打量片刻,反应极快地说:这位一定是宁大小姐吧?幸会幸会。
招呼打过,闲杂人等也打发了,接着便是进入正题。
我们有件事需要肖特助帮忙……初出毛庐的无殊到底沉不住气,上来便将话说死了。
宁大小姐站着和我说话,会不会很累?反观肖和娜,语态落落大方,十足女强人的架式,我喜欢一边喝酒一边聊天。
明显不将人放在眼里。
还是由我来陪肖小姐好了。
沈时久走过去,在肖和娜旁边坐了下来,听说肖小姐在圈里是有名的游戏女王,越是刺激的游戏就越喜欢,不如咱们来玩个游戏怎么样?哦?想玩什么游戏?沈时久做了一件让人意外的事,他端起肖和娜喝过的酒杯,将剩下的酒慢慢饮尽。
这时的沈时久不管是肢体语言还是面部表情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浪荡公子,说好听点叫风流,说难听点就是下流,所以他才会接着说出下面的话:相信我只用一根手指就能让您舒服得高叫出声?呃……无殊原本在另一边的沙发上坐着,听到这一句真想冲过去代替肖和娜甩他一大巴掌,事实上肖和娜很激奋,眉眼间妩媚得都能挤出水分来,你就这么有自信?当然。
那奖品是什么呢?我赢的话,自然是希望肖小姐能够帮我一个忙。
你输了呢?任你处置。
他说得毫不犹豫。
有意思。
肖和娜斜视一旁沉默的她一眼,颇狡诈地说:若你输,就当着我的面与宁大小姐来一段法式热吻,说不定我一高兴,就会答应你们的事,如何?别开玩笑了!无殊意外自己居然还能沉得住气没有爆发掀桌子。
肖和娜放肆地大笑:原本以为南菁会未来的主人一定有着过人的能耐,没想到只是个知难便退的普通小姑娘,真可惜。
无殊一拳砸在了茶几上,厚厚一层玻璃出现了数条裂缝。
她伸出一根指头指向沈时久,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只能赢不能输,不然我杀了你!假如他有家人,她大概会加上全家两个字。
被那一拳弄懵的肖过了很久才回神看沈时久,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有怜悯,也有看好戏的意思。
沈时久司空见惯,一点也不惊奇。
那就开始吧。
他嘴角噙着一丝算计似的自信笑容,倾过身,那个姿势令他很自然地一手撑在沙发沿上,而另一只手则落在了肖和娜性感的大腿上,手指缓慢轻柔地划过对方的肌肤。
不知肖和娜在想些什么,她像一只正在太阳底下偷懒的猫儿,闭着眼睛,很惬意地舒展着身子。
无殊莫名地觉得口干舌燥,活像当年不小心翻到了兄弟藏在床底下的春宫图。
同时她也很困惑,即使是像肖和娜这样有主见和魄力的女人也会轻易地沦陷在他的控制之中,那他岂不是和恶魔没什么两样?时间过的缓慢,每一分钟似乎有一小时那么漫长,肖和娜无意识地喘息出声,沈时久再次笑了起来,轻抬她的脚,为她脱去碍事的鞋子……无殊正打算回避片刻,等他们完事再回来,却听见啊一声吭叫,肖和娜炸尸一样弹起身,紧接着便像抽掉了筋骨一样瘫软在沙发上。
她刚才叫了?无殊刚刚抬起的屁股真不知道是该往上还是往下。
沈时久搁下肖和娜的腿,表情倒是跟平常没什么两样,他说:人的脚底有一处穴道,它控制了身体最敏感的神经,只要在此穴道上加适当的力,人就会不受控制地叫出声,特别是在最放松的时候。
肖和娜呐呐地说,这也太狡猾了……嘴里说着,脸上是掩不住的失望。
无殊却比她还要尴尬。
没办法,都想歪了。
不管如何,输赢已定,肖和娜倒也爽快,答应将南菁会拟草的合作方案交给北堂皓过目。
两人出门的时候,沈时久侧头问她:在想什么?无殊没好气地说:北堂皓!我刚才那么卖力你却在想别的男人?他本来是笑着的,渐渐不笑了。
你那是卖力吗?无殊当着手下的面大声挖苦他:是卖色吧?沈时久居高临下盯着她看了许久,而后冷冰冰地说:从没见过像你这样不知好歹的女人。
扔下这句话,他头也不回地独自走了。